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改错中的常见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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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改错中的常见技巧
一、标题
(一)标题缺少要素:
标题一般是“三要素”:发文机关名称+是由+文种。
一般而言,“文种”是必不可少的;而实践中,往往会出现省略“文种”的情况。
(二)标题文种使用有误:
很多时候,文种是不能混用。
比如请示和报告,就是不同的文种,一个是向上级请求指示和帮助;一个是向上级报告情况。
我们可以综合全文,尤其是首段的过渡语,以及最后的结束语等关键地方,就可以确定文种是否恰当。
(三)较长的标题排列断句有问题:
较长的标题一般我们会采用梯形或菱形结构来排布,使之美观,但是往往会不注意断句,导致词义割裂,容易产生歧义。
二、发文字号
(一)要素残缺:
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代码、发文顺序号;联合行文,一般的以主办机关为主体依据编制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而往往我们会遗漏一些要素,比如“国发〔19〕1号”,中间的年份应该写成“2019”。
(二)括号和序号使用不当:
年份应采用四位阿拉伯数字标识的公历年份并置于六角括号“〔〕”中;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三、主送机关
(一)上行文多头主送:
根据公文规范,一般而言,上行文只能有一个主送机关,如果有多个主送机关,那多半是有问题的。
(二)下行文主送机关排布有误:
一般而言,主送机关的先后顺序是:先外后内,党政军群。
而该顺序是很多人不太清楚的地方,也是可能出题的地方。
(三)主送机关之间的标点使用有误:
按照规律,多个主送机关之间的标点符号遵循“同级同类用顿号,同级不同类用逗号”的规律。
比如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四、正文
(一)特定公文有固定的的开头:
比如说,批复和回复函一般的固定用法就是:“你单位或贵单位《XXXX》(发文字号)文件已收悉”语句。
(二)特定公文有固定的结束语:
比如,请示一般用征询语+期复语来结尾:“妥否,请批示”“如无不妥,请批准”等。
(三)错别字或用语错误:
比较有难度一些的改错题会在正文里面加入一些错别字,或者不当的用语。
五、附件说明
(一)位置排布不当:
附件说明是我们为了整体公文的协调和美观,而创造的一个要素,一般而言编写在正文下空一行,左起空二字。
具体写法是——附件:1.XXXXXX。
(二)多个附件的排列不正确:
多个附件说明,要注意上下对齐。
不仅仅是序号对齐,还有当附件名称超过一行,转行时应与本附件名称的第一字对齐。
(三)标点和数字的使用:
附件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附件名称不加书名号,其后也不加逗号、分号、句号等标点符号。
如∶“附件∶
1.XXXXXXXXXXXXXXXXXXX
2.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六、成文日期
成文日期的写法,按规定要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比如“2022年3月15日”就是正确的写法。
另外,会议讨论通过的公文,如决议、决定、条例等,一般应用小于标题的字体将会议讨论通过的时间和会议名称在公文标题之下居中标注,并加圆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