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植物检疫工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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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研究

【摘要】林业植物检疫是为了防止外来危险性病虫侵害,防止本国危险性病虫外传,防止国内植物检疫对象扩散,保障林业植物性商品正常流通。本文就加强林业植物检疫工作进行深入研究。

【关键词】林业;植物检疫;工作;加强

1.林业植物检疫的含义

林业植物检疫是指为了防止危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保护林业生产安全,对森林植物(包括林木种苗)采取的疫情检疫和除治措施。检疫的目的是为了切断危险性病虫的传播途径。如不严格检疫,国际和国内地区间调运种子、苗木和林产品就可能导致危险性病虫传播蔓延,严重影响农林生产安全和人类息息相关的生态环境。

2.影响我国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主要因素

2.1林业植物检疫工作起步晚

我国林业植物检疫工作开始于1952年,但林业植物检疫标准化工作直到1993年才起步,在随后工作基本处于时断时续状态。仅于1999年公布了第三项国家标准《林木种子检验规程》,2006年公布了第四项国家标准《松材线虫病发生区松木包装材料处理和管理》。林业植物检疫工作起步晚,工作不连续,公布标准数量少,直接影响了我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开展。

2.2新标准制定滞后

我国加入wto后,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制定

林业植物检疫工作全过程的各项标准,使之连接贯穿形成系列,并与国际标准接轨成为当前植物检疫工作的一项最为重要的内容。但在这方面我国的新标准制定滞后,绝大多数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检疫技术标准仍未制定,基础性、管理性等方面的标准更是寥寥无几。而已制定的松材线虫、美国白蛾检疫技术规程等标准虽已上报国家林业管理部门,但尚未公布。

2.3植物检疫标准体系有待完善

标准体系不完善导致标准制修订缺乏系统性。目前,林业植物检疫标准体系框架虽已建立,但科学、系统、适合当前林业发展形势的标准体系还未建立,以至每年标准的制修订没有“体系”这一纲的规范,对申报和制定什么标准带有盲目性,缺乏系统性。

2.4植物检疫工作人员水平参差不齐

目前,林业植物检疫修订项目中,有三分之二是由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承担,浙江、安徽等省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部门的业务人员及中国林科院等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研人员承担了部分项目,参与工作的人员少,水平不一,甚至一些承担制修订标准的人从未参加过任何培训,很难保证修订的质量。

2.5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当前,国家下达的每项经费明显不足,有时甚至连基本的调研所需经费也无法满足,很难保证修订的质量。此外,植物检疫工作的实施、宣传工作的经费也无任何来源,相关工作几乎为空白。经费的不足严重制约了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3.加强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有效措施

3.1提高对做好林业植物检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森林植物检疫,是控制危险性森林病虫害传播蔓延,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的有效措施。我国海陆交通四通八达,商品贸易十分频繁,给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的传播扩散带来很大隐患,尤其是美国白蛾和危险性松类病害的传入,已对我国生态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这也对当前我国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此,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控制危险性森林病虫害传播蔓延的关键措施来抓,强化领导,精心组织,齐抓共管,保护好来之不易的绿化成果。

3.2深入开展疫情检查工作

林业植物检疫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技术性都很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重点加强森林植物检疫专业队伍和执法专业队伍建设。林业部门要抓好检疫专业检验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增加检疫人员和仪器设备,提高检疫检验能力,做到早检验、早发现、早处置。在重点时期,要组织检疫执法人员分组上路巡逻、设卡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调运行为。各镇区、街道办要设立由林业站、果树站技术人员参加的专(兼)职检疫队伍,重点加强辖区林木种苗繁育、木材经营加工等涉林行业的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产地检疫和疫情普查,及时向市森林植物检疫部门提供疫情信息,确保把危险性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凡是使用松类材料的企事业单位,都要设立专职

检疫信息报告员,及时将松类材料采购和使用情况上报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报市林业局,以便安排检疫和复检工作。

3.3依法对林业产品实行调运管理

林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所有从事林木种子、苗木、花卉和其他繁殖材料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都要主动向所在镇(街道办)林业部门申报产地检疫,申请产地检疫合格证。对不按规定申报且未进行产地检疫的,森检部门不予开具植物调运检疫合格证书。对违法私自出售的,由森林植物检疫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进入我国的林木种子、苗木等,要有合法的调运检疫证书;市内繁殖的种子、苗木要有产地检疫合格证书。对市外调入我市的松类材料,须由调入单位持调出地森林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的调运检疫合格证到市森林植物检疫部门备案,由市森检部门出具《货物入境同意书》方可入境。对从危险区域调入的,森林植物检疫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安排复检,凡复检不合格的,由市森林植物检疫部门监督货主对相关货物进行除害处理,无法做除害处理的,相关材料和货物必须作退货处理。

3.4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林业植物检疫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行业和部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努力做到外疫不传入、内疫不扩散。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及时通报情况,依法做好检疫工作;检验检疫部门要重点抓好进出

口货物包装材料的检验检疫,对进出境的货物要严格检疫和复检措施,严防国外新疫传入;公安交巡警部门要协同市森林植物检疫部门加强对道路运输苗木、木材、松类材料包装货物等的监管,对无调运检疫证书和入境同意书的,要立即扣押,并通知市森林植物检疫机构依法处置;交通、邮政等部门在承运、收寄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产品时,必须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森林病虫害发生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危险性森林病虫扩散蔓延迅速,给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发展造成了重大损失。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地方对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检疫工作抓而不实,执法不严,造成疫情人为传播。因此,我们必须严格执行《森林植物检疫要求》制度,准确掌握调入、调出本地区的各种苗木、果品、木制品和其他应检产品情况。应加强调入前的检疫检查和除害处理,定期或不定期对调入的寄主植物及其产品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种疫情隐患,防止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

【参考文献】

[1]潘开芬.浅析森林植物检疫与林业发展[j].大科技:科技天地.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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