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探究:唐宋时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唐宋时期
1.政治制度演变
角度(1)隋唐三省六部制的形成演化及其职掌、运作
皇帝
中书省
草拟政令
中书省、门下省共同构成最高决策机构,尚书省是最高行政机构。三省长官分别为中书令、门下侍中和尚书令,但是唐太宗以后,尚书令一职空缺,尚书省的实际长官是左、右仆射。各部长官称“尚书”,副职称“侍郎”。
六部职责:自隋朝开始,尚书省分为六部。六部顺序屡经变更,最后定为吏、户、礼、兵、刑、工,一直沿用到清朝。每部下设四司,共二十四司,以郎中为各司之长。六部之外,又有九寺五监,分掌皇室和朝廷的一部分事务,成为中央政府的办事机构。
礼部:典章制度、祭祀、接纳四方宾客、主持科举考试(会试、考点:国子监);
户部:清查土地和人口、征收赋税、管理财政;
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
兵部:负责军事;
刑部:掌管司法、审计;
工部:营造宫殿、组织水利建设:
三省六部制的演进:隋文帝即位后,建立起以三省六部为核心的新的中央官制体系。为避父亲杨忠之讳,隋文帝将中书省改为内史省,以监、令为长官,又将门下省长官侍中改为纳言。门下、内史两省是中央的决策机关,国家事权集中于此。尚书省以尚书令为长官,是政务的执行机关,其下设六部。为分割宰相事权,隋文帝确立三省长官并为宰相的体制,尚书省的令、仆射,门下省的纳言,内史省的监、令,都称为宰相。但尚书令很少授人,因而实为宰相的是尚书仆射、纳言和内史令。此外,有时任命其他官员“参掌机事”,行宰相之职。唐袭隋制,又有所变革。唐高祖恢复了三省官署及长官名称,以左、右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侍中、中书令并为宰相。此后,三省
官署及长官名称屡有变更,但仍以中书、门下、尚书三省为常制。三省职事也基本延续隋制,中书取旨决策,门下审议封驳,尚书奉而行之,三省共同负责中枢政务的制度日臻完备。随后制度稍变,仆射不再参加宰相议政,皇帝又指定某些级别略低的官员参加政事堂会议,以“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系衔,久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成为宰相专称,无论实居何职,但加此衔即为宰相。唐玄宗时政事堂更名为“中书门下”。宰相会议决策写成“中书门下奏状”,报皇帝批准,付外执行。皇帝下发诏令,原则上也须经宰相通过,加盖“中书门下之印”方能生效。如需集思广益的重大问题,则由宰相主持百官集议。三分相权,加强了皇权;同时扩大了议政人员的名额,有利于减少决策失误;各分工明确,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唐王朝也设置了专门的监察、谏诤官员,监察机构御史台设御史大夫、中丞为正副长官,谏诤官员分属门下、中书两省。比较规范的三省六部制主要存在于唐朝前期,自唐玄宗时起,差遣之制流行,往往临时差委某官负责本职以外的某项工作,久之差遣遂成为其真正职掌。于是三省六部制渐趋有名无实,其官多为虚职,被新出现的差遣职务取代。如盐铁使、户部使、度支使取代户部财政权,监选使、监考使分割吏部人事权,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北宋后期。
角度(2)宋代中央官制(二府三司制)和地方官制的职掌、运作
皇帝
枢密院中书门下户部司度支司盐铁司
(枢密使)(同平章事、参知政事)(三司使总揽)
调兵权行政权财政权
宋代地方官制:
经略安抚使(兵民)
由监察、征税区演变路转运使(财赋)
为行政区提点刑狱公事(司法、刑狱)
州(知州、副手为通判)
县(知县)
角度(2)文官政治
中国古代的官僚政治发展到宋朝已经相当完备、成熟,也可以将其更确切的称之为文官政治,或是士大夫政治。
原因及表现:
两宋时期,文臣群体的政治地位不断提高,以科举出身为主体的文官队伍成为政治的中坚力量,独具特色的文臣士大夫政治体制得以确立。这种政治体制的确立是唐五代以来社会结构变化和经济文化发展的产物,同时也与宋代的科举制度、崇文抑武国策等因素密切相关。宋代处于中国古代社会承上启下的转型时期,从唐代开始的社会经济结构和阶层结构的变化,在宋代得以最终完成。在经济结构上,传统的土地国有制崩溃,土地私有制得以迅速发展,土地转移和流通的频率加快,租佃契约关系得以确立。这种变化诱发社会结构随之发生变化,传统的门阀士族势力退出历史舞台,庶族地主取而代之,平民社会的因素开始显现,社会流动性空前加强,为宋代士大夫阶层登上政治舞台准备了条件。
唐末五代时期,武人专横跋扈,操纵了由上至下的政权,恣意妄为,其时朝代更替多由武人倚仗军权而实现。宋朝建立后,吸取前代武人拥兵自重而皇权式微的教训,宋太祖确定了以文治国的方针和“右文”、“重文”的价值取向,制定了“兴文教,抑武事”的国策,为后继者以“祖宗家法”的形式继承下来。宋朝统治者对文人采取了比较宽容的态度,宋太祖定下了“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的家法,以后的历代皇帝也都秉承这一精神,坚持“与士大夫治天下”,
以至“终宋之世,文臣无欧刀之辟”。这种“以儒立国”的政治格局,结束了唐末五代以来重武轻文的风尚,为宋代士大夫政治的确立提供了保障。
两宋时期,科举制度得到了较大发展,削弱了门第血统在科举中的作用,增加了寒门士人仕进的机会,使科举考试向整个社会敞开了大门。科举已经成为国家取士的主要途径,通过科举考试,各个阶层的士人得以入仕参政,成为各级官吏的基本来源。科举制度的蓬勃发展和完善,使大批知识分子进入官僚机构,促使官僚集团的结构由贵族士族型向文人学士型转变,以科举起家的官僚取代士家大族成为社会新贵,把文人政治推向了极致。
此外,宋代教育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官学、私学的数量和规模都超过了前代,这既提高了社会整体文化水平,也为文官政治的确立奠定了基础。宋代文官政治的确立,改变了自汉代以来官僚集团的结构,进而改变了代表士族门阀利益的政权性质,扩大了统治基础,提高了官僚集团的整体素质,酝酿出独树一帜的政治文化,培育出“以天下为己任”的社会责任感,使宋代官僚政治展现出区别于各代的特色。
文官政治发达的首要表现是科举制的完备,三级考试,三年一考,考试规模扩大,考试手段严格,进士科成为主要明目。表现之二,是人事管理制度更加复杂严密,其法规之细、条文之繁、任法而不任人,使官僚制作为“理性行政秩序“的特点得到了充分体现。,官员通常带有包括实际职务、官阶、勋、爵、帖职、检校官、功臣号在内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