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影响分析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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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影响分析及对策研究
摘要:增值税扩围改革是继增值税转型改革之后中国增值税改革的新方向,这符合“简税制、宽税基”的税制改革要求,对我国服务业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但增值税扩围涉及地方财政收入、地方经济发展、共享税分成比例、增值税税率调整以及服务型企业发展等诸多难题。能否破解这些难题对于中国能否顺利实施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意义重大。文章分析增值税扩围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带来的影响,并试图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增值税扩围;营业税;完善税制;对策研究
增值税扩围,即把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纳入到增值税征收的范围,进而取消营业税。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开始,增值税就被赋予转型与扩围两大目标,2009年国务院全面启动增值税转型改革,扩大了增值税抵扣范围,完成了由生产型增值税到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变。即便如此,我国增值税税制仍存在征收体系不规范、征收范围不广泛、抵扣链条不完整等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减轻服务业税收负担、促进服务业发展,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已成为我国增值税改革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但是这项改革将触及中央、地方财政收入变动、相关行业发展、企业税负调整、地方主体税种重新确认等一系列问题。因此,需要在推行增值税扩围改革之前就认真研究其影响和对策。
一、对目前增值税征收体系的分析
(一)目前增值税征收的不足
增值税作为一种间接税,在征收过程中更关注效率。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新的经济行为不断出现,现行增值税征收体系效率低下的问题不断显现。
第一,社会分工细化,营业税重复征收严重。一项服务需要多个企业协同完成时,本环节的企业需要向上一个环节的企业购买服务,同时在转售该服务时需要对营业额全额交税。如一个物流企业将业务分包给仓储、运输或者其他相关企业,这个物流企业要就对其全部营业额缴纳营业税,其他接受分包业务的企业还要根据自己的营业额再次缴纳营业税,同一道业务被重复征税,导致采取专业化协作方式生产、分工细化的纳税人税收负担较重,而采取一个企业单独处理所有业务经营模式的纳税人税收负担较轻。在市场化程度日益加深,社会分工不断深化的今天重复征税不利于社会分工专业化发展。
第二,制造业、服务业税负失衡,限制服务产业优化升级。增值税主要适用于第二产业尤其是制造业,在增值税完成转型改革之后,生产型企业在购进生产设备时可以进行抵扣,如此则营业税的税负水平便显得相对偏重,而营业税主要适用于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尤其是服务业,因此随着增值税、营业税税负分别相对减轻及加重,在制造业和服务业之间出现税负失衡现象,不利于产业优化升级和结构调整。
第三,增值税征收范围较窄,抵扣链条不完善。税收理论表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越大、抵扣链条越完整,税收中性和促进经济发
展的效果就会越明显。因此,增值税征收范围应尽可能地覆盖经济活动的各个领域,形成一个紧密连接、环环相扣、相互稽核、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
第四,增值税增收管理体系不完善导致征管成本较高。目前的增值税增收需要税务部门按照规定将可抵扣的购进货物、劳务与不可抵扣的购进货物、劳务分开,将营业额与增值额进行分列计算,使计算变得复杂,增加了税务部门的工作量,提高了税收征收成本。(二)对上海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的解读
为了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税制,规范增值税征收机制,2011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于2012年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本次试点选择交通物流业的目的在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业的改革,这不仅能解决物流行业成本过高造成的物价偏高问题,更关键的是能推动我国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之所以把试点放到上海,主要是因为上海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几个国税地税合一的省市之一,选在上海征收,管理压力相对较小。由于过去服务业一直缴纳营业税,增值税抵扣的链条未理顺,而且不同行业的利润率不同,因此,根据试点行业的实际情况,针对生产性服务业专门新增了不同于普通制造业和贸易类企业的11%和6%两档税率。同时,为了降低地方政府对扩围改革的排斥,试点方案还是明确规定改征后的增值税收入仍归地方所有。这表明这次试点不影响中央、地方原来的分税比例,试点期间原归属所在地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所在地财政。这是在原有财政体
制框架内进行的税制改革。
二、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影响分析
(一)增值税扩围改革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
2010年,国内增值税收入为21092亿元,占税收总量的%,为中国第一大税。同期营业税收入为11158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2010年,在全国性地方财政收入中,增值税约为5196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比例约为%;营业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例约为%。目前增值税已是共享税,若再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增值税份额将接近税收总量的一半(见表1)。由此可见,增值税扩围对地方财政影响巨大。并且在其他国地税共存的省份推行增值税扩围改革时,将由国税部门来征收原属地税部门征收的税收,国税收入将大幅度增加,地税收入明显减少,地方财政减收。
(二)增值税扩围改革对税收体制的影响
目前国家设立国、地税两套征管机构,国家税务局负责中央和中央、地方共享税收的征管,地方税务局负责地方税收的征管。营业税是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是现行分税制得以施行的重要基础。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推行,即扩大增值税增收范围、调减甚至取消营业税,原先的地方税将成为共享税,这将对现行分税制的基础条件构成挑战。由于目前地方财政对营业税的依赖度较高(见表2),增值税扩围,将导致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大幅度降低,这直接影响地方政府有效行使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供的职能,故需要中央政府为地方政府寻找新的财税收入来源或重新设定增值税分成比例,
这意味着现行分税制体制要重新构建。
(三)增值税扩围改革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目前我国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主要集中在服务业、交通运输业。从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角度来看,增值税扩围改革将大部分服务性企业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内,有利于其形成完整的税收链条。推行增值税改革之后,物流及部分生产性服务业等行业将能享受到增值税抵扣所带来的税收优惠。这项改革将会降低中国服务业的行业税负,极大地促进中国服务业的发展,有利于中国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实现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目标。就上下游行业而言,在企业外购服务时,可以全额抵扣上一环节的增值税,降低了下游行业的税负,有利于促进行业分工、细化,优化产业结构。因此,增值税扩围,有利于带动下游行业对扩围行业的需求增长。
(四)增值税扩围改革对企业的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服务性企业购买原材料、固定资产、相关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顺利抵扣。因此,税改有利于降低营业成本。同时,税负的下降也有助于营业税金及附加中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的下降,从而有利于提升企业整体利润水平。增值税扩围,将降低企业的税负,受益于财政减税、利润增加,企业资金充裕、现金流充足、投资积极性增强对企业做细、做大、做强,向专业化、集约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推进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