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斯法案推行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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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斯法案推行管理规范
1.目的
为使公司出口至美国的产品及其包装,满足美国雷斯法案所规定的义务,禁止购买或出售用从原产国非法采伐或运输的木材或野生植物制成的产品,以阻止非法采伐木材的贸易流,特制订本管理规范。
2.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出口或可能出口美国市场的产品及其包装,这些产品或包装所使用的原材料为木材(如:栈板)或其它野生植物制成品(如:纸张)。
3.职责
3.1品质部负责雷斯法案日常推行管理、文档建立及相关物料的雷斯法案符合
性验证工作。
3.2采购部负责督促供应商建立相关认证管理体系,收集供应商雷斯法案所需
要的验证文件与证明性资料。
3.3开发部负责识别新产品中需符合雷斯法案的物料并及时知会品质部。
3.4商务部负责涉及雷斯法案的报关验证资料的审核汇总及与客户的联络沟
通。
3.5管理者代表负责雷斯法案推行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4.作业内容
4.1
4.2工作内容。
4.2.1雷斯法案内容宣贯。组织内部品质部、开发部、采购部、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学习领会雷斯法案的具体内容要求。
4.2.2制定内部推行计划。品质部按照客户推行进度要求及法案规定内容,制定公司推进计划,明确推进工作的具体落实事项。
4.2.3排查受调查物料清单。开发部项目工程师负责识别、排查涉及雷斯法案管控的物料清单,并提交给品质部作为管控依据。
4.2.4调查函发出及供应商承诺。品质部拟定<雷斯法案信息调查表>,并与<雷斯法案告知信>及<雷斯法案符合性问卷>交采购部,由采购部发送给木制品、纸制品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在告知信中签字承诺所提供的木制品和纸制品的来源合法。
4.2.5供应商信息调查。供应商对需要进行雷斯法案申报的物料的上游分供方进行调查,收集相关物料的植物物种、植物来源、可回收比例等信息。并在实施后按年度向我司回复木制品、纸制品物料的问卷调查,以确保我司产品持续满足美国雷斯法案的要求。
4.2.6资料审核。品质部对供应商返回的调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A.供应商对使用的所有木材或植物原料是合法来源的自我申明;
B.可证实从原产国合法采伐和运输木材或植物的文件;和/或有资质的认证机构的产销监管链条认可;
C. 可追溯至源头的木材和植物材料产销监管链的载货单和提货单。
审核通过的资料汇总归档,将供应商列入备选合格供应商名录。
4.2.7客户审查。将经审核合格的备选供应商资料汇总后,按要求上报给客户审查备案。只有经客户最终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可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