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 如高师发201123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如高师发〔2011〕23号
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南通市“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培养对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各部门、系:
根据省人才办《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1〕9号)和南通市教育局人才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全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33工程”)和全市“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226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已经启动。现就做好省“333工程”和市
“226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选拔名额
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中青年首席科学家)名额不作分配,分配给我市第二层次(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的推荐名额是12名,第三层次(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名额是130名。我市不再对名额进行细分,主要根据申报条件经评选后报省。
市“226工程”三个层次选拔名额分别为:第一层次(中青年首席专家)20名;第二层次(中青年创新创业领军人才)200名;第三层次(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600名。
二、选拔条件
(一)省“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选拔对象与条件按照《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1〕8号,见附件)执行。各层次培养对象的学历、职称、年龄要求分别为:第一层次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人选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人选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贡献特别突出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申报对象填报的获得表彰奖励的年限为2006-2010年度。
(二)市“226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由于今年南通市“226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相关文件尚未出
台,目前暂参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南通市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通办发〔2006〕59号,见附件)中相关条件做好前期准备。学历、职称、年龄要求:第一、二层次与省“333工程”第二、三层次相同,第三层次除年龄规定为45周岁以下外,职称、学历在文件中未作特殊规定。如今年有关文件下发后,学历、年龄、职称、成果等政策发生调整,按新颁布的文件条件执行。
三、推荐方式、程序及时间安排
培养对象人选推荐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4月19日,召开各系负责人会议,部署推荐工作。
2、4月20日,各系科组织学习省、市关于“333工程”、“226工程”选拔工作的文件,进行动员。
3、4月21日,对照条件,个人自荐。有意申报的同志到人事处报名。
4、4月22日,校党政联席会议对照选拔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确定本校省“333工程”申请人,初定市“226工程”申报人员。
5、4月22-24日,申请人填写《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按文件要求整理附件材料。
6、4月25-28日,学校请同行专家拟写推荐意见,学校签署意见,整理材料,填写相关汇总表格。
7、4月29-30日,申报人员通过江苏人才工作网()“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申报系统(http://221.231.139.14:8081/)进行网上申报。
8、5月4日,申报材料报南通市教育局组宣处。
9、根据市教育局布置“226工程”培养对象文件颁布情况,有机安排申报工作。
附件:1、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1〕8号)
2、关于实施南通市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通
办发〔2006〕59号)
如皋高等师范学校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