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第四章 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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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权利与义务
A.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 B.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 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 C.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 D.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E.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 F.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 I.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J.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K.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 L.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2、税收客体 税收客体又称征税对象,是指税收权利和 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税收客体是税法的最基本内容,是一种税 区别于另一种税的基本标志。 征税对象按性质分为流转额、收益额、财 产、行为、资源五大类。
3、税率
税率是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例 关系,是指课税的尺度。税率一般分为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累进税率三种。
一、税法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特征 与作用 •概念 国家为实现其公共职能 而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强 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 活动。 •特征 •作用
主权性 公益性 强制性 无偿性 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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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是由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规 定的有关调整国家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形 成的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三章 宏观调控法
第一节 宏观调控法概述 第二节 税法
第一节 宏观调控法概述
一、宏观调控概述 (一)概念和特点 概念 宏观调控是指国家为实现国民经济宏观变 量的基本平衡,保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 增长,而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 对社会经济运行的调节和控制。
二、宏观调控法 作用于宏观经济领域;以利率、税率等方 式以间接调控市场,包括计划法;产业法; 投资法;财政法;税收法;金融法;外贸 法;会计审计法等。
(一)流转税法 (二)所得税法 (三)财产税法
(一) 流转税法
• 流转税是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流转额
包括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 • 商品流转额是指商品在流转过程中所发生 的货币金额。 • 我国流转税主要源自文库: 1.增值税;2.营业税; 3.消费税; 4.关税
1.增值税(VAT)
(1)概念 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 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 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 一种流转税。 (2)增值税的特点 A、增值额征税;B、价外税;C、多 环节征税 (3)增值税的类型:生产型增值税 ;收入型 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
3.消费税
(1)消费税的定义 消费税是国家对特定消费品所征收的一 种流转税。消费税具有选择性,除具有财 政功能外还具有优化产业结构、指导消费、 调节收入等功能。
(2)征税范围:五类消费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 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 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 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 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 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 车轮胎。
三、宏观调控法基本原则
社会本位原则 平衡优化原则 适度调控原则 可持续发展原则 经济民主原则
三、宏观调控法的调整方法
(1)直接调控和间接调控 (2)事前调控、事中调控和事后调控 (3)以对经济行为影响的力度与方式为基础 确立的调整方法:利益诱导;计划指导;强制 控制等方法
四、宏观调控法的地位
宏观调控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宏观调控法与市场监管法的关系
(三)税法的分类
1.按税法内容:实体税法和程序税法 实体税法规定具体的税收权利和义务。 程序税法规定税款的征收、管理、检查等 程序的合法性。 2. 按税收管理权限:中央税、地方税,共享 税
(三)税法的分类
3.按征税对象: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 法、资源税法和行为税法
流转税是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选择其在流转过程中的特定 环节加以征收的税。 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纯收益额或者总收益额为征税对象,增 减法定项目后加以征收的税。 财产税是以法定财产为征税对象,根据财产占有或者财产转 移的事实,加以征收的税。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国有资源开发,就资源和开发条 件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行为税就是发生特定行为,依据法定计税单位和标准,对行 为人加以征收的税。
第一节 宏观调控法概述
(二)宏观调控的特点
1.宏观调控的主体是政府,对象是所有经济 主体
2.以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平衡为调控的 基本目标 3.以间接手段为主要调控方式 4.调控方式具有全局性,系统性
第一节 宏观调控法概述
(三)宏观调控的目标 1、经济增长目标 2、稳定物价,保持商品与服务价格总水平基 本稳定,防止通货膨胀、通货紧缩。 3、就业充分,失业率保持在5%以内 4、国际收支平衡
比例税率: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
的征税比例的税率。比例税率有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 率和幅度比例税率三种。
累进税率:指随着征税客体数量的增加,所负担的税率
也随之增加的一种税率。按累进方式不同,累进税率可分为 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三种。
定额税率:指征税客体为实物时使用的税率,适用于从
8、法律责任
税收法律责任是指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因违反税 收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两类: 纳税主体因违反税法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除补税及滞纳金外,应承担包括偷逃抗骗税及发 票违规行为带来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征税主体因违反税法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主要是渎职类犯罪和行政处分。
二、税收实体法
关税征缴曾是国家干预外贸活动的 最基本的手段。
关税征收是国际经济交往的一种障碍, 因此,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以及 WTO对关税问题的基本立场是允许各国以 关税调节进出口贸易,同时又以削减关 税为主要目标之一。
(3)关税种类
从征收目的上,关税可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
从征税商品的流向上,关税可分成进口税、出口税 和过境税
量计征的税种,即对一定数量的商品,征收一定数额的税款。 定额税率分为单一定额税率、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分类分级 定额税率以及幅度定额税率四种。
比例税率
• 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率为3%,属单一比例税
率。 • 娱乐业营业税率5%——20%为幅度比例税 率。 • 销售粮食增值税率为13%,销售其他货物 增值税率为17%,此即差别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
定额税率
甲类啤酒消费税为250元/吨; 柴油消费税为0.10元/升;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 大城市1.5元至30元 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税目 税目又称征税品目,是指税法中规定征税 对象的具体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代表征税的广度 5、纳税环节
第一节 宏观调控法概述
(四)宏观调控的手段 计划调控 财政调控 税收调控 金融调控
第一节 宏观调控法概述
二、宏观调控法的概念 宏观调控法是调整国家在宏观调控过程中 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是宏观调控关系, 包括计划关系、财政关系(收入和支出)、 金融关系、产业关系、税收关系、对外宏 观调控关系等。 宏观调控法是规范国家间接干预经济的法 律
7、税收减免
税收减免指税法对同一税中某一部分特定的纳税人、应 税产品给予减轻或免除税负的一种优待规定。根据减免税的 条件和程序可以分固定性减免税和审核性减免税。 固定性减免税是由税法明确规定减免税的条件,只要符合税 法规定则一律减免。 起征点就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 免征额是指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 按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 审核性减免税是指纳税人依照税法的规定向征税机关申请, 经有权审查批准机关审批的减免税。根据减免税的性质和原 因,减免税还可以分为困难性减免税、补贴性减免税、鼓励 性减免税。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4)免税 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
4.关税
(1)概念 • 关税是国家就进出口货物所征收的一 种税赋。
征收关税是一国享有主权的表现,没有任 何国家会放弃关税制度。 通过关税的征收实现一国的经济政策,增 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2)关税的作用
2.营业税
(1)营业税的征税对象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 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应税劳务 除加工、修理、修配外的服务行业 转让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
(2)营业税的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 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 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 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备案。
(2)税目税率 消费税共设置了14各税目,包括高档手表、 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税率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复合税率三 种形式。 比例税率最低1%,最高45%
(3)消费税的计算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 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的办法计 算应纳税额。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
纳税环节是指应税商品在其整个流转过程中,税 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按照确定纳税环节 的多少,可以分为“一次课征制”、“二次课征 制”、“多次课征制”。
6、纳税期限 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向国家缴纳税 款的期限。是衡量纳税人是否按时履行纳 税义务的尺度。纳税期限分按年征收、按 季征收、按次征收等多种。
1、宏观调控法调整的是国家在进行宏观调控中与 市场主体发生的经济关系 ,市场监管法调整的是国 家对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竞争行为进行直接规制 而产生的经济关系。 2、宏观调控法的调整方法侧重于经济利益的引导, 属于非强制性规范;市场监管法的调整方法表现为 强制性规范。


一、税法概述 二、税收实体法 三、税收征管法 四、违法税法的法律责任
(3)营业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 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 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 销售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 税率。
(4)营业税的减免规定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 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 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 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 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 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 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4)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征税范围: A、销售货物 B、特定劳务:加工、修理、修配 C、进口货物 纳税人:从事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分 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5)增值税的税率
税率
A、一般税率17% B、涉农、基础、文化类产品税率为13% C、出口货物税率为0 D、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
(四)税法要素
1.税收主体 2.税收客体 3.税率 4.税目 5.纳税环节 6.纳税期限 7.税收减免 8.法律责任
1、税收主体 税收主体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 征税主体:税务机关、财政部门、海关 纳税主体包括负有各种纳税义务的企业、 组织和个人。
纳税人权利与义务
A.知情权 B.保密权 C.税收监督权 D.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E.申请延期申报权 F.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G.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H.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 I.委托税务代理权 J.陈述与申辩权 K.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 L.税收法律救济权 M.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N.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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