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哲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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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哲学解读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关系,也是各个时代哲学的主要论题之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这一理念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批判传统哲学、创立唯物史观的过程中科学地揭示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哲学基础,从而为人类正确解答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理论依据。建立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是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环境条件,也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解决的一个紧迫问题。
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哲学依据
(一)普遍联系的观点
整个世界系统是由人类社会和狭义的自然这两个要素所组成的,从这一点看,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要素与要素之间的关系,这就要求人类重新认识和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人和自然的关系不是主仆关系,也不是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更不是宰割与被宰割的关系,而是平等的朋友和伙伴的关系。唯有和谐共生、共存共荣,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马克思从唯物主义自然观出发,把人看成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马克思曾说过“自然界,就它本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也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
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马克思进一步认为,自然界也是人的一部分,“没有自然界,没有外部的感性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人和其他动物一样都要受到自然界的制约,必须依赖自然界才能生存和发展,人和自然界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若自然界生态系统遭到破坏,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将受到威胁。从这一点看,尊重自然,就是尊重生命;保护自然,就是延续生命。
(二)发展的观点
1.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正是体现了发展的过程性:人与自然的发展正是经历了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发展到和谐发展,从不充分和谐发展,到比较充分和谐发展,最后到高度和谐发展,简言之,人与自然的发展呈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的态势;
2.事物的发展是一个系统整体。与人有关的和谐发展包括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以及人与自身的和谐发展等层面。因此,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不仅要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要调整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身的关系;
3.发展必须是和谐发展。一方面,发展是动态平衡中的人与自然的共同发展;另一方面,发展是“又好又快”的发展:发展,既要有速度,更要坚持好字优先,注重质量和效益。
(三)对立统一的观点。对立统一的观点,即矛盾的
观点,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它要求人类掌握从对立中把握统一,从统一中把握对立的辩证思维方法,一分为二地分析和解决问题,推动事物顺利发展。
和谐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矛盾同一性原理的体现。但和谐并不意味着矛盾的绝对同一。和谐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有在矛盾双方处于平衡、协调与合作的情况下,事物才展现出和谐状态。事物是多样性的统一,和谐的本质就在于协调事物内部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促成最有利于事物发展的状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就是在不断斗争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实现的。
(四)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相统一的观点
1.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必须以承认规律的客观性为前提,必须尊重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不能为所欲为,在实践的基础上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相得益彰。整个自然界在其发展过程中,是有其客观规律的。因此,人类若要认识、利用和改造自然就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否则,将破坏生态系统平衡,引起生态危机,遭受自然的报复;
2.人类在认识、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要充分鼓励人的合理需要、正当利益,限制甚至制裁人的不合理需要,非正当利益,实现
人的需要、利益与自然保护的动态平衡,促使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简言之,唯有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把尊重自然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共存共荣。
(五)自然环境对社会发展起重要作用
自然环境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永恒的、必要的物质前提。自然地理环境是指与人类社会相联系的各种自然条件的总和。唯物史观认为,自然环境在社会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1.自然环境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自然前提,是经常起作用的必要条件;2.提供生产和生活资料的来源;3.影响和制约生产部门的分布和发展方向;4.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社会发展的速度。总之,它能加速或延缓社会的发展。既然自然环境在社会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那么人类就要重视自然地理环境的作用。要全面系统地再认识自然;要合理、综合、节约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防止和控制环境污染,有效防范生态危机,树立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促使人、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
二、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一)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努力保持低生育水平,使人口保持在我国
现有的环境承载能力之内。同时,我们更应该注重人口素质的提高。在公民中广泛地开展环境教育,增强公民的环境意识,树立保护环境的伦理观,使每一位公民将保护环境作为道义上的责任来承担。在国民教育内容之中应注入热爱自然、改善生态、合理利用资源等观念,加强环保宣传的力度,使可持续发展观深入人心,塑造出适应可持续发展观要求的人类道德意识。要使人们明白:人的生存与发展以自然为永恒基础;人的一切行为必须限制在自然的承受能力之内;人在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需要的同时必须维护自然;人必须为后代负责;人类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循生态学原理。
(二)节约保护资源,发展循环经济。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过程中,首先要节约资源,依法保护和合理使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发展循环经济。特别要重视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因为水是生命之源。当前,我国政府倡导节能优先战略,提倡通过科学技术的运用,大力开发可替代性、清洁的能源,如核能、风能、生物能和太阳能,并适应终端能源需求的变化趋势,实现能源结构的转变。同时,为了节约资源,要加快技术进步步伐,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采取有利于节约资源与环境保护的产业结构和消费方式,把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统一起来,减少和避免资源浪费。
(三)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转变思想观念和行为规范。温家宝指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