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接焊缝的构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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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焊缝的构造(下)

对接焊缝施焊时应在焊缝的两端设置引弧板和引出板,如图6-14所示,其材质和坡口形式应与焊件相同。引弧和引出的焊缝长度,对埋弧焊应大于50mm ,对于手工电弧焊和气体保护焊应大于20mm。焊接完毕用气割将引弧板切除,并将焊件边缘修磨平整。此时对接焊缝的有效长度与焊件尺寸相同。当焊缝为焊透时,焊缝的有效厚度与焊件厚度相同。对受静力荷载的结构设置引弧(出)板有困难时,允许不设置引弧(出)板,此时,焊缝计算长度等于实际长度减2t(此处t为较薄焊件厚度)。当采用对接焊缝拼接钢板时,纵横两方向的对接焊缝:可采用十字形交叉或T形交叉,如图6-15所示。当采用T形交叉时,交叉点应分散,其间距不得小于200mm。当厚度较大的板件相互间用对接焊缝连接时,如连接受力不大,规范容许采用部分焊透的对接焊缝,以减小焊缝的截面而获得经济,如图6-16所示。例如,当用四块较厚的钢板焊成箱形截面轴心受压柱时,由于焊缝主要起联系作用,可以用部分焊透的对接焊(图6-16(b))。

规范规定在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中,由于考虑部分焊透处易应力集中,垂直于受力的对接焊缝不宜采用这种部分焊透的对接焊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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