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要点:自首.doc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司法考试刑法要点:自首
司法考试刑法要点:自首。
在司法考试复习中,刑法既是重点也是难点,在此提醒考生--定要给予足够重视。
法律教育网的小编为考生整理了刑法中的重要考点白首的名师讲义,希望考生认真阅读。
精彩链接:
司法考试刑法要点:剥夺政治权利
司法考试刑法要点:累犯
司法考试刑法要点:财产刑
司法考试刑法要点:死缓
一、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1、投案时间:(1)包括两种情况:犯罪被发觉前投案,和犯罪被
发觉后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投案。
(2)犯罪事实和犯罪人均己被
发觉,犯罪人逃跑以后被司法机关通缉的情况下动归案是否是自
首?
;、/案对象:投案是指向有关机关与个人投案。
向被害人投案是否
成立自首?
3、投案方式:(1)亲首;(2)代首;(3)送首;(4)陪首
4、投案意愿:犯罪人自动投案是否基于本人意志。
5、以下几种情形应视为自动投案:①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
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
行的;②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
罪事实的;③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杳询问
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④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
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
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⑤其他符合立法本意,
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6、罪行未被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
教育后,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但有关部
门、司法机关在其身上、随身携带的物品、驾乘的交通工具等处发
现与犯罪有关的物品的,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
7、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
认定为自动投案,构成自首。
8、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亲
友常领侦查人员前来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
虽然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但可以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
从轻处罚。
自首
的认定
单位自首
成立条件才构成立功;共同犯罪范围内的罪行,仅仅是自首。
的,其法律效果只适用于已自首的犯罪
特别自首
法律后果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如实,不必完全相符合,仅仅需要基本一致。
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是在一审判决前乂能够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侧重于客观事实,如果行为人谎称自己不满18周岁,或者辩解自己只有伤害故意而没有杀人故意,一般不影响自首的成立。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除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外,还应包括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情况。
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身份等情况与真实情况虽有差别,但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2的罪行。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等情况,影响对其定罪量刑的,不能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时虽然没有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但在司法机关掌握其主要犯罪事实之前主动交代的,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1、共同犯罪的自首:必须交代同案犯。
交代同案犯与揭发他人
罪行是什么关系?只有是发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罪行
2、
数罪的
自首:
一人犯
数罪时,犯罪人仅对其中部分犯罪自首
(1)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
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
(2)单位自首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未自动投
案,但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可以视为自首;拒不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或者逃避法律追究的,不应当认定为自首。
(3)单位没有自首,直接责任人员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对该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认定为自首。
主体的特殊性:1、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扩大解释为不限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还包括治安拘留、司法拘留、劳动教养等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2、被告人;3、正在服刑的罪犯。
供述罪行范围的特殊性:1、其他罪行,一般指不同种罪行。
如果是同种罪行,可以酌情从轻;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
2、不过,如果是正在服刑的罪犯,则可以包括同种罪行,因为这种情况可以再进行数罪并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如实供述本人其他罪行,该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罪行属同种罪行还是不同种罪行,一般应以罪名区分。
虽然如实供述的其他罪行的罪名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犯罪的罪名不同,但如实供述的其他犯罪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犯罪属选择性罪名或者在法律、事实上密切关联,如因受贿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又交代因受贿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的,应认定为同种罪行。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教育网整理
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自首后逃跑的,不认定。
一
共同犯罪时,自首的法律效果只适用于自首的共犯人
特
别自首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行贿人在被迫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介绍贿赂罪也可适用;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未明确规定。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果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