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菲漏油事件后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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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菲漏油事件后的反思
海洋与湿地、森林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被喻为“地球之肾”。我们可以想象,当我们的肾脏“被污染”,会对身体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我想那必将是灾难!
蓬莱油田,位于山东半岛北部的渤海中,距山东省龙口市仅48海里,属于特大型整装油田。该油田由中海油和美国康菲石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康菲中国石油合作开发,作业方为康菲中国,是国内建成的最大海上油气田。6月,该油田B、C平台分别发生溢油事故。对于实情,康菲石油颇多伪饰。起初,面对执法单位的问询,该公司先是宣称不掌握具体情况,后又以传真形式承认,蓬莱油田C平台C20井在钻井作业中发生小型井涌事故。不过,事故已经得到了控制。一个月之后,该公司又表示,溢油点之一B平台附近偶尔有微量油花断续渗出,渗出量每日不超过几公升,因此偶尔造成海面少量油膜。不过,一套围油收集装置已安装到位,以控制和收集这些渗油。2011年8月31日,康菲公司向我国家海洋局提交了总结报告,声称已经完成了“两个彻底”的要求,但据央视9月2日报道,事故现场仍有明显浮油,海面还有大量船只在进行清污作业。对此反差,康菲作业方表示,“我们就是骗你的”。
康菲公司为什么敢直接说就是在骗我们呢?
早在2007年,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有关项目,针对跨国企业在华经营过程中的环境和信息披露双重标准问题,选择了2007年全
球100强中在中国设立生产型工厂的28家知名跨国公司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几乎所有的被调查公司都有公布全球性或地域性的污染物排放信息,这证明这些公司应该有能力了解并有意识向公众发布包括污染物排放在内的环境信息,但是28家被调查企业中竟有22家在中国选择了不这样做。“双重标准”行为损害了中国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充分反映了跨国企业在发展中国家经营中,宣传着全球一致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口号,践行着不一样的双重标准,说一套、做一套。因此,对跨国企业发展的逐利本质要有清醒的认识。在其所在国或者发达国家市场环境中,监管措施和企业公民国家主权意识是履行这些社会责任的动力,或许还能够驱动其实现自律。而在发展中国家市场环境中,缺失了这些环境驱动因素后,其严格践行企业伦理的行为大多见于教科书式的经典案例中。众多的国际著名企业在中国执行过或正在执行着“双重标准”。这种现象背后折射的是,我国存在对外资或合资企业经营约束性制度环境不健全、监管体系不完善等方面问题,同时也反映出我国在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维护环境利益的规则、手段与措施等方面的不足。寄希望于肇事者自觉遵守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在事件发生后主动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愿望是美好的。但如果没有制衡的手段和监控的措施,那么一旦事故发生后,对受害一方而言,其维权索赔之路必定波折。
因此,在关注、声讨、问责渤海漏油事件的同时,仍需要反思经济发展和政策、法制环境之间的协同问题,法律法规环境要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同时,还要敢于向肇事者追究其应有责任。
正如老师课上所提到的中国古语:“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否则,“双重标准”不会在声讨声中倒下去,还会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以不同的方式凸现。我国的监管软弱无力使的康菲公司在赔偿问题上变得遥遥无期。所以,“康菲漏油”事件又一次给我们泼了一碰凉水。当所有人都在为经济大发展拼尽全力向前跑时却忽视了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近些年来,我国不断的加大了对能源的开采力度,石油、煤矿、稀土等等。在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的同时我们的环境却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重创。
“康菲漏油”事件之所以会造成目前这么大的污染有一部分原因是在对环境的监控没有做到位,环境预警反应迟钝。如果要是没有网友微博的爆料这么严重的事件公众不知何时才能知晓。要解决在能源开采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首先要做好环境监控,能够提前做出预判以做到第一时间就将危机扼杀于襁褓之中。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能够负起责任,建立完善的环境预警机制,另一方面也需要建立整套的环境监控系统。从人防和技防双方面抓起,在环境危机到来之时才不会自乱阵脚。此外,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环境监管权限,完善社会参与机制也很重要,尤其是需完善我国相应的立法,增强我国法律的刚性,在完善执法的同时,加大对环境污染的处罚力度。
学生:段春晖
学号:201002060009
2010级法律硕士一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