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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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罗马私法的精神
潘银洁
[论文摘要]在古代世界法律文化体系中,罗马法是一朵多姿多彩的奇蓜。罗马法被誉为“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成文的法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最完备的形式”。罗马法,一般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它既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得法律,以及皇帝的命令,元老院的告示,成文法和一些习惯法在内。也包括公元前7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罗马法精神适应罗马社会商品经济交易要求,反应罗马时代文化特质与政治结构的抽象的观念性原则,主要体现在自然法精神、私法精神合理性精神。罗马法的复兴运动打破了西方中世纪法律思想的沉寂是神学垄断下的欧洲再一次激起了对古典法律及观念的探索,为西方近代法治思想的孕育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 罗马私法原因自然法意思自治理性
On the spirit of private law in Rome
Panyinjie
Abstract:I n the ancient world legal culture system, Rome is a colorful odd Pei. Rome law is known as "commodity producers society's first world law"," unwritten law"," based on private ownership and the most complete form". Rome law, generally refers to the laws of the state of Rome was a slave state, exist in Rome the entire historical period. It includes both from Rome country to West Rome empire period the laws, as well as the emperor's command, the Senate of the notices, and customary law, statute law. Also in seventh Century BC the empire before the East Rome law. Rome Law Society of Rome commod ity economy to transaction requests, responses of Rome era of cultural traits and political structure of the abstract concept principle, mainly reflected in the spirit of natural law, private law spirit of rationality spirit. Rome Renaissance has broken the Western medieval legal thinking silence is theological monopoly of Europe once again aroused the classical laws and concepts of exploration, as the rule of law in modern western thought has laid a foundation.
Keywords:Rome law;Reason;Natural law;The meaning autonomous;Rational
一、罗马私法及其世界影响
在世界法制史当中,和其他的古代法律相比,罗马法颇为人们所称道,其理由不仅在于罗马尤其是其私法被奉为现代民法的模范文本的事实,更在于从罗马法中体现出来的统帅整个罗马法律制度的灵魂性内核——罗马法精神。法律精神是指法律制度包含的法观念,是支配法律现象和法律文化体系的价值观念系统,对法律制度运行和发展起支配作用的价值灵魂。罗马的卓越之处不仅在于其创造了简单商品生产基础上最完备的私法体系,更在于其内部孕育和涌动了人类私法精神的最初形态。正是一种深蕴于罗马社会内部的私法精神为罗马私法秩序的建立提供了内在动力和价值支撑。
罗马法发源于罗马城邦。随着罗马疆域的不断扩大,从统一意大利,垄断地中海,到建立地跨欧、非、亚三洲的奴隶制帝国,罗马法也由狭隘的城邦习惯法、市民法,发展为万民法,最后形成为第一个具有世界性质的法律制度。罗马法形成以后经过了“王政”时期,共和国时期与帝国时期几个阶段。罗马法产生后,随着罗马国家历史的延续,适应罗马政治、经济与统治阶级的需要而不断发展。公元前5世纪,罗马共
和国元老院设置了法典编纂委员会,制定了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十二表法》。罗马共和时代后期,法学研究活动开始兴起,有力地推动着罗马法的发展。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统治时期,皇帝查士丁尼亲自主持编纂了由《查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纂》、《法学阶梯》和《查士丁尼新律》组成的《民法大全》,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成熟、完备的阶段。这部法典完整地和系统地保留了罗马法的精华,对于欧洲各国的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具有无与伦比的影响。恩格斯称其为第一个世界性的法律。罗马法学家将罗马法区分为公法与私法,但其最发达完备的是私法,对后世国家影响最大的也是私法,从狭义意义上讲,罗马法即罗马私法。
二、罗马私法精神产生的原因
(一)发达的商品经济是罗马私法精神生成的经济基础
公元前 5 世纪初,罗马社会经济生活的基础是农业经济,商品经济几乎没有地位。随着罗马国家的对外不断扩张,由于对外交往和贸易的日益增加,商品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公元前 187 年,加图就建立了第一个商品陈列所,即商场。从那时起,罗马社会逐渐有些像纽约的百老汇了,某些街衢专做某些商业,在罗马城市也有经营各种工业和工艺而设立的地段。自帝国时期以后,罗马社会经济逐步从一个单一的农业经济社会过渡到了农业经济与商品经济并存并重的社会。在帝国中期以后,商品贸易和商业交换活动对于罗马社会经济的意义甚至占据了主要地位。商品生产和交换活动必然要求当事人在商品生产和交换关系中地位平等,要求依自己的意识生产和让渡产品,并保证自己的财产不受侵犯,由此逐渐促成了人格独立性的确立、权利意识的增长、平等观念乃至意识自治观念的形成。因此,发达的商品经济成为罗马奴隶社会产生出“异质”的私法精神的根本性根基。
(二)相对民主的政治体制是罗马私法精神生成的政治保证
罗马社会历经王政、共和及帝制三个历史阶段,但即使在帝制下,元首也并非世袭,而是由前任在群臣中择优者任命。而作为国家机构的元老院,虽然势力大大萎缩,仍与元首构成牵制状态。因此,罗马帝制仍为一种开明统治,政治上并未实行高压政策。政治体制上的相对民主,导致罗马统治者在经济上实行较开明的政策。罗马政府很少对工商业进行限制,并在帝国境内广泛修建和扩展交通大道,开辟了新市场和口岸,各关卡收税极低,社会各阶层的新官僚阶级都很关心经济利益,对经济发展起了推动作用。宽容的政治环境为商品经济的发展扫除了障碍,进而为公民对平等、自由、权利的追求提供了契机,并使私法精神渗入到民众内心之中。
(三)“个体主义”公民文化是罗马私法精神生成的社会根基
在古希腊,公民被看成是城邦的构成要素,城邦是公民生活的根本领域和价值得以实现的中心场所。公民热爱、参与公共事务,并将献身于城邦视为最高道德,表现出强烈的“整体主义”公民文化倾向。与希腊相比,同为城邦的罗马,在城邦内外关系处理方面有其独到之处。伴随罗马人口的日益增加,对外殖民活动开始,处于殖民地的罗马人,不必像希腊人一样以放弃原籍为代价来取得独立地位。他们仍属于罗马民族,甚至依附于罗马的不同部族,也均享有全部的公民资格。这种“扩大化”的公民资格使罗马公民挣脱城邦的窠臼,而不必以参与城邦公共事务和维护城邦公共利益为己任。这样罗马公民投身于发达的商品经济生活,在产权交易、契约履行、婚姻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