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矿山法施工安全管理细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矿山法施工安

全管理细则

一、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以及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有关规范、标准,建立健全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所有的矿山法施工,均应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在施工前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一)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进行审核签字,监理进行审批,再由建设分公司(西海岸轨道公司、蓝硅轨道公司)工程部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并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二)专家组成员可由业主单位选定。所邀请的专家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完善专项方案,并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审核,报送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审批,并送业主备案。审批程序完成后方可实施。

(四)在实施过程中,施工承包企业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三、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施工承包单位应组织对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操作工人、民工(含各类型的分包单位、租赁设备单位、检验、检测、监测单位等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操作工人)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并按要求做好记录,接受教育者应在有关记录上亲笔签字。三级安全教育的学时应符合国家建设部及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教育内容应有针对性,应按国家建设部及省、市有关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后应组织进行严格的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按有关要求组织所有的员工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使员工熟悉应急响应程序及应急措施,掌握应急逃生方法;应按

有关要求组织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安全教育的相关表格由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分公司(西海岸轨道公司、蓝硅轨道公司)的安质部。

五、每一个作业班组(施工队)必须明确班组长(队长)为安全负责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每个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开展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每天作业前,班组长应向所有的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说明本次作业存在的危险因素、每个岗位的危险点、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等。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应对以上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六、每一个作业过程在施工前必须对所有的作业者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接受交底者应在有关记录上亲笔签字。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有针对性,包括本作业过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施工工艺要求,现有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以及应急措施等。

七、所有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由施工单位呈报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经监理审核批准后方可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将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分包队伍、临时租赁设备单位等的特种作业人员纳入统一管理。

八、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必须悬挂按照《安全色》(GB2893-2008)和《安全标志》(GB2894-2008)规定的警示标牌。

九、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等用电安全规范要求。

十、开挖与支护安全要求

(一)开挖面开挖与支护作业过程中,必须配置专职安全员负责观察、检查工作面的安全状态,确保工人在安全的前提下作业。

(二)开挖支护作业班组进入开挖面施工前,应仔细检查开挖面的坡度、地质情况,开挖面的岩石结构、松动状态,洞内支护拱架是否有变形或者松脱现象等,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每班技术交底都必须详细分析地质情况,根据地质情况决定开挖工艺,对于地质分界不清或存在不良地层的,施工前必须打探孔探明地层。

(三)开挖作业过程中必须留意检查台阶面的坡度以及开挖面的危石、浮石,岩石裂缝的变化状态,留意渗透水与涌水现象,及时进行处理。

(四)洞室开挖成型后应及时对开挖面进行格栅挂网,格栅之间的螺丝连接及纵(横)向钢筋连接必须对位准确,螺丝及焊接牢固。

(五)喷射混凝土施工,应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喷射混凝土操作手与喷射机之间必须设立联系信号。

(六)注浆作业前必须检查各接口的牢固程度,注浆时必须严格控制注浆压力,发现压力表显示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

十一、洞内机械设备安全要求

(一)洞内所有施工机械使用应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机械进场前应收集相关出厂及检验资料向监理报验,经监理审批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健全施工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等技术档案。

机械设备应按其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正确使用。不得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

(二)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驾驶执照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严禁酒后操作。

(三)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设备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作业。

(四)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五)对于违反《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的指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六)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时应按施工方案要求布置或行走,闲置时应停放在合理的位置,固定牢固,不得堵塞隧道内的通道。

(七)应根据隧道断面和长度,合理选择和配置通风设备,确保隧道内通风良好。

十二、井架提升系统的安全管理要求

(一)井架提升系统的设计、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