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年度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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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年度考核操作说明
一、出勤:10分
病假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5分,旷工一天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1分,学年累计扣完为止。婚、丧、产等法定假日在规定时间内不扣出勤分。
二、教师素质:20分
(一)师德15分
1.学校考核10分:
(1)遵规守纪7分:原则上按国家、市、县近期文件及《奉节县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十不准”处理办法》为依据,学校处理一次扣1-3分,新闻媒体曝光一次扣4-5分,县教委点名通报一次扣6-7分(其中受到县教委党纪政纪处分一次扣8分)。
(2)服从工作安排3分:实行有事法则和扣分制。对学校集体研究决定,教职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认真参与值周工作、赶撵或变相赶撵低差生、在学校打架扯皮、损坏学校公物、在教育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等方面的,每次扣1分,,扣完3分为止。
2.家长(学生)评教5分:评教结果为优秀的记满分,良记4分,中记3分,差不得分。
(二)业务水平5分
1.学历1分:学历未达标得0.5分,中师学历0.8分,专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后学历未达标得1分。
2.继续教育4分:完成市县规定的年度继续教育学分得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完成校本培训的得2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三、教学过程:23分
(一)教学常规17分
主要考核班主任及学科教师的工作量及教育教学工作。
1、工作量2分:主要考核课时量(含临时性工作、午休管理、辅助活动等)及班额情况。完成学校基础工作量计 1.7分;学生工作量计0.3分,以班平人数为准,每增加1人奖0.04分,每减少1人扣0.02分,中心校村小班平人数单列计算。行政、艺体、其他人员得 1.7分;临时性工作、午休管理、辅助活动等缺一次扣0.1分。
2、教学六认真15分:教育教学工作主要考核教学计划、总结、备课、上课(含课程辅助活动)、作业批改、检测与评价、辅导学生等。其中备课、
上课、作业批改各4分,计划总结、平时测查、辅导学生各1分,单项工作按规定全部完成优得满分,良乘系数0.8,中乘系数0.6,差不得分。
(二)教研常规6分
1、参加活动2分:完成应参加次数得2分,无故不参加每次扣0.2分,履行手续的病事假除外。
2、听课评课2分:每期1分,实际参加节数∕规定节数*1=每期实际得分。
3、公开课,送课、讲座2分:每期1分,实际完成节数∕规定节数*1=每期实际得分。
四、工作绩效43分
(一)教育教学业绩38分
1.学科教学成绩35分:主要考核四项指标:合格率16分、平均分14分、优生率3分、进步率2分。折算公式以合格率为例,平均分、优生率相应折算:
合格率=本班合格率/本校同年级最高合格率×16。
学校合格率基本为93%,达到基本要求的班级可得满分。如同年级都没达到标准,最高合格率的满分,其他的按公式计算。
进步率主要针对合格率偏低(处于学校平均合格率以下)的班级,可以该年级上学期合格率的平均数为参照,每上升1个百分点加0.1分。计算公式为:【(本人本期合格率—上期合格率)—(本期年级合格率—上期年级合格率)】*100*0.1,满分受限。一年级只算第二期的成绩。
(3)其他学科教师本项考核分可参照上述评分标准,具体评分细则由学校制定。
2.其他教学活动和管理质量3分:主要考核教师是否结合课程辅助活动等要求组织、开展学生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及学生特长培养的效果,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情况等。按规定完成学校组织的兴趣活动和特长培养得1分;学生获奖2分。每人次县级一等奖得0.2分,二等奖得0.15分,三等奖0.1分。市级获奖1.5倍加分,国家级获奖2倍加分,片区获奖各等级乘系数0.6加分。语数教师平均得分,教师个人得分满2分受限。教育主管部门选拔参赛的每人次县级一等奖得0.5分,二等奖得0.3分,三等奖0.2分。市级获奖2倍记分,片区获奖各等级乘系数0.6加分。
3.
(二)教研教改成果5分:分优质课(说课、基本功)竞赛、论文(案
例、教案、课件)获奖或发表、科研课题三项考核,项目之间不拉通记分:(1)优质课(说课、基本功)竞赛2分:分级别和等级记分,校级0.5分、片区级0.8分、县级1.5分,市级及以上2分;同一级别中每低一个等级少0.1分;同一课题不重复记分,不同课题可累计记分,本项目2分满分受限。
(2)论文(案例、教案、课件)获奖或发表2分:论文获奖分级别和等级记分,片区级0.5分、县级0.8分,市级及以上1分,获一等奖为本级每次的最高分,每低一个等级少0.1分;论文发表市级及以上每篇1分;同一内容不重复记分,不同内容可累计记分,本项目2分满分受限。
论文、案例、教案、课件必须是经层层推荐而获奖的才能记分。发表的教育论文必须与本人所教学科或从事的工作相关,在中文核心期刊或教育内刊上发表(具体刊物见渝职改办〔2009〕169号文件)。
(3)科研课题1分:县级0.5分、市级及以上1分。科研课题必须是经学校认可并批准,且经市、县级教研机构立项或结题的课题。主(参)研人员每年需提交与课题相关的阶段实验报告(含实验计划、课堂教学实录、论文、实验总结等),研究期满未结题的不再得分。
教研教改成果如有多人署名,评分标准由学校制定。
五、表彰3分
(一)表彰分综合类表彰和单项类表彰计分,可累计,满分1分受限:
1.综合表彰1分:校级0.5分、乡镇(片区)级0.6分、县级0.8分、市级及以上1分。
综合表彰是指党委政府(含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表彰)和教育部门表彰的优秀(先进)党员(党务工作者)、先进(优秀)教师、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优秀)班主任、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2.单项表彰减半给分:校级0.25分、乡镇(片区)级0.3分、县级0.4分、市级及以上0.5分。
单项表彰是指教育(或其他)部门表彰的教育、教学、教研、宣传、团队、后勤等个人荣誉称号和其他部门(组织)表彰的与教育有关的个人荣誉称号。有等级的一等奖得满分,二、三等奖依次减少0.05分。
(二)特别奖(校优保培)
校优保培2分:学校取前15%的学生作为校优生,计算公式为:
本班校优生数/本班学生数/15%×2。
本项得满2分为止;本班无片优生者,本项不得分。
六、兼职工作1分
1.校级正职指校长和支部书记,校级副职指副校长、工会主席,工会副主席、支部副书记、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以中层对待。有多项任职或兼职的只记一种。
2.任职和兼职的工作必须通过学校考评定级后,不分类别按等级计分。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