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国际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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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国际租赁

教学要求:

1、重点掌握:现代租赁的主要类型、租金的计算方法

2、掌握:国际租赁合同内容

3、了解:国际租赁业务程序

教学内容:

第一节现代租赁的主要类型

一、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

(一)融资性租赁

1.概念

融资性租赁:当企业需要筹措设备时,采用较长期租赁机械设备的融物方式来代替融资购买设备,从而达到融通资金改善财务状况的目的,是一种采用融物形式的不可撤销的、完全付清的中长期融资方式,具有浓厚的金融业务色彩,因此,往往被看作一项与设备有关的贷款业务。是典型的设备租赁所采用的基本形式。融资租赁具有投资促进、设备促销、融资、资产管理、资本形态的灵活转化等功能。

2.融资性租赁业务的主要特点

(1)至少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和两个以上合同(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

(2)支付的租金包括了设备的价款、租赁费、借款利息等较为完整的费用。

(3)租期较长。租期一般达到租赁资产使用年限得75%以上(一般为3-10年)。实际上租期基本等于设备得使用寿命。

(4)租期一般不可撤销。

(5)设备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法律上的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但经济上的使用权属于承租人。

(6)基本租期结束时,承租人对设备一般有留购、续租和退租三种选择权。

(二)经营性租赁

1.概念

经营性租赁:泛指融资性租赁以外的其他一切租赁形式。这类租赁的主要目的在于对设备的使用。因此,当企业需要较短期使用设备时,可采用经营性租赁形式,以便按自己的要求使用这些设备。经营性租赁与融资性租赁不同,是一种由出租人提供维修管理等售后服务的、可撤销、不完全支付的短期融资行为。

2.经营性租赁的主要特点(1)合同可中途撤销。

(2)租期较短(一般3年一下,远远短于设备有效寿命),属于不完全支付(所有权一般最后也不转移)。

(3)租赁物件由出租人批量采购,其通用性强并有较好二手货市场。

(4)出租人负责提供租赁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等服务。

(5)租金较高。

二、节税租赁和销售式租赁

(一)节税租赁节税租赁:在美国被称为真实租赁,亦即在税收方面能真正享受租赁待遇的租赁。在节税租赁中,出租人有资格获得加速折旧、投资减免等税收优惠,并以降低租金的形式向承租人转让部分税收优惠,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可当作费用从应纳税利润中扣除。这种节税好处是能使企业筹措设备的租赁成本比贷款购买更低。

(二)非节税租赁非节税租赁:在英国被称为租购,而在美国则被称为有条件销售式租赁。这类销售式租赁,在考虑租赁以税收为基础的国家的税法上,通常被当作分期付款交易来对待。

三、杠杆租赁和单一投资者租赁

(一)单一投资者租赁:

在一项租赁交易中,凡设备购置成本百分之百由出租人独自承担的称为单一投资者租赁。这是一般的租赁方式。

(二)杠杆租赁杠杆租赁:设备购置成本的小部分由出租人投资承担、大部分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人”提供贷款补足的租赁称为杠杆租赁。

四、直接租赁、转租、回租

直接租赁:是购进租出的做法,即由出租人用在资金市场上筹措到的资金,向制造商支付货款,购进设备后直接出租给用户(承租人)。转租赁:就是租进租出。出租人从租赁公司或制造厂商租进设备转租给用户使用。回租:指设备物主将自己拥有的部分资产卖给租赁公司,然后再从该租赁公司租回使用的做法。回租是企业缺乏现金时,为改善其财务状况而采用的一种对企业非常有利的做法。

五、国内租赁、国际租赁和租赁的国际业务

1.国内租赁:租赁双方同在一个国家的租赁业务。

2.跨国租赁:是指分别处于不同国家或不同法律体制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安排。3.间接对外租赁:是指一家租赁公司的海外法人企业(合资或全资)在当地经营的租赁业务。

4.租赁的国际业务:出租人、承租人同在一个国家,供货人在另一个国家,租赁双方签订国内租赁合同,出租人与制造厂商签订国际贸易合同,这种做法称为租赁的国际业务,以区别供货人与租赁双方同在一个国家,租赁设备为本国制造的纯国内租赁业务。

第二节国际租赁合同

一、进出口购销合同

租赁业务项下的进出口销售合同:是由出租人作为买方,按照承租人与供货商磋商达成的条件,就买卖某项设备各方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代承租人与供货商签订的、并由承租人连署签字确认同意的书面协议。

二、国际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为租赁一定资产而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租赁业务的法律依据主要表现在租赁合同上,租赁合同是租赁业务众多合同的主要部分。租赁合同的内容往往根据不同的租赁方式而有所差异。租赁合同包括一般性条款和专业性特殊条款两类法律条款。

第三节租金计算

一、租金的构成要素

(一)购买租赁资产的货款

发票价+运输费+途中保险费,进口时就是CIF价。

(二)预计的名义货价(残值)

也称设备残值,是指租赁物件在租赁期满后预计的市场价值。不确定性大,与折旧政策有关(三)利息(四)租赁手续费(初期费用)

是指出租者为承租者办理租赁资产所开支的营业费用(如办公费、工资、旅差费、税金等)和利润。

(五)租赁期限

主要取决于租赁设备的法定折旧年限和经济寿命。国际租赁期限通常为三至五年,大型设备稍长一些。

(六)其他

安装调试费、财产保险费、专有技术费、维修和人员培训费等

二、计算方法

(一)附加率法(二)(等额)年金法(三)递减式计算方法(四)平息法(五)租赁率法(六)银行复利法(六)平均分摊法(七)浮动利率法

第四节国际租赁业务程序

一、自营出口租赁

(一)前期预备阶段

(初步意向;可行性研究;引进国外设备的决策)

(二)委托租赁阶段向租赁公司提出申请(《租赁委托书》或《租赁申请书》);项目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甚至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经租赁公司项目立项审察后,签约并公证。(三)对外谈判阶段选择租赁设备的供货人(承租人选定并由租赁人审察);邀请国外客户来访或组织出国考察;组织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

(四)签订合同阶段租赁公司与外商签订购货合同(需经承租方确认,甚至在购货合同中连署签字);租赁公司向金融、保险机构签订融资合同(贷款合同);租赁公司与承租企业正式签订租赁合同

(五)执行合同阶段(执行购货合同阶段、执行租赁合同阶段)

(六)办理合同结束手续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退租、续租或者留购的选择。

二、进口转租赁

进口转租赁:是指国内租赁机构根据国内企业委托,按照国内企业提交的设备订单,先以承租人的身份从国外租赁公司租赁设备,再以出租人的身份将租赁设备转给国内企业的业务。

三、回租后的进口转租赁

回租后的进口转租赁:

是指国内租赁机构用现汇将设备从国外供货人手中购入,再将设备的所有权出售给国外租赁公司,从国外租赁公司手中收取同等金额的设备价款;然后,再与国外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回设备使用权,与此同时,国内租赁机构将租回的设备,按照与国内承租人所签订的转租合同转租给国内承租人使用。

四、介绍租赁

介绍租赁:由国内租赁机构介绍,国内承租人直接与国外供货人签订购货合同,并直接同国外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国外租赁公司根据租赁合同和国内租赁机构或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开立支付租赁费支付担保函,将设备出租给国内承租人使用,国内承租人分期向国外租赁公司支付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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