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能源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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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俄能源问题上中国要寻找新的战略平衡点

2011年5月31日,中俄能源谈判中方代表、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在莫斯科与中俄能源谈判俄方代表、俄罗斯副总理谢钦共同主持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七次会晤。王岐山表示,中俄能源合作是全面、长期、战略性合作,是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内容。中俄原油管道今年1月1日正式投产以来,截至目前已输油600多万吨。

通过此次会晤,中俄就积极推进原油管道贸易达成了新的共识。在两国外交表态的背后,中俄在石油问题上出现了不少波折和分歧。负责向中方供油的俄罗斯国家石油管道运输公司(Transneft)不断对中国在定价问题上“发难”,称因为两国关税不同,中石油少付了石油款项。一度有消息称,石油谈判可能在圣彼得堡经济论坛(6月16-18日)上升格为两国元首级的会谈。虽然最终谈判仍由两国副总理主持,但中俄在油气资源方面的冲突和深刻的分歧仍是确定无疑的。

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安邦研究团队就开始对中俄能源战略合作进行跟踪研究,并对与俄罗斯的合作表示质疑,主要有两点:一是有强烈欧洲国家意识的俄罗斯对中国缺乏信任,二是俄罗斯时常会把能源作为战略武器来使用,中国的全球能源安全战略不应把俄罗斯作为支柱。

现在看来,这种质疑是正确的。作为独立的智库,安邦的建议是:中国需要在中俄能源合作上找到新的战略平衡点。安邦首席研究员陈功建议,如果俄罗斯的油气价格与中东或非洲相近,或者在计算生产成本之后的成本高于中东或非洲,中国都应该购买中东或非洲的油气资源。石油对中国是个战略问题,不能在基本架构中出现风险。除非找到战略平衡点,否则无法制约俄罗斯的贪得无厌。

俄罗斯邀请日本开发东西伯利亚油田施压中国

中国经济网北京2011年6月8日讯(张波)俄罗斯《生意人报》周二报道说,俄罗斯石油公司已

经决定邀请日本公司参与开发马加丹大陆架和东西伯利亚的油田。报道中说,促使俄罗斯石油公司做出这一决定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俄罗斯与中国在输油费用问题上曾出现争执,虽然中国最终同意支付原油在俄罗斯境内运输所发生的费用,但是俄罗斯石油公司希望通过邀请日本公司参与远东和东西伯利亚油气资源开发以此向中国施加压力。

日本《日经新闻》报道说,多家日本公司组成的财团可能获得合资企业49%的股份。项目的地质勘探工作将于今年开始,日本将承担所有开支。报道中说,可能参与该财团的日本公司包括Inpex Corp.、Japan Oil, Gas and Metals National Corp.(JOGMEC)和一些石油经销商。

俄新社报道说俄罗斯石油公司目前并没有获得马加丹大陆架的开发许可。不过,该公司已经递交了获得马加丹1、2、3号区块和附近海域其他两个区块的申请。俄罗斯石油公司总裁爱德华·胡代纳托夫表示,希望在今年获得许可证。他预测,这些区块共蕴藏有20亿吨标准燃料。

上个月底,马加丹州州长尼古拉·杜多夫表示,根据初步数据,马加丹区块的许可证办理工作将在9月1日前完成。

本月初,俄罗斯石油公司同日本经济产业省达成协议,成立联合工作组考察马加丹1、2、3号区块和鄂霍次克海大陆架,以及东西伯利亚11个油气田的资源概况。日本公司同意承担所有风险,勘探的所有开支由日本方面承担。双方还商定将建立合资炼油厂和石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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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莫斯科2011年6月4日电题:中俄能源合作的“变”与“不变”

中新社记者田冰

中国国务院副总理、中俄能源谈判中方代表王岐山5月30日至6月3日访问俄罗斯并举行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七次会晤。期间,王岐山在莫斯科与俄副总理谢钦共同主持了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七次会晤,会见了俄总理普京,参观考察了俄天然气工业集团总部中央生产调度中心和乌德穆尔特共和国格列米哈油田等地。双方签署了《2009年6月24日天然气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的议定书》,并就全面扩大和深化中俄能源合作达成一系列重要共识。

油气合作是中俄能源合作的重要内容,天然气项目亦是此次会晤的重点之一。对于外界关注的中俄企业间关于输油费用纠纷,以及是否会影响中俄未来能源合作的疑虑,经双方共同努力,在两国政府间妥善解决了管道原油贸易价格方面的争议。双方愿继续努力,保障中俄原油管道长期、安全和稳定运营。

在天然气领域,双方在很多合作原则上达成共识,为最终实现合作奠定了重要基础。两国政府部门同两国企业开始准备俄对华供应天然气的政府间协议。双方企业力争在今年6月10日前,按照预付款与天然气价格相关联的原则就天然气购销合同达成一致,在6月份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访俄期间签署相关文件。

俄总理普京评价说,双方正在进行的东、西线天然气谈判,规模宏大,都是标志性工程。西线每年供气300亿立方米,东线每年供气380亿立方米,而且都是为期30年的合作,“意义非常重大”。

此外,中俄在煤炭、电力、炼油、核能、能效与可再生能源等广泛领域也取得进展。

中国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用三句话概括中俄能源代表第七次会晤取得圆满成功:推进了已有的合作;开拓了合作的新领域;在重大项目的合作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诚然,任何经贸合作过程中都隐含着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中俄能源合作也不例外。对于

双方合作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只要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精神,是可以通过积极协商妥善解决的。

如果说,中俄能源合作存在“变数”,也将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充分考虑和照顾彼此关切,以更加积极和务实的态度推动双方能源合作向更宽、更广、更深方向“变”。俄政府主管能源领域的副总理谢钦就表示,“现在俄中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已经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允许我们双方解决任何问题”。

能源出口需要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能源,此乃不变的现实。中俄能源合作是全面、长期、战略性合作,是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内容。当前,中俄经济发展势头良好,扩大能源合作面临历史性机遇。以中俄原油管道贸易为例,俄罗斯实现了多年想实现而没有实现的东方管道的输送,而且面向的是不断增长的、有支付能力的、巨大而稳定的中国市场。对中国而言,则提供了稳定的陆上石油通道。

正如王岐山所言,中俄能源合作具有战略意义。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13亿人创造的有购买力的需求形成了庞大能源消费市场,为俄能源出口创造了广阔空间。俄资源、能源丰富,在油气勘探、开采、化工等领域具有优势,可以为中国提供安全、长期、可靠的能源供应。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双方本着互信、坦诚、务实的原则,认真落实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充分发挥中俄能源谈判机制的作用,推动两国能源合作更上层楼,必定会为两国人民带来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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