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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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据组织架构,实行垂直管理的管理模式,垂直管理模式强调三个管理原则:

1、服从原则

A、没有服从就没有指挥,更谈不上管理,下级对上级的命令必须无条件服从;

注:依据公司《员工行政管理制度》中“轻微过失”第22条规定: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处罚20元/次。

依据公司《员工行政管理制度》中“严重过失”第1条规定:不执行上级分配的工作任务,处罚30元/次。

B、下级无权对上级的指挥作出判断。(对于上级不合理的指令,先执行后上诉,上级下令,自然会对此命令负责任,下属无权去判断指令的好坏)

2、一个上级原则

企业中的每一位员工只有一个直接上级,下级对自己的直接上级负责。

3、逐级原则

(1)上级对下级逐级指挥

上级可越级检查下级的工作,但不能越级指挥下级。下列几种情况除外:

可越级指挥的情况:

A、紧急情况,如事故、重大事件等;

B、自己的直接下级无法执行自己命令时,可越级指挥其下级;

C、整体指挥,统一安排时,可越级指挥。

(2)下级对上级逐级请示

下级请示工作、汇报工作时,不能越级汇报。但可越级申诉:

申诉的情况如下:

A、多次向直接上级反映,但都无结果,可越级申诉;

B、上级有损坏企业利益、违法乱纪行为,可越级申诉;

C、上级滥用职权,对申诉者有迫害行为,可越级申诉。

注:依据公司《员工行政管理制度》中“严重过失”第5条规定:擅自用火、用电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未造成事故的,处罚30元/次。

注:依据公司《员工行政管理制度》中“重大过失”第12条规定:擅自用火、用电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造成事故的,无薪开除,并追求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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