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客户判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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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部客户管理制度及佣金制度

执行时间:2013年1月1日

为了销售过程中客户归属的明确化,减少售楼人员在客户确认方面的纠纷,增加团队凝聚力,促进销售工作的正常持续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以友好协商为基础,以第一来访登记为原则。

一、总则

●客户确认制度以公平、公正、公开竞争为原则,以明确的客户记录为确认依

据。

●客户归属原则上以客户第一次到现场的接待销售代表为其归属。

●客户确认制度以客户来访第一次登记为唯一依据,登记内容为客户姓名、联

系电话。当客户来访无法确认销售代表时,按照新客户重新进行客户确认制度。

●来访客户:接待完客户及时填写<<来访客户登记表>>并记录入个人《客户

来电来访登记表》,客户确认以<<来访客户登记表>>登记为准。

二、客户确认

1、新客户确认

1)、客户莅临现场,由前台销售代表主动询问客户是否来过现场(其亲属是否来过),如已来过则由原销售代表接待,如客户指定某位销售代表接待则由该销售

代表接待,其他情况按当日接待排班轮次,客户接受销售代表接待后,所做的来访登记为客户归属的唯一依据。客户来访登记表由管理人员统一保管。

2)、如客户属第一次来现场,则由轮值销售代表接待并计接待客户一次;如某个销售代表的预约客户来现场,轮值销售代表应及时通知有约销售代表接待;如有约销售代表因正在接待客户、病假、休息、因公外出,轮值最后一位销售代表应协助接待其预约客户并不做轮空处理;除上述原因之外,该客户归属轮值销售代表,计轮值销售代表接待客户一次;如该客户只为交定金或签约而来,销售代表算义务协助;如有老客户在场,无论买或不买,签没签合同,该销售代表均不得接待新客户,如轮到该销售代表接待客户,由下一位销售代表接待,待接待完老客户以后,再补接一次;如现场人较多或销售代表正接待已签约客户(投诉除外),所有销售代表都在接待客户,而现场又有新客户无人接待,该销售代表可根据老客户实际情况安抚新客户接待。

3)、表明非客户身份的(推销、广告、同行调研),由轮值最后一位销售代表接待,且不算一次接待客户。

4)、客户不进入售楼处、不陪同去现场看房的,只取材料(不带名片的资料),则不算接待;如客户进售楼部,只问价格,只取材料,也算接待一次;禁止出现销售代表将客户堵在门外的现象,如有此现象,暂停作业一周并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5)、如一个客户接待时间较长,销售代表已排过一个轮回,不做轮空处理。6)、如有多个客户要买同一房号时,现场销控员按照“谁先交钱卖给谁”的原则做销控,额外交代暂留除外,不允许销售代表发生争执。

7)、如到过现场的客户又来看房,以前未做客户登记,又没有销售代表认出来或

客户也记不清哪位销售代表接待,则归属轮值销售代表;若在接待过程中,客户记起或原销售代表记起,客户则归原销售代表所有;若接待已完成,客户再记起原销售代表,或原销售代表再记起该客户的,此客户仍归属此次轮值销售代表,原销售代表归属无效。

8)、因销售代表离职或被解雇,其客户由销售经理统一安排归属。

9)、客户第一次到现场指名由某销售代表接待,则由当事销售代表负责接待,当日成交后业绩归当事销售代表。若当日未成交,由当事人负责追踪;

如客户指定的当事销售代表不在,则由当值销售代表轮流接待,当日成交后业绩归当值接待的销售代表。若当日未成交,由客户所指定的销售代表负责日后追踪;

10)、已归属的客户由该销售代表负责跟踪、服务、成交所得的业务提成由该销售代表获得。

11)、带为他人接待客户,需在第二日9:30分之前通知原销售代表,原销售代

表进行客户来访登记,并登记客户来访主要目的、解决的问题,以及对客户有何承诺;

如接待人未及时通知原销售代表且将客户资源占为己有:

a)首次发现,停盘一周;

b)再次出现类似情况,予以辞退。

12)、看楼团,参观团、展销会、解筹日、开盘日不适用此制度,当天的客户接待为自由接待,但销售代表应力争做到公平并相互谦让。

2、老带新客户

(1)老客户陪同新客户来现场

a) 由老客户原销售代表接待。如原销售代表不在,但委托过现场负责人指派或委托当班销售代表代为接待,当日成交后,该业绩归原销售代表所有,当班销售代表为义务接待;若未成交,则由原销售代表负责日后跟踪。

b) 若老客户原销售代表不在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为接待,而老客户也未指名原销售代表的,则老客户所带新客户由当班销售代表接待,若当日成交,业绩归当值接待销售代表所有,若未成交,由当值销售代表负责日后追踪,但老客户仍归原销售代表;

若老客户指明了原销售代表,则由当班销售代表接待顺序的最后一位义务接待,若当日成交,原销售代表占20%,当事销售代表占80%;若未成交,则由原销售代表日后追踪。

(2)老客户介绍的新客户单独来现场

a) 老客户所介绍的新客户单独来现场时,说明自己是由某某介绍来时,由老客户原销售代表接待(视老客户接待,不算接待排序);若原销售代表不在,则由当班销售代表接待顺序的最后一位义务接待,若当日成交,原销售代表占20%,当事销售代表占80%,若未成交,则由原销售代表日后追踪。

b) 若客户未指明自己是某个老客户介绍来时,由当班销售代表按接待顺序视新客户接待,当日成交,业绩算当事销售代表,若当日未成交,由当事销售代表负责日后追踪;

(3)销售代表朋友及亲戚介绍

销售代表朋友、亲戚介绍来的客户若能指明销售代表,则由被指明销售代表接待及追踪;若被指明销售代表不在,则由当班销售代表接待顺序的最后一位义务接待,若当日成交,原销售代表占20%,当事销售代表占80%,若未成交,则由原销售代表日后追踪;

3、预约客户

预约客户,指销售代表未通过公司途径,由自己朋友、亲戚、客户等第三方关系联系邀约到现场的客户。

a) 客户到现场后,指明或经轮值人员询问得知为某销售代表预约后,由该预约销售代表接待及日后跟踪;

b) 客户到现场后,指明或经轮值人员询问得知为某销售代表预约,但该销售代表不在现场,且未委托其他同事代为接待的,由当班销售代表接待顺序的最后一位义务接待,若当日成交,原销售代表占20%,当事销售代表占80%,若未成交,则由原销售代表日后追踪;

c ) 客户到现场后,未指明邀约销售代表的,视新客户按当班顺序接待,当日成交即算接待销售代表业绩;若未成交,则由接待销售代表随后跟踪;

4、开发商关系客户

开发商关系客户,指有与开发商、承建商、设计院等关联的客户。

a)此类客户成交后,所属佣金为公佣,不属于某销售代表个人。由轮值最后一位销售代表接待,且不算一次客户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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