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安置综合监理大纲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综合监理大纲

综合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综合监理工程概况;

二、综合监理范围和服务内容,综合监理依据;

三、综合监理机构设置(框图)、组成人员名单,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四、综合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五、综合监理人员进场时间计划表;

六、综合监理质量、安全、资金、进度、环境控制措施;

七、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八、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九、综合监理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与对策;

十、拟投入综合监理的设施、设备及配置计划。

4.5

综合监理大纲

第一章综合监理工程概况

白龙江喜儿沟水电站位于白龙江干流上游甘肃省舟曲县境内,坝址距兰州市403km,距上游迭部县城123km,距下游舟曲县城34km。省道313从坝址和厂址经过,向西经迭部县城与213国道相连,向东与212国道相连,工程施工交通条件利,是白龙江干流尼什峡至沙川坝河段水电梯级开发规划中的第11级电站。

电站坝址位于立节乡花年村,厂房位于憨班乡杭嘎村,为径流引水式电站,工程主要任务是发电,枢纽工程由混凝土挡水坝、有压引水隧洞、调压井、厂房等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1538m,死水位1536m,最大闸坝高20.5m,总库容131万m3,额定水头57.8m,引用流量141m3/s,电站总装机容量72MW,保证出力15.9MW,年发电量2.85亿kW·h,年利用小时3955h。该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工程总工期64个月,首台机发电60个月。

第二章综合监理范围和服务内容,综合监理依据

2.1 监理范围和服务内容

2.1.1监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白龙江喜儿沟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涉及的全部移民安置的综合监理工作,按照白龙江喜儿沟水电站工程移民安置综合监理任务、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方案以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对白龙江喜儿沟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的进度、投资和质量进行从移民安置实施开始至移民安置验收全过程的综合监理。乙方应按照白龙江喜儿沟水电站工程移民安置综合监理目标、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标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方案以及白龙江喜儿沟水电站工程库区现状,对移民生产生活的恢复、对移民合法权益的实现等进行从移民安置实施开始至移民安置竣工验收定期而持续的监理。出具阶段性移民专项验收和电站竣工验收阶段移民专项验收意见,完成白龙江喜儿沟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专项验收总结报告,并按档案管理规定移交综合监理档案资料。

2.1.2监理服务内容

白龙江喜儿沟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综合监理工作是通过信息收集、分析整理、信息反馈等咨询服务,使移民安置工作按经审定的移民安置设计文件、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有关规定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进行;明确移民安置工作参与各方与移民综合监理的关系;为移民综合监理单位制订移民综合监理具体工作的详细要求与部署相关移民综合监理工作。

1.移民综合监理单位在进驻现场后,尽快组建移民综合监理机构,编制移民综合监理

实施细则。移民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移民综合监理细则报省级移民工作管理机构审核和批准后执行,并通知市县、项目法人和移民安置实施的有关单位。

2.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资料收集、巡视、抽查、分析评价、监理文件等方式,对白龙江喜儿沟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进行综合监理。

3.移民安置进度控制。审核地方移民机构编制的移民安置总进度计划;审核移民安置实施工作年度计划;检查与监督进度计划的执行,以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审核移民安置项目完成工作量的统计报表;参与调整进度计划的审核并监督其执行;定期向委托方提交进度情况统计表。

4.移民安置质量控制。审核移民实施机构提交的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方案,监督、检查移民安置工作的实施;参与专项设施迁(改)建及基础设施建设施工组织设计与措施计划的审核,通过现场巡视、抽样检查、记录、会议、指示、验收等手段和措施,控制移民专项设施的建设;督促移民安置实施单位做好移民单项工程监理;参与与移民安置有关的设计变更的审核;审核移民实施机构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参与移民工程验收等。

5.协助甲方审核地方移民实施机构提出的移民安置实施的年度计划及移民补偿资金拨付的需求,提出监理意见,并监督、检查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和移民补偿资金的到位与专款使用及管理情况。分项检查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定点抽查移民个人补偿费的兑现。受理索赔申请,主持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定期向委托方提供投资使用报表、报告和监理意见;参与补偿投资概算修编的审核工作。对照移民安置规划和年度计划督促检查其实施完成情况和符合程度。

6.对移民安置实施中的设计变更,提出监理意见,按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的规定,指导、督促和协调实施项目的单项工程工作。

7.对地方实施机构移民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8.协助地方政府协调、处理移民安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9.建立移民监理反馈信息制度,定期向甲方上报移民安置实施情况、移民安置工程形象进度、移民监理工作意见和报告,定期编制月、半年、年度监理报告。

10.对移民安置中突出问题和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参与甲方组织的事件调查,提出对事件的处理建议,协助甲方做好专业咨询工作。

11.移民安置中的合同管理。参与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项目招投标工作,监督检查各项合同的签订。对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合同进行备案、检查。

12.移民监理信息管理。建立移民监理信息管理和定期报告制度,对各类移民安置和专项工程建设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建档,做好监理记录和信息反馈,编制移民安置实施综

合监理月、年报,提交甲方和有关各级地方政府及移民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必要时编制专题报告。综合监理工作结束后,提交喜儿沟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监理报告。

13.对移民安置中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并参与调查和协调工作。

14.参与移民安置项目的阶段性验收、竣工预验收,并签署监督评估意见;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交白龙江喜儿沟水电站工程移民安置实施竣工阶段专项验收监督评估报告。

15.根据现场工作的需要,组织开展移民安置实施的监督评估巡查工作。

2.2 移民综合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通用法规;

2、《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等行政法规;

3、《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镇规划标准》等技术规程规范;

4、《白龙江喜儿沟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送审本)以及审查意见和批复意见;

5、DL/T 5064-200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6、DL/T 5376-200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规范》;

7、DL/T 5377-200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规范》;

8、DL/T 5078-2007《水电工程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9、DL/T 5079-2007《水电工程移民专业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10、DL/T 5080-2007《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城镇迁建规划设计规范》;

11、DL/T 5081-2007《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

12、DL/T 5082-200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规范》;

13、DL/T 5432-2009《水电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范》;

14、GB 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15、电力工业部电综[1998]第251号《水电工程水库移民监理规定》;

16、《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档发[2012]4号);

17、《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管理暂行规定》;

18、《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章综合监理机构设置、组成人员名单,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3.1 监理机构设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