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天瑞煤化工绿色智能低碳环保装备大型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天瑞煤化工绿色智能低碳环保装备大型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公布日期】2022.07.08
•【字号】豫环审〔2022〕44号
•【施行日期】2022.07.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天瑞煤化工绿色智能低碳环保装备大型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豫环审〔2022〕44号
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82766211290R)上报的由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河南天瑞煤化工绿色智能低碳环保装备大型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并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汝州市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一、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二、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照焦化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要求进行建设,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煤焦制样室废气、筛分及粉碎机室废气、出焦废气、机侧废气、干熄焦除尘废气、焦转运站废气、筛焦楼废气、贮焦槽废气、焦炉燃烧烟气、硫铵干燥尾气、脱硫再生尾气、焦化废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等经相应治理设施处理后应满足《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5-2020)表1标准要求;制酸单元尾气经处理后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化产车间、冷凝鼓风单元各贮槽,制酸单元凝缩塔、油库区各储槽等放散气通过放散气压力平衡控制系统接入煤气鼓风机前负压煤气管道,不外排。项目原料煤采用铁路运输,其他物料应尽可能采用清洁能源方式运输,同时应加强各产生无组织废气排放环节的管理和控制,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2. 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分质利用”的原则设计建设废水收集处理系统。项目各类废水经分质处理后,浓水处理系统产生
的膜浓液排入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应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及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的要求。
3.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 固废。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污水及废气等采用架空管道密闭输送,加强厂区周围土壤及地下水水质监控,制定应急响应预案,严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本项目建成投运后,现有工程的生产装置、设施应全部拆除;现有工程拆除后,应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现有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五)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安装在线监测报警装置、储备应急物资、加强日常巡检和管理,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按照《报告书》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当地生态部门联网。
(七)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14.10吨/年、氨氮0.68吨/年、颗粒物129.368吨/年、二氧化硫302.9吨/年、氮氧化物339.216吨/年、挥发性有机物361.343吨/年;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14.10吨/年、氨氮0.68吨/年、颗粒物65.328吨/年、二氧化硫195.54吨/年、氮氧化物163.156吨/年、挥发性有机物153.067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从
2021年汝州市新建3个雨污管网形成的减排量中进行等量替代。颗粒物从河南中祺陶瓷有限公司陶瓷炉窑、喷雾塔烟气脱硫除尘工程形成的减排量中进行倍量替代;二氧化硫从关停的河南平煤神马朝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90万吨/年焦化工程形成的减排量、光大环保能源(汝州)有限公司汝州静脉产业园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烟气提标治理后形成的减排量、河南中祺陶瓷有限公司陶瓷炉窑、喷雾塔烟气脱硫除尘工程形成的减排量和河南华丽美陶瓷有限公司烟气深度治理项目形成的减排量中进行倍量替代;氮氧化物从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2021年实施的焦炉煤气发电尾气脱硝升级改造深度治理项目形成的减排量和河南平煤神马朝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90万吨/年焦化工程形成的减排量中进行倍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从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2021年实施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深度治理工程形成的减排量和河南平煤神马朝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90万吨/年焦化工程形成的减排量中进行倍量替代。项目投运前应确保区域污染物削减替代措施落实到位。
(八)你公司应与当地政府配合,尽快落实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村民的搬迁安置工作,确保项目投产前搬迁安置到位。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的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至上述单位,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果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