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党员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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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党员工作考核细则
为全面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建立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评办法,将党员义务明晰化、先锋评价公开化、考核评价定量化,切实加强党员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根据《党章》、《市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和教育局党委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我校开展“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一、实施对象
所有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对于年老体弱、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并经教育局党委批准后,可不参加“先锋亮绩、积分管理”。
二、积分内容
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采取百分制,主要包括基础积分和贡献积分两大类,基础积分旨在划出党员义务的明晰底线,体现对党员履行基本义务的要求;贡献积分重在树立党员先锋指数的标准高线,激励党员立足岗位实际争当先锋、争作表率、树立良好形象。
(一)基础积分(60分)。
主要在思想政治、工作作风、遵纪守法、联系群众、弘扬正气等方面明确要求、筑牢底线。
实行扣分制,未完成一项扣去相应分数。
1.对党忠诚老实。
加强理论学习,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三个自信”,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对服从组织安排、绝对执
行组织决议;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妄加议论,不搞团团伙伙,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2.敢于担当负责。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树正气、讲真话、办实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不折不扣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
3.严格遵纪守法。
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
4.密切联系群众。
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5.弘扬文明新风。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平正义,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爱护珍惜党和集体荣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道德修养,绝不做有悖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事。
(二)贡献积分(40分)。
重点在依岗履职、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等方面树立先锋标准,激励党员对标找差、创新作为,争当先锋表率。
实行加分制,加满为止。
1.立足岗位争先进。
勇于创新创优,依托岗位和自身实际,积极争先进、创一流,受到各级表彰肯定;主动参与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改革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建功立业;在急难险重任务前,挺身而出、冲锋在前。
2.奉献爱心树形象。
结合自身特长、兴趣和意愿,8小时之外亮出党员身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活动,认领公益岗位和服务项目,服务社会、奉献爱心,树立党员先锋形象。
3.服务群众强作风。
强化服务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率;积极参加党组织“统一活动日”、“三解三促”、“一岗双责”、“四定四联”等活动,主动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家庭,实现民需有人问、民事有人管、民困有人帮、民忧有人解,服务群众“零距离”。
各党支部要对照积分内容,根据党员类型,分类制定符合实际、简便易行、易于量化考核的积分考核细则,确定相应的基础积分分值和贡献积分标准。
三、积分方式
各党支部要成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班子成员和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分工,做好党员积分考核工作。
各支部要成立由支部书记、支委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与的积分考评小组,负责党员积分考评,要建立电子台帐,实时记录党员积分情况,采取“亮绩”、“考绩”、“评绩”、“定绩”等方式进行积分,做到“年初有目标、季度有考核、年底有考评”。
1.党员个人“亮绩”。
以支部为单位,要求党员对照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在年初向所在党支部递交书面先锋承诺书,
党支部在一定范围公开党员先锋承诺。
党员对照承诺和积分考核细则,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查自评,向党支部汇报本人积分情况,并进行践诺,年终进行述诺。
2.考评小组“考绩”。
考评小组对照党员个人自查自评情况,根据记录、资料和群众的反映,每季度逐项进行打分,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接受群众监督。
党员对打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及时调查核实。
3.群众参与“评绩”。
把群众满意作为评定党员积分的重要标尺,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定期听取群众对党员积分情况、考评情况的意见建议。
群众有异议的,党支部应及时调查核实。
4.支部大会“定绩”。
年底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组织点评等方式,根据党员积分情况,逐一对每位党员开展民主评议,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党员积分,存入党员日常管理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定绩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加强过程管理,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年中和年底要对开展“先锋亮绩、积分管理”
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形成工作报告。
同时,要及时关注党员队伍两端,对积分靠前的党员予以奖励表彰,对积分靠后的党员要督促支部及时进行帮扶教育,对其中屡教不改的要启动不合格党员出口机制程序进行处置。
四、积分应用
积分应用要综合施策、放大效应,注重与现行党员教育管理相关制度综合运用,有效体现奖惩结合,使优秀党员添动力、后进党员有压力。
各基层党组织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积分较高的党员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1.作为民主评议的主要依据。
每年年底,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根据党员年度积分情况,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和组织点评相结合的方式,逐一对党员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依据评议结果确定党员的年度考核等次。
对积分低于90分的党员,不得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
2.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积分在90分以上党员,优先作为本年度评先评优的参评对象,在年度考核、工作实绩认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和倾斜。
结合“七一”系列活动,从连续两年积分在95分以上的党员中表彰一批优秀党员。
同时,对于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业绩突出的支部,在“双型”支部考核验收中予以加分。
3.作为党员日常管理的有效手段。
对积分较低的党员,实施双色预警制,对积分在60-70分的党员,启动黄色预警,由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对个人进行及时提醒,督促其提高;对积分低于60分的党员,启动红色预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经民主评议,认定为不合格党员,限期改正,帮扶教育,并取消其本年度党内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对连续两年积分低于60分的党员,直接列为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