税收基础作业参考答案税收基础 2010

税收基础作业参考答案税收基础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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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础作业参考答案税收基础 2010-04-19 11:47:28 阅读1202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一、理论分析题

1.税收的特征是什么?为什么税收有这些特征?举例说明哪些地方体现了税收特征?

答:(1)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2)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缺一不可。无偿性是税收分配的核心特征,强制性和固定性是对无偿性的保证和约束。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不同社会制度下税收所共有的,它是税收本质的具体体现。税收的“三性”是不同社会制度税收的“共性”,它是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标志。区别一种财政收入是税还是非税,不在于它叫什么名称,而主要看它是否同时具有这“三性”,只要同时具有这“三性”,即便不叫税,实质上也是税。(3)假设,我每月工资有3000元(实际上没有啊),那么:我必须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75元,不交就是违法,税务机关有权对我进行处罚,这就是税法的强制性。我交税后,没有得到任何物质产品,这就是税法的无偿性。我交的税金,是按照国家早已公布实施的税法规定的标准进行的,且这个标准在短期内不会更改,这就是税法的固定性。

2.什么叫税收保全?税收保全是征收管理工作中哪一部分的工作?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税收保全?有关税收保全的规定有哪些?

答:(1)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的税款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而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2)税收保全措施是税务机关为确保税款及时足额的征收、打击偷、逃、漏税行为的措施之一。(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务机关必须要有证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税务机关就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规定的期限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人有转移、隐匿收入的迹象,税务机关可责令其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4)税务机关可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三、税务机关可按法定程序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收。

3.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是怎么划分的?分析它们的作用和优缺点。

答:增值税依据对固定资产的处理不同,可分为三种类型: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购固定资产的价款,课税依据既包括生产资料,又包括消费资料,相当于社会国民生产总值,因而被称为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在征税时,允许将当期购置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课税依据只限于消费资料,故称消费型增值税;而收入型增值税,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折旧部分,课税依据只相当于社会国民收入,所以叫作收入型增值税。

其中,收入型增值税是界于生产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之间的一种税,是一种理论上可行的增殖税,这是因为增值税采用的是税款凭票抵扣法,而收入型增值税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是以计提折旧的方式分期转入产品价值的,转入部分没有合法的外购凭证,所以税款不能抵扣,再加之收入型增值税计算复杂,征管难度大,从而在实际税务管理工作中受到了限制而不宜广泛使用。

由于生产型增值税对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的税款不予抵扣,因而造成了生产型增值税是谁投资谁纳税。尽管这种制度能够保证财政收入,缓解财政压力,但是其抑制投资和税负不平的问题还是显得比较突出。同时,由于对固定资产所含税金不允许抵扣,使得产品成本中包含了这笔税金,产品重复征税,企业负担重,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和基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大,税收负担相对更

重。目前,世界上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普遍选择消费型增值税或收入型增值税,其中,欧洲经济共同体各国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发展中国家也大部分采用消费型增值税。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消费型增值税不在生产环节征税,有利于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可以彻底消除重复征税带来的各种弊端,将增值税对投资的任何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有利于加速设备更新,推动技术进步。这些优点,在经济越发达、资本有机构成和资本密集程度越高的国家和地区就越显著。同时,消费型增值税与其它两种类型的增值税相比,在计算征收方面要简便得多,最适合凭发票扣税,也利于纳税人操作,方便税务机关管理,是当前国际上最先进、最流行、最能体现增值税制度优越性的一种类型,也是西方发达国家推崇的方法。它一方面有利于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电子扣税办法的执行,是我国入世后增值税税制发展的方向。

4、如何理解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为什么要规定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

答:(1)两者都是在增值税中针对一般纳税人的说法:如本月销售10000元,则销售税额为

10000*17%=1700元,又本月生产用材料购进一批.发票是增值税专用票,价款为6000元,税1020元,票

面合计7020元,这1020元就是进项税额,则本月应纳增值税额为680元(1700-1020)

(2)一方面为了避免企业避税,另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国家税收吃亏。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销项税额就是要交的税啊。缴纳税款=销项—进项,即可以少交增值税。

5、增值税为什么要使用专用发票?违反专用发票管理规定的会怎样处理?

答:(1)增值税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得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一种流转税。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负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2)违反专用发票管理规定的处理: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单位或个人违反国家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发票管理制度,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以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和发票管理制度。对象限于两种: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本案涉及的是第一种情况。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增值税是由销售方来缴纳的,因而进项税额是由购货方支付给销售方的。这样若能把“前道工序缴纳的税款”虚开得大大的,就能把本企业本应依法缴纳的税款减得小小的,如此,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变成犯罪对象。本罪对象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既包括合法持有的、真的,也包括非法持有的、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案存在前述二种情形。(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所谓虚开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无中生有,即在没有任何实际商品交易的情况下,凭空填开货名、数量、价款和销项税额等商品交易内容;二是以少报多,即在有一定商品交易的情况下,填开发票时随意改变货名、虚增数量、价款和销项税额。本案主要涉及第一种情况,即无中生有。具体的虚开行为包括四种,即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本案被告人陈某某主要是为他人虚开。(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和个人都可构成本罪。有的企业虽然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但实际上是通过欺骗、隐瞒、贿赂等方法非法手段取得的,对其实施虚开发票行为的,不能按单位犯罪处理。本案应属个人构成犯罪情况。(4)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一般具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但并非必须以此作为犯罪方面的要件。只要主观上明知是虚开增值税发票或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而故意虚开的,即符合本罪的主观要件。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的法律规定主要是:(1)刑法第205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税收基础作业2

1. 我国的消费税征税范围是根据什么原则确定的?为什么这样确定?你认为还有哪些项目应该列

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答:确定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总原则是:立足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消费政策和产业政策,充分考虑人民的生活水平、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状况,注重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并适当借鉴国外征收消费税的成功经验和国际通行做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流转税格局调整后税收负担下降较多的产品o目前我国工业领域中的流转税收入主要集中在卷烟、石化、化工、电力、冶金、汽车等几个工业部门(占50%),加之原流转税税率设计极不规范,税率档次多,税负相差悬殊,实行规范化的增值税以后,必然有一些高税率的产品税负下降,为了确保改革以后财政收入不减少,需要通过消费税、资源税拿回来。

2.非生活必需品中一些高档、奢侈的消费品D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等。通过对奢侈品征收消费税,可以调节收入水平,体现多收入多缴税的原则。

3.从保护身体健康、生态环境等方面需要出发,不提倡也不宜过度消费的某些消费品。如烟、酒、酒精、鞭炮、焰火等。对这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可以抑制其消费。

4.一些特殊的资源性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对汽油、柴油征收消费税,并实行较高税率,一是因为它们是不可再生资源,需要限制无度消费;二是中间环节利润大,征收的是"倒爷"费;三是污染城市环境;四是国际惯例亦是如此。

按照上述原则,在种类繁多的消费品中,列入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消费品并不很多,大体上可归为五类: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身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珠宝玉石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油品。第五类: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并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可以根据国家的政策和经济情况及消费结构的变化适当调整。例如,从2006年4月1日起,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就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新的税目。目前,我国消费税征收范围的确定主要体现了以下两个特点:一是消费税是选择部分消费品列举品目征收的。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与增值税的部分征税范围是交叉的。也就是说,对消费税列举的税目的征税范围,既要征收消费税,同时又要征收增值税。

二是凡在我国境内生产和进口属于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消费品都需要缴纳消费税,但是,为了平衡税收负担,堵塞税收漏洞,对于那些未体现销售而发出、使用和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亦视同销售,将其纳入了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我国消费税征税范围的选择主要是考虑了以下7个方面:一是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消费水平;二是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三是国家财政的需要;四是我国资源供给和消费需求状况;五是我国人民的消费构成和心理承受能力;六是国外的成功经验和通行做法;七是适应财税体制改革对推行规范化增值税的需要。根据上述7个方面,我国选择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大体可分为五种类型:

(1)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通过对这类消费品征税体现“寓禁于征”的政策。

(2)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化妆品。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小汽车、摩托车。通过对这两类消费品征税,体现对高消费者的高消费支出的一种调节,以正确体现国家的消费政策,引导消费方向。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通过对汽油、柴油的征税,体现国家对消费这类稀缺资源产品的政策,节制对这种产品的消费,节约能源。

(5)经增值税调节和上述产品外,对仍有较大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国家从这两类消费比较普遍的产品中取得一部分财政积累。

2、消费税对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税率与计税方法和其他消费税征税对象有什么不同?为什么这样设计?

答:在2001年5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自2001年5月1日起执行。

该通知对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规定与原政策相比最大的不同是,酒类产品计税方法的改变。其中白酒产品从单一计税改成复合计税方法。那么,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调整后,酒类企业如何计算应纳消费税额呢?下面介绍一下消费税政策的变化和计算应纳税额时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应注意纳税子目。酒类产品的税目分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啤酒、黄酒、其他酒和酒精。这次政策调整仅涉及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和啤酒。通知规定,下列酒类产品比照粮食白酒(含果木或谷物为原料的蒸馏酒,下同)纳税: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以白酒或酒精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配置酒、泡制酒。

其次,应注意税率的变化。(1)白酒消费税税率包括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而原规定白酒产品的税率为比例税率。税率的变化说明白酒消费税政策调整,将白酒产品从单一的从价计税方法改为实行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通知规定:比例税率为粮食白酒25%、薯类白酒15%,定额税率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每斤(500克)0.5元。(2)啤酒税率为定额税率,但单位税额有所变化。每吨啤酒出厂价在3000元(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为每吨250元;每吨啤酒出厂价在3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为每吨220元。娱乐业、饮食业自治啤酒,单位税额每吨250元。原规定不分金额,啤酒一律每吨220元。

再次,应注意计税依据的变化。

(1)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数量。如《通知》规定,生产销售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依据为实际销售数量;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计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

(2)对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通知》规定,生产、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执行。原规定计税依据为应税销售额,但应注意,消费税为价内税,计税价格中包含消费税金,而增值税为价外税,增值税金不包含在计税价格中,即计税依据包含成本、利润和消费税三部分。但计税依据的具体表示应有所不同,其中的消费税应有两项,即按定额税率计算的应纳消费税税额和按比例税率计算的应纳消费税税额。计税依据的计算具体有以下几种:

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如果没有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则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消费税

=(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收回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同类应税销售品的销售额,如果没有同类应税销售品的销售额,则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

=(成本+利润+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第四,应注意用外购酒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酒的企业,其外购或委托加工酒已纳消费税款将不能得到抵扣。《通知》规定,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2001年5月1日以前购进的已税酒及酒精,已纳消费税税款没有抵扣完的一律停止抵扣。

第五,应注意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从量计算的应纳税额+从价计算的应纳税额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通知》规定,小酒厂一律实行查实征收办法,不再实行定额、定律的双定征税办法。

例如,某卷烟厂本月销售1000大箱(每大箱250条)卷烟,其中500箱调拨价格(不含增值税)为每条40元,另500箱调拨价格(不含增值税)为每条80元,本月进项税额为1300000元。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计算如下:

(1)消费税计算

从量计税:应纳税额=150×1000=150000(元)

从价计税:

调拨价格每条40元的卷烟应纳税额=40×(500×250)×30%=1500000(元)

调拨价格每条80元的卷烟应纳税额=80×(500×250)×45%=4500000(元)

应纳消费税额=150000+1500000+4500000=6650000(元)

(2)增值税计算

应纳增值税额=[40×(500×250)+80×(500×250)]×17%-1300000

=2550000-1300000

=1250000(元)

例如,某酒厂生产白酒,本月销售粮食白酒10000件(每件12斤),出厂价每件(不含增值税)40元,销售薯类白酒10000件(每件12斤),出厂价每件(不含增值税)20元。本月进项税额40000元。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计算如下:

(1)消费税计算

从量计税:应纳税额=0.5×(10000+10000)×12=120000(元)

从价计税:

粮食白酒应纳税额=40×10000×25%=100000(元)

薯类白酒应纳税额=20×10000×15%=30000(元)

应纳消费税额=120000+100000+30000=250000(元)

(2)增值税计算

应纳增值税额=(40×10000+20×10000)×17%-40000=62000(元)

3.营业税税率共分几档?为什么这样设计?

答:一、交通运输业 3% 陆路运输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航空运输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旅客的运输业务,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地面服务业务,比照航空运输征税、管道运输、搬运装卸、水路运输、打捞比照水路运输征税。

二、建筑业 3%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三、金融保险业 5% 金融业务包括借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借款包括自有资金借款和转贷,典当业的抵押借款业务,按自有资金借款征税,人民银行的借款业务,不征税,

保险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

四、邮电通信业 3% 包括邮政、电信

邮政包括传递函件或包件、邮汇、报刊发行、邮务物品销售、邮政储蓄,其他邮政业务,邮政部门

销售集邮商品,征收营业税,电信包括电报、电传、电话、电话机安装、电信物品销售及其他电信业务。

五、文化体育业 3% 包括文化业、体育业。文化业包括演出、播映、其他文化业,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比照文化业征税,体育业包括举办体育比赛,为体育比赛或活动提供场所,

六、游乐业 5%-20% 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高尔夫、壁球、网球等项目,

经营打靶、游艺机、跑马、狩猎(包括垂钓)、游艇、赛车(专供儿童游乐的游艇、赛车除外)等游艺项目

桌球、保龄球、其他游艺项目。

七、服务业,包括组织旅游,提供场所等,5%。

八、租赁业,5% 。

九、销售不动产,5% 。

4、什么是完税价格?关税中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答:完税价格的定义

首先需要明白的是:完税价格是计算关税的基础, 完税价格分为两种: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 定义: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即货物的CIF价)作为完税价格。到岸价格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

2. 进口关税计算公式

从价计征的进口关税应征税额=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即CIF)×进口从价关税税率

常用的几种价格的换算:CIF=FOB+运费+保险费

CIF=(FOB+运费)/(1-(1+保险加成率)×保险费率)CIF=CFR/(1-(1+保险加成率)×保险费率)

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定义:出口货物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与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离岸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

(2)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公式一: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FOB中国境内口岸)-出口关税

公式二: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中国境内口岸)/(1+出口关税税率)

说明:上述公式一只是说明“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FOB中国境内口岸)”和“出口关税”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实际计算中并无多大用处。实际计算中常用公式二。

(3)应征出口关税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征出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完税价格的确定

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经海关审查未能确定的,海关应当依次以下列价格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

(一)从该项进口货物同一出口国或者地区购进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二)该项进口货物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成交价格;

(三)该项进口货物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在国内市场上的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其他税收以及进口后的运输、储存、营业费用及利润后的价格;

(四)海关用其他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

如果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会依次以下列方法审查确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1、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即以与该货物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来估定完税价格;

2、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即以与该货物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来估定完税价格;

3、倒扣价格估价方法,即以与该货物进口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将该进口货物、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在第一级销售环节销售给无特殊关系买方最大销售总量的单位价格来估定完税价格,但应当扣除同等级或者同种类货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第一级销售环节销售时通常的利润和一般费用以及通常支付的佣金,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以及进口关税及国内税收;

4、计算价格估价方法,即以按照下列各项总和计算的价格估定完税价格:生产该货物所使用的料件成本和加工费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同等级或者同种类货物通常的利润和一般费用,该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5、合理方法,即当海关不能根据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倒扣价格估价方法和计算价格估价方法确定完税价格时,海关根据客观、公平、统一的原则,以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估价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义务人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后,可以提出申请,颠倒第3种方法和第4种方法的适用次序。

定义:海关从价征税时据以计算进出口货物应纳关税的价格。

中国的完税价格,根据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需由海关审定,计价方式有以下几种:

①进口货物以该货物运抵中国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到岸价格由该货物在起运地正常批发价格,加上运抵中国以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构成。陆路进口所有费用应计算到该货物运抵中国国境为止。

②如果海关不能确定批发价格,应以申报进口时国内输入地点同类货物的正常批发价格减去进口税和产品税或增值税,以及进口后的正常运费、储存费、营业税为完税价格。如果输入地点同类货物的正常批发价格也未能确定,或有其他情况,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

③租赁、租借方式进口的货物,以正常租金作为完税价格。

④运往国外修理的货物,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口的,以正常修理费和工料费作为完税价格;运往国外加工的货物,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口的,以该加工货物进口的到岸价格与原出口货物在进口时的到岸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完税价格。

⑤出口货物以该货物售与国外的离岸价格减去出口税作为完税价格。陆路出口的货物,以该货运离国境的离岸价格减去出口税作为完税价格。

进出口公司以银行帐单或者明细单、发票上所列的价格作为计算完税价格的依据。

进出口货物的到岸价格、离岸价格或租金、修理费等以外币计价的,由海关按照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表”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税收基础增值税习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项目中,应将其已申报抵扣的进项税从发生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并在会计上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是( B )。 A.将购进货物对外投资 B.将购进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C.将购进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D.将购进货物分配给投资者 2.某个体商店系小规模纳税人,本月购货8 000元,销货9 360元,则其本月应纳增值税额为( C )元。 A.54.4 B.374.4 C.360 D.540 3.以一个月为一期的增值税纳税人,应自期限满之日起( D )天内申报纳税。 A.3 B.5 C.10 D. 15 4.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或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 B )日内,持相关证件向税务局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A.15 B.30 C.10 D.45 5.征收增值税同时又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为( B ): A.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 B.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 C.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增值税 D.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增值税

6.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所称的货物,是指( B )。 A.不动产 B.有形动产 C.无形资产 D.有形资产7.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其应纳销项税额的发生时间为(D )。 A.发出货物的当天 B.收到全部货款的当天 C.收到第一笔货款的当天 D.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8.如果以当期取得的销售收入减去购入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存货以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并以此来计算增值税属于( A )。 A.生产型 B.收入型 C.消费型 D.分配型9.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项目中,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的是( B )。 A.将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B.将购进货物对外投资 C.将购进货物用于生产应税产品 D.将购进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10.某煤气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销售瓶装煤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为100000元,同时单独收取包装物押金3510,该公司的销项税额为( D )。 A.17596.7 B.17510 C.13510 D.13000 11.某日用化妆品公司将自产的日用品发给职工作为福利,该批产品制造成本8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20%,当月同类产品的平均售价为100万元。该批产品的计税销售额为( D )。 A.80 B.96 C.88 D.100

税收基础知识精彩试题及问题详解

税收基础知识考试题库(包括答案) 1、依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 2、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3、专用发票的稽核检查是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重要措施。(√) 4、下列选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进行调整的是(ABCD) A、公益性捐赠 B、业务招待费 C、工会经费 D、职工教育经费 5、《税收征管法》规定,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采取的措施错误的是(BCD) A、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B、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暂停支付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C、立即停止支付应付纳税人的有关款项 D、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6、下列税种中,纳税人与负税人通常不一致的是(ACD) A、营业税 B、企业所得税 C、消费税 D、增值税 7、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在下列政策方面的规定相一致的 有(AB)

A、境外所得已纳税款的扣除规定 B、借款利息费用在税前的列支标准 C、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 D、工资费用在税前的列支 8、现行制度规定,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与数量交纳(C)以下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A、2000元 B、5000元 C、10000元 D、20000元 9、主管税务机关因发现纳税人不按规定使用减免税款的,税务机关无权停止减免。 (×) 10、某中外合资服装企业2002年销货净额为1000万元,其应酬交际费计税的最高比例为(C) A、1‰ B、3‰ C、5‰ D、10‰ 11、增值税的基本税率是17%。(√) 12、按 (A) 分类,我国税种可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五大类。 A、征税对象的性质 B、管理和使用权限 C、税收和价格的关系 D、预算收入构成和征税主管机关的不同

税收基础试题及答案电子教案

税收基础试题及答案

试卷代号:272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税收基础试题 2012年7月一、单项选择题(将每题四个选项中的惟一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入 括号。每题2分,共20分) 1. 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个人是( )。 A. 实际负税人 B.扣缴义务人 C.纳税义务人 D. 税务机关 2. 我国增值税对购进免税农产品的扣除率规定为( )。 A.7% B.10% C.13% D.17% 3.下列各项收入中可以免征营业税的是( )。 A.高等学校利用学生公寓为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 B. 个人销售购买超过5年的普通住房 C. 个人出租自有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 D. 单位销售自建房屋取得的收入 4. A公司签定了一份以货易货合同,用本公司300万元的货换取B公司价值260万元的货,A公司应纳印花税为( )。 A. 780元 B. 900元

C. 1680元 D. 2800元 5.周先生将自有的一套单元房按市场价格对外出租,每月租金2000元,其本年应纳房产税是( )。 A.288元 B.960元 C.1920元 D.2880元 6.下列车辆应免缴车船税的是( )。 A.经营用流动餐车 B. 出租汽车 C. 经营用挖沙船 D.拖拉机 7.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不包括下列哪类企业?( ) A.国有、集体企业 B. 联营、股份制企业 C.私营企业 D.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8.企业所得税规定不得从收人中扣除的项目是( )。 A.职工福利费 B.广告宣传费 C.公益性捐赠 D.赞助费支出 9. 《征管法》属于( )。 A. 税收程序法

税收基础作业参考答案理论分析答案

税收基础作业参考答案 税收基础2010-04-19 11:47:28 阅读3796 评论 0 字号:大中小订阅 一、理论分析题 1.税收的特征是什么?为什么税收有这些特征? 举例说明哪些地方体现了税收特征? 答:(1)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2)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缺一不可。无偿性是税收分配的核心特征,强制性和固定性是对无偿性的保证和约束。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不同社会制度下税收所共有的,它是税收本质的具体体现。税收的“三性”是不同社会制度税收的“共性”,它是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标志。区别一种财政收入是税还是非税,不在于它叫什么名称,而主要看它是否同时具有这“三性”,只要同时具有这“三性”,即便不叫税,实质上也是税。(3)假设,我每月工资有3000元(实际上没有啊),那么:我必须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75元,不交就是违法,税务机关有权对我进行处罚,这就是税法的强制性。我交税后,没有得到任何

物质产品,这就是税法的无偿性。我交的税金,是按照国家早已公布实施的税法规定的标准进行的,且这个标准在短期内不会更改,这就是税法的固定性。 2.什么叫税收保全?税收保全是征收管理工作中哪一部分的工作?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税收保全?有关税收保全的规定有哪些? 答:(1)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的税款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而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2)税收保全措施是税务机关为确保税款及时足额的征收、打击偷、逃、漏税行为的措施之一。(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务机关必须要有证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税务机关就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规定的期限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人有转移、隐匿收入的迹象,税务机关可责令其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4)税务机关可

税收基础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说课讲解

一村一《税收基础》课程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税收基础作业一 一、理论分析题(任选两题) 1、税收的特征是什么?为什么税收有这些特征?举例说明哪些地方体现了税收特征? 答:(1)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2)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缺一不可。无偿性是税收分配的核心特征,强制性和固定性是对无偿性的保证和约束。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不同社会制度下税收所共有的,它是税收本质的具体体现。税收的“三性”是不同社会制度税收的“共性”,它是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标志。区别一种财政收入是税还是非税,不在于它叫什么名称,而主要看它是否同时具有这“三性”,只要同时具有这“三性”,即便不叫税,实质上也是税。(3)假设,我每月工资有3000元(实际上没有啊),那么:我必须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75元,不交就是违法,税务机关有权对我进行处罚,这就是税法的强制性。我交税后,没有得到任何物质产品,这就是税法的无偿性。我交的税金,是按照国家早已公布实施的税法规定的标准进行的,且这个标准在短期内不会更改,这就是税法的固定性。 2、什么叫税收保全?税收保全是征收管理工作中哪一部分的工作?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税收保全?有关税收保全的规定有哪些? 答:(1)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的税款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而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2)税收保全措施是税务机关为确保税款及时足额的征收、打击偷、逃、漏税行为的措施之一。(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务机关必须要有证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税务机关就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规定的期限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人有转移、隐匿收入的迹象,税务机关可责令其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4)税

2021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税收基础》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727)

2021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税收基础》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727) 一、单项选择题(将每题四个选项中的惟一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入括号。每小题3分,共15分) 1.下列关于税务规章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法律或国务院行政法规等对税收事项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制定税务规章 B.税务规章解释与税务规章具有同等效力,属于立法解释的范畴 C.税务规章一般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D.税务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应当适用税务规章 2. 2018年5月1日前,下列项目适用17%税率征税的有( )。 A.商场销售鲜奶 B.花农销售自种花卉 C.印刷厂印刷图书报刊(委托方提供纸张) D.国营瓜果销售公司批发水果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属于( )。 A.本国企业 B.外国企业 C.居民企业 D.非居民企业 4.下列所得中,免缴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年终加薪 B.拍卖本人文字作品原稿的收入 C.个人保险所获赔款 D.从投资管理公司取得的派息分红 5.下列合同和凭证应当缴纳印花税的是( )。 A.企业将财产赠给政府所书立的书据 B.未按期兑现的合同 C.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审计合同 D.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二、多项选择题(将每题四个选项中的至少两个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入括号,多选或漏选均不得分。每小题5分,共20分) 6.下列选项中,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特征的有( )。 A.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非应税劳务 B.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 C.从一个购买方取得货款 D.从不同购买方收取货款 7.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消费

《税收基础》作业1参考答案

《税收基础》作业1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和任务,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定标准,向单位和个人无偿地征收事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2、纳税人:是税制中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 3、征税对象:是税制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 4、速算扣除数:是为简化计税程序而在计算公式中使用的一个固定常数,该扣除数所反映的具体内容是应税所得额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和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的差额。 5、加成征收:是指根据税制规定的税率征收以后,再以应纳税额为依据加征一定成数的税额。 二、论述题 1、起征点和免征额有什么不同? 答:起征点是根据税制的规定对课税对象确定的征税起点,达到起征点的按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免征额是根据税制的规定在课税对象中预先确定的免于征税的数额。实行免征额规定时,无论课税对象数额是多少,每个纳税人都可以按规定扣除等量数额的课税对象,对扣除的部分免于征税,只就超过的部分征税。 2、违反税务管理、帐簿凭证管理的基本规定会受到哪些处罚? 答:?根据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任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或者损坏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收基础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1

税收基础知识考试题库 1、依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 2、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3、专用发票的稽核检查是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重要措施。(√) 4、下列选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进行调整的是(ABCD)A、公益性捐赠B、业务招待费C、工会经费D、职工教育经费 5、《税收征管法》规定,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采取的措施错误的是(BCD) A、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B、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暂停支付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C、立即停止支付应付纳税人的有关款项 D、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6、下列税种中,纳税人与负税人通常不一致的是(ACD)A、营业税B、企业所得税C、消费税D、增值税 7、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在下列政策方面的规定相一致的有(AB) A、境外所得已纳税款的扣除规定 B、借款利息费用在税前的列支标准 C、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 D、工资费用在税前的列支 8、现行制度规定,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与数量交纳(C)以下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A、2000元B、5000元C、10000元D、20000元 9、主管税务机关因发现纳税人不按规定使用减免税款的,税务机关无权停止减免。(×) 10、某中外合资服装企业2002年销货净额为1000万元,其应酬交际费计税的最高比例为(C) A、1‰ B、3‰ C、5‰ D、10‰ 11、增值税的基本税率是17%。(√) 12、按(A) 分类,我国税种可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五大类。 A、征税对象的性质 B、管理和使用权限 C、税收和价格的关系 D、预算收入构成和征税主管机关的不同 13、清朝实行的“初税亩”,正式确立起了我国完全意义上的税收制度。(×) 14、以下国家和地区中,选择单一税收管辖权的是(B) A、中国B、法国C、美国 D、日本 15、我国税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形式主要有三种,其中不包括(C)经济责任B、行政责任 C、民事责任 D、刑事责任 16、“生产型增值税”显然是不彻底的增值税,因为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对“增值额”征税。(√) 17、纳税人纳税是否自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A)A、税制与征管是否公平B、税率的高低C、税负的轻重D、征管效率 18、下列采用定额税率的税种有(BC)A、个人所得税B、车船使用税C、资源税D、增值税 19、本国居民(公民)在汇总境内、境外所得计算缴纳所得税或一般财产税时,允许扣除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或一般财产收益按照本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通常所说的抵免限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不予扣除,称为(C)

税收基础习题

《税收基础》(第二章)单元测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关于纳税人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A.纳税人是税法直接规定的 B.当存在税负转嫁时,纳税人和负税人就不一致 C.扣缴义务人是纳税人的一种特殊的形式 D.纳税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2.不同税种分配对象和范围的差异是由()决定的。 A.纳税人 B.征税对象 C.税率 D.税源 3.体现征税广度的是()。 A.纳税人 B.税率 C.计税依据 D.税目 4.比较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不同点有()。 A.划分级距标准的性质不同 B.累进方式不同 C.划分级距标准的性质和累进方式都不同 D.累进方式相同 5.税收收入不受价格水平影响,只于征税对象的实物量有关的税率形式是()。 A.定额税率 B.累进税率 C.名义税率 D.比例税率 6.按税收与价格关系分,税收可分为()。 A.从价税和价外税 B.从价税和从量税 C.价内税和价外税 D.从价税和价内税 7.税收分类的基本方法是()。

A.按征税对象性质分 B.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分 C.按会计核算中使用会计科目分 D.按税收与价格关系分 8.()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A.计税依据 B.税源 C.税目 D.税率 9.税率这一要素是以()为基础确定的。 A.课税对象 B.纳税主体 C.计税依据 D.纳税人 10.税收按()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行为税和财产税。 A.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 B.按征税对象的性质 C.按计税标准为依据 D.按税负是否转稼为标准 11.()是价外税。 A.营业税 B.增值税 C.消费税 D.资源税 12.属于行为税的有()。 A.营业税 B.增值税 C.消费税 D.印花税 13.我国现行税制中,属于真正意义上的中央税种的是()。 A.消费税 B.增值税 C.企业所得税 D.个人所得税 14.税法规定起征点为200元,税率为10%,甲.乙纳税人取得应税收入分别为200元和400元,则甲.乙纳税人分别纳税()。 A.0元和20元 B.0元和40元 C.20元和40元 D.以上说法都不对 15.某纳税人某月取得收入250元,税率为10%,假定起征点和免征额均为240元,则按起征点和免征额办法计算,分别应纳税()。

《税收基础》课程形成性考核册参考标准答案

《税收基础》课程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税收基础作业1 1.税收的特征是什么?为什么税收有这些特征?举例说明哪些地方体现了税收特征? 答:(1)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2)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缺一不可。无偿性是税收分配的核心特征,强制性和固定性是对无偿性的保证和约束。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不同社会制度下税收所共有的,它是税收本质的具体体现。税收的“三性”是不同社会制度税收的“共性”,它是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标志。区别一种财政收入是税还是非税,不在于它叫什么名称,而主要看它是否同时具有这“三性”,只要同时具有这“三性”,即便不叫税,实质上也是税。(3)假设,我每月工资有3000元(实际上没有啊),那么:我必须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75元,不交就是违法,税务机关有权对我进行处罚,这就是税法的强制性。我交税后,没有得到任何物质产品,这就是税法的无偿性。我交的税金,是按照国家早已公布实施的税法规定的标准进行的,且这个标准在短期内不会更改,这就是税法的固定性。 2.什么叫税收保全?税收保全是征收管理工作中哪一部分的工作?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税收保全?有关税收保全的规定有哪些? 答:(1)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的税款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而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 (2)税收保全措施是税务机关为确保税款及时足额的征收、打击偷、逃、漏税行为的措施之一。 (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务机关必须要有证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税务机关就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规定的期限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人有转移、隐匿收入的迹象,税务机关可责令其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4)税务机关可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三、税务机关可按法定程序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收。 3.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是怎么划分的?分析它们的作用和优缺点。 答:增值税依据对固定资产的处理不同,可分为三种类型: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

2017年电大税收基础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税收基础作业 2010-06-01 13:59 一、理论分析题 1.税收的特征是什么?为什么税收有这些特征?举例说明哪些地方体现了税收特征? 答:(1)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2)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缺一不可。无偿性是税收分配的核心特征,强制性和固定性是对无偿性的保证和约束。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不同社会制度下税收所共有的,它是税收本质的具体体现。税收的“三性”是不同社会制度税收的“共性”,它是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标志。区别一种财政收入是税还是非税,不在于它叫什么名称,而主要看它是否同时具有这“三性”,只要同时具有这“三性”,即便不叫税,实质上也是税。(3)假设,我每月工资有3000元(实际上没有啊),那么:我必须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75元,不交就是违法,税务机关有权对我进行处罚,这就是税法的强制性。我交税后,没有得到任何物质产品,这就是税法的无偿性。我交的税金,是按照国家早已公布实施的税法规定的标准进行的,且这个标准在短期内不会更改,这就是税法的固定性。 2.什么叫税收保全?税收保全是征收管理工作中哪一部分的工作?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税收保全?有关税收保全的规定有哪些? 答:(1)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的税款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而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2)税收保全措施是税务机关为确保税款及时足额的征收、打击偷、逃、漏税行为的措施之一。(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务机关必须要有证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税务机关就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规定的期限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人有转移、隐匿收入的迹象,税务机关可责令其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4)税务机关可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三、税务机关可按法定程序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收。 二、计算分析题 1、分析:该项规定属于起征点,达到起征点的按收入全额征税. 计算:应纳税额=8000*10%=800(元) 2、分析:该项规定属于免征额,应扣除1000元的费用,只就其超过部分征税. 计算:应纳税额=(5000-1000)*15%=600(元) 3、分析: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享受出口退税(人民币结算),按免、抵、退的计算办法办理退税. 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额=115*7*(17%-12%)=32.3万元

税收基础知识

税法入门知识 主讲人:翟继光 本课程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全面性,纳税人通常需要掌握的基本税收知识都已经纳入本课程之中; 第二,权威性,本课程所用知识全部以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税收政策为依据; 第三,简明性,本课程以简明的语言阐述了税收的基本制度,并且以典型案例的方式来说明如何进行税收的计算和缴纳。 第一节税收基础知识 一、什么是税收? 从形式来看,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从实质来看,税收是纳税人用以交换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的对价。 马克思指出:“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恩格斯指出:“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19世纪美国大法官霍尔姆斯说:“税收是我们为文明社会付出的代价。”这些都说明了税收对于国家经济生活和社会文明的重要作用。 二、我国有哪些税收? 根据征税对象的不同,我国现行的税种可以分为以下四类:所得税、商品税、财产税和

行为税。其中: 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商品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烟叶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财产税包括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房产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和契税。行为税包括印花税。 三、每种税收的纳税人是谁? (1)个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取得的各种所得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2)单位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取得的各种所得都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3)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都应当缴纳增值税; (4)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所提供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都应当缴纳营业税; (5)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应当缴纳消费税; (6)单位和个人进口货物、出口货物需要缴纳关税; (7)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收购烟叶需要缴纳烟叶税; (8)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9)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即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 (10)单位和个人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11)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12)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或者生产盐应当缴纳资源税; (13)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拥有房产应当缴纳房产税; (14)在中国境内,单位和个人如果是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缴纳车船税; (15)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应当缴纳车辆购置税; (16)在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契税; (17)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印花税。 四、纳税人享有哪些权利?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4)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

税收基础作业1

税收基础作业1 一、名词解释 1、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和任务,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定标准,向单位和个人无偿地征收事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2、纳税人:是税制中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 3、征税对象:是税制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 4、速算扣除数:是为简化计税程序而在计算公式中使用的一个固定常数,该扣除数所反映的具体内容是应税所得额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和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的差额。 5、加成征收:是指根据税制规定的税率征收以后,再以应纳税额为依据加征一定成数的税额。 二、论述题 1、起征点和免征额有什么不同? 答:起征点是根据税制的规定对课税对象确定的征税起点,达到起征点的按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免征额是根据税制的规定在课税对象中预先确定的免于征税的数额。实行免征额规定时,无论课税对象数额是多少,每个纳税人都可以按规定扣除等量数额的课税对象,对扣除的部分免于征税,只就超过的部分征税。 2、违反税务管理、帐簿凭证管理的基本规定会受到哪些处罚? 答:?根据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任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或者损坏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坏、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3、如何理解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答:销项税额是纳税人根据实现的计税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出来的,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因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即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时购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关系是:在一项购销活动中,销售方销售货物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4、消费税对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计税方法是如何规定的?

税收基础增值税习题和答案学习资料

税收基础增值税习题 和答案

一、单选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项目中,应将其已申报抵扣的进项税从发生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并在会计上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是( B )。 A.将购进货物对外投资 B.将购进货物用于个人消费C.将购进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D.将购进货物分配给投资者2.某个体商店系小规模纳税人,本月购货8 000元,销货9 360元,则其本月应纳增值税额为( C )元。 A.54.4 B.374.4 C.360 D.540 3.以一个月为一期的增值税纳税人,应自期限满之日起( D )天内申报纳税。 A.3 B.5 C.10 D. 15 4.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或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 B )日内,持相关证件向税务局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A.15 B.30 C.10 D.45 5.征收增值税同时又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为( B ): A.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 B.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 C.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增值税 D.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增值税

6.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所称的货物,是指( B )。 A.不动产 B.有形动产 C.无形资产 D.有形资产7.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其应纳销项税额的发生时间为(D )。 A.发出货物的当天 B.收到全部货款的当天 C.收到第一笔货款的当天 D.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8.如果以当期取得的销售收入减去购入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存货以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并以此来计算增值税属于( A )。 A.生产型 B.收入型 C.消费型 D.分配型9.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项目中,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的是( B )。 A.将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B.将购进货物对外投资 C.将购进货物用于生产应税产品 D.将购进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10.某煤气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销售瓶装煤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为100000元,同时单独收取包装物押金3510,该公司的销项税额为( D )。 A.17596.7 B.17510 C.13510 D.13000 11.某日用化妆品公司将自产的日用品发给职工作为福利,该批产品制造成本8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20%,当月同类产品的平均售价为100万元。该批产品的计税销售额为( D )。 A.80 B.96 C.88 D.100

电大税收基础形考一试卷试题包括答案.docx

2019 年国家开放大学《税收基础》形考一试题及答案 1<单选 >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下列项目的,不应征收消费税的有(连续生产应税 消费品)。 2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应纳房产税。(错) 3<单选 >某外籍个人2019 年 4 月来华工作7 个月,在我国境内每月支付其薪金2000 美元,同时,其国籍国派出单位每月支付其薪金3000 美元,则该外籍个人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的 应税所得为(35000)美元。 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 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取得的所得以非居民企业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错) 5 人身保险合同不应缴纳印花税。(对) 6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的一种基本制度。 (对) , 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 委托加工7<多选 >下列视同销售货物的有(自产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自产的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183 天,均应8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无论其是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于中国境内居住满 视为居民纳税人。(错) 9 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辆购置的当天。(对) 10 契税实行3% ~ 5% 的幅度比例税率,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率可以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或财 政机关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上述幅度规定范围内决定。(错) 11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 税。(对) 12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错) 13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不准扣除。(错) 14消费税是在对所有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量消费品征收的,因此,消费税 纳税人同时也是增值税纳税人。(对) 15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只包括现金和有价证券,不包括实物。(错) 16< 单选 >下列人员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有(2019年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 天的外 籍个人)。 17< 多选 >消费税应税数量是(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自产自用应 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 消费品数量;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18< 单选 >2019年 8 月企业外购一批小礼品,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8.7 万元,其中赠

税收基础知识习题及标准答案

税收基础知识习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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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收基础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税收特征的是()。 A.强制性 B.无偿性 C.稳定性 D.固定性 2.税收法律主义也称法定主义、法定性原则,税收法律主义可以概括成几个具体的原则,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税收法律主义具体原则的是()。 A.课税要素不变原则 B.课税要素法定原则 C.课税要素明确原则 D.依法稽征原则 3.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对于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这符合税法基本原则的()。 A.税收法律主义原则 B.税收信赖合作主义 C.税收公平主义 D.实质课税原则 4.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这一规定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的()。 A.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B.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C.税收公平主义原则 D.法律优位原则 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税法的效力范围的是()。 A.税法的空间效力 B.税法的时间效力 C.税法对人的效力 D.税收法律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6.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税法司法解释的是()。 A.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 B.国务院对税收行政法规的解释 C.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 D.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作出的共同解释 7.下列选项中,不可以作为判案依据的是()。

A.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 B.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作出的共同解释 C.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 D.财政部作出的行政解释 8.根据税收法律关系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国家是真正的征税主体 B.税务机关的征税权可以行使,也可以选择放弃 C.税务机关通过法律授权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征税主体 D.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具有不对等性 9.下列选项中,不会引起税收法律关系消灭的是()。 A.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B.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纳税人不能按时如期缴纳税款 C.纳税义务因超过期限而消灭 D.某些税法的废止 10.下列与纳税义务人相关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纳税人就是负税人 B.在代扣代缴关系中,代扣人是真正的纳税人 C.在代收代缴关系中,代收人是真正的纳税人 D.纳税人与负税人有时候一致,有时候不一致 11.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下列关于税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税目代表征税的深度 B.税目包括列举税目和概括税目 C.消费税、资源税、营业税都有列举税目的税目税率表 D.实行列举税目的税种,凡列入税目的都征税,未列入的不征税 12.下列关于累进税率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比较复杂,但累进程度比较缓和,比较合理 B.目前我国只有土地增值税适用的是超率累进税率 C.当计税基数是绝对数时,超倍累进税率实质上就是超额累进税率 D.目前,累进税率的几种具体的形式在我国都有运用 13.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个人取得的稿酬所得,规定在适用20%税率征税时,按应纳税额减征30%,这个税收优惠政策属于()。 A.税基式减免 B.税额式减免 C.税率式减免 D.免征额减免 14.下列关于税收程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税收基础试题及答案解析

税收基础试题及答案解析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课税对象: 答:课税对象:课税对象是税制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通过规定课税对象,可以解决对什么征税这一问题。 2.定额税率: 答:定额税率: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这种税率是根据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数额。 3.进项税额: 答: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因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4.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税收中的一个特殊概念,是专门为计算所得税服务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以税法为依据,在计税收入的基础上扣除税法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后的余额。 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1.累进税率的形式又可分为(全累税率)和(超累税率)。 2.营业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3.房产税依据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 1.2%),依据房屋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

的居民住房暂按(4%)的税率减收房产。 4.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用(公益、救济性3%)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三、单项选择题(将每题四个选项中的惟一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入括号。每题2分,共20分) 1.税收是凭借( C )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B 国家对纳税人提供的服务 C 政治权力D.人权 2.在特定税种中依据应纳税额再多征一定比例的税款称为( C ) A.税收附加 B 特殊增税 C.加成征收D.综合负担 3.下列混合销售行为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A )。 A.家具厂销售家具并有偿送货上门 B.电信部门销售移动电话并提供有偿电信服务 C 装饰公司为客户提供设计并包工包料装修房屋。 D.饭店提供餐饮服务同时提供酒水 4.娱乐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 D )的幅度税率,由各省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当地情况确定。A.3%一20%B.15%一20%C.5%一15%D.5%一20% 5.对同一类应税凭证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适用的纳税办法是( D )。 A.自行贴花B。委托代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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