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农业经济的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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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农业经济的发展状况

【摘要】农业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只有解决好农业问题,才能保证秦帝国的社会稳定。农业问题关系秦帝国的发展全局。秦朝的经济制度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转型、不断发展。土地国有制的强化,奠定了封建国家的经济基础。秦朝农业经济的发展为后世封建王朝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秦朝,农业,商鞅变法

各个时代的政治制度建设,都要以相应的经济制度建设来支撑;而各个时代的政治制度的建设成果,最终都要展现在经济建设平台上。

古代中国存在着不同层次的宗族国家土地所有制,天子、诸侯、卿大夫各有分土实行所谓的井田制,到春秋特别是战国时期,各国实行了授田制(即按方百里进行提封,或提封九万顷,或提封十万顷,扣除山泽道路邑居之后,将耕地按一夫百亩授予农民)。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废除封建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承认土地私有和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土地税由国家统一征收。商鞅变法后,秦国的土地有两种基本的占有形态和经营方式:一部分是由国家机构直接占有经营管理;另一部分则是通过授田和军功赐田等方式转归私有。从此,地主占有土地,剥削农民,得到了封建法律的保障。与此同时,也使相当多的奴隶制下的国有土地变为封建国家所有,促使封建土地所有制的进一步发展。

同时秦政府还实施了一系列经济措施来促进农业发展:第一,政

府增加农业劳动力和纳税服役的人口,规定一家一户有两个成年男子的必须分家,否则加倍征税,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出嫁。第二,政府提高粮价,以增加地主和农民的收入,同时提高酒肉价格,加重酒肉的捐税,使商人由高价所获得的巨额利润通过租税转移到政府手中。第三,政府加强粮食贸易管制。第四,政府推行有利于农业的租税政策。

为了发展农业生产,秦政府很重视耕牛的保护、饲养和繁殖。农蓄是促进秦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劳动生产力的重要手段,是当时重要的生产工具。对厩苑所蓄养的牛,都要定期进行考课,饲养好的,繁殖率稿的,予以奖励,否则予以处罚,这些都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如张家山汉简《田律》:“诸马牛到所,皆毋敢穿宑,穿宑及及置它机害人、马牛者,虽未有杀伤也,耐为隶臣妾。杀伤马牛,与盗同法。杀人,弃市。伤人,完为城旦舂。”

秦统一后,“决通川防”,不仅便利了交通,而且改变了战国时各国“以邻为壑”的状况,有利于农田水利灌溉。原来的水利工程如都江堰、郑国渠仍然继续发挥其作用。秦朝非常重视农业基础条件的维持和改善。农田水利是农业命脉,通过兴修为农田服务的水利设施,改变了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的自然条件。《秦律十八种·田律》规定:“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壅)堤水。”壅堤,就是筑堤堵塞水道。二月是枯水季节,又是农田开耕的季节,所以要保障水道畅通,不允许堵塞,以便于灌溉。四川省青川县郝家坪50号秦墓出木牍亦规定:“以秋八月,修封捋(埒),正彊(疆)

畔,及癹千(阡)百(陌)之大草。九月,大除道及阪险。十月,为桥,修波(陂)堤,利津[汤+水](梁),鲜草离。非除道之时,而陷败不可行,相为之□□。”从这里可以看出,每年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定期组织人员整饬水利工程,完缮陂堤、道路,以避免汛期到来时决堤,使道路交通乃至人员安全受到威胁。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田律》也有相似规定:“九月大除道及阪险。十月为桥,修陂堤,利津梁。虽非除道之时而有陷败不可行,辄为之。”这些都可以看出秦对当时修建水利工程的重视。而且秦始皇历次出巡,所到之处兴修了不少水利工程。

同时,农业的发展尤其指的一提的是边疆新农业的开发。自蒙恬斥逐匈奴之后,在河套地区开辟了北假、新秦农业区,两次移民开发,到汉时这里已变成了膏埌殖谷之地。汉代把“新富贵者”叫做“新秦”,可见在这个地区由于经济的开发而产生了许多的暴发户。另一个农业先进的地区巴蜀汉中的经济亦因移民而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秦始皇三十一年(前216年),“使黔首自实田”,允许农民自由占垦土地,并归个人私有。正式宣告了土地国有制下授田制的结束和土地私有制的确立。私有土地逐渐处于主导地位,地主、农民都可以自己处理其所属土地,土地买卖迅速发展。社会日益形成占有土地的地主阶层和刚失去土地的破产农民,后者不得不靠出卖劳力甚至人身自由以受雇于地主家。同时,社会上也大量存在国家直接控制下的自耕农,他们拥有一定的资金与生产工具,能够维持简单再生产,只向

国家承担赋税徭役,不必在人身上依附于他人。然而终秦之世土地不甚集中,大土地占有者较少,农民一般尚能保有一小片份地。这是秦农业获得发展的基础。

秦政权当然是代表和保护地主阶级利益的政权。但是任何一种剥削阶级政权如果仅顾及本阶级利益,而无视广大劳动者的利益,它是不可能长久存在下去。秦自商鞅变法后的基本国策便是奖励耕织、重本抑末,对个体小农采取扶植与保护的政策。秦对封建国有土地加以提封并实行授田制,造就了一个广大的个体小农阶层以及个体小农经济,为秦开辟了丰富的兵戍徭役赋税之源。个体小农成为秦兼并诸侯统一天下的基本力量,也成为统一后巩固统一的基本力量,这是亲政权的真正万里长城。秦统一之初,农业生产还是有所恢复和发展的。兼并战争结束,大量人口又重新回到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社会秩序比较安定,人民属于自己的时间也比较多,可以较主动的安排生产和生活。同时秦政府采取了一些具体的措施来减少行政官吏对农民的侵扰,使农民专心从事农业生产。正如三十二年碣石刻辞所说:“地势既定,黎庶无徭,天下咸扶。男乐其畴,女修其业,事各有序。惠彼诸产,久并来田,莫不安所。”这诚然为歌功颂德之文,但也并非全系浮伪虚饰之词。

秦朝的租税徭役剥削原来也是有一个常规制度的,就其法定长制而言,虽然也很重,但一般说来,直接生产者尚可忍受。秦始皇末年,租税徭役剥削的长制已经被完全破坏。秦二士时,右丞相冯去疾总结为“戌、漕、转、作、事”五大徭役。《汉书·食

货志》载董仲舒上书说: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与古。此条比较具体,秦朝征收的赋税徭役是以前的20倍,用这段文字来证明秦始皇赋税过重,言之有据,不容置疑。而且秦国随着地盘的扩大,戍卒用量激增,戍政破坏,丁壮男子要多次戍战这就把大量的劳动力束缚在了边疆。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的发展。

不管怎样,秦朝农业经济是取得发展,自此之后,封建农业生产关系开始确立。秦农业的发展对整个历史农业的发展进程所起的历史作用是不可磨灭的。

参考文献:[1]高士荣《秦朝及秦朝开发西部的基本模式》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0年

[2]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 1978年

[3]黄栋法《论秦国秦朝的经济制度建设》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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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0915012029

班级:09级历史学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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