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第十二章和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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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天棚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抹灰厚度及砂浆配合比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天棚抹灰,设计基层需涂刷水泥浆或界面剂的,按第十一章相应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10。

三、楼梯底面单独抹灰,套用天棚抹灰定额。

四、本章定额龙骨、基层、面层材料的种类、型号,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品种及用量可作相应调整。

五、本章吊顶定额吊杆按打膨胀螺栓考虑,如设计为预埋铁件时另行换算。

六、在夹板基层上贴石膏板,套用每增加一层石膏板定额。

七、天棚不锈钢板嵌条、镶块等小型块料套用零星、异形贴面定额。

八、定额中玻璃按成品玻璃考虑,送风口和回风口按成品安装考虑。

九、定额已综合考虑石膏板、木板面层上开灯孔、检修孔等孔洞的费用,如在金属板、玻璃、石材面板上开孔时,费用另行计算。检修孔、风口等洞口加固的费用已包含在吊天棚定额中。

十、天棚吊筋高按1.5m以内综合考虑。如设计需做二次支撑时,应另行计算。

十一、灯槽内侧板高度在15cm以内的套用灯槽子目,高度大于15cm的套用天棚侧板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抹灰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斜面积计算,锯齿形楼梯底板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二、天棚吊顶不发跌级天棚和平面天棚,基层和饰面板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面积,扣除单个0.3㎡以外的独立柱、孔洞(石膏板、夹板天棚面层的灯孔面积不扣除)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三、天棚侧龙骨工程量按跌级高度乘以相应的跌级长度以“㎡”计算。

四、拱形及下凸弧形天棚在起拱范围内,按展开面积以“㎡”计算。

五、灯槽以展开面积以“㎡”计算。

本章定额中所含“注”

二、天棚吊顶

1.天棚骨架

(3)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吊顶

注:铝合金方格栅天棚如设计方格间距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铝栅用量换算,其余不变。

2.天棚饰面(基层)

注:石膏板安在T型铝合金龙骨上时,套用安在U型轻钢龙骨上定额,扣除自攻螺钉用量。

三、灯槽、灯带及风口

注:灯槽伸入轻钢龙骨内的木龙骨已考虑在定额中。

第十三章门窗工程

说明

一、本章中木门窗、厂库房大门等定额按现场制作安装编制;金属门窗定额按现场制作安装与成品安装两种形式编制;金属卷帘门、特种门等定额按成品安装编制。

二、采用一、二类木材木种编制的定额,如设计采用三、四类木种时,除木材单价调整外,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

三、定额所注木材断面、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为净料,应另加刨光损耗:板枋材单面加3mm,双面加5mm。其中普通门门板双面刨光加3mm,木材断面、厚度如设计与下表不同时,木材用料按比例调整,其余不变。

四、装饰木门门扇与门框分别立项,发生时应分别套用。

五、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定额的门扇上所用铁件已列入,除成品门附件以外,墙、柱、楼地面等部位的预埋铁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六、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定额取定的钢材品种、比例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比例调整;设计木门中的钢构件及铁件用量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图示用量调整。

七、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定额中的金属件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的工料。

八、普通木门窗一般小五金,如普通折页、蝴蝶折页、铁插销、风钩、铁拉手、木螺丝等已综合在五金材料费内,不另计算。地弹簧、门锁、门拉手、闭门器及铜合页另套用相应定额计算。

九、木门窗定额采用普通玻璃,如设计玻璃品种与定额不同时,单价调整;厚度增加时,另按定额的玻璃面积每10㎡增加玻璃工0.73工日。

十、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定额子目中,如设计门窗所用的型材重量与定额不同时,定额型材用量进行调整,其他不变;设计玻璃品种与定额不同时,玻璃单价进行调整。

十一、断桥铝合金门窗成品安装套用相应铝合金门窗定额,除材料单价换算外,人工乘以系数1.1。

十二、弧形门窗套用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型材弯弧形费用另行增加;内开内倒窗套用平开窗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

十三、门窗木贴脸、装饰线套用第十五章“其他工程”中相应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普通木门窗按设计门窗洞口面积计算,单独木门框按设计框外尺寸以延长米计算。装饰木门扇工程量按门扇外围面积计算。成品木门安装工程量按“扇”计算。

二、金属门窗安装,工程量按设计门窗洞口面积计算。其中:纱窗扇按扇外围面积计算,防盗窗按外围展开面积计算,不锈钢拉栅门按框外围面积计算。

三、金属卷帘门按设计门洞口面积计算。电动装置按“套”计算,活动小门按“个”计算。

四、木板大门、钢木大门、特种门及铁丝门得制作安装工程量,均按设计门洞口面积计算。无框门按扇外围面积计算。

五、全钢板大门及大门钢骨架制作工程量,按设计图纸的全部钢材几何尺寸以“t”计算,不包括电焊条重量,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的重量。

六、电子电动门按“樘”计算。

七、无框玻璃门按门扇外围面积计算,固定门扇与开启门组合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

八、无框玻璃门门框及横梁的包面工程量以实包面积展开计算。

九、弧形门窗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

十、门与窗相连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门算至门框外边线。

十一、门窗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十二、窗帘盒基层工程量按单面展开面积计算,饰面板按实铺面积计算。

本章定额中所含“注”

一、木门

1.普通木门制作、安装

注:1.镶板门门扇系按全板编制,门扇上如做小玻璃口时,每100㎡洞口面积,增加玻璃16㎡,油灰14kg,铁钉0.1kg,人工1.9工日。

2.胶合板门、纤维板门门扇上如做小玻璃口时,每100㎡洞口面积,增加杉小枋0.15m³,增加玻璃11㎡,油灰3kg,铁钉1.1kg,人工7.2工日。

注:浴厕隔断门只适用于隔断与门材质或做法不同时。

2.装饰门扇制作、安装

注:基层采用五夹板者,三夹板单价换算,其他不变。

注:门扇单独饰面定额按门双饰面考虑,如设计为单面饰面者,定额乘以系数0.5。

3.木门框制作安装、成品木门安装

注:1.门扇包白铁皮以双面为准,如设计为单面时,定额乘以系数0.67。

2.单独木门框断面按5.5×10cm考虑,设计断面不同时门窗框杉枋用量按比例调整。

四、厂库房大门、特种门

1.木板大门

注:钢木大门制作以不带小门为准,如带小门者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其余用量不变。

五、其他门

1.电子电动门

注:电动伸缩门设计轨道材料和长度与定额不同时,应调整换算。

2.无框玻璃门及其他

注:1.不锈钢板加工费另计。

2.不锈钢上下帮、门夹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数量调整,其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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