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个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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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热点问题

热点问题一:以政府示范工程为抓手,破解电动汽车产业需求侧困境

在2009年之前,尽管我国电动汽车产业在关键零部件、整车集成技术,以及技术标准、测试技术等方面已取得重大进展,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仍然存在较大的困境。

与传统汽车相比,电动汽车的市场需求侧非常薄弱,市场成熟度低,集中表现为市场价格较高、基础设施缺乏等一系列问题。消费者对价格问题最为敏感,然而电动汽车的购买和使用的直接成本却远高于传统燃油汽车。此外,电动汽车的发展离不开充电站、充电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这是电动汽车得以大范围使用的基础。但在这一领域却存在“鸡和蛋”的悖论:如果没有基础设施的存在,电动汽车无法发展到一定规模;如果电动汽车没有发展到一定规模,基础设施提供商没有动力为少量的电动汽车建设那么多的充电站。

当市场成熟度低成为产业发展的制约,基础设施的“鸡蛋”矛盾成为产业发展的悖论时,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出台合理的政策来将整个产业带出困境?目前世界主要国家的政策大体可分为两类:供给侧推动型和需求侧拉动型,基于不同的意识形态、历史传统和现实需要,世界各国采取了各有侧重的策略安排。

“供给侧推动”学说认为技术是一种自发或准自发的因素,决定了技术创新的速率和方向。由“技术推动”学说衍生出来的政策启示就是政府应该大力支持基础研究,通过政府资助R&D活动、公司R&D税收抵免、支持教育和培训等政策工具来降低公司的创新成本。“需求侧拉动”学说则认为消费者是有偏好的,所有消费者的偏好共同组成了市场的需求,市场的需求决定了技术创新的速率和方向。由“需求侧拉动”学说衍生出来的政策启示是政府应该通过政府采购、消费者使用新技术的减税或退税等政策工具来增加创新成功的回报。

我国政府为了更好地促进电动汽车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探索出了一条新

型的发展道路:以“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示范推广工程为龙头,集成各类政策工具,将供给侧推动和需求侧拉动相结合,通过协同努力,破除市场需求侧发展困境。

示范工程通常是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的“旗舰”,得到了世界各主要国家政府部门的青睐,特别是在能源领域,示范项目可以有效地破除市场需求侧的发展困境。

市场需求的前提是社会的接受,可以分为三种类型:政治可接受度、社区可接受度与市场可接受度。对于政治可接受度而言,示范工程是说服地方政府接受国家意志的一个最有吸引力的可行途径;对于社区可接受度而言,示范活动具有展示和讲述的功能,可以给公众提供一个观察和体验的窗口和机会,这对提高社区可接受度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市场可接受度而言,从生产者的角度来看,示范活动提供了一个对潜在用户进行观察和实验的机会,能够更广泛地了解这一技术的经济性能是否比现有产品更为先进,这是典型的向潜在接受者推销的过程。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一项新技术获得用户认可的困难关键在于用户对该技术优劣势的感知。示范提供了观察和试验的机会,允许潜在顾客不需要通过购买来体验创新,辨别技术复杂性、与生活方式或工作实践的兼容性等,有助于创新的接受。

市场需求的关键是创造初始需求,启动初期市场,示范工程在这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十城千辆”示范工程分为公共服务领域和何私人购买领域两个范畴。在公共服务领域,中央财政鼓励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对推广使用单位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如在公交领域,对购买和使用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客车给予最高60万元/每辆的补贴,大部分车型的补贴约为整车价格的1/3。此外,在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盛会期间,政府采购了大量电动汽车作为城市通勤、场地服务、贵宾服务用车,创造了大量的初始需求。在私人购买领域,消费者最为敏感的是价格问题,“十城千辆”示范工程充分调动了消费者购买的积极性,有效地启动了初期市场。中央财政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按电池能量每千瓦时3000元给予补贴,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汽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试点城市对新能源汽车购置也要安排一定补贴资金,并在

上牌年检、停车等方面出台扶持政策。近三年,在中央财政和地方配套资金的支持下,我国形成了一定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规模,有力撬动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市场。据初步统计,截至2011年底,在25个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总计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16834辆,其中2009年推广2566辆,2010年4402辆,2011年9866辆;分车型看,混合动力公交车9148辆,纯电动公交车1537辆,纯电动特种车(用于邮政、物流、环卫等)2657辆,其他车型3492辆。在6个城市私人领域新能源乘用车推广工作初步启动,深圳和合肥共推广了2325辆新能源乘用车。

市场需求的瓶颈是基础设施,在这方面,示范工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由于示范需要在真实的环境下进行全规模的运行,因此开展示范工程的前提就是建设基础设施,因此示范活动客观上能够为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提供一定数量的充电站和充电桩。示范工程中采取的是这样的做法:中央财政主要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直接补贴,地方财政安排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城市与国家电网等能源企业紧密合作,积极研究制定城市充电设施规划,结合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抓紧推进充电设施建设,现已建成充电站51座,换电站9座,充电桩1400多个,加氢站2个,基本满足现有示范车辆示范运行的需要。

当前,政府资助示范工程已经成为各主要国家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着力点。在我国,示范工程亦成为体现政府意志的一件“利器”,经过十年的探索,历经反复比选,我国政府最终选择了示范工程作为将电动汽车产业带出困境的突破口。2009年1月,由财政部、科技部等部委共同启动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该工程已被国际公认为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行动,也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国家财政补贴示范推广项目。自启动以来,“十城千辆”工程在车辆推广、充电设施建设、创新商业模式、完善发展环境等方面积极推进,进展顺利,对电动汽车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十分显著。在国家科技、产业和财政政策的支持下,我国电动汽车产业化已经进入良性发展的新阶段。

诚然,“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在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目前电动汽车的技术成熟度和产品成熟度还不高,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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