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十宗罪--过度责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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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症朋友的责任感都很强,认为自己必须时刻保持警觉,以避免因为自己的错误、纰漏、马虎、大意等可能造成的对自己或别人的伤害,或者财产上的损失。我们不能客观的去分析这种伤害或损失真正发生的可能性。只是觉得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如果一旦真的发生,那么就是自己的责任。为了把自己的责任降到最低或者避免去承担责任,我们就会去实施强迫行为。

上周去看同学家玩,给他的孩子买了个电动玩具。玩具的外包装上写着适合3岁以上儿童玩。我算了一下同学的孩子还差3个月才到3周岁呢。当时觉得也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而且孩子是由爷爷奶奶待着的。可是回来以后还是老想这个问题,而且越想越觉得可怕。如果真的因为玩具发生什么危险,那我不是把人家给害了吗。现在都是一个孩子,都是家里的宝贝,如果真的发生意外那我不是把同学的家庭给毁了吗。上面写着的适合3岁以上儿童玩,就是说不到3岁的小孩不能玩吗?玩了就会有危险的。后悔不该送这个玩具的。越想越焦虑,越想越害怕。都快到夜里12点了,我还是无法入睡。内心一直在斗争是不是应该给同学打个电话?一个声音告诉我,不用打,没关系的,有大人看着不会有问题的,而且都这么晚了会打扰人家休息的。另一个声音却说:还是打一个吧,万一他家里的大人没注意这个说明就完了,明天打可能就晚了,还是现在打吧。痛苦的挣扎了很久之后,还是给同学打了电话,告诉他要注意这个玩具。

我在使用ATM取款机时非常紧张,我担心由于自己的误操作把银行的取款系统搞瘫痪了。这样我就可能被判刑,所以每次使用ATM 取款机时我都特别的小心谨慎。

我的车是我怀孕时父母给我买的,我的家庭并不是很富裕,父母为了给我买这辆车几乎花光了他们半辈子的积蓄,这使我非常感动,但同时也有很大的压力。如果车丢了,那我不是太对不起父母了吗?他们一定会非常伤心的。而且,这是他们半辈子的积蓄,我怎么可以这么不负责任让车丢了呢?所以每次停好车后,我都要绕这车走上三圈,四个车门每个车门拉三次,以确定车门确实锁好了,这样就不会丢了。

我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余光,谈话的时候总是注意别人的缺陷或者隐私部位,别人能发现我眼神的问题,并且变得不自然。这完全是我造成的,是我的眼神让别人不自然。我给别人造成了不舒服的感觉,都是我的错,我恨自己,为什么老是这样,为什么就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神呢?

我的口水特别多,需要不断的吞咽口水,而且吞咽的声音很大,周围的人都能听到。这种声音影响了别人的学习,他们一定都很烦这种声音。我拼命的控制自己,结果越控制越糟糕。我想别人一定很讨厌我,甚至是恨我。我也不想给别人带来麻烦,只是这个可恶的口水

问题就是好不了。

我一般不敢和朋友一起出去玩,因为我知道我肯定会强迫的,当强迫来的时候我就很难受,不想说话也不想玩,就变得死气沉沉。这样就会打扰朋友的心情,人家本来应该玩的好好的,却因为我的状态而变的不开心。为了不影响到朋友,所以我尽量避免和朋友们一起玩。虽然我内心里很想和朋友在一起,我也不喜欢孤独,但烦人的强迫让我只能这样一个人痛苦。

解决之道十二:不是所有的可能都真的会发生

很多危险不会因为我们认为有可能发生就真的会发生。可能性和必然性之间是不能划等号的。我们的问题就是把可能性和必然性之间划上了等号。我们认为有可能会发生的就必然会发生。这是推理上的错误。我们明天有可能发生车祸,但这只是一种可能而已,并不意味着我们明天肯定会发生车祸。如果我们把这个可能性等同于必然性,那么我们能做的就是明天一天不出门,后天再出门。同样,后天出门也有可能发生车祸,如此看来我们就永远都不能出门了。我们所要承担的责任是需要我们担心的可怕后果真的发生才行,如果我们所担心的可怕后果不发生,那么我们也就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了。

可能遇到的问题十二:

虽然可能发生的未必真的会发生,但还是有可能发生的啊,如果真的发生了那不还是我造成的吗?是的,只是要明白的是:生活中的可能性是永远不可能完全消除的。如果我们要避免所有的可能性,那么我们就无法正常的生活。要学会去允许这些可能性的存在,并且看到那些更大的可能性。如果你有理由去担心那万分之一的可能性,就更应该有理由去关注另外的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的可能性。这并不是自欺欺人,也不是什么啊Q精神,而是客观事实。如果你有理由相信那万分之一的话,那就应该有九千九百九十九倍的理由去相信那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发生是可能,不发生也是可能,我们要选择那么两种选择都是可以的,只是不发生的可能性远远大于发生的可能性,所以选择更大的可能性更明智,更可取。

解决之道十三:我们无法承担所有的责任

一件事的发生需要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并不是我们完全可以控制的。很多事情的发生并不需要我们承担责任。我们只能做好我们应该做的,我们应该做的是正常的行为,而不是过度的行为。如果我们做了我们应该做的,有些事情还是发生了,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了。比如说锁门这件事情,我们应该做的也属于正常的行为是:锁好之后可以检查一次。车门锁好了,从驾驶员的位置上下来,这个驾驶员位

置的门可以检查一下,这还算正常的范围之内。而绕着车走一圈,把四个门都检查一遍,这就不在正常的范围之内了。那么如何判断我们的行为是不是正常的呢?方法很简单看看别人怎么做就可以了,如果我们的行为和大多数人的行为一样,那就是正常的。如果我们的行为和大多数人的行为都不一样,那就是不正常的了。记住我们只需要做正常的行为。如果正常的行为做了,还是发生了什么,那是无可奈何之事,已经不在我们控制范围之内了。我们也不需要为此承担什么责任。比如,车门我们已经检查过了,车还是丢了,那是任何人都没办法的事情了。房门已经检查好了,还是丢东西了,那我们也没办法。还要知道就是其实你检查十次和检查一次效果是一样的。如果没有锁好的,我们第一次检查就会发现的。如果已经锁好了,就算我们检查一百次还是锁好的,后面的九十九次检查都是在做无用功。

同样我们也无法为别人的情绪负责。我们的余光和我们吞咽口水的声音是否会影响到别人,那不应该由我们来负责。而应该由受影响的本人负责。就像如果我们听到时钟的滴答声很烦恼,那是该怪钟还是该怪我们自己呢?所以不必去考虑别人的感受,更不必觉得自己应该为他们的反应负责。

我们在和朋友一起的时候,也不必考虑自己的强迫会影响别人的情绪。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情绪负责,所以他们开不开心,是否觉得沉闷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我们不必对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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