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媒与社会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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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媒与社会性别

(文章来源:传媒学术网姜红)

在商业文化席卷全球的今天,大众传媒的繁盛是有目共睹的。这个大众与现代传媒携手掀起的声势浩大的“狂欢节”正方兴未艾。但是,透过光怪陆离的表象和日益先进的传播手段,我们却发现,传媒给人们带来的,并不都是积极的生活方式,或进步的思想观念。

1995年在我国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189个国家政府和观察员签署了《行动纲领》。《纲领》确定的十二个重大关切领域之一是“妇女与大众传媒”,认为“在大多数国家,大众传媒并没有用均衡的方式描绘妇女在不断变化的世界中对社会的贡献,相反宣传报道的往往是妇女的传统角色,或有关暴力、色情等行为。”[1]

那么,女性到底在大众传媒中以什么面目出现?大众传媒中的性别角色在何种程度上受到社会观念的影响?大众传媒所传播的性别文化观念又怎样对受众产生作用?本文力图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分析和阐释这些问题。所谓“社会性别”(gender),在英语中本指词的阴阳性,用以区分从解剖学角度来区别男性和女性的“生理性别”(sex)概念。这种区分意在说明,“男女所扮演的性别角色并非由生理所决定,而是由社会文化所规范的。”[2]

一、传媒中的社会性别话语

虽然西方女权主义运动已经如火如荼地开展了半个多世纪,但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男权中心的社会文化价值体系依然在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大众传媒更以其复杂和隐蔽的方式巩固着本已不十分坚固的男权观念和男权文化规范。在中国,女性从未像今天这样获得了打扮化妆自我表现的自由,但同时,今天的女性比共和国历史上任何时期的女性更具有沦为男性的玩物和附属品的可能性。从传媒不断制造的或为传统的贤妻良母、或为现代的

漂亮花瓶等女性形象中,我们已然嗅到了陈腐的、本应式微的价值观和性别观念的气息。从传媒这块男权文化的布雷区入手,对于清理社会文化观念中的男权污染,提高全社会性别意识水平,都将大有裨益。

从内容上分析,传媒中的男权话语主要有以下几类:

1、“第二性”

著名女权主义理论家西蒙娜·波伏娃有句名言:“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变成的。”[3]在父权制社会中,女人永远是“第二性”。

有研究者对我国八家主导报纸(《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经济日报》、《农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工人日报》、《文汇报》)新闻版新闻作品研究发现,男性新闻人物在出现频度,被引用频度和被拍摄频度等方面都远远超过女性,其中在有言论被引述的新闻人物中,男性占91%,女性占9%。男性新闻人物中的职业身份较重要者(如政治领导人,企业团体负责人)占男性新闻人物的70%以上,女性新闻人物中政治性身份者仅占18.7%。[4]另一些研究者对广告中的女性形象分析表明,广告中的女性职业角色有51.6%为家庭妇女,而男性职业角色中科教文卫及领导管理者占47.0%,家庭主“夫”一个也没有。广告中女性的出现地点51.5%是在家庭,出现在工作场所的只占14.5%,而男性即使出现在家中,也多为娱乐(31.0%),做家务的男性只有 5.3%。[5]这两项调查一取自政治性较强的报纸,一取自商业性较强的广告,却得到极为相似的结果。可见,媒介往往以或暴露、或隐晦的方式在复制着男女角色的陈规定型。这种定型是对“男主外,女主内”,男人属于“公共领域”,女人属于“私人领域”,男人是社会人,女人是家庭人等观念的强化。而此种话语背后的潜台词无非是:男性是社会的中心,女性只在边缘。

与这种含有轻度性别歧视的男女角色定型相比,“菲勒斯中心主义”(男权中心主义)话语则露骨地表现对男性的崇拜和对女性的贬抑,我们不妨看看张艺谋导演的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苏童的小说《妻妾成群》,贾平凹的小说《废都》,以及张贤亮的《男人的一半是女人》。这些文本或编造一个男人天经地义地玩弄、驾驭、控制一群女人,或表现女人为了获得一个男人的宠幸,勾心斗角相互倾轧的故事,虽然在现实生活中,“菲勒斯中心”权力早已式微,但在不少男作家、男导演、男演员的心目中,“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的观念依然牢

牢盘踞着,他们依然认为,男人对于女人,是依附、崇拜、献身的对象,于是在电影、电视、书籍等媒体中,为早已不再的昔日辉煌大唱挽歌。

2、“空洞的能指”

一则经常出现的电视啤酒广告是这样的:手持一杯啤酒的男子看着迎面走来的妙龄女子,对身边的两名男伴说:“清新淡爽,感觉不错吧。”该男子玩狎的神色和语气让人在啤酒与女性之间产生相似性联想与替换,达到隐喻效果。和前几年曾被取缔的“泡妞”食品“二房”酒相比,此类广告所隐含的男权意识表现得更为曲折。目前,含有性别歧视的广告大多采用这种隐喻方式来扩大、丰富、深化文本的内涵,以某些意象暗示那些与其相似但未被选择的存在,引导受众去搜寻、捕捉隐藏在意象里的种种言外之意,味外之旨,使之由“缺席”而达“在场”。此广告隐喻的喻体是啤酒,喻指是女性,即通过明指啤酒,暗指女性,巧妙地在短短十几秒内,把本应具有主体精神意识的人,转化为“物”、“商品”,成为可供男性把玩、欣赏、品尝的对象。男权话语就这样将男人变为主体,将女人变为客体,女性的精神内涵和尊严被粗暴地剥夺。遗憾的是,此类广告对女性的歧视尚未引起人们足够的警觉。

现代传媒还通过各种方式大量制造美女形象。以杂志封面为例,有人调查统计过:全国发行量较大的面向青年的期刊杂志,几乎每期都用美女为封面的有20余种,约占2/3以上。而且这些形象与妇女的工作、生活、学习毫无关系,所注重的仅仅是美的外表,或者说“包装”。[6]化妆品、美发用品、减肥产品、日用产品等广告中出现的,无不是年轻靓丽的女性。各种所谓“青春美少女大赛”、“青春风彩大赛”、服饰之星、服饰小姐等变相选美活动通过媒体粉墨登场。“女人什么时候最美”也成为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那么,女性美的标准是由谁设定的?英国艺术评论家约翰·伯杰在《观看之道》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女性自身的观察者是男性,即被观察者是女性。这样她将自身转化为一个客体,尤其是转化为一

个视觉的客体,即一种情景。”[7]男本位视觉文化的特质是把男性和女性置于“看/被看”的模式中,这一模式不仅让女性成为男性目光中的审美对象、观赏对象,甚至成为男性欲望的投射对象。更重要的,此模式所蕴涵的男本位观念把自身的价值判断和审美趣味巧妙地内化到女性看待自身的视线中去,即,男性看,女性被看,女性看被男性看的自己。这样,符合男性欣赏标准的女性美就成为社会的女性美标准,并且不断地改造女性的审美观和对自身的认识。

无论女性作为隐喻的形象,还是“美”的形象,其实质都是对女性角色本身的物化与空洞化。“女性”这一角色被抽离了她本应具有的无限丰富的内涵和无数种解释的可能性。在这类形象中,我们看不到女性真实的面目,看到的只是被男性命名、规定、解释的女性。女性作为主体已被男性话语霸权逐出主流话语体系,代之以可被把玩、消费的“物”,或可供欣赏的“美”的载体。“女性”这个词也由之而成为“空洞的能指”(劳拉·莫尔维语)。

3、“圣母”或“巫女”

我们经常从媒体中听到的赞美女性的话是“具有中国妇女的传统美德”。这种美德往往表现为温柔、顺从、忘我、自我牺牲、默默奉献等品质。与“美德”相对的是“恶德”,常常指向刻薄、自私、暴戾、嫉妒等带有否定性含义的特征。

最能代表“传统美德”,也是传媒宣传得最成功的女性,是曾经风靡全国的电视剧《渴望》中的主人公刘慧芳。作为“传统美德”的现代版,贤妻良母的典范,刘慧芳这类温柔贤惠,为丈夫为家庭奉献自己全部精力的女性成为人们大加尊崇的道德偶像和完美的女性人格标本。与被“圣母”化的刘慧芳相比,《渴望》中的另一个知识女性王亚茹则被塑造成自私、傲慢、变态、多疑的“准巫婆”,与刘慧芳正处于道德谱系中相对的两极。实际上,刘慧芳这个形象之所以能被推到“善”的极致,是以她放弃自我发展空间和实现个体价值为代价的,她作为“人”的内涵并不丰富和丰满。而王亚茹这个有知识、有文化、有事业追求和理想抱负的女性,只因善于开发自我价值,便被编导塑造成损人利己型的“女强人”。女性要么是“圣女”,要么是“巫女”,这种二元对立的模式一直影响到近期走红的《还珠格格》,紫薇俨然是真善美的化身,而那位皇后则具备了坏女人所有的一切品性。

那么,这种女性品德二元对立模式的标准的制定者和裁决者是谁?当然是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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