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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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效的民间借贷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 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 款的;(明知吸毒却仍然将钱借给借款人供其购买吸食的毒品)
三、民间借贷无效的法律后果
(一)返还财产: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当事人因民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 还给对方。如果一方取得,取得方应返还给对方;如果双方取得,则双方返还。在民 间借贷合同中,返还的内容主要是出借方的本金和借贷方已支付的利息。
(二)赔偿损失: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当事人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双方都有过错的,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反之,虽然有损失,但是对方没有过错, 不能够请求赔偿。
关于未约定利率的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 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 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 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因此,自此之后人民法院裁判贷款利息的基本标准应改为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予以注意的是,贷款利率标准尽管发生了变化,但存款基准利率并未 发生相应变化,相关标准仍可适用。
一、期内利息
(一)关于未约定利率的情形 案例:2015年3月19日,潇洒哥与潇洒姐签订借款合同,潇洒哥为出 借人,潇洒姐为借款人,借款本金400万元,借期1个月,关于利率: 1、关系好,没有约定利率; 2、约定利率不明确; 3、如果是潇洒哥的公司作为出借人,没有约定利率或者利率约定不明 确。
(二)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期限 三年
二、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
(一)诉讼时效中止 《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 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 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专题五:你不可不知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
1 诉讼时效定义和期限 2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 3 超过诉讼时效的处理
案例:2018年3月19日,潇洒哥与潇洒姐签订借款合同,潇洒哥为出借人, 潇洒姐为借款人,借款本金400万元,借期3个月,后潇洒姐因资金紧张,期满时 未还本。
诉讼时效期间?
2018年6月20日—2021年6月20日
三、利息超过年利率36%的特殊法律规定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 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 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年利率 24%
年利率 36%
法院应予支持
在24%至36%之 间的部分,已经支付的 部分不予退还,尚未支 付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不予支持
二、逾期利息、违约金、滞纳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 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 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 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 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你的好朋友潇洒哥 VS 你 你的好朋友潇洒哥的公司 VS 你 你的好朋友潇洒哥的公司 VS 你的公司
一、民间借贷的定义
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根据主体差异可以将民间借贷分为三种类型: (一)自然人V.S.自然人; (二)自然人V.S.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法人、其他组织V.S.法人、其他组织 注: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不在民间借贷的范畴内。 (小贷公司是否属于民间借贷?)
(二)诉讼时效中断 《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 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潇洒哥能不能要求潇洒姐偿还本金400万元?
不能
潇洒哥可以要求潇洒姐偿还本金金额是多少?
392万元
关于“砍头息”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 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 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 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费用呢?“包装后的砍头息” 融资顾问费、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等。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违反了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违反公序良俗的部分行为: 1、因非婚同居、不正当两性关系等产生的“青春损失费”、“分手费”、 “精神损失费”等有损公序良俗行为所形成的债务; 2、因赌博、吸毒等其他非法行为形成的债务; 3、因托人情、找关系等请托行为形成的债务; 4、具有抚养、赡养义务关系的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之间发生的有违家庭伦理 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所形成的债务; 5、其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债务。
(三)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 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或者返还第 三人。这里所说双方取得的财产,应包括双方当事人已经取得的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
2020/8/10
专题二:你不可不知的民间借贷“条子”
借条
欠条
收条
最好方式:借款合同+付款凭证(包括银行转账凭证)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需要交付才能使合同生效。 这两个要素才能充分证明借款的“合意”和已经“提供了”借款。
此据!
借款人(签字并捺印):**** 身份证号码:123456789987654321 住址: 日期:***年***月***日
TIPS:
(1)借条应当写明“借到”多少钱,不宜写“借”多少钱。“借到” 表示借款人已经收到了借款。
(2)借条写清身份证号码和住址,方便将来起诉。出借人也可以要求 借款人提供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份证复印件存档。
2020/8/10
民间借贷法律专题
目录
1 2 3 4 5 6
你不可不知的民间借贷定义 你不可不知的民间借贷“条子” 你不可不知的民间借贷本金 你不可不知的民间借贷利息 你不可不知的民间借贷虚诉假讼诉时讼效 你不可不知的民间借贷诉虚讼假时诉效讼
专题一:你不可不知的民间借贷定义
1 民间借贷定义 2 什么样的民间借贷可能无效 3 民间借贷无效的法律后果
(1)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时,由于通过借条本身就能确定当事人之间 存在借贷事实,对方当事人要否认一般十分困难。借条持有人不需要再举证证明借贷事实, 法院就可以直接判决。
(2)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时,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 事实原因,也就是必须证明存在借贷事实。如果对方否认借贷事实,欠条持有人还必须进一 步举证证明借贷事实。法院往往不能在未查清“欠条”背后的事实原因情况直接判决。
一、诉讼时效定义和期限
(一)定义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部行使权
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义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 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专题四:你不可不知的民间借贷利息
1 期内利息 2 逾期利息、违约金、滞纳金 3 利息超过年利率36%的特殊法律规定
利率的调整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降低实体利率水平,自2019年8月20日 起,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 日顺延)9时30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 利率这一标准已经取消。
滞纳金属于行政法律体系中的概念,是因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法律规定的缴费 义务(如税费、工商管理费等),由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 的一种惩罚性措施,具有国家强制性,发生在不平等的行政关系主体之间。
滞纳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惩罚性的特征。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 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 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惩罚性是指滞纳金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 惩罚性的措施。
“收条” 只能证明对方当事人收取了款项,却无法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 事实,也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必然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也就是说无法证明双方存在 借贷的事实原因,也不是债权债务的必然凭证。如收条也可以是收到货款的凭证, 这种收条反而是消灭债权债务的凭证。
2020/8/10
单纯的“借条”、“欠条”和“收条”在诉讼上的法律效果不同:
如果在2018年7月20日,潇洒哥向潇洒姐发了一封律师函,要求其还款,那么诉 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是? 中断,重新开始计算,2018年7月20日2021年7月20日
如果在2021年5月20日,潇洒姐去世,一直到2021年7月20日才确定由其亲姐姐 作为继承人,则诉讼时效期间是多久? 中止,2018年6月20日—2021年12月20日
(3)出借人务必当面亲眼看借款人亲笔签字;借条内容书写人最好是 借款人本人。
(4)借款金额务必有大写金额,以免发生纠纷。
(5)此外,一张“欠条”、“借条”、“收据”上不应当在字里行间 留有“空隙”,以免被他人填写上其他不利的文字。
专题三:你不可不知的民间借贷本金
2015年3月19日,潇洒哥与潇洒姐签订借款合同,潇洒哥为出借人, 潇洒姐为借款人,借款本金400万元,月利率2%,借期1个月,利息在收到 借款当日支付。合同签订当日,潇洒哥在扣除一个月利息8万之后,转账给 潇洒姐392万元。因借款逾期未还,5月23日潇洒哥向法院起诉,要求潇洒 姐偿还本金400万元及利息8万元。
(二)约定利率的情形 案例:
1、老王找你借钱,约定年利率不超过24%,后来老王耍赖不还钱,你去法院 起诉他,要求返还本金和利息,法院支持吗?
2、假如当初约定的年利率是30%,法院支持吗? 超过24%的部分,法院是不会支持的,但是如果之前已经付过的,法院也不 干涉。 3、而如果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法院支持吗? 法院会判决超过利息部分无效。
“借条” 实际上是一份简化的借款合同,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法律事实, 其法律后果是直接在当事人之间确立了借贷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应依照约定向 出借人归还借款,否则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欠条” 虽然可以说明当事人之间存在欠钱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无法证明借 贷的事实。也就是说欠钱的事实可能是因为借贷原因形成,也可能是因为其他原因 形成。
(3)当收条持有人凭“收条”向法院起诉时,收条持有人必须向法院证明收条背后存 在的借贷事实。如果收条持有人无法证明借贷事实,法院一般将不会支持。也就是说,仅仅 凭收条是无法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欠钱的借贷关系。
2020/8/10
借条 兹*****(借款人)向*****(出借人)借到¥*******元(大写:人民币 *******)。双方约定按照 %/年计算利息。 还款期限***年***月***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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