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报告管理规定

重大事项报告管理规定
重大事项报告管理规定

编号:

XXXXXX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管理规定

编制:公司办审核:XXX 批准:XXX 201X年X月X日发布201X年1月1日实施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重大事项管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真实情况,及时有效地解决重大事项,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生产活动,使国有资产得到有效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纳入公司管理体系的参股子公司。

3本规定所称重大事项是指:

3.1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

3.2公司对外投资、担保、发行债券;

3.3公司的分立、合(兼)并、破产、解散;

3.4公司的资产重组,国有股权转让、增减资本;

3.5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行为、事件;

3.6公司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方案;

3.7其它须报出资人批准(备案)的重大事项。

本规定未涉及的其它须报告的重大事项,如工伤事故、安全事故、重大治安事件等,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重大事项分报告事项和汇报事项。

报告事项须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按批复意见决策、实施;汇报事项为告知事项,将情况汇报上级主管部门。

5公司重大事项报告部门为公司办。

6报告事项和汇报事项应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上报。

7以下事项为报告事项

7.1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

7.2公司对外重大投资,外投资超过5000万元以上(含收购、兼并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以及以现金投资);本土投资单项超过1亿元以上的项目或总投资超过5亿元的项目;

7.3公司或其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一次性担保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

7.4公司发行债券;

7.5公司资产重组,国有股权转让、增减资本;

7.6公司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方案;

7.7公司的分立、合并、兼并、破产、解散等重大决定;

7.8公司变更主营业务、转让核心技术和著名品牌的;

7.9公司经营性资产对外租赁经营期限5年(含5年)以上的;

7.10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

7.11公司的章程更改变动;

7.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它应报告的事项。

8以下事项为汇报事项:

8.1公司及重要子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

8.2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一次性担保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

8.3企业重大生产经营行为

8.3.1、公司及子公司执行上级政府、部门下达的有关任务的情况;

8.3.2、公司季度、年度生产经营运行情况;

8.3.3、公司半年、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8.4其他须汇报的事项。

9 公司在决定子企业的重大事项或对其子公司的重大事项行使股东权利前,应先向市国资委请示,按国资委批复意见实施。

10公司年度生产、投资计划须在上一年第四季度上报市国资委。

遇特殊情况须调整年度经营计划,应及时将调整原因及调整内容上报市国资委。

11公司的工作总结每半年汇报一次。

12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行情况每季度汇报一次。

13其他突发性、临时性的重大事项须报告的,采取一事一报的办法,由公司办向上级政府部门报告。

14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纳入公司管理体系的参股子公司,须按本制度规定,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

15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办公室。

16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编号:SM-ZD-99104 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目的:对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减少损失,消除负面影响,尽量恢复正常生产。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应急预案等级: 特级预案(特别严重)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经营场所火灾、员工工伤、食物中毒、群体事件、恐怖事件、发现寄递影响国家安全的快件等; 一级预案(严重)快件被抢劫盗窃、网点扣押快件,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发现寄递违禁品; 二级预案(较重)积压快件(在50 票以上),丢失快件(在5 票以上),快件中转过程中断(在80 票以上); 三级预案(一般)客户投诉,快件延误,快件丢失,快件短少,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四、应急处置报告程序: 1、发生一般问题,采取三级预案,报告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并由组员直接处理,在40 分钟内处理完成,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立即向公司负责人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 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区安全监督局和有关职能部门。 3. 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 1. 事故发生后,部门负责人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启动公司应急事故救援预案,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 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 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 公司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 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

的一切后果。 精品文档 四、事故处理 1.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公司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 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实施验证。 3.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 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 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 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安检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精品文档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 为了加强事故管理,及时准确地报告、记录、调查、处理、统计事故,依据《**安全生产事故处罚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事故是指发生的造成停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事件。 二、相关术语及事故分类 2.1 相关术语解释 2.1.1 人员伤亡事故: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及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2.1.2 生产事故: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造成停(减)产、跑料、串料、油气泄漏、化学危险品泄漏,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2.1.3 设备事故:在生产过程中,造成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通讯设施、仪器仪表、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及建(构)筑物损坏,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2.1.4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失去控制的燃烧(包括由于爆炸物品、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他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引起的燃烧),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烧毁的事故;

2.1.5 交通事故:企业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法规及机械设备故障等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2.1.6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2.2 事故伤害程度分类:按伤害程度分为轻伤、重伤和死亡。 2.2.1 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2.2.2 重伤: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2.2.3 死亡:指发生交通、火灾、生产及生产有关事故中造成的人身伤亡(包括当时死亡和伤后当月死亡)。 2.3 事故等级划分 2.3.1 一般事故(下列之一): a:一次重伤1至2人(含2人); b:一次轻伤3至10人(含10人); c: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 d:一次漏油0.2至10吨(含10吨); e:一次泄漏化学危险品10吨以下(含10吨)。 2.3.2 重大事故(下列之一): a:一次死亡1至2人;

多功能厅、会议室、接待室管理制度

律所公共区域管理制度 一、多功能厅管理制度 (一)多功能厅使用管理 多功能厅是全所律师会议、学习、交流、培训和所党支部活动的场所,多功能厅由党支部和工会各指派一名专人负责管理,党支部使用时应当由党支部负责,其他活动使用时由工会负责。 (二)多功能厅钥匙管理 多功能厅钥匙配备给党支部、工会、财务室保管。 (三)多功能厅卫生管理 多功能厅日常卫生由保洁员负责,保洁员在进行日常保洁时可以向财务室借取钥匙,使用完毕后应当归还财务室。 二、会议室管理制度 (一)会议室使用管理 1、会议室又名贵宾室,是我所用来接待各级领导和重要客户的接待场所,非重要场合未经同意不得使用。 2、会议室可供全体合伙人和普通律师使用,但普通律师使用前需经过一名合伙人同意。 (二)会议室钥匙管理 会议室钥匙由全体合伙人配备,并在财务室备存一把。 (三)会议室卫生管理 会议室卫生由保洁员负责,保洁员在进行日常保洁时可以向财务室借取钥匙,使用完毕后应当归还财务室。 三、接待室管理制度 (一)接待室使用管理 接待室又名小会议室,其主要用于召开合伙人会议、小型学习培训会议和接待当事人等,全体合伙人和律师均可以使用,除特殊情况外接待室大门保持常开。 (二)接待室钥匙管理 接待室钥匙及室内财物由工会管理,财务室备存一把。 (三)接待室卫生管理 接待室卫生由保洁员负责。 四、前台管理制度 (一)前台人员 前台人员采取由普通律师轮流值班或由专职人员担任前台。 (二)前台职责 前台负责客户的接待、引导、协调和办公大厅财物管理工作。前台人员在上班时间必须保持在岗,如临时有事需提前请假或自行协调其他人员临时接替。 五、其他事项 (一)任何使用律所公共区域的人员,应当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使用完毕后要保持恢复原状,保持物件整洁。 (二)任何人不得在律所公共区域嬉戏、打闹、喧哗,不得在律所公共区域内吸烟,不得有其他影响律所办公的行为。律师对其接待的客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提醒,做好解释工作。律所应当在公共区域设置明显禁烟标志,并设置吸烟区域为律师个人办公室内、楼梯间内,其他区域一律禁止吸烟。

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1.1为了规范与加强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表管理,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信息报表管理。 1.3本办法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河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告制度》、《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 2 职责 2、1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各种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向省电力公司与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资料。 2、2 各项目部、专业公司、分公司负责及时准确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报送有关安全生产信息报表资料。 3 内容 3、1 基本原则 3、1、1上报各类信息、报告应及时、如实、准确、完整,应对上报内容进行分类整理,有具体数字、事例及必要的影像资料。 3、1、2 对于一些定性与责任暂不明确而要求及时报告的事件,应及时上报基本情况,待核实清楚后再详细汇报。

3、1、3 对事件的原因分析及后期处理情况应按要求跟踪报告。 3、2 分类 3、2、1 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告分为即时报告、信息周报、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其她报告。 3、3 内容及时间要求 3、3、1 即时报告各单位发生下列事故后,应立即用电话、电传、电子邮件等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汇报: 1)人身死亡事故与重伤事故。 2)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设备损坏的初步情况。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件信息来源、事件发展趋势与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信息报告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信息报告方式、时间要求 1)发生中规定报告的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先立即采用手机或固定电话方式即时报告,再了解相关情况于事件发生30分钟内,填写“生产安全事故与突发事件报告单(R 420-13-01)”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报告事件基本情况。 2)各单位应按下列时间要求,将盖本单位公章后的书面材料(格式详见附表R420-13-2009)电传至公司安全监察部。人身死亡事故与重伤事故、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6小时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的情况,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性,采取有效的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 1、发生轻伤事故后,应由负伤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并由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在当日下班前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部门。 2、发生重任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亲自或责成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3、发生死亡事故后(即四级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应在24小时内报企业主管部委和建设部。发生重死亡事故(即一、二、三级事故)也照此办理。 二、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各级组织抢救伤者,想方设法医疗,使之尽快恢复身体健康。 2、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必须做好围挡和标志,派专人看护,使被厂址的物件、碎片、残留物、致伤人的位置保护原样,不准移动和冲刷擦试。 3、事故发生后,企业要立即成立3-5人的事故调查小组,按“四不放过”原则,一是勘察事故现场,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致伤物体,并拍摄事故现场。二是对发生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本工种工龄、接受教育情况和发生事故原因,对证人的口述材料要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并责成写出书面材料,签字盖章。三是查清单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及措施的实施情况。 在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的基础上要根据《只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第六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其性质分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及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结合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按应负的责任大小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分别给予事故单位和个人予以罚款、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触及刑律的上报人民检察院处理。 感谢您的阅读!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96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标 准版本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条本规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和**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规定、制度的要求制定。 第二条电力生产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工作中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总结经验教训,研究电力生产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公司管理各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设备二类障碍及设备异常等与生产事故调查有关的不安全事件认定标准或实施细则。 第四条公司管理各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有关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及奖惩实施细则。第五条本规定相关用语及含义 (一)电力企业,是指电力公司和以发电、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基层企业(单位); (二)员工,是指企业(单位)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聘用、雇用、借用的人员,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 (三)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是指发电、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设等生产性工作,如电力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施工安装、试验、生产

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1

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公司”或”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信息沟通,形成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从而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宏华公司以及所属各控股子公司(宏天、友信、科贸等)。分公司若未特别提及,等同于子公司运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报告单位包括:宏华公司各部门、办公室;控股子公司各部门、综合部。 第四条本制度实施的条件:宏华公司整体上已经形成了基本完备的IT管理平台,相关信息的报送能够在内网进行。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五条宏华公司办公室负责整个公司的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1)制定<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发送宏华公司各职能部门,各控股子公司综合部; (2)收集宏华公司各职能部门、各控股子公司的原始信息周报,进行汇总和整理后编制”宏华公司信息周报”,每周六15:00前编制” 宏华公司信息周报”,报送宏华公司领导,经行政总裁审批后将全 部或部分周报信息在局域网和外网上公示,同时发送到各子公司 综合部和宏华公司各职能部门; 1

(3)对”宏华公司信息周报”进一步汇总整理,每月编制”宏华公司信息月报”,办公室主任审核报送总经理审批后,在局域网上公示;(4)有权向宏华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催收、质询、核实和确认相关信息。 第六条控股子公司综合部主任应确定专人将本公司收集的信息进行汇总、核实和整理后编制”信息周报”,每周五17:00前上报子公司领导和宏华公司办公室,同时发送到子公司各部门。 第七条宏华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确定专人将本部门收集的信息进行汇总、核实和整理后编制”信息周报”,每周五17:00前报送宏华公司办公室。 第八条宏华公司办公室主任、子公司综合部主任分别是相应的信息周报签发责任人。 第九条以上规定适用于常规重要信息周报,不适用于重大信息的报告。第十条对于重大信息,应以最快的速度即时汇报,不能延迟到信息周报中报告。 (1)报告责任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报告各类重大事项信息,因故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 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2)宏华公司有关领导对需要办理的重大事项报告,在3个工作日内要做出处理批复。对突发重大事件和事故等应急报告要特事特 办,急事急办,不得延误处理。 (3)重大事项在按照领导的批复意见办结后,宏华公司各部门、子公 2

事故报告及调查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158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事故报告及调查管理制 度标准版本

事故报告及调查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 目的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员工以及在本公司区域内从事生产作业的单位、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职业病、财产损失事故的报告处理。 3 定义

3.1 轻伤:指员工负伤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构不成重伤的伤害。不是负伤休息工作日而是指损失工作日? 3.2 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3.3 一般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3.4 较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三人及以上的事故。 3.5 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十人及以上的事故。 3.6 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三十人及以上的事故。 4 职责 4.1 安全环境部负责本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并视事故情况上报分管、主管领导,在征得公司主管领

导批准后上报上级政府部门。 4.2 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执行本标准,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5 事故分类 5.1 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犯工艺规程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5.2 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5.3 交通事故:指工作期间或因公外出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4 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 5.5 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和**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规定、制度的要求制定。 第二条电力生产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工作中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总结经验教训,研究电力生产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公司管理各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设备二类障碍及设备异常等与生产事故调查有关的不安全事件认定标准或实施细则。 第四条公司管理各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有关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及奖惩实施细则。第五条本规定相关用语及含义 (一)电力企业,是指电力公司和以发电、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基层企业(单位); (二)员工,是指企业(单位)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聘用、雇用、借用的人员,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 (三)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是指发电、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设等生产性工作,如电力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施工安装、试验、生产性管理工作以及电力设备的更新改造等工作; (四)电力生产区域,是指与电力生产有关的运行、检修维护、试验、修配场所,基建施工安装现场以及生产仓库、汽车库等;

(五)“以上”、“以下”,规定中凡是涉及到数量“以上”字样的包含本数,如“10人以上”,包含10人,其它类同;凡是涉及到数量“以下”字样的,则不包含本数,如“110kV以下”,不包含 110kV; (六)外包工程发生事故本企业负有责任,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 1.资质审查不严,项目承包方不符合要求; 2.在开工前未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或者没有完整的记录; 3.对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未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未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未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包括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等); 4.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七)多人轻伤,是指对受伤者造成的、折合损失工作日之和达到105日以上的失能伤害。损失工作日的计算参见《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 (八)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善后费用及财产损失价值。其中财产损失的价值包括更换的备品配件、材料、人工和运输所发生的费用。如果设备损坏不能再修复,则按同类型设备重置金额计算损失费用。保险公司赔偿费和设备残值不能冲减直接经济损失费用。 1.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善后费用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2.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

妇幼健康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妇幼健康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医院 妇幼健康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一、明确妇幼健康信息报告的职责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切实提高对做好妇幼健康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妇幼 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列入当地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和目标管理的内容,从政策、经费、 人员等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进一步提高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为政府决策 提供科学依据。 ,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完成本辖区范围内的妇幼健 康信息管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限逐级收集、上报、审核、汇总、分析、反馈等 工作。建立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科,选派懂业务、熟悉计算机操作及统计分析的人员 充实到工作岗位,信息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定,原则上县级1,2人。信息管理科要 配备专用计算机,保证信息网络的及时开通和正常运行,对相关数据按国家保密规 定处置。 ,三,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和逐级上报的原则,根据《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工作,健全原始登记, 完善各机构妇幼健康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按规定时限将信息资料上报至所在县妇幼 健康服务机构。 二、明确妇幼健康信息报告内容,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均要启用全省统一的妇 幼健康信息登记表卡册和妇幼健康年报调查表,表卡册由各级自行印制。“三网监测”及各类妇幼健康服务项目信息由信息管理按照项目要求,完成信息的收集、上报、审核、汇总、分析、反馈及考核等工作。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建立健全以下资料:

,一,建立原始登记,包括分娩登记、围产儿及儿童死亡登记、孕产妇死亡登记、育龄妇女死亡登记、出生缺陷儿登记、高危妊娠管理登记、体弱儿童管理登记、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产前筛查与诊断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妇女病普查普治登记、计划生育服务登记、孕产妇传染病实验室检测登记、孕产妇传染病登记、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等。 ,二,填报围产儿及儿童死亡报告卡、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出生缺陷儿报告卡,按月上报全省统一的妇幼卫生年报调查表至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三,配合辖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死亡孕产妇调查,提供死亡孕产妇病历、抢救记录等医疗保健资料,做好孕产妇死亡病历讨论及评审工作。 三、做好妇幼健康台帐管理及质量控制 ,一,村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全村,社区,育龄妇女死亡、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儿童死亡台帐,建立孕产妇保健管理、高危妊娠管理、产后访视管理及5岁以下儿童出生花名册、儿童保健管理、体弱儿管理等妇幼保健工作台帐,按月实施质量控制后,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保存。 ,二,乡卫生院要建立全乡育龄妇女死亡、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儿童死亡台帐,建立孕产妇保健管理、高危妊娠管理、产后访视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及5岁以下儿童出生花名册、儿童保健管理、体弱儿管理、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等管理台帐,按季度开展信息质量控制,上报湖南省孕产妇保健和健康管理统计表、湖南省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管理统计表、妇女病普查情况调查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数量和质量情况调查表到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保存。 ,三,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要建立全县育龄妇女死亡、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及儿童死亡、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管理台帐,每季度开展一次信息质量控制,撰写年度质量控制报告、质量评估报告、主要数据分析报告,与年报调查表一起装订成册保存。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完整版) 1 目的 为规公司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管理,明确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的原则、程序、职责与要求,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事故(包括未遂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3 编制依据 《人民全生产法》主席第70号令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 《xx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等级》(GB/T16180-2014)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 4 术语和定义 4.1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4.2责任事故:是指由于人们违背自然或客观规律,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行为造成的事故。责任事故的认定,以集团和上级公司专家调查组的认定为主。 4.3未遂事故:虽然没构成事故,但有形成事故的趋势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较大影响的行为或结果。 4.4交通事故: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5火灾事故:凡厂区发生着火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

象的事故。 4.6爆炸事故:凡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4.7工伤事故:员工(包括合同工、实习工、相关)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4.8轻伤:是指损失工作日大于1日且低于30日的暂时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害。 4.9重伤:是指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及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30日且小于6000工作日的暂时性丧失劳动能力的伤害。其中损失工作日计算参照《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 4.10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4.11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价值。 4.12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4.13劳务分承包商,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向发包单位提供劳务服务,负责完成某项劳务作业活动的承包。 4.14工程分承包商,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向发包单位承包部分工程任务的外部施工队伍。 5 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根据集团《安全环保事故分级》并结合公司实际,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性、造成后果、可控程度、影响围等因素,将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四个级别: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具体见表1。 5.1事故等级划分见表1 注:1、上述条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5.2损失计算

事件事故)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

事件(事故)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第一条对发生的事件(事故)及时进行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防止类似事件(事故)的重复发生,并最大可能地降低事件(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员工、所属区域内承包商及其他人员发生事件(事故)时的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和防范措施等作业。 第三条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Q/SG EHS1000—2013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 GB 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6442-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5号令《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条术语和定义 (一)事件 发生或可能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健康损害和人身伤害(无论严重程度),及死亡的情况。 (二)事故

发生人身伤害、健康损害和死亡的事件。 ——微伤事故: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但损失工作日小于1日的事故。 ——轻伤事故:指损失工作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受伤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事故。 ——重伤事故: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导致人体功能障碍长期存在的,劳动力有重大损失的失能伤害事故。 一般而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重伤事故: a.经医生诊断已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b.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抢救的; c.人体的要害部位严重烧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烧伤、烫伤面积占全身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的; d.严重的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部位因受伤引起的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e.眼部受伤较重有失明可能的; f.大拇指轧断一节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指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轧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曲的残废可能的; g.脚趾轧断三趾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废可能的。 h.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胸膜的。 ——死亡事故:指事故发生后当即死亡(含急性中毒死亡)或负伤后在30天内死亡的事故。死亡的损失工作日为6000日。

多功能厅管理制度

多功能厅管理制度 一、多功能厅派专人负责,未经负责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入内开展活动。 二、需要使用多功能厅的处室、教研组或个人,必须先提出申请,经领导同意后,由多功能厅管理员报校务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在使用多功能厅后,应按操作程序先关闭所有设备,最后断开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 三、使用多功能厅的处室、教师应首先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管理员处理。使用设备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的运转情况,一旦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管理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若当时不报告,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根据教学或活动要求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须向多功能厅管理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管理员安装。 四、多功能厅不得随意挪作他用,不得堆放任何杂物,保持室内清洁。电教器材用毕后,应归放原处,不要随意搬动。多功能厅内的各种器材(除正常报废外),如有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五、每次会议、活动前,多功能厅责任人要做好协调联系工作,做好会议环境清理,背景营造,字幕安排,影音调试等准备活动,若准备不当导致出现失误的,追究管理员责任并扣除相关管理费用。 六、会议、活动中,管理员务必坚守岗位,不得将闲杂人等带入工作室,出现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保证会议活动不受影响,完毕后,管理人员均要检查器材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因个人工作失误导致问题要追究管理员责任。 七、多功能厅要做好清洁卫生,在会议、活动完毕后,处室或教研组、年级组会议活动由相关责任人组织学生打扫室内卫生、摆好桌椅。学校会议活动由多功能厅责任人组织打扫卫生、摆好桌椅。

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公司”或“公司”) 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信息沟通,形成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从而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宏华公司以及所属各控股子公司(宏天、友信、科贸等)。 分公司若未特别提及,等同于子公司运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报告单位包括:宏华公司各部门、办公室;控股子公司各部 门、综合部。 第四条本制度实施的条件:宏华公司整体上已经形成了基本完备的IT管理平台, 相关信息的报送可以在内网进行。 职责划分第二章第五条宏华公司办公室负责整个公司的信息报告管理工作:(1)制定《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发送宏华公司各职能部门,各控股子公司综合部; (2)收集宏华公司各职能部门、各控股子公司的原始信息周报,进行汇总和整理后编制“宏华公司信息周报”,每周六15:00前编制“宏华公司信息周报”, 报送宏华公司领导,经行政总裁审批后将全部或部分周报信息在局域网和外网上公示,同时发送到各子公司综合部和宏华公司各职能部门; (3)对“宏华公司信息周报”进一步汇总整理,每月编制“宏华公司信息月报”, 办公室主任审核报送总经理审批后,在局域网上公示; (4)有权向宏华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催收、质询、核实和确认相关信息。 第六条控股子公司综合部主任应确定专人将本公司收集的信息进行汇总、核实和整理后编制“信息周报”,每周五17:00前上报子公司领导和宏华公司办公室,同时发送到子公司各部门。 第七条宏华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确定专人将本部门收集的信息进行汇总、

核实和整理后编制“信息周报”,每周五17:00前报送宏华公司办公室。 第八条宏华公司办公室主任、子公司综合部主任分别是相应的信息周报签发责 任人。 第九条以上规定适用于常规重要信息周报,不适用于重大信息的报告。 第十条对于重大信息,应以最快的速度即时汇报,不能延迟到信息周报中报告。(1)报告责任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报告各类重大事项信息,因故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2)宏华公司有关领导对需要办理的重大事项报告,在3个工作日内要做出处 理批复。对突发重大事件和事故等应急报告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不得延误处理。 (3)重大事项在按照领导的批复意见办结后,宏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责任人要把办理情况向宏华公司办公室主任及时汇报反馈,由办公室主任上报公司领导。. 信息报告的内容第三章 第十一条信息周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报告单位的重要工作动态、重要活动,包括重要会议、重大培训、重大人事变动、组织结构变动、重要制度和流程的变动等; (2)宏华公司重大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会议结束后一周内报告);(3)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情况; (4)地市级及以上的领导和重要外宾到各子公司视察、访问等活动的计划及实际情况; (5)宏华公司各类规章制度中已明确需要报告的企业资本金变更,增资扩股; 新账户的设立;对外借款、对外担保、资产租赁;对外投资入股、并购外部企业;对外捐赠;设备、汽车等生产性或非生产性重大资产购置或处置等重大事项,按照规定和程序请示报告 (6)其他内部信息。 第十二条需要即时上报的重大信息包括:

未遂事故报告管理规定(附表格)

未遂事故管理和事件报告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未遂事故管理,全面分析未遂事故发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并落实纠正措施,形成对事件原因和预防措施的经验分享,建立公司未遂事件数据库,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事件的报告、记录和统计分析工作必须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我公司对事件的报告、安全经验分享实行奖励政策。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的各部门/车间。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本部门/车间安全负责人负责未遂事故的统计、分析和资料的备案建档,以及未遂事故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本车间/部门安全员本单位未遂事故的上报、统计、分析和相关资料的备案建档,并对可能造成一般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出具、上报未遂事故调查报告,落实验收纠正措施。 第三章未遂事故、事件的分级 第六条未遂事故的定义为:凡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设备管道在制作、安装过程中存在固有缺陷等各种原因,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事故,幸亏及时发现,得到挽救,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称为未遂事故。 第七条未遂事故的处理原则,构成未遂事故的条件,必须按 .

事故进行处理,建立未遂事故记录档案,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事故分析。查清原因,定出防范措施。 第八条发生未遂事故的条件时,一般按一下顺序制定防范措施,消除:采用有效办法消除事故条件;预防:通过设备、操作等方面的措施,预防事故条件的发生;减弱:在无法消除的情况下,采用减少危害的措施。 第九条按照未遂事故、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将未遂事故、事件划分为重大、较大、一般三级,进行分级管理。 第十条凡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关键设备等存在缺陷,如*********************************等属于重大未遂事故事件。 第十一条重大未遂事故、事件由公司管理控制,如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将直接威胁安全生产,岗位应立即向调度汇报,紧急情况有权先停车后报告。当班调度收到情况报告后。应立即命令停机、停车、停产。并将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 第十二条********************等属于较大未遂事故、事件。 第十三条较大未遂事故、事件由部门/车间管理控制。接到岗位的事件报告,主管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应迅速组织人力物力对事件进行处理,恢复正常工况。如不能达到目的,则组织装置停产处理。 第十四条******************属于一般未遂事故、事件。 第十五条一般未遂事故、事件由车间管理,属于设备问题的填写检修联单,由维修工负责检修处理,。暂时无法彻底处理的应采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编号:SM-ZD-18154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本规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和**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规定、制度的要求制定。 第二条电力生产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工作中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总结经验教训,研究电力生产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公司管理各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设备二类障碍及设备异常等与生产事故调查有关的不安全事件认定标准或实施细则。 第四条公司管理各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有关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及奖惩实施细则。第五条本规定相关用语及

事故报告、处理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36 事故报告、处理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事故报告、处理管理办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为了加强班组安全事故管理,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改进措施,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根据《**集团有限公司规范车间、班组安全管理模式指导意见》金集发【2009】95号文件要求,制订**班事故报告、处理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车间**班。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事故包括起重伤害、机械伤害、中毒、物体打击、触电、火灾等事故类别。 第四条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车间中控室、责任区主管领导汇报。 班组(负伤者或事故现场人员、班长)向车间(车间领导、中控室)报告、传递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2、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地点、时间、类别、经过、原因及伤亡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亡程度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3、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拨打8811119、

广播电视令事件事故管理实施细则

广播电视令事件事故管 理实施细则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附件1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实施细则 (暂行)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工作,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广播电视监测监管部门和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开展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的信息记录、调查和报告、通报和整改、汇总分析等工作。 第三条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工作;地方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监测监管部门在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对辖区内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播出质量进行监测,并具体负责安全播出相关事件事故的信息收集汇总、上报、调查分析、督促整改等工作。 第五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负责本单位发生的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的处置、上报、记录、分析和整改等工作,并配合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和监测监管部门开展事件事故调查。 第二章事件、事故定义及分级分类 第六条安全播出事件是指影响或威胁广播电视节目正常播出和传输的突发事件。 第七条按照对安全播出的危害程度、事件的可控性、影响范围,以及造成停播或劣播的时长,包括抢修恢复的情况,安全播出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三级,具体界定标准见附件一。 第八条按照事件的起因和性质,安全播出事件分为破坏侵扰、信息安全、自然灾害、技术安全和其他等5类: (一)破坏侵扰事件:包括干扰插播、攻击破坏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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