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岗位操作保命条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各岗位操作保命条款
单位:综采二队
时间:2012年4月
各岗位操作保命条款
一、通则
1、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队长亲自审核签字,科室审批严禁采用传阅签字方式;现场条件发生变化,必须补充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凡不按作业规程、施工措施施工作业,必须停止现场作业。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必须使用专门的敲帮问顶工具。严禁未敲帮问顶进入下道工序作业。
3、进入煤臂侧作业(除检修外),跟班干部、当班班长和安检工必须三员到岗,严禁三员不到岗进行作业。
4、严禁空顶及超控顶作业。临时支护不符合要求严禁施工作业。
5、工作面超前支护段、巷道顶帮压力较大地段、留设巷道、人员密集地点、行人路线等地点必须对锚索加设专门的防射出锚索套。严禁进入以上无锚索套区段施工作业。
6、辅助运输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行车区段严禁有人行走、停留、作业。
7、任何人员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进入轨道大巷行走。
8、无极绳运输必须做到梭车与行人“车停人行”、“人躲车行”,严禁人、车同时共行。
9、小绞车运输实施“绞车设施完好、司机审核备案、异体跟班监管”,所有小绞车必须安装安全识别系统。凡设施不完好、司机未备案或现场无跟班干部(安检工),一律不准作业。
10、同一地点严禁多家单位同时交叉运输作业;同一运输线为倾斜井巷,严禁上、下部同时运输作业。
11、倾斜井巷停车时,必须设有可靠的阻车装置,阻车形式可采用卡轨式阻车器,严禁
使用背板、木楔。
12、所有掉道车辆不准擅自上道,必须先汇报调度室和本队值班室,待得到指令后在现场三大员的陪同下方可上道。否则严禁上道作业。
13、工作面必须有两回路供电电源线路,采用单回路电源供电。
14、现场电气设备保护装置和继电整定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试验。严禁电气设备甩保护运行。
15、井下电气设备容量及电缆、线路截面必须满足正常工作需求。严禁超负荷运行。
16、井下供电系统的操作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严禁违反规程规定进行操作。
17、井下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严禁约时停送电。
18、机电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本岗位操作规程作业。严禁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违章操作。
19、井下在用机电设备及材料“两证一标志” 必须齐全有效。严禁使用证件不全或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设备及材料。
20、大型固定设备必须保证台台完好。严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备投入运行。
21、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必须按周期进行检测检验。严禁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设备投入运行。
21、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必须配齐安全保护,保护装置灵敏可靠。严禁安全保护装置不全或保护装置失效的设备投入运行。
22、井下电气设备和电缆检修、搬迁前,必须切断上级电源。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
23、井下电缆的连接(修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或与电压等级不相适应的电缆连接装置。
24、安全监控设备需要停止运行时,必须报告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严禁擅自停止运行安全监控设备。
25、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必须真实反映监测数据。严禁故意移动或遮挡传感器。
26、每一入井人员都必须携带唯一识别卡。严禁不带卡下井或带不完好的卡下井。
27、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制”,严禁违章爆破作业。
28、必须坚持“有采必探”,严禁“不探就采”。
29、所有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取证,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上岗作业。
30、所有操作人员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场所进行危险源辨识,制定安全措施,严禁安全措施不落实进行生产作业。
31、有事故必须及时向本队值班室和矿调度室汇报,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岗位保命条款
1、采煤机司机
1.1、严禁未发出信号就突然启动采煤机;必须经安全确认发出开机信号后点动1次隔5S
后方可启动设备。
1.2、严禁站在滚筒2米范围内驱动采煤机;必须在安全距离以外方可驱动采煤机。
1.3、严禁在采煤机启动情况下远离设备;必须停机将隔离开关打到“零”位、摘下离合轴、闭锁开关后方可离开。
2、液压支架工
2.1、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支架备品备件;必须使用经安全检测检验合格的备品备件。
2.2、严禁接管时使用铁丝等物件代替U型销;必须使用合格的U型销连接管路。
2.3、严禁在支架前方有人时进行拉架;必须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进行拉架。
2.4、严禁泵站未停液、手把未打“零”位、无专人看护,更换支架管路。
3、泵站工
3.1、严禁带压更换损坏的液管;必须在停机、开关闭锁、泄压情况下更换液管。
3.2、严禁随意向工作面送液;必须先通知工作面、发出信号,得到回复后再进行送液。
送液必须试点动,5S后正式送液。
3.3、严禁在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开机;必须在开机前进行设备完好确认。
4、清煤工
4.1、严禁离机组滚筒20米范围以内清煤;必须在停机状况下或在安全区域内进行清煤。
4.2、严禁将肢体部位深入可能被挤的地方;必须时刻观察周围安全状况,确认无安全风险后方可作业。
4.3、严禁在运行中的皮带、溜子下清煤;必须在停机状况下或安全区域内进行清煤。
4.4、在工作面清煤必须面向机尾,时刻观察周围环境。
5、刮板输送机司机
5.1、严禁未发出启动信号就擅自启动溜子;必须发出启动信号后试点动,5S后方可启动溜子。
5.2、严禁坐在溜子减速箱上操控或远离运行中的溜子;必须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操控溜子。
5.3、严禁从运行中的溜子上往外捡杂物;必须在停机闭锁情况下方可清理溜子上的杂物。
6、皮带机司机
6.1、严禁未发出启动信号就擅自启动皮带;必须发出启动信号点动过5S后方可启动设备。
6.2、严禁横跨运行中的皮带或在非人行侧作业;必须经桥上通过运行中的皮带或必须停机闭锁后方可在非行人侧作业。
6.3、严禁在皮带运行过程中往外捡杂物和在转动部位周围作业;必须在停机闭锁情况下方可清理皮带上的杂物和在转动部位周围作业。
7、端头维护工
7.1、严禁在空顶下作业;必须在支护完好的地点进行作业。
7.2、严禁独自一人进行打柱作业;必须两人以上人员配合情况下进行打柱作业。
7.3、严禁在运行中的设备旁边作业;必须在设备停机闭锁情况下方可在设备旁作业。
7.4、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支柱支护,所有支护柱必须进行双连锁。
8、井下电钳工
8.1、严禁带电作业或使用绝缘不合格的工具作业;必须在停电状况下或使用绝缘合格的工具进行作业。
8.2、严禁喊话停送电、打电话停送电、约时停送电;必须严格履行停送电管理制度。8.3、严禁停电不闭锁、不挂牌、不看护;必须严格遵守停电挂牌制度并设专人看护。
8.4、严禁带电检修设备、必须停上一级电源后方可检修或移动电器设备。
9、小绞车司机
9.1、严禁信号不清盲目开车;必须发出清晰信号方可开车。
9.2、严禁不带电放车;必须带电操作小绞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