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湄公河次区域的主要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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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湄公河次区域的主要合作机制

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开发,由于该区域特殊的地缘经济、政治特点,所以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不仅澜沧江—湄公河沿岸各国及东盟积极参与,日、美、欧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发达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也纷纷挟资而入,寻找各自的经济政治利益,形成了多重机制并行运作的合作开发势头。目前有以下四种主要合作机制:

一、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

由亚行牵头,中、柬、老、缅、泰、越六国参加,旨在改善次区域基础设施,扩大贸易与投资合作。自1992年至2000年已先后召开了九届部长级会议,其中第六届于1996年8月在昆明召开。合作范围涉及交通、通讯、能源、旅游、环境、人力资源开发、贸易和投资、禁毒等八个领域,筛选出103个优选合作项目。为扩大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影响并吸引多方面的资金,在亚行推动下,由亚行和基他国际金融、投资组织主持,六国参与,先后在曼谷、东京、汉城、法兰克福、布鲁塞尔、胡志明市和悉尼举行过7次次区域优选项目投资机会研讨会。

二、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

由东盟主导,原东盟七国和中、缅、老、柬共11个国家为开发合作的核心国,并欢迎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和国际性、区域性金融组织、机构参与。该合作机制始于1996年6月。当时的东盟7国和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的中、缅、老、柬共11国的部长级代表,在吉隆坡通过《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基本框架》(同年11月在印尼召开的东盟首脑非正式会议批准)。旨在加强整个东盟与澜沧江—湄公河沿岸各国经济联系,建立经济伙伴关系,最终实现“东南亚自由贸易区”和由10国组成的“大东盟”。合作领域包括基础设施(交通、通讯、灌溉、能源)、投资与贸易、农业、林业、矿产资源产业、工业及中小企业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科技等八个方面。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表明澜沧江—湄公河开发合作已作为东盟经济政治一体化中的一部分纳入东盟的合作框架,其范围已超越了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在该合作框架下,首先推出了南起新加坡、北至中国云南昆明的“泛亚铁路计划”,它将连接新加坡,马来西亚的吉隆坡,泰国的曼谷、清迈,缅甸的仰光,柬埔寨的波贝、诗梳风、金边,越南的胡志明市、河内,老挝的万象,中国云南省的昆明市。该计划的实施,还可从昆明通过中国的铁路网往产延伸,连接东起中国连云港、西至荷兰鹿特丹的“新亚欧大陆桥”,建立起东南亚、东亚、中亚和欧洲之间的铁路网。所以该计划一提出,就得到了中国和东南亚国家的赞同和支持。1996年12月在吉隆坡由马来西亚交通部长主持召开了有中国、越南、泰国、缅甸、柬埔寨、老挝、新加坡、印尼、马来西亚等国代表和东盟秘书长出席的特别会议。马来西亚作为“泛亚铁路计划”的协调国,提供200万林吉特(约合80万美元)的可行性研究费用。此外,1996年6月召开的部长级会议还将从东南亚天然气生产国文莱和印尼至中国云南的天然气管道项目列为启动项目。同时,会议提议东盟考虑提供“种子基金”,建立湄公河流域发展基金,并确定由泰国牵头组织资金工作小组,研究资金筹措和运行机制等技术性问题。

三、湄公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合作

由新湄委会主导,有柬、老、泰、越四国参加,中、缅为对话国。该合作始于1995年4月上述四国在泰国清莱签署《湄公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合作协定》,并成立新的湄公河委员会。其宗旨是对整个湄公河的水资源和相关资源以及全流域的开发制定计划并管理、实施。新湄委会成立之后每年都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积极寻求国际援助。1996、1997两年共提出上百个实施项目,获得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3 730万美元的资助。之前,上述四国曾于1957年3月成立了“湄公河委员会”,通过了《下湄公河委员会章程》,宗旨是对湄公河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协调、监督和合作。1978年至1989年称为“湄公河临时委员会”,成员国有老、泰、越。20世纪90年代初,由于地区国际关系恶化,湄委会曾一度陷于瘫痪。1993年2月,四国代表在曼谷举行“湄公河联合开发会议”,签署《联合开发利用湄公河协议》。1995年4月四国代表又签署了《湄公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合作协定》,依据该协定,成立了新的湄公河委员会,取代老湄委会。老湄委会是在亚太经社会主导之下运作的,而新湄委会则完全是柬、老、泰、越四国主导的地区性组织。

四、中、老、缅、泰毗邻地区增长四角

这是四国有限地区的小区域合作,中、泰两国于1993年提出,又称“黄金四角计划”、“五清沟通计划”(清迈、清莱、景栋、景通—琅勃拉邦、景洪)(注:傣语景同清)。其宗旨是建设中国西南通向中南半岛的陆上通道和“经济走廊”,实现两大市场的对接,并促进小区域内的发展。该合作机制目前尚未启动,但1999年2月5日中泰两国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关于21世纪合作计划的联合声明》中双方已作了承诺,将对此“给予更大的重视和支持”。2000年6月6日,中缅两国签署的《中国和缅甸关于未来双边关系合作框架文件的联合声明》中也表示,双方对“四角经济合作”及“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将予以更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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