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诺德“忠诚原则”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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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海论坛#对诺德/忠诚原则0的解读*

卞建华

(德州学院外语系德州市253023;南开大学外国语学院天津市300071)

摘要中外译界学者对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代表人物克里斯蒂安#诺德提出的/忠诚原则0众说

纷纭,褒贬不一。本文旨在探讨该原则的基本内涵、各方评述、进而对其合理性和局限性提出作者的观

点,并由此引发对原文权威性、规定性和描述性翻译研究的再思考。

关键词忠诚原则合理性局限性原文权威性规定性描述性

Abstrac t/Loya lty Pr i nc i ple0put for w ard by Chr i sti ane N o rd has been praised as w e ll as cr i tic i zed by scho lars

in the fi e l d of translati on.In t h i s paper,wh ile discussi ng the connotations o f the pri nc i p l e and the var i ous co m-

m ents on it,t he au t hor bri ngs forth her own po i nt o f v ie w on t he rati ona lization and li m itati on o f th i s pr i nciple.

T he au t hor also offers so m e reflecti ons on the autho rity o f ST as we ll as the re lati onshi p be t w een prescri ptive and descr i pti v e translation stud i es.

K ey W ords loyalty pr i nciple rati onalizati on li m itation t he aut hor ity of ST prescr i ptive desc ri ptive

1中外学者对/忠诚原则0的评述

1989年,诺德(Christiane Nord)将/功能+忠诚原则0(the pri n ciple of function plus loya lty)引入翻译目的论中(Nord1989; c.f No r d1997a: 123f.f及Nord2001b),并在随后的一系列著述中进行反复阐述(Nord,1991:29-39;1992:39 -48;1997:123-128;2001:185-186;195-196;2005)。中外学者对该原则褒贬不一,众说纷纭,毁誉参半。论争的焦点集中在/忠诚原则0上。不少学者对该原则给予肯定和赞扬,如:陈小慰(1995,2000,2004)认为,它大大丰富了翻译目的论,使其更具有科学性和指导性;吴文安(2003)指出,它是对极端激进的功能主义翻译理论的矫正,使该理论更趋完善。不过,也有不少学者对/忠诚原则0提出了质疑和批评。如:纽马克指出,该原则虽然对被/废黜王位0的作者发了点慈悲,但依然允许改动权威文本,只是在违背其他参与者期望时作出解释而已,所以还是无法说服他(N e wm ar k,1998:145,参见张南峰,2004:125);图里指出,该原则所包含的规定性使重目的语范式和重源语范式这两种研究方法之间的距离又进一步拉大了,并为此感到遗憾(Tour y,2001:25)。朱健平(2003)指出,该原则所采取的是一种中庸之道,从只重视目的语的功能理论退了一步,可以看出其中所包含的规定性成分;张美芳(2005)认为,该原则是诺德的理想,听起来很完美,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容易做到。比如:如果译文目的与原文目的不同,译者该忠诚于翻译其他参与各方的那一方呢?目的论第一代表人物弗米尔也对该原则提出批评。他申明,自己也一向认为译者应该交代翻译目的和翻译策略,但这是有文化特殊性的观点;目的论是普通翻译理论,没有文化特殊性,不带有价值判断,不能与道德问题混为一谈;将普通理论应用于实践,自然会受到各种文化规则的限制,但不应把这些限制写入普通理论:每种文化都可能有多种限制,没有理由单单列出必须忠诚这一限制;对一个人忠诚,可能导致对另一个人不忠诚(Ver m eer1996:39,42, 106-108;1996:37;1996:94;参见张南峰, 2004:126)。张南峰认为(2004:20;125-128),该原则确有可取之处,但它并不是放之四海而

第19卷3期2006年8月

中国科技翻译

CH I NESE SC I ENCE&TEC HNOLOGY TRANSLATORS J OURNAL

V o.l19.No.3

Aug.2006

*注:本文为德州学院科研立项5德国功能派翻译目的理论研究6(项目批准号:304008)阶段性成果之一。

收稿日期:2005)10)04/33

皆准的原则,忠诚并不是唯一的或永远压倒一切的道德原则,它可能跟源自经济、政治、道德等方面的原则相冲突。因此,把忠诚单独提出来,可能令翻译工作者无所适从。

可以看出,中外学者对/忠诚原则0的评述,虽然不乏真知灼见,但有不少评述是论者基于自身的学术立场,带有一定的片面性;还有一些学者对诺德的/忠诚原则0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误读。另外,/忠诚原则0本身既有其合理性又的确存在着局限性。那么,诺德/忠诚原则0的内涵究竟是什么?

2/忠诚原则0的内涵

/功能+忠诚0原则中的/功能0指的是/使译文对译语文化接受者起作用的目的0;而/忠诚0强调的是/译者应当把翻译交际行为所有参与方的意图和期望都加以考虑0(N ord, 2001)。/加以考虑0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按照别人期望去做0(因为这样做,如果交际各方期望完全不同,译者就会陷入无法摆脱的困境),而是指译者必须考虑各方的主观意见(sub j e c-ti v e theory),但译者有权按照翻译目的采用与他们期望不同的翻译方法,侧重于原文中某些方面的传译,而忽略另一些方面的特征。在功能翻译目的理论框架中,译文的功能(目的)是译者决定采取何种策略最重要的标准,译文读者的期待是决定译文功能(目的)的主要因素,而译语文化中的惯例决定译文读者对译文的期待,因此,如果译者对原文做出的改动与译语文化中的惯例不一致,他/她就有责任告诉读者其翻译策略及其原因,而不应当欺骗读者(N ord, 1991)。如果译者的传译与原文发送者的期望相悖,他/她也有责任向原文发送者解释对原文做了哪些变动,否则就等于误导原文发送者(N ord,1991;2001;Shu ttle w orth&Co w ie,2004: 98)¹。这种责任就是诺德所谓的忠诚(loya-l ty)。诺德试图用一种表示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忠诚0概念,代替传统的文本实体(li n-gu istic entity)之间关系的/信0(faithfu l n ess)或/忠实0(fide lity)概念º,在诺德看来,/信0和/忠实0通常只注重原文与译文在语言或风格上的相似性,而不考虑翻译过程中涉及的交际意图(Nord,2001)。/忠诚原则0的主要内涵如下:

1)在翻译这种合作活动中,限定翻译目的范围使得对某一特定原文的翻译行为受到译者对翻译其他参与方责任的限制(忠诚原则)。如果委托人要求译者对作者、译文读者、或两者都不忠诚,译者应该就此与委托人争论,甚至可以出于道德原因拒绝翻译任务。

2)只要和原作者的交际意图不是相反或不一致,译文预期和实际达到的功能(或不同层次的功能)可以不同于原文预期和实际达到的功能。(N o rd.2001)诺德(2005)在给笔者的电子邮件中指出,她之所以将忠诚概念引入目的论,是为了解决翻译中文化特殊性问题,对翻译目的的范围加以限制,否则将会有无限多的翻译目的。诺德认为,译者作为斡旋于两种语言文化间的协调人,对所译作品对翻译行为参与者的影响是负有特殊责任的。另外,由于在翻译行为中,翻译行为其他参与者一般只了解翻译涉及的两种语言文化中的一种,无法/检验0译文是否符合他们的要求,即:译文是否达到了预期的功能,唯有译者才能担此责任»。诺德强调/忠诚要求译者对译文读者、委托人、原文作者忠诚,最后,但同样重要的一点是:译者要对他/她自己忠诚0 (Nord,2005)在翻译活动中,忠诚是一个道德伦理观念,或曰/职业道德原则0(Nord,2001: 119)。它决定着译者对其他参与者的责任。诺德指出,/如果委托人要求的翻译目的与原文作者的目的一样,那就没有必要为忠诚问题担心,而且努力追求-对等.可能就是译者要选择的策略了。正是在二者的目的不同的情况下,译者才必须考虑如何在这两个观点之间进行-协调.0(Nord,2005)。此时,一个可能的策略就是将指导译者作出翻译决定的标准/公开0,正如诺德及其丈夫在5圣经6翻译的序言中所作

34中国科技翻译19卷

¹

º»按照诺德的思路,如果译者由于政治、经济、文化或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或特殊的翻译目的,对原文进行改动,而又不对自己的翻译策略作出解释或说明,翻译其他参与者(如:原文发送者和译文读者)会一厢情愿地认为译文就是原文在译语文化中的/替代品0,从而产生某种错觉,认为译文的意图就是原文的意图。这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对翻译其他参与者的一种/蒙蔽0。相反,如果译者对自己的翻译策略作出了解释或说明,会加强翻译其他参考者对译者的信任,增进他们对翻译策略的理解,会使他们采取一种更加宽容和明智的态度对待译文。

根据Longm an D ictionary of C on te mporary Eng lish的释义,fi deli ty,fait h f u l n ess和l oyalty在某些情况下是被视为同义词的。但是,在诺德的论述中,l oyalt y与fi delity或f a i thfu l nes s的含义却有着本质的不同。

当然,有时译者本人是原文作者、翻译发起者或译文使用者,这种情况当属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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