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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明确成分和含量。 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身 体健康,改变不良饮食习惯,促进膳食营养平衡, 降低健康护理费用。 规范企业行为,引导健康导向,鼓励厂家生产创新 的、真正的健康产品。
GB28050-2011制定的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 说明书的要求;
GB 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食品标签标准
GB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011年4月20日发布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2012年4月20日实施
GB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2011年10月12日发布 2013年1月1日实施 GB13432-2004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 2004年5月9日发布 2005年10月1日实施
GB28050-2011
1.范围 2.术语及定义 3.基本要求 4.强制标示内容 5.可选择标示内容 6.营养成分的表达方式 7.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附录A: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NRV)及其使用方法 附录B:营养标签格式 附录C: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的要求、条 件和同义语 附录D:能量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标准用语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第十七条 食品企业应当生产经营符合营养要求的食品, 加强食品生产、保存和运输过程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第十八条 食品企业应当对营养标签的真实性负责,配备 专业人员负责营养标签的制作和审核。食品出厂前应当对 标签标示内容进行核查,合格后方可出厂。 食品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在任何情 况下,食品企业应当对营养标签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出厂 前的检验和标签检查,避免配料、分析检测、计算、记录 和登记等环节的错误发生,并有计划地抽样核查,发现问 题及时调整。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营养标签制作是一个专业水平高、技术性强的工作。 企业可以配备专业人员负责营养标签的制作和审核,增强 标签制作的准确性、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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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核心营养素 营养标签中的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 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 2.5 营养成分表 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和占营养 素参考值(NRV)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 2.6 营养素参考值(NRV) 专用于食品营养标签,用于比较食品营 养成分含量的参考值。
GB28050-2011
GB28050-2011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上营养信息的描述和说 明。 本标准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 标签标示。
GB28050-2011
2 术语和定义 2.1 营养标签 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 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 2.2 营养素 食物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 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包括蛋白质、脂肪 、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及维生素等。 2.3 营养成分 食品中的营养素和除营养素以外的具有营养和(或) 生理功能的其他食物成分。各营养成分的定义可参照 GB/Z21922《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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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对除能量和核心营养素外的其他营养成分进行 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时,在营养成分表 中还应标示出该营养成分的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 考值(NRV)的百分比。 营养素参考值(NRV)是食品营养标签上 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多少的参考标准,是消费 者选择食品时的一种营养参照尺度。营养素参考 值是依据我国居民膳食营养素推荐摄入量(RNI) 和适宜摄入量(AI)制定的。NRV是以DRIs为依据 制定的,专门用于食品营养标签,可以方便企业 应用和消费者的比较和选择。
营养声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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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 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 2.9 修约间隔 修约值的最小数值单位。 2.10 食部 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去除其中不可食用的部分后 的剩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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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要求 3.1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 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 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3.2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使用中文。如同时使用 外文标示的,其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应,外文字 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3.3 营养成分表应以一个“方框表”的形式表示 (特殊情况除外),方框可为任意尺寸,并与包 装的基线垂直,表题为“营养成分表”。
2010年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 食品安全所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转为国 家标准。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2007年12月18日国家卫生部以《卫监督发 [2007]300号》文件的形式向各省下发该规范. 《规范》包括正文21条以及3个技术性附件(《食 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 参考值》、《食品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准则》),属于技术法规范畴,是企业食品标签中 营养信息标示的指南。 规范实施自愿执行的原则,但食品包装上有任何 营养信息时,需按照《规范》执行。根据实施情 况,卫生部将逐步公布强制执行的食品种类。 根据卫生部2008年第10号公告的规定,规范从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两年过渡期。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第十九条 由于虚假或者错误的营养标签对消费 者产生误导造成健康损害的,食品企业应当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
标签中任何营养信息,都应当看作是企业对 消费者的承诺,是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之一。由 于企业的虚假声称,消费者长期食用对健康造成 损害的,食品企业都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规范》虽然是非强制性法规,但一经接受并 采用,就成为必须遵守的行政法规,具有法律上 的约束性。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营养成 分 蛋白质 GB/T GB/T GB/T GB/T GB/T GB/T GB/T GB/T 脂肪 GB/T GB/T GB/T GB/T GB/T GB/T GB/T 表 7 营养标签中核心和重要营养成分的测定方法 标准号 标准名称 5009.5 5413.1 5511 14489.2 14771 15673 12091 9695.11 5009.6 5512 9695.1 9695.7 12088 14772 15674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 蛋白质的测定 粮食、油料检验 粗蛋白质测定法 油料粗蛋白质的测定法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 食用菌粗蛋白质含量测定方法 淀粉及其衍生物氮含量测定方法 肉与肉制品 氮含量测定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粮食、油料检验 粗脂肪测定法 肉与肉制品 游离脂肪含量的测定 肉与肉制品 总脂肪含量测定 淀粉总脂肪测定方法 食品中粗脂肪的测定方法 食用菌粗脂肪含量测定方法
GB28050-2011
3.4 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应以具体数值标示, 数值可通过原料计算或产品检测获得。各 营养成分的营养素参考值(NRV)见附录A。 3.5 营养标签的格式见附录B,食品企业可 根据食品的营养特性、包装面积的大小和 形状等因素选择使用其中的一种格式。 3.6 营养标签应标在向消费者提供的最小销 售单元的包装上。
74个国家或地区营养标签的实施类型— WHO2004
强制执行国家或地区(实施日期):美国 (1994),加拿大(2003.1)阿根廷(2006.8), 巴西(2001.9) ......10个 自愿执行国家或地区(声称时强制执行):韩国、 英国、德国、新加坡、意大利、日本、法国、荷 兰、中国台湾、中国香港 ......31个 自愿执行国家或地区(仅特殊膳食食品强制): 中国、印度、巴林、科威特、朝鲜、哥斯达黎加、 沙特阿拉伯、卡塔尔 ......16 没有法规标准的国家或地区:马哈马群岛、巴基 斯坦、尼泊尔、约旦、肯尼亚、安地列斯、群岛、 土库曼斯坦 ......17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可用于食品企业参考的食物成分数据资料主要有: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编制的 《中国食物成分表2002》和《中国食物成分表 2004》。网址:或 美国农业部的《USDA Nutrient Database for Standard Reference》.网址: 英国食物标准局和食物研究所的《McCance and Widdowson’s the Composition of foods》. 网址:
GB28050-2011
适用:所有的预包装食品 不适用:保健食品、婴幼儿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孕产妇 配方食品等特殊人群食品 豁免: 1.生鲜食品:如包装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禽蛋; 2.乙醇含量≥0.5%的饮料酒类; 3. 包装总表面积≤100cm2或最大表面面积≤20cm2的食品; 4.现制现售食品; 5.包装的饮用水; 6.标签上注明每日食用量≤10g或10mL的预包装食品; 7.其它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可以不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豁免的食品如果在其包装上出现任何营养信息时,则 需按照本标准要求执行
GB28050-2011
4 强制标示内容 4.1 所有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强制标示的内容包括 能量、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 (NRV)的百分比。当标示其他成分时,应采取 适当形式使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标示更加醒目。 能量和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在我 国是最具有公共卫生意义的营养素。缺乏可以引 起营养不良、影响儿童和青少年生长发育和健康; 过量导致肥胖和慢性病发生发展。如钠的摄入量 在我国远远高于推荐量(6g/ 天),导致高血压 等疾病的日益增加。要求在营养标签上首先标示 出能量和4种核心营养素的含量,这是对企业生产 健康食品的最基本要求, 也是为引导大众健康的 膳食模式、保护消费者健康。
GB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 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 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 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 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4.1.11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 容中的其他标示内容 4.1.11.3 营养标签 4.1.11.3.1 特殊膳食类食品和专供婴幼儿的主辅 类食品,应当标示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标示方 式按照GB 13432 执行。 4.1.11.3.2 其他预包装食品如需标示营养标签, 标示方式参照相关法规标准执行。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标示营养 标签时,应当符合本规范的管理规定。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 执行。 第三条 国家鼓励食品企业对其生产的产品标示营养标签。 卫生部根据本规范的实施情况和消费者健康需要,确 定强制进行营养标示的食品品种、营养成分及实施时间。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的营养标签是指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 成分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 养成分功能声称。 营养标签是食品标签的一部分。 在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将逐步扩大营养信息应用 内容,使得营养科学知识传播形式更加多样化。
2.7 营养声称 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明,如能量水平 、蛋白质含量水平。营养声称包括含量声称和比 较声称。 2.7.1 含量声称 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无” 等。 2.7.2 比较声称 与消费者熟知的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或 能量值进行比较以后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增
GB13432-2004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
特殊膳食用食品:为满足某些特殊人群的 生理需要,或某些疾病患者的营养需要, 按特殊配方而专门加工的食品。包括婴幼 儿食品。这类食品的成分或成分含量,应 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 强制标示内容:食品名称、配料清单、能 量和营养素、净含量、制造者(经销者) 名称和地址、日期标示及贮藏条件、食用 方法和适宜人群、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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