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指导意见(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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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指导意见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高职院校培养专门人才的总体设计,是学院组织教学、实施教学管理、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高职教学的实践,对制订2010级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目标的指导思想。拓展“校企合作”的深、广度,积极探索课程体系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全面深刻理解高等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目标,把工学结合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切入点,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体现高职学院的办学定位。
二、基本原则
1、以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深入相关产业行业的企事业用人单位进行需求调查,把握相应技术领域的变化状况和发展趋势,选择专业服务面向的职业岗位(群),按照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要求,确定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并据此作为设计人才培养方案的起点,有效地保证专业人才培养符合社会和用人单位的需求。
2、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带动专业建设。
实行“双证书”教育,全面推广“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各专业可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推出具有自身专业特色的基本办学模式,本着增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为目的。
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要请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为开展产学结合提供基础;要积极创造条件,采用“项目导向”、“任务驱动”、“订单培养”等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实现形式,探索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学生的职业综合能力。各个教学环节既要符合教学规律,又要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特点妥善安排。
3、体现“房地产”特色,加强应用性和针对性的有机结合。
围绕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切实加强学生在房地产专业方向的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各专业对理论教学以及实践教学的内容、形式、体系、结构等方面应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课教学要加强应用性和针对性;同时,应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科学构建课程体系,实现“双证融通”。
课程设置与职业资格证书有机衔接,教学内容要与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资格制度相适应,把“双证书”制度纳入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构建双证融通、工学结合等融“教、学、做”一体的课程体系,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与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工作过程、岗位能力系统化课程体系。
三、框架体系
(一)基本内容及格式(见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二)课程设置及说明
1、课程设置与学时要求
(1)教学可分为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集中)。课堂教学包括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习题课、课内实践等教学环节,课时均记为课堂学时;实践教学包括项目实训、毕业设计、顶岗实习、专业实习、职业技能鉴定等教学环节,课时均记为实践学时。
(2)实践教学学时数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45%。
(3)课程的排列顺序,同一类别的课程应按开课的学期顺序排列。
2、课程分类:公共课、行业基础课、专业课、实训课、选修课。
3、总学时:三年制总学时应控制在2600-2800学时,课堂教学总学时控制在1800学时以内。周学时为22~26学时,原则上不能超过28学时。统计周学时数时,形势与政策、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公共礼仪、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讲座学时不列入上述周学时内;学期考试课程为3-4门为宜。
4、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门数尽可能减少,必修课门数为25门左右,主干课程应在7-10门,主干课程全部为考试课,同时应安排在第一、二学年内完成教学。
5、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务必要求规范和统一,每门课程应明确讲授与实训的学时数,并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
四、教学安排
说明:
1、“专业认识实习”各系根据自身特点进行安排,若无则安排教学;
2、“项目实训”可安排一周或几周进行;
3、教学总周数102周,其中课堂教学(含课内实践)71周(71周×25学时/周=
1775学时),集中实践27周(26周
×30学时/周=780学时),军训(入学教育)为3周(3周×30学时/周=90学时),毕业教育1周。集中实践周按30学时/周计。
(二)公共课及行业基础课设置与教学安排(注“▲”符号表示根据各系特点进行
4、《大学英语》
该课程要求参加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或B级考试,至少达到英语应用能力B级水平。
5、《房地产研发设计概论》
该门课程对装饰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商务英语、酒店管理、文秘等5个专业的周学时为2学时;其它专业周学时为3学时。
6、《体育》
该门课程在第三、四学期可设选修课。
(三)实训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
实训课程包括项目实训、毕业设计、顶岗实习、职业技能鉴定、专业认识实习、综合实训等实践教学活动,由各系根据各专业确定的人才培养模式,自主确定时间,但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必须予以体现。集中实训课的成绩要单独计算,每周折合30学时计。
项目实训原则上一周只安排一门项目实训,最多不得超过一周两门项目实训。技能证书要求:学生必须取得一种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核心职业资格证书,并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规定,并与考证直接相关的课程相对应。
(四)专业课程及选修课程的设置与教学安排
1、专业课程应在职业岗位能力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设置,课程一定要针对某项(些)能力而设置。
2、按照“双证融通”的要求,各专业应将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内容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在课程设置中加以体现。
3、选修课主要是为专业拓展、专门化方向或为企业订单培养以及考取房地产策划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