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职业学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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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章程模板

中职学校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保障学校、教师、学生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第三条学校性质:公立中等职业学校第四条学校地址:××省××市××区××路××号第五条学校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学校办学目标: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较高水平、社会认可的中等职业学校。

第二章学校组织与领导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重大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学术事务。

第十条学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学生代表大会,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工会,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团委,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团组织建设等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十四条学校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开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国家职业标准,设置专业和课程。

第十六条学校实行学分制,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待遇。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九条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

第四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第二十条学校资产属于国有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收支合法、合规、透明。

第二十二条学校设立财务审计机构,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审计。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各专业介绍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各专业介绍

系别专业主⼲课程就业⽅向会计⼀系会计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审计、电算会计、财务管理、税法、经济法等。

各类企业、⾏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会计事务所的验资、审计、项⽬评估等相关⼯作。

会计(注册会计师⽅向)中级财务会计、⾼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经济法、税法、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电算会计等。

各类企业、⾏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会计⼆系会计电算化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经济法、税法、会计电算化、财务软件应⽤技术(⽤友、⾦碟)等。

各类企业、⾏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财务软件开发公司的软件开发、维护与营销。

⼯商企业管理管理学、经济法、⼈⼒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商企业管理、⽣产作业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企业资源计划、ERP物理沙盘模拟对抗实训、模拟企业经营等。

管理咨询公司、⼯商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作,包括⽣产管理、销售管理、项⽬管理、⼈⼒资源管理等。

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物业管理实务、物业智能化管理、物业设备维护与管理、房地产经济学、房屋维修与预算、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房地产估价理论与实务、房地产经纪实务。

各类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岗位、社区的管理与服务以及房地产企业的相关⼯作。

财务管理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报告分析、经济法、税法、税收筹划、EXCEL在财务管理中的应⽤、投资项⽬与评估、企业资源计划ERP等。

各类企业的财务管理、项⽬融资、会计核算、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项⽬评估。

会计与审计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审计学、会计电算化、审计电算化、经济法、税法质量管理学等。

各类企业、⾏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与会计核算,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连锁经营管理管理学基础、市场营销、消费⼼理学、连锁经营原理与实务、连锁企业点开发、连锁企业门店管理、连锁企业采购管理、连锁企业物流配送管理、连锁经营信息系统管理、ERP物理沙盘实训。

江西财经大学mba招生简章2022

江西财经大学mba招生简章2022

江西财经大学mba招生简章2022江西财经大学mba招生简章2022
江西财经大学MBA(2022)招生简章发布,迎来了新的招生季节。

简章中明确
提出,招生方向以金融类、会计类、市场营销类及其他管理类有关专业,招生对象
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读学生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技术人员除外),具有相应学
历科研背景者优先录取。

江西财经大学MBA2022招生工作以研究生招生考试及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内
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包括英语考试、管理类试卷及管理能力测试等。

面试分为综合
面试和专业面试,旨在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教育背景、社会阅历和学习态度等。

江西财经大学MBA培养模式融合管理科学与实务结合,坚持“理论”与“实践” 结合,努力将理论切入实践,实践把握理论,把握新理论、新市场、新技术。

录取
的考生将受到“国际视野、实用素养、智能感知、创新力量”等核心素质的培养。

另外,江西财经大学MBA提供了很多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这种拓展性的课余
活动不仅丰富学生自身的知识,还可以强化两个方面:一方面,它可以帮助学生拓
宽视野,同时也可以改变学生的个人理想;另一方面,通过跨部门之间的合作,将
有助于增强学生的归属感,,同时也能发展创造性的思维,为学生的就业和未来创
造更多的可能。

最后,希望大家把握这次机会,积极参与报考江西财经大学MBA招生,共创辉煌!。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章程模板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是学校办学的基本规范和行动指南。

第三条学校名称:______职业培训学校第四条学校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五条学校地址:______第六条学校宗旨: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

第二章教育教学第七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技能型人才。

第八条学校设置的专业及课程设置,应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符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

第九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完成规定学分后,可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二条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提升实践操作能力。

第三章学校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四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以下机构:(一)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教务、考试等工作;(二)学生处: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就业指导等工作;(三)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的招生、就业、校企合作等工作;(四)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五)总务处: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七条学校实行民主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学生第十八条学校对入学新生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入学新生符合国家招生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对在校学生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按学期进行注册。

第二十条学生享有以下权利:(一)接受学校提供的优质教育服务;(二)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三)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四)对学校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五)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高职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研究——以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例

高职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研究——以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例
位、 会计 师事务所 、 政 府机关和跨 国公 司等相关部 门从事会计 实务及财务管理等实际工作 的外 向型 、 应用型高级专 门人才 。
答、 讨论 、 演练 、 案例 、 演讲等 , 让学 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 , 学
生 在 带着 问题 寻 找 答 案 的学 习过 程 中 , 学 会 自己学 习 。综 合 运
新 校 吲
X i n X i a o Y H a t r
高职教育
高职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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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江西财经职 业学院 中外合作 办学项 目为例
王 禾传 熊 晓 兰
九江 3 3 2 0 0 0 )
(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 江西
摘 要 : 中外合 作 办 学是我 国改 革开 放 以 来 高等教 育领 域
将 职业 资格标准引入课程体 系, 促 进学校课 程与职业 资格证 书
在 教学 内涵上 的统一 ; 英方模块的专业 课程标准按 照英方 职业
证 书要 求 进 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设 置 。
3 . 学制及培养方式。 学制三年 , 实行“ 阶梯式 ” 培养方式 。 第

核心课程 和 8门选修课程 。 按不 同专业或专业方向的不 同模块 进行组合 。选修课程模块 又由两部分组成 : 一是体现专业特点 的 4门选修课程 ; 二是 4门一般选修课程 , 需要从 指定的课程
2 . 质 量标 准。以就业为导 向设计课程 内容 , 经过职业能力
分 析形成能力标准 , 再将能力标准转化 为课 程。课程分 为两大 模块, 其 一为语 言模块 , 按照英方院校和雅思考试 的要求组织
1 人 才培养评估标 准。该项 目课 程教育评估标准是采用 由

2020年江西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2020年江西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2020年江西财经大学招生章程为了做好我校2016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第一条学校全称:江西财经大学第二条学校性质:公办学历层次:本科学制:四年第三条学校地址:江西省1、蛟桥园校区: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169号;2、麦庐园校区: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大道;3、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合作的高职院校和学生就读学校:①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南昌市天祥大道291号;②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九江市青年路96号。

二、有关要求第四条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以下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经济与贸易类(01含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工商管理类[02含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类(03含国际商务)、电子商务类(01含电子商务)、外国语言文学类(01含商务英语)、会计学(ACCA方向)[①]、会计学(CIMA方向)[②]、金融学(FRM方向)[③]、金融学(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投资与结算)、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④]、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CFA方向)[⑤]和市场营销(国际市场营销)、数学类[01含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计量)]、管理科学与工程类[01含管理科学(金融风险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互联网金融)]、计算机类[01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经大数据管理)]、软件工程、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类(01含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类(02含物联网工程)。

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五条身体要求: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字2003[3]号)执行。

三、录取规则第六条不设院校志愿级差,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录取。

第七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同等条件对待。

第八条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

私立职业学校章程模板

私立职业学校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______私立职业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本校为______公司(或个人)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学校。

第四条办学宗旨: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

第五条学校地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

第六条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为______,登记管理机关为______。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主要任务第八条学校举办者为______公司(或个人)。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学校办学情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学校董事会成员;(三)有权查阅学校董事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四)参与学校重大决策;(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第九条学校开办资金为______万元。

第十条办学范围:开展______专业及以下层次的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一条办学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等多种形式。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学校设立董事会,作为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

第十三条董事会由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______名由举办者提名,______名由教职工代表提名,______名由学生代表提名。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校长,作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六条学校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选择课程。

第十九条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体育技能测试考试项目、分值和计分办法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体育技能测试考试项目、分值和计分办法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体育技能测试》考试项目、分值和计分办法
一、考试项目(共3项)
1.速度素质:100米跑(75分);
2.下肢力量素质:立定跳远(75分);
3.耐力素质:800米跑(75分)。

二、各考试项目分值和计分办法
(一)速度素质
1.考试项目:100米跑
2.考试方法
按国家田径竞赛规则全能部分100米跑规定进行考试,采用人工计时成绩,每组4人。

每组第一次起跑犯规的考生给予警告,之后同一组的一名或多名考生每次起跑犯规,均将被取消该单项的考试资格,判单项成绩为0分,且不予补考。

3.评分标准
(二)下肢力量素质
1.考试项目:立定跳远
2.考试方法
动作规格:双脚站在起跳线后起跳,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线,原地双脚起跳,动作完成后向前走出测验场地。

测验时应穿常规运动鞋进行测试。

测验方法:考生徒手测试三次,每次记录成绩,以三次测试中最佳成绩为最终成绩。

3.评分标准
(三)耐力素质
1.考试项目:800米跑
2.考试方法
按国家田径竞赛规则全能部分800米跑规定进行考试,采用人工计时成绩。

每组8人,采用站立式起跑,不准穿钉鞋参加考试。

3.评分标准
三、免试满分条件
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以
免试体育技能测试,直接认定体育技能测试成绩为225分。

2.在体育技能测试中至少一个项目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标准的考生可以直接认定体育技能测试成绩为225分。

中职学校章程

中职学校章程

中职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校的办学行为,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学校名称],是一所致力于培养中等职业技术人才的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定位于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持,为学生提供职业技能教育和发展平台。

第三条学校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

第二章办学宗旨和目标第四条本校的办学宗旨是: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能力为本位,以质量为核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本校的办学目标是:建设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色、质量优良、社会认可、效益显著的中等职业学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合格的技术技能人才。

第三章校址和主管部门第六条本校位于[具体地址],隶属于[主管部门名称]管理。

第四章举办者和开办资金第七条本校由[举办者名称]举办,开办资金为[具体金额]元,由举办者按照相关规定足额投入,并用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第五章办学范围和形式第八条本校主要开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同时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第九条本校按照专业设置标准和市场需求,设置和调整专业。

教学形式以全日制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非全日制教育和职业培训。

第六章决策机构和职责第十条本校设立校长办公会,作为学校决策机构,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

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副校长、各处室负责人等组成,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七章教职工和学生管理第十一条本校建立健全教职工聘用、培训、考核、奖惩等制度,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第十二条本校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招收学生,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八章教育教学和课程设置第十三条本校依据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学指导文件,制定教学计划,设置课程,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高职招生简章

高职招生简章

高职招生简章高职招生简章一、学校概况我校是一所专业性较强的高等职业院校,成立于1988年,位于中国的经济中心上海。

学校坐落于市中心,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拥有现代化的教学、科研和实训设施。

如今,我校已经成为上海地区重要的职业教育基地之一,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技术人才。

二、招生对象我校面向全国各地高中毕业生招生,招收各专业人才。

考生需具有普通高中学历或者其他同等学力,且年龄不超过25岁。

三、录取办法我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面试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该考生是否符合我校招生条件。

录取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的入学教育,以确保学生顺利适应校园生活。

四、专业设置我校设有多个专业,包括机械、电气、计算机、电子、商贸等专业,同时也不断更新和完善其他新兴专业的设置。

五、培养目标我校致力于培养学生具备现代化的科学素养和职业技能,能够胜任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技术和管理岗位的高素质人才。

六、教育特色我校拥有优秀的师资力量,师资队伍中不仅有资深的教学骨干,还有一批教学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的教师。

学校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设了一系列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不断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七、学生生活学校注重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

学校设有图书馆、音乐厅、学生活动中心等文化设施,还有各类社团和组织,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

八、联系方式如您对我校招生有任何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XXX-XXXX-XXXX。

同时,您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与我们联系,邮箱为**************。

以上是我校的高职招生简章,欢迎有意向的考生前来咨询,并期待您的加入!。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6.09•【字号】•【施行日期】2017.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各普通高校:根据委厅领导指示要求,参照2016-202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构成框架和兄弟省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成情况,结合我省实际,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由58名委员组成,下设7个分教学指导委员会,分别是:5个本科分课程教指委、1个高职高专教指委、1个研究生课程教指委。

按照有关条件和要求,在各有关高校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现将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一、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周金堂省教育厅原巡视员、江西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智库理事会理事长,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副主任委员:郭杰忠南昌航空大学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光华江西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硕士生导师肖忠优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党委书记,教授胡伯项南昌大学社科处处长、教授委员会设秘书处。

秘书长:邓文君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社政处)部长(处长)副秘书长:胡永红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汤泾洪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分教学指导委员会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分教学指导委员会(8人)主任委员:汪荣有南昌工程学院副校长、教授副主任委员:卢忠萍南昌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邓小英赣南医学院教授汪晓莺东华理工大学教授钟利民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教授黄胜辉景德镇陶瓷大学教授傅琛江西中医药大学教授虞文华江西师大科技学院教授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分教学指导委员会(9人)主任委员:胡伯项南昌大学社科处处长、教授副主任委员:陈付龙南昌工程学院马院党总支书记、教授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刘家桂井冈山大学教授冷树青九江学院教授闵桂林江西科技学院副教授、博士周丽琴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授范松仁宜春学院教授谢新力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程喜中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教授3.“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分教学指导委员会(6人)主任委员:陈始发江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副主任委员:魏建克江西理工大学马院副院长、副教授、博士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朱红英萍乡学院教授张文标赣南师范大学教授张旭霞江西警察学院教授徐斌南昌师范学院教授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分教学指导委员会(7人)主任委员:刘紫春东华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副主任委员:李康平省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中心主任、南昌航空大学教授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万仁龙南昌工学院副教授王新华华东交通大学教授刘汉一江西农业大学教授郝海望景德镇学院教授郭向荣新余学院教授5.“形势与政策”和“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分教学指导委员会(6人)主任委员:刘光华江西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副主任委员:刘国云上饶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教授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李军红南昌大学科技学院教授段建斌豫章师范学院副教授、博士唐书麟江西财经大学教授徐光井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教授6.“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分教学指导委员会(5人)主任委员:郭杰忠南昌航空大学党委书记、教授副主任委员:胡龙华赣南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周利生江西师范大学教授易文彬南昌大学教授黄欣荣江西财经大学教授7.“高职高专思想政治理论课”分教学指导委员会(17人)主任委员:肖忠优教育部“高职高专联盟”理事会理事、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副主任委员:曾青生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教授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邓伟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教授叶芳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教授冯浩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授朱志强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吴兵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肖俊南江西高校出版社总编辑、正高编审李宏教育部“高职高专联盟”秘书处副秘书长、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级高级政工师况侠戎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授余四华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副教授钟莉华教育部“高职高专联盟”秘书处副秘书长、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教授洪旺元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徐艳兵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授龚玉秀教育部“高职高专联盟”秘书处秘书长、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授黄凤芝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蔡天作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教授附件:江西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2017年6月9日。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及相关制度 (自动保存的)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及相关制度 (自动保存的)

目录第一篇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试行) (2)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会员 (2)第三章校学生代表大会 (3)第四章学生会委员会 (5)附则 (6)第二篇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概述及相关制度 (6)第一章组织概述 (6)第一节组织定位 (13)第二节组织机构 (14)第三节发展规划 (14)第二章常务制度 (17)第一节值班会议制度 (17)第二节办公室使用制度 (18)第三节公物管理制度 (19)第四节会议制度 (19)第五节文件管理制度 (20)第六节文档的收集 (21)第七节归档要求 (21)第八节文档的管理与查询 (22)第九节纪律要求 (23)附则 (23)第三章人事制度 (23)第一节干事选拔 (23)第二节人员考核 (27)第一篇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帮助下的全校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是全校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学生会承认和遵守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江西省学生联合会及九江市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三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一)、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会员民主产生,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二)、学生委员会由校学生代表大会产生,设常委会和全委会,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受学生代表大会监督。

第四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努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同学接受党组织的爱国主义教育,思想伦理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准;(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代表同学利益,反映同学呼声,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协助和促进学校的管理工作;(三)、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培养和锻炼广大同学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能力,引导和培养广大同学“自立、自尊、自强”的意识,积极倡导开拓创新,自主创业的精神;(四)、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增进校内外大学生的友谊,加强与兄弟院校之间的友好的联系。

江西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方案初稿

江西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方案初稿

江西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方案(初稿)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9号)、《江西省关于公布〈江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方案〉任务(项目)审核确认结果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6〕35号)等文件精神,为打造江西职业教育品牌,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带动江西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整体提升,提高职业教育服务“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能力,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主线,建设一批办学定位准确、理念模式先进、人才队伍优质、管理水平精细、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水平领先、服务能力高效的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打造江西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提供坚实的技术技能人才保障和强有力的智力支持、技术支撑。

(一)服务发展.主动适应我省传统优势产业与新兴战略产业,服务江西“工业强省"等重大发展战略,助力产业转型升级,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改革驱动.以协同创新、协同育人为引领,以学生受益、学校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推进综合改革,优化院校内部治理结构,突破制约学校办学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持续提升学校办学质量和整体发展。

(三)争创优质。

支持部分办学实力强、社会认可度高的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进一步汇聚优质资源,打造优质师资,建设品牌专业,培养优秀人才,形成标志成果,全面增强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国内和国际竞争力,充分发挥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质量全面提升与共同发展。

二、建设目标到2020年,建设20所左右“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明显、就业优势突出、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能力强、有一定技术创新能力、综合水平领先"的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江西职业教育的核心竞争力,带动全省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从“对接产业、服务产业”向“提升产业、引领产业”转型。

公办中职学校招生章程模板

公办中职学校招生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度面向社会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招生工作。

第三条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招生计划与专业设置第四条我校2023年度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条我校设置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1. 制造类专业2. 贸易类专业3. 服务类专业4. 建筑类专业5. 艺术类专业6. 农业类专业第三章招生对象与条件第六条招生对象为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第七条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1.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 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4. 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第四章招生程序与办法第八条招生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等环节。

第九条报名方式:1. 网上报名:考生通过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 现场报名:考生持相关证件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第十条资格审查:1. 学校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确认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第十一条考试:1. 考试分为文化课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

2. 文化课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

3. 专业技能考试内容根据专业要求进行设置。

第十二条录取:1. 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和专业要求,按照“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2. 录取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公布。

第五章奖学金与助学金第十三条学校设立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江西省最好专科大学排名2023

江西省最好专科大学排名2023

江西省最好专科大学排名2023江西最好的大专推荐1、九江职业技术学院九江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江西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优势特色专业”立项建设单位,江西省首批联合培养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试点院校。

2、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青年路96号,是一所隶属于江西省财政厅的副厅级公办财经类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江西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江西志愿填报注意事项不要盲从!填报志愿时同学间难免会相互讨论、相互商量,这是非常好的事情,但是也难免相互模仿、相互感染。

一个同学报某个学校某个专业,其他水平相当或分数相近的同学也想报这个学校这个专业,容易造成扎堆。

各人的实力不一样,爱好兴趣不一样,不能相互模仿,相互模仿造成的扎堆现象对高考录取是很不利的。

在高考志愿填报中,家长切记‘目光狭隘’,这使得自己的孩子错过了很多机会。

如:多渠道的进修机会。

除高考外,我国还拥有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评、国家专项计划等多渠道升学的机会。

因此,毕业生的家长可以主动开阔眼界,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各种高考信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他的道路或学校。

高考志愿填报的技巧1、实事求是。

高考考生要根据高等学校的特点,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自己希望就读的高校和专业进行综合分析,全面考虑、统一安排。

知己知彼是正确填报志愿的基础,志愿不要偏高,但也不要偏低,偏高容易脱离实际,难以实现自己愿望,偏低影响将来发展与成才。

2、拉开梯度。

考生在同一批次内选报院校志愿时,相邻两个顺序志愿之间应有一定的“差异”。

志愿填报拉开梯度有助于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高考考生如果按照这种差异选报志愿,排在后面的院校顺序志愿发挥作用的几率会更大一些。

3、留有余地。

志愿填报要掌握好合理的梯度,在慎重填报第一志愿的前提下,填报第二志愿时不要集中于同一层次,应注意拉开档次。

会计招生简章

会计招生简章

会计招生简章会计招生简章一、学院简介XX学院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和优良传统的公办高校,长期以来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

学院拥有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和完善的教学设施,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二、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会计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三、课程设置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包括: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财务管理、税法、经济法等。

此外,还将开设会计电算化、财务报表分析、资产评估等方面的课程。

四、教学方法本专业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包括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实验实训等,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还将开展学术讲座和学术交流活动,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学术视野。

五、招生对象本专业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并具备基本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六、学制与文凭本专业学制为四年,学生完成规定的学分后,可获得学院颁发的会计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七、费用与待遇学费: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费用以当年实际通知为准。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和学院规定收取。

奖学金和助学金:学院设立了多种奖学金和助学金,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和学院的各类奖助学金。

八、报名与录取报名方式:考生可在学院官方网站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后邮寄至学院招生办公室。

同时,考生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九、入学须知1. 入学时间:新生入学时间为每年9月,具体日期根据学院安排而定。

2. 入学准备:新生在入学前应准备好个人生活用品、学习用具等,并按照学院要求购买校服、保险等。

3. 报到流程:新生在入学时应按照学院规定的报到流程,完成各项手续,包括注册、领取学生证、安排宿舍等。

财务管理招生简章

财务管理招生简章

财务管理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学院名称]财务管理专业,致力于培养具备财务管理、会计、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能在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财务管理、会计实务、金融投资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扎实的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能够在企业、金融机构、政府机关等各类组织中从事财务管理、财务分析、投资决策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课程设置
财务管理、中级财务会计、成本管理会计、财务分析、投资学、税法、审计学等。

四、教学特色
1. 注重实践教学:通过实验室模拟、企业实习等方式,让学生在实践中掌握财务管理的实际操作技能。

2. 强调案例教学:引入实际企业案例,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双师型教师队伍:拥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为学生提供专业指导。

五、就业方向
企业财务部门、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政府机关等。

六、招生对象
高中毕业生
七、学制与学费
学制:[年制],学费:[具体金额]
八、联系方式
地址:[学院地址]
电话:[联系电话]
网址:[学院网址]
欢迎广大学生报考[学院名称]财务管理专业!。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办学性质、层次及主管部门第三条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制三年,全日制在校生*****余人,学院代码(部标):*****,始建于1960年。

第四条主管部门:江西省财政厅。

第三章收费标准第五条经江西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批准,学院新生收费标准为:学费5000元/每学年,住宿费450―1000元/每学年。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录取规则第六条2021年招生专业: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审计、会计信息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金融科技应用、财富管理、证券实务、保险实务、金融服务与管理、财税大数据应用、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现代物流管理、智能物流技术、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连锁经营与管理、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体能训练、关务与外贸服务、国际经济与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心理咨询、法律事务、市场调查与统计分析、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统计与大数据分析、统计与会计核算、商务英语、大数据技术、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云计算技术应用。

第七条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江西财经大学(以下简称“财大”)在高等教育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以自身独特的学术研究风格在国内乃至国际备受瞩目。

为进一步提升财大的师资队伍质量,加强教师队伍的专业能力,提高课程和教学质量,秉承“财大人”的精神,财大同等学力申硕工作站组织以江西财经大学高等教育类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定《江西财经大学高等教育类学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本简章有关规定系指两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已有相关教育背景的在职人员。

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本籍或境外毕业,考虑其学习科目、工作经历、实习经历、推荐信及成绩等,可以具有同等学力(以下简称“同等学力申硕”)参加高等教育申硕考试(以下简称“申硕”)的考生,可以申请本校高等教育类学硕士研究生的相关专业。

二、招生专业本科招生专业(可转入2年硕士研究生学制):高等教育、经济学、金融学、工商管理、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统计学、金融及国际金融、财政学、公共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投资学、工业经济管理等。

招生研究方向:财务管理及会计:会计分析、财政理论、财务管理等。

金融学:金融市场、银行经营学、金融风险管理与科技金融及国际金融等。

经济学、管理学与工程:经济学研究、经济学分析、企业管理学、战略管理、供应链管理等。

法学:公司法、中国企业法制及改革、政治学、国际关系理论等。

三、资格审查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本籍或境外非财大毕业生,根据其学习科目、工作经历、实习经历、推荐信以及个人成绩等,被评定为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经审核有关手续后,可获得提供“协商认可”“同等学力认证”。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合同制教师聘用和管理办法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合同制教师聘用和管理办法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合同制教师聘用和管理办法为规范合同制教师的聘用和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合同制教师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院,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纪录。

2.年龄条件首聘者年龄在45岁以内。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有学院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能胜任教学一线工作。

4.学历、学位或职称条件(1)理论课教师具有普通二本学历(其中教职工子女和配偶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具有三年以上本专业实践工作经验,取得本专业中级职称者,起点学历可为普通专科,受聘时达到本科学历。

(2)实训课教师具有本专业中级职称,起点学历可为普通专科,受聘时达到本科学历。

(教职工子女和配偶具备本专业中级职称者,起点学历可为普通中专,受聘时达到专科学历;具备本专业助理级职称者,起点学历为普通大专,受聘时达到本科学历)。

5.业务条件专业对口;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应届本科毕业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取得计算机等级二级合格证书。

二、合同制教师聘用计划的审批1.每年十月份,各教学系部向院人事处报送各系部下一年招聘教师计划,报送计划必须明确招聘教师数量、专业、学历等要求,特殊要求需加以说明。

2.人事处负责汇总各教学系部的教师招聘计划,经主管院领导审核后,报院长审批。

三、合同制教师的聘用程序1.信息发布人事处发布招聘信息,内容为:招聘人数、专业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试讲、面试时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2.报名应聘人员到人事处报名并填写《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合同制教师录用程序表》,同时提交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自荐材料。

3.资格审查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试讲、面试。

5.体检。

6.根据试讲、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7.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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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章程序言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以下称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60年的江西省财务会计学校。

1988年,更名为江西财经学院九江分院;2002年,更为现名。

为明确学校的法律地位,规范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英文名称为“Jiangxi Vocational College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英文缩写为“JVCFE”。

第二条学校注册地为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青年路96号,设置九江(本部)和南昌两个校区。

官方网站为。

第三条学校是由江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省财政厅管理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具备德美品质、具备健全人格、具备专业素养、具备实践能力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五条学校校训是明德、精业、体悟、求变。

第六条学校精神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报效祖国、服务人民。

第七条学校以实施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根据社会需要和办学条件,适时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办学。

第八条学校根据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建立以财经类专业为主,旅游、土建、电子信息等专业门类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专业发展布局。

第九条学校坚持走“有责任、有爱心、有优质、有深度、有特色”的内涵跨越式发展道路,致力于成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中国一流高职院校发展的典范。

第十条学校的办学活动接受举办者的领导和监管。

举办者尊重和保障学校的独立事业单位法人地位和办学自主权,提供和保证学校的办学资源,保护学校事务不受校外机构、组织、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权利与职责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国家战略和学校发展需要,制订并实施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开展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活动。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招收全日制学生,制订招生方案,自主确定各专业招生比例。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实际,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社会需求,自主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同境外教育、研究、商业、政府等机构和组织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合作。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确立二级教学单位和党务、行政、服务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其在党委和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保障学校有效运行,面向师生员工提供服务。

学校依法设立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各群众组织在校党委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

校内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学校附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进行相对独立的运营与管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制定和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第二十条学校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以及合法拥有的其他资产,实行统一领导、预算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依法自主处置学校所有的科技成果及其他无形资产。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科研、学生、资产与财务、后勤、安全等方面制度体系,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依法接受监督,努力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第三章学生及教职工第二十二条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维护和保障师生员工依法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学校各项规章规定的权利以及与学校以合同(协议)约定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学校的师生员工应依法、依规、依约履行相应义务,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第二十四条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具有学籍的受教育者。

第二十五条学生有权依照培养方案接受教育,依规依约申请获得发展机会、资助、奖励和荣誉,获得公正评价,达到学校学业标准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业证书,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所受处分、处理进行申辩及申诉等。

学生应恪守道德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刻苦学习,积极实践,成长成才。

第二十六条学校教职工是指在编在岗的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度。

第二十七条教职工依法享有学术自由,有权依规依约申请及合理使用学校公共资源,获得发展机会、公正评价、奖励和荣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职务聘用、福利待遇等事项表达意见和对所受处分、处理进行申辩及申诉等。

教职工应模范恪守道德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和合同(协议)相关约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追求进步,投身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十八条学校临时聘用的编制外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协议。

在校工作期间,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依法、依规、依约享有相应权利。

第二十九条学校建立师生员工权益的保障机制、申诉机构及程序。

第四章学校管理体制第一节学校党委第三十条中国共产党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委员会(以下称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第三十一条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干部、后备干部人选。

做好老干部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七)加强对学校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三十二条学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第三十三条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

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且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出席后,方能召开。

根据工作需要,可确定有关列席会议人员。

党委会决定事项,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第三十四条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

第三十五条中国共产党江西财经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遵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情况,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节校长第三十六条校长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校长由符合教育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由学校举办者根据规定程序任免。

第三十八条校长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按照组织审批程序,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

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

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

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九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

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

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根据工作需要,可确定有关列席会议人员。

校长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第三节学术委员会第四十条学术委员会是校内最高学术决策、评议、审议与咨询机构。

第四十一条学术委员会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一定比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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