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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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利润指标

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利润指标

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利润指标云南省作为我国西南地区的重要经济区域,土地整治项目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保护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云南省的土地整治项目,其利润指标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个方面。

一、经济效益:1.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云南省土地资源较为有限,进行土地整治项目可以有效地利用农村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通过调整农田利用方式、实施高效农业技术和设施,提高农田产量和农田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2.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云南省农村经济主要依靠农业和农村产业发展,土地整治项目可以通过提升农村生产力和农民收入水平,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在土地整治项目的过程中,可以引入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农村产业发展模式,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3.增加土地增值收益:土地整治项目可以改善土地的品质和使用条件,提升土地价值。

通过对农田进行平整、排水、改良土壤等工程措施,改善土地的生产条件和产出能力,提高土地的经济价值。

在土地整治项目结束后,通过出让土地或改变土地用途,可以实现土地增值并获取相关收益。

二、社会效益:1.促进农村社会进步: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可以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田条件,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同时,项目还可以促进农村人员的就业和职业技能提升,推动农村人力资源的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农村社会的进步。

2.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云南省拥有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土地整治项目可以通过改善耕地质量、保护水源地和生态环境等方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通过治理农田水土流失、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推广农田面源污染治理等措施,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提升云南省的生态资源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土地整治项目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进行土地整治项目,可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田条件,提高农村产业发展水平,增加农民收入。

同时,土地整治还可以促进农村人才引进和交流,推动农村社会的创新和进步。

昆明登禹科技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昆明登禹科技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1.2 业绩趋势
近 3 月(2022-12~2023-02):
近 1 年(2022-03~2023-0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8 日 生成
1 / 14
近 3 年(2020-03~2023-02):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昆明登禹科技有限公司的中标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元区间,占总中标数量的 85.7%。 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0 个。 近 1 年(2022-02~2023-02):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业绩表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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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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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0
1.5 行业分布
近 1 年昆明登禹科技有限公司的中标项目主要分布于林业系统、企业采购系统、团体组织行业,项目 数量分别达到 10 个、2 个、1 个。其中团体组织、林业系统、企业采购系统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38.85 万元、0.00 万元、0.00 万元。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营业范围:
昆明登禹科技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 含出版发行);档案整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特种作业 人员安全技术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

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

TD 云南省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前言为确保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质量,统一和规范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工作程序,明确各级部门及相关参建单位的验收职责,完善项目验收的组织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参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修订稿)和《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结合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附录A~J为规范性表样。

本规程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规划整理中心提出。

本规程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

本规程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规划整理中归口并解释。

本规程起草单位:本规程主要起草人:目次前言 (1)1 总则 (3)2 术语 (4)3 验收条件 (4)3.1 单元(工序)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4)3.2 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4)3.3 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4)3.4 单项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5)3.5 项目建设自检自查工作应具备的条件 (5)3.6 初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5)3.7 竣工终验应具备的条件 (5)4 工程中间验收 (5)4.1 验收依据 (5)4.2 验收组织 (6)4.3 验收工作内容 (6)4.4 验收工作程序 (7)4.5 验收成果 (8)5 项目竣工验收 (8)5.1 竣工验收依据 (8)5.2 初步验收 (8)5.3 竣工终验 (9)6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项目综合评价 (10)6.1 工程质量评分及等级评定 (10)6.2 对参建单位进行评价 (10)6.3验收组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11)附录A:土地整治工程质量验收评定项目划分表 (12)附录B: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格式 (14)附录C: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16)附录D:单项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18)附录E:土地整治项目自检自查报告 (20)附录F:土地整治项目初步验收意见格式 (34)附录G: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格式 (37)附录H: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主要报告编制大纲 (40)附录I:项目竣工验收必报资料目录 (51)附录J:项目竣工验收备查资料目录 (52)附录K:土地整治项目归档资料分类表 (53)附录L: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综合评定表 (54)条文说明 (55)1 总则 (55)2 术语 (55)3 验收条件 (55)4 工程中间验收 (56)5 项目竣工验收 (58)6、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项目综合评价 (60)1 总则1.1 目的1.1.1为加强土地整治项目验收管理、统一和规范验收程序和方法,明确项目验收内容和要求,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现行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规范(试行)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规范(试行)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规范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规范(试行)2012—11—10发布2013—01—01实施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电子邮件地址]1 总则1.0.1 为提高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水平,规范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监理单位必须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服务周期、酬金、合同双方的职责和权利等。

项目承担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合同的相关授权内容,书面通知承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在工程监理合同范围内的联系活动应当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1.0.3 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4 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地开展监理工作。

1.0.5 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在遵循本规范的同时,还应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相关规范、国土资源部管理制度及办法。

1.0.6 本规范适用于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2 术语项目承担单位相应的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机构。

监理单位具备相应监理资质,并在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的监理单位。

承包单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承担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

监理机构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约定,派驻项目现场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监理工程师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同时持有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监理培训证书,并在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的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负责履行工程监理合同、主持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规范副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机构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从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取消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105号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取消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105号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取消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取消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105号各州、市国土资源局: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结合《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废止〈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决定》(云国土资〔2016〕102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省级备案管理取消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取消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备案管理为配合做好《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云国土资〔2015〕47号)关于“下放土地整治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相关要求,从2016年8月1日起,取消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备案管理,省国土资源厅不再委托云南省土地学会受理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的备案管理工作。

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方案编制、项目勘测、项目招标代理、项目施工监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技术服务机构的选取,由项目承担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规范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的选取土地整治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重要手段,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举措。

鉴于土地整治项目行业跨度大、专业性强、资金投入大等特点,从事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规划设计及预决算编制、项目勘测、项目招标代理、项目施工监理等技术服务单位适用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调整,应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技术服务内容应与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相一致,不得无故提高或降低资质要求。

土地整治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土地整治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土地整治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联系方式: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联系方式:_____鉴于甲方拟进行土地整治项目,需要专业的技术咨询服务,乙方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和经验,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土地整治技术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业标准,为甲方提供土地整治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

2、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预算编制、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竣工验收等。

3、具体服务内容根据甲方的需求和项目实际情况,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_____%作为预付款;在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用的_____%;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服务费用。

3、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期限提供服务。

2、应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的基础资料和信息,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3、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服务费用。

4、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2、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期限,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技术咨询服务。

3、应保守甲方提供的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的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4、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五、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提高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保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报告的质量,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云南省范围内的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第三条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报告的编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的要求和标准。

第二章编制机构和责任第四条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报告的编制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并由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或其委托的相关单位负责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报告的编制机构应当组织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的人员参与编制工作,并由主编负责整个报告的撰写。

第三章编制程序和要求第六条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报告的编制程序包括前期调研、方案设计、评估论证和报告撰写等环节。

第七条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报告的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背景和目标:包括土地整治项目的背景、目标、范围等情况的描述。

(二)规划原则和方案:包括土地整治项目的规划原则、方案及其技术经济指标的说明。

(三)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包括土地整治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结果。

(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步骤、时间计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内容。

(五)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包括土地整治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其应对措施。

(六)经济效益评估:包括土地整治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估、社会效益评估等内容。

(七)报告结论和建议:包括土地整治项目的总体结论和相关建议。

第四章报告审核和批准第八条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报告的编制机构在完成报告后,应将报告提交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或其委托的相关单位进行审核。

第九条审核机构应对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报告进行评估,确保其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经审核并符合相关要求的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报告,由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或其委托的相关单位进行批准,并由主管部门发布和实施。

云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云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第一章编制说明及工程概况第一节工程概况项目名称:2011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临沧市镇康县忙丙等(2)个乡(镇)班海等(6)个村土地治理项目(二标段)。

项目业主:镇康县国土资源局。

建设地点:临沧市镇康县忙丙等(2)个乡(镇)班海等(6)个村。

计划工期:135天(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的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程概况:(1)土地平整工程:梯田修筑、梯田区表土剥离、条田修筑、条田区表土剥离、梯田区表土回填、条田区表土回填、人工细部平整、土壤培肥、田埂修筑、砍挖灌木林。

(2)农田水利工程:修建农渠、修建农灌排渠、整修农灌排渠、整修抬渠、修建斗渠;修建排水农沟、修建排水斗沟、跌水。

(3)田间道路工程:修建田间道路、整修田间道路、修建生产路、修建会车道。

(4)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田坎防护工程、岸坡防护工程。

(5)其他工程:修建项目标志牌等。

第二节编制说明一、编制依据(一)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二)国家颁发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材料规范、质量标准化、法规文件及强制性条文,地方主管部门有关文件(不限于以下所列):1、《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2、《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021-89);3、《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4-1999);4、《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1996);5、《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94);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小型蓄排引水工程技术规范》(GB/T16453.4-1996);7、《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1997);8、《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9、《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10、《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1、《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规范》1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三)公司有关质量、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企业标准。

云南牟定土石方项目中标单位公示

云南牟定土石方项目中标单位公示

云南牟定土石方项目中标单位公示近日,云南牟定土石方项目中标单位已正式公示。

此次公示的出炉,标志着该项目进入了全新的实施阶段,对于提升牟定县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项目背景及中标单位公示意义云南牟定土石方项目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自立项以来就备受各界关注。

中标单位公示的出炉,既是对各家参选单位实力的检验,也是对项目前期工作的总结。

公示期内,社会各界可对中标单位进行监督和评议,确保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牟定土石方项目概况牟定土石方项目位于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主要涉及土地整理、土石方开挖、回填、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XX亿元,预计工期为XX 个月。

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牟定县的基础设施水平,为当地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中标单位简介及实力展示中标单位是一家具有丰富土石方工程经验的专业公司,公司成立于XX 年,注册资本XX万元,主要从事土石方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等业务。

公司拥有一支专业化的施工队伍,配备先进的施工设备,曾承建过多项土石方工程,具有良好的业绩和口碑。

四、项目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牟定土石方项目的建设将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一方面,项目将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为当地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另一方面,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牟定县的基础设施水平,为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五、未来发展趋势及展望随着中标单位的公示,牟定土石方项目即将步入全面实施阶段。

在未来,项目将继续秉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为牟定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同时,项目也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努力打造绿色、环保的工程建设,为推动云南基础设施建设贡献力量。

总之,牟定土石方项目中标单位公示的出炉,标志着项目进入了全新的实施阶段。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结算审计和土地重估技术服务单位招标项目投标技术服务方案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结算审计和土地重估技术服务单位招标项目投标技术服务方案

目录八、技术标 (2)(一)项目决算审计方案 (2)(1)工程造价结算方案 (2)(2)项目决算审计方案 (8)(3)相关投资支出部分审计 (13)(二)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17)(1)项目管理情况重点、难点分析 (17)(2)工程质量情况重点、难点分析 (18)(3)如何确定土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面积的大小是审计应关注的重要方面 (18)(4)资金使用情况重点、难点分析 (19)(5)项目的竣工决算情况重点、难点分析 (19)(6)项目使用效益情况重点、难点分析 (20)(三)人员及机构设置 (21)(1)企业组织机构 (21)(2)人员组成及分工 (22)(3)各个环节的机构和健全的质量控制及管理制度 (24)(4)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27)(四)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52)(1)质量保证措施 (52)(2)进度保证措施 (65)(五)对本工程的建议 (73)(1)合理定位结算介入深度 (73)(2)准确把握结算介入时间 (73)(3)健全和完善结算的法律法规 (73)(4)把握结算的重点关键环节 (73)(5)规范结算审计收费,优化结算审计人员配备 (74)八、技术标(一)项目决算审计方案(1)工程造价结算方案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阶段造价工作流程造价咨询服务操作程序内容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准备阶段:①明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要求与范围;②成立造价咨询项目部;③编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计划;④准备造价咨询服务资料。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施阶段结(决)算阶段:根据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经认可的竣工图纸、施工合同文件、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设计变更、工程核定单、现场签证、工程指令等以及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申请资料,编制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3)单项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终结阶段①所有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交付,均应以书面形式体现。

②资料的归档按《项目管理、造价咨询档案资料管理办法》执行。

内容包括:A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及可能发生的相关补充协议等;B作为造价咨询依据的相关资料、设计、成果文件、相关会议纪要和文函;C经签署的所有总结及最终咨询业务成果文件;D所有中间及最终业务成果文件相关的计算、计量文件、校对、审核记录;E作为造价咨询单位内部质量管理所需的其他资料。

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能力,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应按照规划要求,确定项目的范围、目标、内容、周期等,并报云南省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装备,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实力,能够独立承担项目管理的责任。

第五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六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项目的环境评估和社会影响评价,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和补偿办法。

第七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与项目参与方的沟通和协调,保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第八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和完善项目的监察机制,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符合要求。

第九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单位应定期向云南省土地管理部门报告项目的进展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规划要求,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第十一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的档案和资料管理制度,保护和保存项目的相关资料。

第二章项目立项和备案第十二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单位应在确定项目的范围、目标、内容、周期后,向云南省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立项。

第十三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单位应向云南省土地管理部门提供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计划书、环境评估报告、社会影响评价报告等。

第十四条云南省土地管理部门应在收到项目立项申请后,进行审核,并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十五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单位应在获得项目立项批准后,将批准决定书和相关文件报送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十六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单位应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结算审计和土地重估技术服务单位招标项目投标技术服务方案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结算审计和土地重估技术服务单位招标项目投标技术服务方案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结算审计和土地重估技术服务单位招标项目投标技术服务方案一、项目背景和目标所需技术服务单位是要为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工程复核、结算审计和土地重估技术服务的专业机构。

土地整治项目是土地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工程,项目的成功实施离不开科学合理的工程复核、结算审计和土地重估技术支持。

技术服务单位应具备较强的专业实力和丰富的项目经验,能够为项目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

该项目的目标是为土地整治项目提供专业、精准、可靠的工程复核、结算审计和土地重估技术服务,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达标。

二、项目任务和工作内容1.工程复核技术服务工程复核是对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量和工程造价进行检查和核实的过程。

技术服务单位需要对项目的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对项目的工程量进行核实,并结合项目的特点提出合理的复核结论。

2.结算审计技术服务结算审计是对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结算和款项支出进行核对和审计的过程。

技术服务单位需要对项目的工程结算和款项支出进行全面的查验和审计,并提出合理的审计结论和建议。

3.土地重估技术服务土地重估是对土地整治项目中涉及到的土地进行评估和估价的过程。

技术服务单位需要对项目的土地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并根据市场价格和项目要求进行土地估价和重估,提供真实准确的土地估值报告。

1.项目组织与管理为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技术服务单位将组建专业的项目组进行项目管理和执行。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整体组织和协调,从项目启动到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项目成员分别负责不同任务的执行,并进行相互配合。

2.资源配备和调整为了保证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技术服务单位将派遣拥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工程师和评估师参与到项目中,他们将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意见。

3.数据采集和处理技术服务单位将根据项目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详尽的数据采集和处理工作。

数据的采集包括现场调查、勘察测量、文件梳理等,数据的处理包括清洗、整理、分析等。

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

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

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一、前言土地整治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的验收工作,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土地整治项目的验收,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土地整理等。

三、验收依据(一)国家和地方有关土地整治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文件及变更文件。

(三)项目预算批复文件。

(四)项目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

四、验收组织(一)验收工作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二)成立验收组,验收组应由国土资源、农业、水利、财政等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

五、验收程序(一)项目承担单位自验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竣工后,应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自验。

自验合格后,向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初验申请,并提交自验报告和相关资料。

(二)县级初验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到初验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初验。

初验内容包括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土地权属调整、项目管理等方面。

初验合格的,向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复验申请,并提交初验报告和相关资料;初验不合格的,责令项目承担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初验。

(三)市级复验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到复验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复验。

复验内容与初验基本相同,但重点对初验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复验合格的,向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终验申请,并提交复验报告和相关资料;复验不合格的,责令项目承担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复验。

(四)省级终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到终验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终验。

终验主要对项目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项目的目标实现程度、效益发挥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

终验合格的,出具验收意见;终验不合格的,责令项目承担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终验。

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

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

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TD云南省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前言为确保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质量,统一和规范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工作程序,明确各级部门及相关参建单位的验收职责,完善项目验收的组织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参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修订稿)和《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结合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附录A~J为规范性表样。

本规程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规划整理中心提出。

本规程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

本规程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规划整理中归口并解释。

本规程起草单位:本规程主要起草人:目次1 总则目的1.1.1为加强土地整治项目验收管理、统一和规范验收程序和方法,明确项目验收内容和要求,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现行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1.1.2当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项目承担单位及各级项目管理机构应按本规程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适用范围1.2.1本规程适用于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评定项目按四级划分:即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项目建设工作评价:1.4.1土地整治项目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或不合格。

1.4.2对项目建设综合评价及项目参建单位工作评价为:优良、一般、差。

验收阶段1.5.1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划分为: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1.5.2中间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验收包括单元(工序)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单项工程验收。

1.5.3 单项工程验收完成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项目领导小组)应对项目建设工程进行自检自查。

1.5.4竣工验收是对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成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和综合评价,竣工验收阶段分为初步验收和终验二个验收阶段。

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

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

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入库审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设施管护、资金使用及管理等工作,根据《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方式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云南省使用中央或地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等省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和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入库、实施、竣工验收等行政管理工作。

所属土地整理机构具体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受委托进行项目踏勘复核、入库材料和规划设计初审、项目实施监督及成果初验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监督管理,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负责项目踏勘、材料初审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管理,所属土地开发整理机构是项目实施的承担单位。

第四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入库、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设施管护、资金使用等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服务,对拟上报的基本农田面积、灌溉水田面积、项目资金安排明细等有关情况进行核查。

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在省级收取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解决,按不超过当年国家和省级项目投资预算的2%安排,不得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

第五条项目管理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四)、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

关于土地规划的主要业务

关于土地规划的主要业务

关于土地规划的主要业务之吉白夕凡创作
一、主要业务: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及调整和修改;
(二)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规划;
(三)土地整治工程规划设计;
(四)耕地呵护规划;
(五)土地生态建设规划;
(六)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七)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
(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
(九)其他土地专项规划编制、设计、评估、论证、咨询等。

二、资质要求:
(一)《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
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其中甲级机构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各级土地规划业务,乙级机构可在云南省行政辖区内开展各级土地规划业务,丙级机构可在云南省行政辖区范围内开展县级以下(含县级)土地规划编制,不涉及基本农田、占耕地不超出35公顷、总用地不超出70公顷的土地规划调整、修改以及其他土地规划业务。

新申请的资格等级须从丙级开始。

(二)《云南省土地整治技术服务单位存案证书》
主要业务范围可包含:项目可行性陈述、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勘测单位、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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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活动,确保土地整治工程质量,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技术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6号)、《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云国土资〔2004〕54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地整治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单位,勘测单位,招标代理单位,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

第三条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备案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

第四条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以下简称“备案管理机关”)负责全省范围内从事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的备案工作。

第五条建立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备案库。

实施土地整治项目需要委托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的,应当从备案库中优先遴选。

国家和省投资的重大土地整治项目的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由备案管理机关在备案库中选择业绩优秀、实力较强的单位进行重点推荐。

“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的技术服务单位,由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管理单位从备案库中择优选取。

第二章备案规定第一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单位备案要求第六条申请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备案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法人单位。

(二)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类规划设计和工程咨询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证书的单位。

(三)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专业配备合理,土地利用规划、建筑工程、水利工程、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齐全,专业技术人员15人以上,其中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类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高级工程类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

取得工程造价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人。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和管理能力,能按全面质量管理要求进行质量管理,有必要的质量、技术、财务、行政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五)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人员参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相关业务培训。

第七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单位申请备案时需如实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备案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五)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六)固定的办公场所证明。

第二节项目勘测单位备案要求第八条申请承担项目勘测备案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法人单位。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必要的测绘技术装备和管理能力,取得备案管理机关颁发的土地勘测定界备案证书。

(三)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人员参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相关业务培训。

第九条项目勘测单位申请备案时需如实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备案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五)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六)固定的办公场所证明。

第三节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备案要求第十条申请承担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备案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法人单位。

(二)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核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等规划设计资质。

(三)配备相应的工程技术、工程概预算、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且本单位的工作人员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类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五)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人员参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相关业务培训。

第十一条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申请备案时需如实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备案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五)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六)固定的办公场所证明。

第四节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备案要求第十二条申请承担项目招标代理备案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法人单位。

(二)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招标代理资格证书的单位。

(三)配备相应的工程技术、工程概预算、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且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有10名以上获得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

(四)招标代理单位近3年内有从事工程招标代理的经验。

(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六)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人员参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相关业务培训。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单位申请备案时需如实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备案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招标代理资格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五)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六)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情况介绍(七)固定的办公场所证明。

第五节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备案要求第十四条申请承担项目施工监理备案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丙级(含丙级)以上有效施工监理资质证书的单位。

(三)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监理工作经历,同时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单位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5人。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

(五)承担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六)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人员参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相关业务培训。

第十五条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申请备案时需如实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备案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五)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六)固定的办公场所证明。

第三章备案程序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备案的程序:(一)备案管理机关在备案管理机关及相关网站发布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备案通知,明确受理时间、办理期限和要求等事项;(二)申请单位持申请资料一式二份向备案管理机关提交备案申请(含证书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三)备案管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受理材料齐全的申请,并出具受理回执;(四)备案管理机关在备案通知确定的日期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五)对符合备案条件的申请单位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六)备案管理机关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给予备案。

第十七条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一)土地整治技术服务单位享有的权利:1.承接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委托并向委托方提供服务;2.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获取相应的服务费用;3.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二)土地整治技术服务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1.与业主签订廉政合同;2.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负有保密义务;3.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八条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备案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备案有效期为2年,期满未申请备案的单位从备案库中删除。

第十九条同一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将职称证书提供给两个及两个以上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申请备案。

第二十条经备案的单位,应当严格按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从事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

在技术服务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撤销其备案。

第二十一条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实行项目质量终身责任制。

因工作失误和违约等原因,造成工程损失的,相关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给国家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除撤销备案外,由备案管理机关建议相关资质管理部门取消其技术资质。

对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实行诚信档案制。

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撤消备案:1.在项目勘测中弄虚作假的;2.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中因工作失误,导致重大设计变更的;3.未依据规范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的;4.在招标代理中未尽招标代理义务的;5.在项目施工中不按监理规范实施监理的。

第二十三条备案管理机关每两年对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进行一次查验,按照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综合考核各单位业绩。

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销备案。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备案表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备案表申请单位名称:申请业务类型:法定代表人:填表日期: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制填表说明:1.本表一律采用计算机填写,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

电子版本可以从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上下载。

2.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3.申请单位名称:企业填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事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名称,应与印章一致。

4.单位地址必须详细填写。

5.电话包括所在地区的区号和电话号码。

6. 申报业务类型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勘测单位、招标代理单位、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7.应如实提交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

8.各栏纸面不敷时,可另加页。

9. 本表封面及相关表格应加盖申请单位印章,证明材料应加盖证明单位印章。

单位基本情况- 14 -专业技术人员构成情况专业技术人员概况- 16 -主要技术装备和应用软件情况近三年承担过的主要土地整治相关业务情况- 18 -提交的证明材料及附件目录备案审查意见-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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