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检修规范.doc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附编制说明)
附件1: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附编制说明)国家电网公司目录1 总则 (3)1.1 目的 (3)1.2 依据 (3)1.3 内容 (3)1.4 适用范围 (3)2 本标准适用的环境条件 (3)3 线路主要特征及设备分类 (3)4 导地线技术参数和要求 (4)4.1 引用标准 (4)4.2 主要技术参数 (5)4.3 主要特点 (6)4.4 选用原则和技术要求 (7)4.6 出厂验收 (9)4.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4.8 制造厂提供的技术资料 (9)4.9 备品备件 (10)4.10 现场检验 (10)4.11 现场安装 (10)4.12 售后技术服务及质量承诺 (10)5 杆塔技术参数和要求 (10)5.1 引用标准 (10)5.2 主要技术参数 (11)5.3 主要特点 (11)5.4 选用原则和技术要求 (12)5.6 出厂验收 (14)5.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4)5.8 制造厂提供的技术资料 (15)5.9 备品备件 (16)5.10 现场检验 (16)5.11 现场安装 (16)5.12 售后技术服务及质量承诺 (16)6 绝缘子技术参数和要求 (16)6.1 引用标准 (16)6.2 主要技术参数 (17)6.3 主要特点 (18)6.4 选用原则和技术要求 (18)6.5 监造 (19)6.6 出厂验收 (19)6.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20)6.8 制造厂提供的技术资料 (21)6.9 备品备件 (21)6.10 现场检验 (21)6.11 现场安装 (22)6.12 售后技术服务及质量承诺 (22)7 金具技术参数和要求 (22)7.1 引用标准 (22)7.2 主要技术参数 (23)7.3 主要特点 (23)7.4 选用原则和技术要求 (24)7.5 监造 (25)7.6 出厂验收 (26)7.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26)7.8 制造厂提供的技术资料 (27)7.9 备品备件 (27)7.10 现场检验 (27)7.11 现场安装 (28)7.12 售后技术服务及质量承诺 (28)8 接地装置技术参数和要求 (28)8.1 引用标准 (28)8.2 主要技术参数 (28)8.3 主要特点 (29)8.4 选用原则和技术要求 (29)8.5 现场安装和检验 (31)附录A:典型气象区 (32)附录B:高压架空输电线路污秽分级标准 (33)架空输电线路设备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37)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1 总则1.1 目的为适应电网的发展要求,加强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管理,保证输电线路的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技术标准。
66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
附件166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引用标准 (1)第三章岗位职责 (2)第四章安全管理 (5)第五章输电线路工程设计及验收管理 (9)第六章输电线路的运行管理 (10)第七章特殊区段输电线路的管理 (13)第八章输电线路保护区管理 (13)第九章运行维护重点工作 (15)第十章输电线路缺陷管理 (23)第十一章事故预想及处理 (24)第十二章输电线路技术管理 (26)第十三章输电线路评级与管理 (29)第十四章带电作业管理 (29)第十五章人员培训 (31)附录A(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 (35)附录B(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评级管理办法 (38)附录C(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专业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42)附录D(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故障调查及统计办法 (47)附录E(资料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运行技术资料档案(技术专档、线路台帐) (54)编制说明 (6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输电线路”或“线路”)的运行管理,使其达到标准化、制度化,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包括规程、规范等,下同),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生产技术文件(包括导则、管理制度等,下同),并结合哈尔巴岭日遗化武销毁工程专用供电系统输电线路运行经验、设备评估分析而制定。
第三条本规范对架空输电线路生产过程中的工程设计、验收、运行、缺陷管理、事故预想及处理、技术管理、设备评级、人员培训等项工作以及运行维护重点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哈尔巴岭日遗化武销毁工程专用供电系统66kV输电线路。
第二章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即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其新内容或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GB 50061-1997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J 233-1990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DL 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T 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规定》国家电网公司《预防措施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检修导则》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五节送电(线路)工区专责人(技术负责人)职责第二十六条负责输电线路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
110(66)kV-500kV互感器检修规范
附件5110(66)kV~500kV互感器检修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引用标准 (1)第三章检查项目和方法 (2)第四章检修基本要求 (7)第五章检修前的准备 (9)第六章大修内容及质量要求 (11)第七章小修内容及质量要求 (15)第八章互感器大修关键工序质量控制 (17)第九章试验项目及要求 (20)第十章检修报告的编写 (23)第十一章检修后运行 (24)附录A: 互感器大修检查报告 (26)附录B:互感器大修试验报告 (28)附录C:互感器油试验报告 (30)附录D:使用工具和设备一览表 (31)编制说明 (3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提高互感器的检修质量,使检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生产运行分析以及现场运行经验而制定的。
第三条本规范规定了互感器检查与处理、检修基本要求、检修前的准备、大修内容及质量要求、小修内容及质量要求、互感器本体检修关键工序质量控制、试验项目及要求、检修报告的编写以及检修后运行等内容。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110(66)kV 500 kV互感器的检修工作。
第二章引用标准第五条以下为本规范引用的标准、规程和导则,但不限于此。
GB 311.1-199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 1208-1997 电流互感器GB 1207-1997 电压互感器GB/T4703-2001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GB 4705-1992 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GBJ 148-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536-1990 变压器油GB/T7595-2000 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GB/T11023-1989 高压开关设备六氟化硫气体密封试验方法GB/T8905-1996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GB 50150-19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DL/T 726-2000 电力用电压互感器定货条件DL/T 727-2000 互感器运行检修导则DL/T 722-2000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06-1992 六氟化硫气体绝缘设备中水分含量现场测量方法JB/T 5357-1991 电压互感器试验导则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第三章检查项目及处理互感器的检查周期取决于互感器性能状况、运行环境、以及历年运行和预防性试验等情况。
最新整理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预防措施.docx
最新整理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预防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架空输电线路事故的发生,确保电wang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预防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是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wang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生产运行情况分析及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的。
第三条本措施针对架空输电线路所发生的故障情况,提出了具体的预防措施。
主要包括防止倒杆塔,断线、掉线,导地线覆冰舞动,线路污闪、雷害以及外力破坏等事故的措施。
第四条本措施适用于国家电wang公司系统110(66)kV~5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
35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和±500kV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各区域电wang、省电力公司可根据本措施,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第二章引用标准以下为设备设计、制造及试验所应遵循的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标准及规范,但不仅限于此:GBJ 233-1990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T 16434-1996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秽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GB 50061-1997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7-20xx 电力系统常温固化硅橡胶防污闪涂料技术条件DL/T 741-20xx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 864-20xx 标称电压高于1000V交流架空线路用复合绝缘子使用导则DL/T 5092-1999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规程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1988〕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主席令〔1995〕第60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经贸委、公安部〔1999〕第8号令)重冰区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试行)(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1998)国家电wang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生产输电〔20xx〕95号)国家电wang公司关于加强电力生产技术监督工作意见(生产输电〔20xx〕29号)国家电wang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规范(国家电wang 生〔20xx〕634号)第三章预防倒杆塔事故第六条防止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线路)倒杆塔事故,是线路运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严格执行GBJ 233-1990、GB 50061-1997、DL/T 5092-1999和《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等标准和相关文件的规定。
预防110(66)千伏—500千伏架空输电线路事故措施
预防110(66)千伏—500千伏架空输电线路事故措施(国家电网公司)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引用标准 (1)第三章预防倒杆塔事故 (2)第四章预防断线和掉线事故 (2)第五章预防污闪事故 (3)第六章预防雷害事故 (4)第七章预防外力破坏 (5)第八章预防林区架空输电线路火灾事故 (5)第九章预防导地线覆冰舞动 (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架空输电线路事故的发生,确保电网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预防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是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生产运行情况分析及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的。
第三条本措施针对架空输电线路所发生的故障情况,提出了具体的预防措施。
主要包括防止倒杆塔,断线、掉线,导地线覆冰舞动,线路污闪、雷害以及外力破坏等事故的措施。
第四条本措施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110(66)kV~5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
35kV 交流架空输电线路和±500kV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各区域电网、省电力公司可根据本措施,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第二章引用标准以下为设备设计、制造及试验所应遵循的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标准及规范,但不仅限于此:GBJ 233-1990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T 16434-1996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秽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GB 50061-1997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7-2004 电力系统常温固化硅橡胶防污闪涂料技术条件DL/T 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 864-2004 标称电压高于1000V交流架空线路用复合绝缘子使用导则DL/T 5092-1999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规程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1988〕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主席令〔1995〕第60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经贸委、公安部〔1999〕第8号令)重冰区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试行)(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1998)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生产输电〔2003〕95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电力生产技术监督工作意见(生产输电〔2003〕29号)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规范(国家电网生〔2004〕634号)第三章预防倒杆塔事故第六条防止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线路)倒杆塔事故,是线路运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严格执行GBJ 233-1990、GB 50061-1997、DL/T 5092-1999和《110(66)k 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等标准和相关文件的规定。
110(66)kV—500kV电缆设备管理规范共44页文档
110(66)kV—500kV电缆设备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110(66)kV—500kV电缆设备(以下简称电缆设备)专业管理,全面提高电缆设备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本规范对电缆设备的设备选型、验收、运行、检修、技术监督、预防事故措施、退役、技术改造、设备评价、安全、培训等管理工作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系统110(66)kV—500kV电压等级电缆设备(含附属设施)的管理。
第五条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可根据本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术语及定义第六条本规范采用了如下名词术语及定义:(一)电缆设备。
电缆设备是指由电缆本体、附件及附属设施所组成的整个输电设备。
其中附属设施主要包括电缆隧道、塞止井、工井、排管、电缆沟、电缆桥、电缆竖井、电缆终端站、油路系统、交叉互联系统等。
(二)电缆回路。
从一座变电站(开关站)到另外一座变电站(开关站),以及在变电站设备之间承担输供电功能的三相电缆设备。
电缆设备以回为单位进行统计,三相为1回;多根电缆并联运行时,电缆设备的回路数等于线路每相的电缆导体芯数;一条线路中存在多段电缆设备与架空线混合时,电缆设备回路数统计为1回。
(三)回路长度。
电缆设备的路径长度。
单芯或多芯电缆设备的回路长度按线路实际路径长度统计;架空-电缆混合线路中的电缆回路长度只计电缆部分,不计架空线长度。
(四)单元。
组成电缆设备的各个部件、附件和附属设施的每个部分称为单元,主要有电缆本体、接头、终端、管道、工井、隧道、电缆沟、换位箱、接地箱等。
(五)检修。
电缆设备出现缺陷或故障后,对电缆设备进行的检查与修理工作,以恢复电缆设备各项性能达到正常运行要求。
(六)状态检测。
实时或周期性地利用测量仪器(工具)、监测装置对电缆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状态量采集和测量。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引用标准 (1)第三章岗位职责 (2)第四章安全管理 (5)第五章输电线路工程设计及验收管理 (9)第六章输电线路的运行管理 (10)第七章特殊区段输电线路的管理 (13)第八章输电线路保护区管理 (13)第九章运行维护重点工作 (15)第十章输电线路缺陷管理 (23)第十一章事故预想及处理 (24)第十二章输电线路技术管理 (26)第十三章输电线路评级与管理 (29)第十四章带电作业管理 (29)第十五章人员培训 (31)附录A(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 (35)附录B(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评级管理办法 (38)附录C(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专业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42)附录D(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故障调查及统计办法 (47)附录E(资料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运行技术资料档案(技术专档、线路台帐) (54)编制说明 (6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输电线路”或“线路”)的运行管理,使其达到标准化、制度化,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包括规程、规范等,下同),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生产技术文件(包括导则、管理制度等,下同),并结合近年来全国电力系统输电线路运行经验、设备评估分析而制定。
第三条本规范对架空输电线路生产过程中的工程设计、验收、运行、缺陷管理、事故预想及处理、技术管理、设备评级、带电作业、人员培训等项工作以及运行维护重点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或指导性意见。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的110(66)kV 5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
±50 0kV直流线路、35kV交流线路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各区域电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有限公司可根据本规范,制定适合本地区电网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
110千伏—500千伏架空输电线检修规范办法
110千伏-500千伏架空输电线检修规范办法前言架空输电线路作为一种重要的电力输送设施,是电网系统的骨干部分。
然而,由于气候、外界因素的影响,架空输电线路在长期运行过程中难免存在各种问题。
此时,对于架空输电线路的检修工作就变得十分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向读者详细介绍110千伏-500千伏架空输电线检修的规范办法,以便保证工作的安全性和顺利性。
检修之前的准备工作停电安全措施在进行架空输电线路检修之前,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安全措施。
主要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在检修线路的两端及其支线上安装停电告示板。
2.双重锁闭断路器,挂锁并验电,并进行接地处理。
3.对于线路不同连接方式,严格按照相关开关接线图操作。
4.停电后对现场停电的情况进行确认,以确保现场的绝缘状态和接地状态。
装备准备在进行过停电安全措施之后,还需要做好适合的装备准备,以确保安全和高质量的检修工作。
这个准备工作的具体内容如下:1.要求所有参加检修工作的人员穿戴符合规定的检修用电安全防护装备,在操作上要遵守相应安全操作规程。
2.准备工作器材:面罩面具、耳塞、防护手套、绝缘梯、绝缘棍、绝缘垫及绝缘手套、安全带等。
检修实施过程线路清理首先,对于检修的架空线路必须进行仔细的清理和检查。
详细操作步骤如下:1.进入架空线路的断路器间隔,拆卸隔离开关。
2.拆卸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等相关元件,在操作之中,应使用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
3.认真检查线路及其接线,确保线路状态符合检修的要求。
拆卸设备1.断开仪表,拆掉设备元件并标注位置。
2.拆卸黑匣子、CT、PT等元件,并在拆除之前做好必要的安全工作。
更换设备进行更换设备这个阶段是相当重要的,一定要严格操作,详情如下:1.选择合适的新元件,对其进行检查,判断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安装牢固、是否与原来的元件安装方式相同,还应注意新设备的接线和接口。
2.更换元件时,应涂上防护油脂,并注意密封,确保运行的安全性。
调试与完成对于更换设备后的线路,还必须进行严格的调试,以确认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检查对象包括:1.线路接线:线路的接线要保证直接用绝缘手套接触的时间尽量减少,把握好线路接线时机,避免出现问题。
110(66)kV-500kV交流高压断路器检修规范
附件 3交流高压断路器检修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检修的一般规定 (2)第三章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3)第四章检修前的检查和试验 (4)第五章检修项目及技术要求 (5)第六章断路器检修后的调整及试验 (11)第七章检修记录及总结报告 (13)第八章检修后断路器的投运 (14)编制说明 (1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交流高压断路器设备的检修质量,使设备的检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高压断路器设备的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依据国际、国家有关标准、规程、制度并结合交流高压断路器设备评估分析以及现场运行经验而制订的。
第三条本规范对交流高压断路器的检修工作进行了规范。
检修包括检查(检测)和修理两部分内容。
检修工作应在认真做好设备缺陷检查和诊断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修理的可能性和经济性,对设备进行修理或部件更换。
第四条本规范在检修中涉及到的技术部分参见《交流高压断路器技术标准》、《交流高压开关设备运行管理规范》、《交流高压开关设备技术监督规定》和《预防高压开关设备事故措施》等相关规定。
第五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10kV 500 kV电压等级交流高压断路器的检修工作,各网省公司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六条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311.1—199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1984-2003 《交流高压断路器》GB/T8905-1996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GB11022-1999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GB11023-1989 《高压电气设备六氟化硫气体密封试验导则》GB/T16927.1-1997《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一般试验要求》GB50150-19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DL/T402—1999 《交流高压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DL/T 593-1996 《高压开关设备的共用订货技术条件》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615-1997 《交流高压断路器参数选用导则》DL/T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国家电网公司《预防高压开关设备事故措施》国家电网公司《交流高压断路器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交流高压开关设备运行管理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交流高压开关设备技术监督规定》第二章检修的一般规定第七条检修的分类(一)大修:对设备的关键零部件进行全面解体的检查、修理或更换,使之重新恢复到技术标准要求的正常功能。
2:110(66)kV-500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检修规范
附件2110(66)kV~500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检修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引用标准 (1)第三章检查与处理 (2)第四章检修基本要求 (25)第五章检修前的准备 (28)第六章大修内容及质量要求 (29)第七章小修内容及质量要求 (43)第八章变压器本体检修关键工序质量控制 (44)第九章试验项目及要求 (48)第十章检修报告的编写 (49)第十一章检修后运行 (49)附录 A 使用工具和设备一览表 (51)附录 B 绝缘距离参考表 (55)附录 C变压器装配中所用的电动扳手和扭力扳手 (61)附录 D 变压器引线允许电流参考表 (62)附录 E变压器检修总结报告 (66)编制说明 (8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提高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的检修质量,使检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生产运行分析以及现场运行和检修经验而制定的。
第三条本规范规定了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检查与处理、检修基本要求、检修前的准备、大修内容及质量要求、小修内容及质量要求、变压器本体检修关键工序质量控制、试验项目及要求、检修报告的编写以及检修后运行等内容。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110(66)kV 500 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的检修工作。
35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引用标准第五条以下列出了本规范应用的标准、规程和导则,但不限于此。
GB1094.1-1996 电力变压器第1部分总则GB1094.2-1996 电力变压器第2部分温升GB1094.3-2003 电力变压器第3部分绝缘水平、绝缘试验和外绝缘空气间隙GB1094.5-1985 电力变压器第5部分承受短路的能力GB/T1094.10-2003 电力变压器第10部分:声级测定GB/T6451-1999 三相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7252-2001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GBJ148-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2536-1990 变压器油GB50150-19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261-1983 石油产品闪点测定法GB 264-1983 石油产品酸值测定法GB/T 507-1986 绝缘油介电强度测定法GB 5654-1985 液体绝缘材料工频相对介电常数、介质损耗因数和体积电阻率的测量GB/T 7599-1987 运行中变压器油、汽轮机油酸测定法(BTB法)GB 7600-1987 运行中变压器油水分含量测定法(库仑法)GB 7601-1987 运行中变压器油水分含量测定法(气相色谱法)DL/T 421-1991 绝缘油体积电阻率测定法DL/T 423-1991 绝缘油中含气量测定真空压差法DL/T 429.9-1991 电力系统油质试验方法绝缘油介电强度测定法DL/T 450-1991 绝缘油中含气量的测定方法(二氧化碳洗脱法)DL/T572-1995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573-1995 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DL/T574-1995 有载分接开关运行维修导则JB/T8751-1998 500kV油浸式并联电抗器技术参数和要求DL/T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变压器(电抗器)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变压器(电抗器)运行规范》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变压器(电抗器)技术监督规定》国家电网公司《预防110(66)kV~500kV变压器(电抗器)事故措施》第三章检查与处理变压器检查周期取决于变压器在供电系统中所处的重要性和运行环境、安装现场的环境和气候、以及历年运行和预防性试验等情况。
输电线路检修规程
总公司线路工区110kV~220kV 架空输电线路检修规程恩施州电力总公司线路工区二○○七年元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引用标准第三章基本要求第四章导地线第五章杆塔与基础第六章绝缘子第七章金具第八章接地装置第九章附属设施第十章大型检修和事故抢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工区输电线路检修工作安全与质量,实现检修作业规范化,总结输电线路检修工作多年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基层班站意见后,编制了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依据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标准及法规,并结合基层运行维护班站的现场检修经验进行编制。
第三条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导地线、杆塔(含基础)、绝缘子、金具、接地装置和附属设施的检修,也包含了大型检修以及事故抢修。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工区110kV~220 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35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采用。
第五条工区各运行维护班站依据本规程和省公司范本编制线路检修作业现场作业指导书。
第二章引用标准第六条以下为输电设备设计、制造及试验所应遵循的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及规范,但不仅限于此:GBJ 50233-2005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337-1985 预绞丝DL/T 683-1999 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DL/T 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SDJ 226-1987 架空送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规程SDJ 276-1990 架空电力线外爆压接施工工艺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本,2005年2月发布)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2005年3月发布)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Q/ED 204 107-2004 架空输电线路管理实施细则(湖北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国家电网公司反事故斗争二十五项重点措施(2006修订版)湖北省电力公司反事故斗争重点措施实施细则(2006修订版)第三章基本要求第七条一般要求(1)设备检修,是架空输电线路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预防措施实用版
YF-ED-J9181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预防措施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预防措施实用版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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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架空输电线路事故的发生,确保电网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预防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是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生产运行情况分析及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的。
第三条本措施针对架空输电线路所发生的故障情况,提出了具体的预防措施。
主要包括防止倒杆塔,断线、掉线,导地线覆冰舞动,线路污闪、雷害以及外力破坏等事故的措施。
第四条本措施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110(66)kV~5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
35kV 交流架空输电线路和±500kV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各区域电网、省电力公司可根据本措施,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第二章引用标准以下为设备设计、制造及试验所应遵循的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标准及规范,但不仅限于此:GBJ 233-1990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T 16434-1996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秽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GB 50061-1997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7-2004 电力系统常温固化硅橡胶防污闪涂料技术条件DL/T 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 864-2004 标称电压高于1000V交流架空线路用复合绝缘子使用导则DL/T 5092-1999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规程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1988〕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主席令〔1995〕第60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经贸委、公安部〔1999〕第8号令)重冰区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试行)(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1998)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生产输电〔2003〕95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电力生产技术监督工作意见(生产输电〔2003〕29号)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规范(国家电网生〔2004〕634号)第三章预防倒杆塔事故第六条防止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线路)倒杆塔事故,是线路运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严格执行GBJ 233-1990、GB 50061-1997、DL/T 5092-1999和《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等标准和相关文件的规定。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5号文件《关于印发“二○○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在《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GBJ 233—90的基础上修订的。
本规范修订前曾广泛征求过意见,在编制过程中也将征求意见稿在全国范围内多次征求意见、多次会议讨论。
与原规范相比较,修订后的本规范删除了诸如浇筑合金锚头拉线、主角钢插入式基础的主角钢应连同铁塔最下段结构组装找正的规定等。
对难以检测的内容,如:基坑的回填夯实密实度的不同要求,作了简化处理。
增加了如下内容:1.基础工程中的灌注桩基础及冬期施工;2。
杆塔工程中的钢管电杆施工;3.架线工程中的光缆架设施工;4.工程验收与移交中的竣工移交规定。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33号,邮编:100055)。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参编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输电线路专业委员会施工技术分会广西送变电建设公司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甘肃送变电工程公司黑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中国超高压输变电建设公司主要起草人:郑怀青李庆林许雄森马仁洲李逸白陈发宇吴九龄张会韬杨逸耘1 总则1.0。
1为确保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建设质量,规范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和验收条件,制定本规范。
1。
0.2本规范适用于110~500kV交流或直流架空送电线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施工与验收。
1。
0。
3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经有关方面会审的设计施工图施工。
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1.O。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国网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发布输变电设备管理规范编委会人员名单:张丽英余卫国李向荣熊幼京曾海鸥李龙沈力袁骏刘铭刚崔吉峰王国春王钢薛建伟张启平孙旦卢放张伟房喜丁永福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张仲先王城钢李勇王伟斌常健隋玉秋潘秀宝陶文秋伏忠奎高显军田雷马记祁树文李字明孙福东李广志才春阳张军阳杨铁军王东烨汪涛朱宽军刘胜春王景朝默增禄李正预防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措施关于印发预防输变电设备事故措施的通知国家电网生[2004]641号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直属超高压管理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输变电设备事故的发生,提高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水平,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在对过去5年输变电设备评估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国家电网公司《预防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措施》等7个预防输变电设备事故措施(以下简称《预防设备事故措施》,详见附件)。
现将《预防设备事故措施》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预防设备事故措施》要求,对照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做好各类输变电设备预防设备事故措施,确保电网安全。
执行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反映。
本《预防设备事故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预防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措施(附编制说明)(即为本册)。
2. 预防110(66)kV~500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事故措施(附编制说明)(另册出版)。
3. 预防交流高压开关事故措施(附编制说明)(另册出版)。
4. 预防110(66)kV~500kV互感器事故措施(附编制说明)(另册出版)。
5. 预防110(66)kV~750kV避雷器事故措施(另册出版)。
6. 预防直流电源系统事故措施(附编制说明)(另册出版)。
7. 预防高压并联电容器事故措施(附编制说明)(另册出版)。
国家电网公司(印)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目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引用标准第三章预防倒杆塔事故第四章预防断线和掉线事故第五章预防污闪事故第六章预防雷害事故第七章预防外力破坏第八章预防林区架空输电线路火灾事故第九章预防导地线覆冰舞动预防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措施编制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架空输电线路事故的发生,确保电网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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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检修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引用标准 (1)第三章基本要求 (2)第四章导地线 (3)第五章杆塔与基础 (5)第六章绝缘子 (6)第七章金具 (7)第八章接地装置 (7)第九章附属设施 (8)第十章大型检修和事故抢修 (8)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检修规范编制说明 (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架空输电线路检修工作安全与质量,实现检修作业规范化,在总结我国输电线路检修工作多年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基层运行维护单位意见后,编制了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依据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标准及法规,并结合基层运行维护单位的现场检修经验进行编制。
第三条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导地线、杆塔(含基础)、绝缘子、金具、接地装置和附属设施的检修,也包含了大型检修以及事故抢修。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110(66)kV~500 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 35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及±500kV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采用。
第五条各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运行维护单位可依据本规范编制实施细则或现场作业指导书。
第二章引用标准第六条以下为输电设备设计、制造及试验所应遵循的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及规范,但不仅限于此:GBJ 233-1990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337-1985 预绞丝DL/T 683-1999 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DL/T 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SDJ 226-1987 架空送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规程SDJ 276-1990 架空电力线外爆压接施工工艺规程DL 409-1991 《安全工作规定》DL 558-1994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预防事故措施》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评估分析报告》第三章基本要求第七条一般要求(1)设备检修,是架空输电线路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各生产管理部门和运行维护、检修单位必须加强设备检修的管理,认真做好检修工作,使输电设备处于健康状态。
(2)设备检修,包括“检查、修理”两项内容。
检修应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根据运行巡视、检测和在线监测等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各类异常,进行分析、归纳、总结,及时安排线路设备的计划停电检修或带电检修,并逐步过渡到状态检修。
(3)设备检修,应尽可能采用带电作业的方式,以减少设备停电检修的次数,提高输电设备的可用率。
(4)设备检修,应优先采用性能优良的材料,先进的工艺、方法和检修工器具,努力提高检修质量,缩短检修工期,确保检修工作安全,以延长使用寿命和提高安全运行水平。
第八条检修准备工作(1)设备的各项检修均应按标准化管理规定,结合各检修项目,编制符合现场实际、可操作的作业指导书,编制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程序等。
对大型、复杂和难度较大的检修作业项目,应编制本次检修项目的施工方案,经本单位生产、技术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对较复杂的检修项目,应根据检修工作内容组织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进行现场勘察,并作好记录。
(3)现场勘察应查看检修作业现场的设备现状,作业环境、危险点及交叉跨越等,根据现场勘察结果。
第九条其他注意事项(1)停电检修工作中,若遇雷、雨或风力超过6级等恶劣天气时,一般不宜继续进行。
(2)带电作业应按照线路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在良好天气下进行。
作业中遇有雷电活动或空气湿度大于80%时,应暂停进行。
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3)从事本次检修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
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必须了解全体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和精神状态,以确保检修项目的安全、顺利完成。
(4)在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带电杆塔上作业,作业人员一般应采取穿着静电防护服等防静电感应措施。
必要时,220kV线路带电杆塔上作业也可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
(5)在停电线路上检修前,作业人员必须挂好个人保安线(即携带式单相接地线)后,才能进入导线工作。
(6)根据不同的检修项目,应配备符合相应电压等级、机械荷载、试验合格、数量足够的设备、材料、工器具。
第四章导地线第十条一般要求:(1)导地线的连接必须使用与之配套的接续管及耐张线夹。
连接后的握着强度在架线施工前应进行试件试验,试件不得少于3组(允许接续管与耐张线夹合为一组试件),其试验握着强度对液压及爆压都不得小于导地线保证计算拉断力的95%。
(2)导地线修补、切断重接后,新部件的强度和参数不得低于原设计要求。
1)导地线切断重接工作应事先取连接试件做机电性能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在检修施工中应用。
2)小截面导线采用螺栓式耐张线夹及钳接管连接时,其试件应分别制作。
螺栓式耐张线夹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保证计算拉断力的90%。
钳接管连接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保证计算拉断力的95%。
地线连接握着强度应与导线相对应。
(3)不同材质、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地线严禁在一个耐张段内连接。
(4)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地线上只允许有一个接续管和三个补修管,当张力放线时不应超过两个补修管,并应满足下列规定:1)接续管或补修管与耐张线夹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2)接续管或补修管与悬垂线夹的距离不应小于5m。
3)接续管或补修管与间隔棒的距离不宜小于0.5m。
4)宜减少因损伤而增加的接续管。
(5)进行导地线更换或调整弧垂时,应进行应力计算,并根据导地线型号、牵引张力正确选用工器具和设备。
(6)导地线弧垂调整后,应满足DL/T 741-2001要求。
第十一条项目(1)打开线夹检查:1)线路发生雷害、污闪、导地线覆冰、导地线舞动等异常情况时,应对异常区段内的导地线线夹(悬垂线夹、并沟线夹、T型线夹、间隔棒等)进行重点检查;2)线路长期输送大负荷时,应适时打开线夹抽查;3)线路运行年限较长或高差较大者,应根据运行情况打开线夹检查(重点抽查)。
(2)导线打磨处理线伤:导线在同一处的损伤同时符合下述情况时,可不作补修,只将损伤处棱角与毛刺用0#砂纸磨光:1)铝、铝合金绞线单丝损伤深度小于直径的1/2;2)钢芯铝绞线及钢芯铝合金绞线损伤截面积为导电部分截面积的5%及以下;3)单金属绞线损伤截面积为4%及以下。
(3)单丝缠绕处理导地线损伤:1)将受伤处线股处理平整。
2)导地线缠绕材料应与被修理导地线的材质相适应,缠绕紧密,并将受伤部分全部覆盖,距损伤部位边缘单边长度不得小于50mm。
(4)补修预绞丝处理导线损伤:1)将受伤处线股处理平整。
2)补修预绞丝长度不得小于3个节距,并符合GB 2337-1985的规定。
3)补修预绞丝应与导线接触紧密,其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并应将损伤部位全部覆盖。
(5)补修管修补导地线损伤:1)将损伤处的线股恢复原绞制状态。
2)补修管应完全覆盖损伤部位,其中心位于损伤最严重处,两端应超出损伤部位边缘20mm以上。
3)补修管可采用液压或爆压。
其操作必须符合SDJ 226-1987、SDJ 276-1990的规定。
(6)导线在同一处损伤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必须切断重接:1)导线损伤的截面积超过采用补修管补修范围的规定时。
2)连续损伤的截面积没有超过补修管补修的规定,但其损伤长度已超过补修管的补修范围。
3)金钩、破股使钢芯或内层铝股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7)切割导线铝股时严禁伤及钢芯。
导地线的连接部分不得有线股绞制不良、断股、缺股等缺陷。
连接后管口附近不得有明显的松股现象。
(8)采用钳接或液压连接导线时,应使用导电脂。
第十二条验收导地线检修完成后,必须按GBJ 233-1990第二章、第七章、第九章、GB 2337-1985、DL/T 741-2001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五章杆塔与基础第十三条一般要求(1)更换、补加的杆塔部件不得低于设计值;(2)螺栓紧固扭矩应符合GBJ 233-1990第六章要求;(3)检修后杆塔的防盗、防松措施不得低于原标准。
(4)基础修补后,其标准不得低于原设计值。
第四十条项目(1) 混凝土电杆裂纹处理: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打套筒(抽水灌混凝土)、加装抱箍等补强、加固措施或更换处理。
(2)混凝土电杆倾斜处理:1)倾斜电杆在扶正处理前必须打好临时拉线;2)自立式电杆的倾斜扶正必须将根部开挖后方可处理;3)倾斜扶正应采用紧线器具进行微调,严禁采用人(机械)拉大绳的方法。
(3) 杆塔防腐处理1)杆塔防腐通常采用涂刷防腐漆的办法,电杆钢圈接头的防腐也可采用环氧树脂、水泥包覆的方法处理;2)采用涂刷防腐漆,应严格按照“除锈、底漆、面漆”的工艺程序。
(4) 补加、更换塔材1)新更换或补装的铁塔零部件,其螺栓紧固应达到规定的扭矩;2)铁塔构件变形未超过规定限度时,可采取冷矫正方法矫正;3)更换铁塔主材前,应制定施工技术方案。
(5) 拉线检修拉线检修一般为:调整、补修、更换。
1)杆塔上有人工作时,严禁调整拉线。
2)拉线断股未超过修补范围时应采取缠绕方法补修。
3)杆塔拉线更换时必须事先打好可靠临时拉线、严禁利用临时拉线、非标准拉线代替永久拉线。
4)更换后拉线的机械强度不得低于原设计标准,并采取防盗措施。
(6)基础检修1)装配式基础、洪水冲刷严重的基础需要加固(或防腐)时,应事先打好杆塔临时拉线。
2)修补、补强基础时,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应在同一个基础腿中同时使用。
第十五条验收杆塔与基础检修完成后,必须按GBJ 233-1990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九章和DL/T 741-2001的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六章绝缘子第十六条一般要求(1)更换绝缘子片(串)时应复核导线荷载,并据此选用工器具。
(2)带电检测瓷质绝缘子时,发现劣化绝缘子片数超过规程规定时,应立即停止检测。
(3)直线杆塔的绝缘子串顺线路方向偏移的处理,应参照DL/T 741-2001的要求。
第十七条项目(1)检查1)各连接金属销有无脱落、锈蚀,钢帽、钢脚有无偏斜、裂纹、变形或锈蚀现象。
2)瓷质(玻璃、瓷棒)绝缘子有无闪络、裂纹、灼伤、破损等痕迹。
3)复合绝缘子有无伞裙损伤、端部密封不良等情况。
(2)清扫1)绝缘子清扫一般采用停电清扫和带电清扫两种方式。
2)瓷质(玻璃)绝缘子停电清扫应逐片进行,对有污垢严重的绝缘子应使用清洗济进行擦拭。
(3)更换1)新更换的绝缘子应完好无损、表面清洁,瓷绝缘子的绝缘电阻宜用5000V绝缘摇表进行测量,电阻值应大于500M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