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资料4 关于甘草粉蜜汤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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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前人注释本文,如徐忠可、尤在泾、赵献可、高学山等都作铅粉。近人中谢利恒医学大辞典解作“先诱之而后杀之”,李彦师伤寒金匮条释也解作“诱而杀之”,曹颕甫金匮发微里说得更切实:“先母侍婢曾患此,始病吐蚘,一二日后暴厥若死,治以乌梅丸人口即吐,予用甘草五钱先煎去滓,以铅粉二钱、白蜜一两调服之,半日许下蚘虫如拇指大者九条,其病乃愈。”
由耿先生的考证看来,粉不是铅粉,是米粉无疑,今 再补充一点:根据本方方后有煎如薄粥一句(千金翼方亦同)来分析,更为明显。因为是,米粉,才能煎如薄粥,要是铅粉,何能煎如薄粥?这是一有力之证明。
再说甘草粉蜜汤之性能。本草备要:“甘草、味甘、能和诸药,使之不争,通行十二经,解百药毒。”“米粉,和胃补中。”“蜜能解毒,和百药、与甘草同功。”由此、可见甘草粉蜜汤,乃是解毒之方,决非杀虫之剂。方中用米粉,可是针对上文毒药不止者而用,因为吃了许多杀虫之药,则胃气已伤,用米粉去和胃补中,以固正气,这是合理的。秦先生认为“甘草粉蜜汤用铅粉杀虫为主药,以甘、蜜为诱饵,则甘、蜜在本方中,已不占重要位置,仅仅是诱饵的作用而已”。那么、我们可以用芳香之品来替代甘蜜、岂不更好。不然可作诱饵之品甚多,何必定要用甘蜜呢?且铅粉与甘蜜,一是杀虫之毒药,一是解毒之药品,两者性质不同,互相抵触,今配合在一个方内,未免有些不恰当。仲景立方,恐怕不是这样的。假若粉是铅粉,用到一两,分量非轻,不知如何吃得下去,虽然不至毒死,我想至少也要难过几天。
中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应当努力发掘,加以提高。前人的宝贵经验值得借鉴学习,尤其是八十年代以前的资料,几乎没有功名利禄的水分,医风纯朴,其真实性、实用性、可靠性均很高。
关于甘草粉蜜汤之我见
王升初
中医杂志五七年第八号刊载秦伯未先生的金匮要略杂病浅说,认为甘草粉蜜汤是一个最早的杀虫药方,方内的粉,当是铅粉。耿鉴庭先生在新中医药第七卷第十期发表“金匮第十九篇语释”一文内谈到治蚘虫病一段,与第六条原文:
“蚘虫之为病,令人吐涎,心痛发作有时,毒药不止者,甘草粉蜜汤主之。
甘草二两,粉一两,蜜四两。
右三味,以水三升,先煮甘草,取二升,去渣,内粉蜜,搅令和,煎如薄粥,温服一升,差即止。”
耿先生的考证:“‘粉’有几家把它注成铅粉,外台天行门备急疗劳复方:‘以粉三升,以暖饮和服,又以水和胡粉少许服之亦佳。’据此,则粉与胡粉自别,所以作铅粉是不对的。也有人因甘草又称粉草,所以把它注成甘草粉,这拿桃花汤用赤石脂的记叙法来对比一下,便可知道也不对。如果是甘草粉,就应当依例写成‘甘草三两,二两剉,一两篩末’。现在明明写成甘草二两,粉一两,所以证明它不是甘草粉。刘桂山说:‘古单称粉者,米粉也。’释名云:‘粉、分也,研米使分散也。’说文:‘粉傅面者也。’徐曰:‘古傅面亦用米粉。’这可以从千金方上得到证明,千金有解鸩毒及一切毒药不止烦懑方,‘用甘草、蜜各四分,梁米粉一升,右三味,以水五升煮甘草,取二升、去渣、歇大热,内粉汤中,搅令匀调,内白蜜更煎,令熟如薄粥,适寒温饮一升佳。’翼方有毒药不止解烦方,用‘甘草二两、梁米粉一升,蜜四两,煎法同前。’外台引翼方则作白梁粉。看了这一条,更证明它是米粉。”
再从原文来看蚘虫病的症状是吐涎与心痛两种,而心痛不是常发之症,则主要症状,就是吐涎,而吐涎有属于蚘虫病者,有不属于蚘虫病者,如药(食)物中毒,及其他病症者是。属于其他病症者,病情复杂,症状各个不同,容易分别,故仲景另有方剂。属于蚘虫病与中毒者,病情比较单纯,症状类似,不经过检查,是难以分别的。故仲景先试以杀虫之剂,如果不对,即判断其非蚘虫病,乃更换方剂,从解毒方面去治它。故毒药不止者(即服杀虫之药无效者),非是毒药无效,根本没有蚘虫,不应当再服毒药,此理甚明。据此可以证明甘草粉蜜汤,并非杀虫之剂。
基于以上理由,我认为本方的粉应作铅粉。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看法,希望读者提出不同的意见,通过大家讨论来得到解决。因此我对于王同志的论点不作答复,望原谅!
(本文发表在1958年4期第239页上)
秦伯未按:王升初同志提出甘草粉蜜汤的问题,的确有讨论的必要。因为如果粉是铅粉便是杀虫剂,粉是米粉就变作缓中剂,两者距离很远。我在写稿的时候也曾考虑到这一层,最后决定粉是铅粉的理由是:
(1)毒药不止的毒字不一定是中毒的毒,前人对于大辛、大热、大苦、大寒用来攻病的药都叫毒药,像内经上所说大毒,小毒之类是。本条症状为“吐涎、心痛发作有时”,在临床上可能误用辛热药来治,但是决不会见效的,所以仲景指出这是“蚘虫之为病”应该用甘草粉蜜汤。此其一。另一方面,蚘虫病也可用辛热苦寒毒药,乌梅丸就是一个例子,所以也可能仲景的意思是用了乌梅丸一类药痛仍不止的,可以改用甘草粉蜜汤。
刘桂山的方解,也是错误的,他说:“此方非杀虫之剂乃不过用甘平安胃之品,而使蚘安。”刚才说过,既是没有蚘虫,何能使之安与不安。刘桂山不明此点,对于此方,无法解释,乃附会其说,这是不对的。
以上所举,由于作者非中医师,乃是一个病者,未有念好几句医书,一知半解,何敢妄谈医理,不过希望祖国医学,发扬光大起来,本着大鸣大放之精神,试将管窥之见,提供先生们的参考而已。
(2)仲景说“瘥即止”,这三字大可体味,仲景只有使用毒性药时才有郑重指出,比如用乌头是。倘然是米粉决不如此写法,因为“即止”二字是非常有力的笔调。
(3)“煎如薄粥”的意思是像米汤样子,“如薄粥”并不等于就是粥,如果因粥字而以为非米不能成粥,是不恰当的。
(4)此病毕竟是蚘虫病,用米粉和甘蜜究竟能不能驱虫治病呢?考张文仲备急方治寸白、蚘虫,用“胡粉炒燥方寸七人肉臛中,空心服大效。”胡粉即铅粉,汤液本草也叫白粉。至于千金方用梁米粉,是“解鸩毒及一切毒药不止”,这里的毒药是指中毒,所以上面加“一切”两字,还指出了中毒的烦懑症状,其目的在解毒而不在杀虫,与仲景的意思有很大区分,不能并为一谈。
由耿先生的考证看来,粉不是铅粉,是米粉无疑,今 再补充一点:根据本方方后有煎如薄粥一句(千金翼方亦同)来分析,更为明显。因为是,米粉,才能煎如薄粥,要是铅粉,何能煎如薄粥?这是一有力之证明。
再说甘草粉蜜汤之性能。本草备要:“甘草、味甘、能和诸药,使之不争,通行十二经,解百药毒。”“米粉,和胃补中。”“蜜能解毒,和百药、与甘草同功。”由此、可见甘草粉蜜汤,乃是解毒之方,决非杀虫之剂。方中用米粉,可是针对上文毒药不止者而用,因为吃了许多杀虫之药,则胃气已伤,用米粉去和胃补中,以固正气,这是合理的。秦先生认为“甘草粉蜜汤用铅粉杀虫为主药,以甘、蜜为诱饵,则甘、蜜在本方中,已不占重要位置,仅仅是诱饵的作用而已”。那么、我们可以用芳香之品来替代甘蜜、岂不更好。不然可作诱饵之品甚多,何必定要用甘蜜呢?且铅粉与甘蜜,一是杀虫之毒药,一是解毒之药品,两者性质不同,互相抵触,今配合在一个方内,未免有些不恰当。仲景立方,恐怕不是这样的。假若粉是铅粉,用到一两,分量非轻,不知如何吃得下去,虽然不至毒死,我想至少也要难过几天。
中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应当努力发掘,加以提高。前人的宝贵经验值得借鉴学习,尤其是八十年代以前的资料,几乎没有功名利禄的水分,医风纯朴,其真实性、实用性、可靠性均很高。
关于甘草粉蜜汤之我见
王升初
中医杂志五七年第八号刊载秦伯未先生的金匮要略杂病浅说,认为甘草粉蜜汤是一个最早的杀虫药方,方内的粉,当是铅粉。耿鉴庭先生在新中医药第七卷第十期发表“金匮第十九篇语释”一文内谈到治蚘虫病一段,与第六条原文:
“蚘虫之为病,令人吐涎,心痛发作有时,毒药不止者,甘草粉蜜汤主之。
甘草二两,粉一两,蜜四两。
右三味,以水三升,先煮甘草,取二升,去渣,内粉蜜,搅令和,煎如薄粥,温服一升,差即止。”
耿先生的考证:“‘粉’有几家把它注成铅粉,外台天行门备急疗劳复方:‘以粉三升,以暖饮和服,又以水和胡粉少许服之亦佳。’据此,则粉与胡粉自别,所以作铅粉是不对的。也有人因甘草又称粉草,所以把它注成甘草粉,这拿桃花汤用赤石脂的记叙法来对比一下,便可知道也不对。如果是甘草粉,就应当依例写成‘甘草三两,二两剉,一两篩末’。现在明明写成甘草二两,粉一两,所以证明它不是甘草粉。刘桂山说:‘古单称粉者,米粉也。’释名云:‘粉、分也,研米使分散也。’说文:‘粉傅面者也。’徐曰:‘古傅面亦用米粉。’这可以从千金方上得到证明,千金有解鸩毒及一切毒药不止烦懑方,‘用甘草、蜜各四分,梁米粉一升,右三味,以水五升煮甘草,取二升、去渣、歇大热,内粉汤中,搅令匀调,内白蜜更煎,令熟如薄粥,适寒温饮一升佳。’翼方有毒药不止解烦方,用‘甘草二两、梁米粉一升,蜜四两,煎法同前。’外台引翼方则作白梁粉。看了这一条,更证明它是米粉。”
再从原文来看蚘虫病的症状是吐涎与心痛两种,而心痛不是常发之症,则主要症状,就是吐涎,而吐涎有属于蚘虫病者,有不属于蚘虫病者,如药(食)物中毒,及其他病症者是。属于其他病症者,病情复杂,症状各个不同,容易分别,故仲景另有方剂。属于蚘虫病与中毒者,病情比较单纯,症状类似,不经过检查,是难以分别的。故仲景先试以杀虫之剂,如果不对,即判断其非蚘虫病,乃更换方剂,从解毒方面去治它。故毒药不止者(即服杀虫之药无效者),非是毒药无效,根本没有蚘虫,不应当再服毒药,此理甚明。据此可以证明甘草粉蜜汤,并非杀虫之剂。
基于以上理由,我认为本方的粉应作铅粉。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看法,希望读者提出不同的意见,通过大家讨论来得到解决。因此我对于王同志的论点不作答复,望原谅!
(本文发表在1958年4期第239页上)
秦伯未按:王升初同志提出甘草粉蜜汤的问题,的确有讨论的必要。因为如果粉是铅粉便是杀虫剂,粉是米粉就变作缓中剂,两者距离很远。我在写稿的时候也曾考虑到这一层,最后决定粉是铅粉的理由是:
(1)毒药不止的毒字不一定是中毒的毒,前人对于大辛、大热、大苦、大寒用来攻病的药都叫毒药,像内经上所说大毒,小毒之类是。本条症状为“吐涎、心痛发作有时”,在临床上可能误用辛热药来治,但是决不会见效的,所以仲景指出这是“蚘虫之为病”应该用甘草粉蜜汤。此其一。另一方面,蚘虫病也可用辛热苦寒毒药,乌梅丸就是一个例子,所以也可能仲景的意思是用了乌梅丸一类药痛仍不止的,可以改用甘草粉蜜汤。
刘桂山的方解,也是错误的,他说:“此方非杀虫之剂乃不过用甘平安胃之品,而使蚘安。”刚才说过,既是没有蚘虫,何能使之安与不安。刘桂山不明此点,对于此方,无法解释,乃附会其说,这是不对的。
以上所举,由于作者非中医师,乃是一个病者,未有念好几句医书,一知半解,何敢妄谈医理,不过希望祖国医学,发扬光大起来,本着大鸣大放之精神,试将管窥之见,提供先生们的参考而已。
(2)仲景说“瘥即止”,这三字大可体味,仲景只有使用毒性药时才有郑重指出,比如用乌头是。倘然是米粉决不如此写法,因为“即止”二字是非常有力的笔调。
(3)“煎如薄粥”的意思是像米汤样子,“如薄粥”并不等于就是粥,如果因粥字而以为非米不能成粥,是不恰当的。
(4)此病毕竟是蚘虫病,用米粉和甘蜜究竟能不能驱虫治病呢?考张文仲备急方治寸白、蚘虫,用“胡粉炒燥方寸七人肉臛中,空心服大效。”胡粉即铅粉,汤液本草也叫白粉。至于千金方用梁米粉,是“解鸩毒及一切毒药不止”,这里的毒药是指中毒,所以上面加“一切”两字,还指出了中毒的烦懑症状,其目的在解毒而不在杀虫,与仲景的意思有很大区分,不能并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