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天津港东疆港区总体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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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东疆港区总体
规划文本
天津港东疆港区总体规划文本
东疆港保税区管委会
2009年4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1.1条为了顺利实施天津港东疆港区总体规划,推动东疆港区的开发建设,落实规划的指导和控制要求,满足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特制定本规划文本。
第1.2条东疆港区的开发建设管理均应遵循本规划。
第1.3条本文本及图纸未涉及之处,应符合国家、天津市、滨海新区及天津港的有关规定。
第1.4条本规划由天津港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规划依据与规划范围
第2.1条本规划依据如下:
1.《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2.《天津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3.《天津港总体规划》(2002年经交通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
4.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
第2.2条本次规划的东疆港区,位于天津港港区陆域的东北部,北临永定新河口南治导线,向西与集装箱物流中心衔接形成与陆域的连接部位;南临天津新港主航道;西临规划反“F”港池,与北港池地区相望;东临渤海湾海域。
按照《天津港总体规划》确定的“天津港北港池规划坐标”计算,经核准的东疆港区用地陆域总面积3190.04公顷。
第三章性质与职能
第3.1条性质定位:东疆港区将建设成为我国开放度最高的21世纪碧海蓝天新港区。
具体表现为:东疆港区是天津市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发展港口经济和海洋经济的重要空间载体;是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桥头堡和重要的改革试验基地;是天津港的重要组成部分、集装箱物流港区的半壁江山,配套服务齐全、富有海滨旅游景观特色的特大型综合性港区。
第3.2条职能定位:
1.码头装卸
承担天津港1250-1400万TEU的集装箱吞吐量。
2.集装箱物流加工
临港保税物流加工仓储,重点发展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
3.商务贸易
围绕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港口物流相关商务贸易功能。
4.生活居住
为港口物流、航运及外贸的从业者提供可供选择的便利的生活设施和宜居环境。
5.休闲旅游
充分提升优质海岸资源价值,开发多种沿岸及海上体育娱乐、休闲度假等设施,多种功能协调发展,形成独特的海岸旅游景观。
第四章规划布局
第4.1条功能结构
规划设定东疆港区“三大区域、五大功能”。
“三大区域”依次为为西部的码头作业区、中部的物流加工区、东部的港口综合配套服务区。
“五大功能”依次为集装箱码头装卸功能、集装箱物流加工功能、商务贸易功能、生活居住功能、休闲旅游功能。
第4.2条码头作业区
规划自反“F”港池深水岸线陆域纵深约1110米(东边界至东港五大街中心线平均距离)为集装箱码头作业区域。集装箱码头陆域由西往东按前沿作业区、堆场作业区、辅助作业及生活行政区等三大功能分区布置。
在该区域北部设置一处海铁换装场。该区域南部设置工作船码头和东疆港区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建材码头。
第4.3条物流加工区
东港三大街与东港五大街之间以及新港八号路与新港九号路之间为物流加工区,划分为若干区块。将每个区块划分为若干个基本模块,模块内部可以根
据不同的需要进一步细分用地。在该区域内部规划若干处配套设施或展贸用地,整体协调考虑。在每个区块中,则结合建设的实际需要,可配置少量服务设施。
第4.4条港口综合配套服务区
港区东部形成港口综合配套服务区,主要由以下功能区组成:
1.居住区(北部)
包含岛前服务区、河口湿地开放空间和配套居住区。以滨海居住区作为该区重点,东侧临海,南侧临商务办公区,北侧临河口湿地公园,是一个高品质的居住区,主要规划高级公寓、高品质住宅,服务于东疆港区航运、物流、商务贸易的从业者及邻近区域的置业者和游客。
2.商务办公区(中部)
包含商务办公、商业金融、贸易咨询和休闲公园功能。以贸易商务园作为该区重点,吸引从事港口、物流及外贸的国内外公司、旅游公司和金融机构等入驻。重点营造有活力的商业环境,是一个以办公、商业和文化交流为主的综合地区,也是东疆港区的视觉中心。
3.旅游休闲度假区(南部)
包含休闲度假、体育运动、旅游服务、会展商贸和邮轮母港基地等功能。包含东海岸一期项目,以邮轮母港基地作为该区重点,结合会展中心、商品展贸区等设施成为港区城市景观重要标志区以及海上运动和滨海休闲旅游者的天堂,并建设适量旅游度假酒店式公寓。
附:东疆港区规划用地构成表
第4.5条东疆保税港区规划
1.东疆保税港区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为适应天津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的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创新体制、分步实施的原则,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在天津港东疆港区设立保税港区,重点发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积极探索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制度的创新,以点带面,推进区域整合。”
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的批复》(国函[2006]81号),“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实行封闭管理” ,“要参照出口加工区的标准分别组织保税港区隔离监管设施以及驻区监管检查检验单位工作和办公场所的建设,待条件具备后,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已明确用地范围坐标,但其后有所调整,本次规划采取最终调整后的用地范围。
2.东疆保税港区功能规划
保税码头区
包含部分泊位的集装箱码头作业区,主要进行国际中转活动,为其他功能区的基础。
保税物流加工区
包含仓储、运输、分拨、配送及加工等功能,分为北、中、南三部分,以适应不同发展阶段的需要。
商贸管理区
包含综合管理、离岸金融、商品展贸等功能,分为北部和中部两个部分,北部管理服务功能结合展销贸易功能,以展带贸形成国际采购和转口贸易基地。中部则以商业金融功能为主形成离岸金融中心。
附:保税港区规划用地构成表
第五章岸线利用规划
第5.1条岸线利用原则
1.满足码头作业为前提,合理、充分利用深水航道资源。
2.互不干扰、分区明确,保证各项岸线功能的安全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