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手册(五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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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手册(五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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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档案治理工作制度手册
档案治理工作制度手册
名目
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 ..2 一、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职责 .......................................2 二、档案人员职责 ........................................................ .3 三、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4 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 ...................................................5 一、收集归档范围 ........................................................ .5 二、归档份数 ........................................................ ........8 三、归档时光和办法.. (8)
四、归档要求 ........................................................
........9 档案借阅治理制度 ........................................................ ...11 档案保密治理制度 ........................................................ (13)
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一、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职责
1.组织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
活动。
2.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整体进展计划,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催促分管部门按上级和本单位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3.关怀档案工作和档案室的建设与进展,从人力、物力、财力上赋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局各项工作协调进展。
二、档案人员职责
1.贯彻实施《档案法》等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治理制度。
2.对各有关处室形成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举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收集出国考察人员应当归档的有关材料和照片,收集领导同志外出开会的发言材料和带回的带有密级的材料。
4.负责治理本
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并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需要提供服务。
5.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统计材料。
6.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三、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坚持平时整理。依据本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2.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存、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名目清晰,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4.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5.主动接收本单位档案员的业务指导和催促检查,按规定时光向档案室移交。
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7.按档案室要求对档案举行分类、整理、编目,并编制检索工具。
8.按归档时光向档案室提供档案名目和统计年报表。
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一、收集归档范围
本机关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上级和下级送来的与本机关关系很紧密的文件材料(包括公文、电报簿册、书信、会议、电话记录、图纸、登记表、报表、名册、奖品、照片、录音带、
录像带等,下同)都属收集归档范围,应按规定的范围、时光和要求交本部门资料员或综合档案室归档。
(一)本级文件 1.各种代表会议、工作会议、专业会议、各级干部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2.工作计划、规定、方案、安排、总结、小结、汇报、简报、通报、通知。
3.各种综合的或专题的调查、检查、考察等报告。
4.向上级请示,与其他单位的来往文书,对下级的指示、批复、通知。
5.各项决定、决议、规定、标准、规范、条例、方法、制度、守则、要求。
6.各级领导的报告、讲话、发言稿或提纲、记录。
7.反映生产、基建、科研设备、工艺情况底图、蓝图及文字材料。
8.各种报表、名册、登记表、簿册、数据、凭证。
9.反映本机关、本地区重要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
10.电报、重要电话记录、机关工作日记。
11.年鉴、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基本情况综合。
12.本机关制发的奖状、奖证、奖章、奖旗、奖品。
13.有关房产、财产、物资、档案、债权、捐赠等的凭证,发放各种证明、证件存根。
14.已故人员资料。
15.重要的人民来信及处理材料。
16.本机关编辑、出版的书刊、资料样板。
17.本机关(包括上报和下批)干部任免、呈批表、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团干部名册、年终统计、报表、干部的录取、转正、定级、调资、离休、抚恤等审批表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
(二)上级文件材料 1.上级(包括各部门及派驻本机关的调查组、检查组、工作组,下同)有关本机关、本地区工作或问题的决定、决议、指示、批复及调查、检查、经验材料。
2.各级领导同志、国际友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本机关、本地区时的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录音、录像。
3.上级发给本机关的奖状、奖册、奖章、奖旗、奖品。
4.上级报刊刊载有关本机关、本地区情况的文章。
(三)同级文件材料 1.有关单位与本机关联合召开会议,共同举行工作,协作查处案件或问题共同署名的文件材料。
2.有关单位与本机关签订的合同、合约、协议。
3.有关单位与本机关涉及比较重要的工作或问题的来往文书。
4.有关单位发来的重要的、需要执行的方针、政策性文件。
(四)下级文件材料
1.年季度工作总结、重要的专题工作总结。
2.重要的调查报告、检查报告、典型材料,比较重要的工作经验、重要的请示、法规性的备案文件。
3.重要的名册、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