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火车南站地段(HS16)控制性详细规划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宁波市火车南站地段(HS16)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件

0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同时根据宁波铁路系统“南客北货”的未来格局,结合城际快速铁路的开通和延伸,对宁波未来铁路客运枢纽及周边地区进行规划,满足火车客运南站的改扩建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

(5)《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6)《宁波中心城海曙片区分区规划》;

(7)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8)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的其它法律法规;

(9)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火车南站地段位于海曙区,东北至长春路,东南至南塘河,西南至南苑街,西至环城西路,北至柳汀街,规划总用地面积290.63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08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火车站站房最终方案以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和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联合体提交的最后实施方案为准。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中相关规划内容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0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现状分析、因素分析,确定本区的功能定位为:以铁路客运综合交通枢纽为核心功能的集商业商务、休闲游憩、生活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复合功能区块。

2.2发展目标

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本区的发展目标为:构建合理的集疏运交通体系,建设高效、便捷、环保的综合交通换乘系统。以铁路客运枢纽为核心,整合周边用地,提高综合服务职能,强化并延伸重要功能轴线。发展成为以铁路(长途轨道)客运为中心,城市轨道、市域短途公路公交、市区公交、出租车、私家车、自行车等多种交通设施及交通方式为补充的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加强铁路站场附近的景观环境塑造,体现良好的城市门户景观形象。通过城市更新,提供舒适、便捷、配套齐全的现代居住功能。

2.3规模

本区规划人口4.45万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273.04公顷(不包括水域面积17.59公顷),占总用地的93.9%,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61.3平方米。

2.4规划结构

本区规划结构以功能为发展前提,结合城市规划道路,形成“一核为心,一轴相串、六组团划分”的规划总体结构。

“一核为心”:铁路客运综合交通枢纽核;“一轴相串”:从北部月湖开始,经过铁路客运综合枢纽核心,往南经过绿地公园,再转至尹家塘河附近的商住混合区,最后联系至奉化江及长丰沿江弯头的功能和景观空间轴线;“六组团划分”:规划结合街道划分和控制单元划

分,以主要道路和河道划分六个组团,分别为铁路客运枢纽综合交通服务组团、南郊公园绿化及商住混合组团、宝善-南雅居住组团、南都居住组团、新典居住组团和朝阳-尹江岸-周江岸居住组团。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火车南站地段划分为6个控制单元,单元编号为HS16-01至HS16-06。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约为324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99.9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6.60%,人均居住用地22.5平方米。其中一类居住用地4.78公顷,二类居住用地86.89公顷,其他居住用地0.85公顷,幼托中小学用地6.72公顷,住宅混合用地0.69公顷。

规划结合现状街道和社区划分,以规划城市道路及河道围合,形成6个社区。规划居住人口4.45万人,17115户,户均2.6人/户。

4.2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50.2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8.41%,人均公共设施用地11.3平方米。其中商业金融业用地22.83公顷,商办混合用地7.75公顷,两项占公共设施用地的61%。另外,行政办公用地3.03公顷,文化娱乐用地4.02公顷,医疗卫生用地4.95公顷,教育科研设计用地6.68公顷,其它公共设施用地1.00公顷。

规划对现状公共设施用地进行整合,集约用地。规划公共设施按市区级-街道级-社区级三级配置,增强公共设施布局结构。

延续月湖至奉化江,经过火车南站综合客运枢纽和绿地公园的城市轴线,打造以铁路客运枢纽站为核心,另有商业、商办、医疗卫生、体育、教育科研等功能的市级公建;以超市、菜市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派出所、邮政所等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为主,形成多个点状集中分布的街道中心;以社区商业网点、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警务室、可再生资源回收站、幼儿园等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为主,形成社区中心。

4.3工业仓储用地

规划拆除现状所有的工业仓储用地。

4.4绿地

规划绿地34.0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2.46%,其中公园绿地29.79公顷,包括南郊公园、盆景园、社区公园及街头绿地,人均公园绿地达6.69平方米;防护绿地4.24公顷。

4.5水域

规划水域17.59公顷。新开挖的水域主要位于南郊公园范围内,按照《宁波市三江片河网水系专项规划(城区内河片)》控制区内南塘河、祖关山河、护城河等主要河道的宽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