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业理赔现状及发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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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业理赔现状及发展建议

1.当前保险市场发展及保险理赔服务现状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保险业的行业面貌和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发生了深刻变化。与新中国成立初期相比,保险行业由小到大,从一个基础薄弱、可有可无的行业逐步发展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保险市场由封闭走向开放,逐步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新兴保险市场之一,保险业经历了质的飞跃。这其中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误的教训。总体而言,我国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一大支柱,虽然经过自1980年恢复保险业以来的高速发展,但由于其底子薄,基础差,与银行、证券等行业相比,仍然显得“势单力薄”。在制度建设、行业监管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存在诸多的不足。保险理赔服务也长期受社会公众贬驳,保险“理赔难”一直是保险行业发展乃至社会的痛疾之一。

1.1保险机构发展现状

从194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建立、到1959年停办国内业务、1964年部分城市恢复、1967年再次全面停办国内业务。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保险业经历了艰难的发展历程,直至改革开放,保险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保险机构的数量持续增加。1986年,新疆建设兵团保险公司成立;1988年和1991年,平安、太平洋等股份制保险公司相继成立;2006年突破百家达107家,至2010年底已达到117家保险公司,其中寿险公司60家,财险公司52家,养老保险公司5家。但是在保险机构快速增长的同时,却没有改变国内保险市场一家独大的寡头垄断局面。多年以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平安保险集团公司、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等几家大公司分割了国内市场80%以上的业务。寡头竞争的局面不利于小公司的成长,而卖方市场也同样有损消费者的利益,使得我国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费率远远高于发达国家。

1.2保费规模发展现状

建国初期,我国保险业务种类不多,保费收入较少,但从保险业恢复经营20多年来我国的保费增长速度一直远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保费收入年

均增长超过20%,是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2009年全国保费收入首次突破万亿达11137.3亿元,2010年全国保费收入达14527.97亿元,相比1980年增长3000多倍,预计2015年全国保险行业实现保费总收入将突破3.6万亿元,这个数字足以让很多行业相形见绌。

表: 2002-2009年中国保费收入情况

但一系列的数据只能表示我国已经是保险大国而还不是保险强国。至2010年,我国保险深度为3.7%,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保险密度约为165美元,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5,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相比仍相差甚远;同时,我国保险赔偿占灾害损失比例不到5%,而全球平均水平超过30%。

1.3保险人才供需状况

产业的发展需要有人才的支持,保险业发展20多年来吸收了一大批从业人员。据统计,2010年保险公司在岗人数达到150余万人,他们为活跃市场、促进保险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量的方面看,由于保险业的迅猛发展,行业对人才的需求旺盛,人才总量不足仍为其发展的一大桎梏。从总体看,保险业人才供需比仅达到1:4仍相对匮乏,各公司互相挖墙脚的现象十分普遍,很多保险从业人员集体跳槽,人才流动无序的状况仍十分严重;从质的方面看,我国保险业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高层次人才比例偏低;从人才结构看,保险理赔、保费投资及保险精算等方面的人才十分缺乏。同时,保险业从业人员也集中在东部市场较为发达的省市地区,而急需拓展保险市场的内陆省份则人才稀少,这些都不利于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1.4当前保险理赔服务模式

1.4.1自主理赔

1.4.2保险公估

1.4.3其他机构组织

1.5保险公估业发展现状

1990年,新中国第一家现代公估人——保险理赔公估技术服务中心在内蒙古自治区正式成立;

1994年2月深圳民太安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正式注册;

2002年1月1日,《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的正式颁布实施使中国保险公估业的发展步入了快速发展的新轨道。2002年当年保险公估机构增长至23家,到2008年,增加到273家。但当前保险公估业经营仍不理想,公估业务量严重不足,在保险理赔业务中占的比例不足20%。主要原因是保险公司大多以自主理赔为主,制约了保险公估业的发展。再就是由于保险公估宣传不够,社会不了解保险公估,对保险公估的认同度低。

从保险公估自身来看,也存在诸多不完善、不合理的现状:1、保险公估主体供给混乱。2、保险公估机构的独立性不够。3、保险公估机构实力不强。4、我国的公估机构规模小、资金少、实力弱、地域分布失衡。

2. 影响保险理赔服务的主要因素

2.1.保险公司经营的影响

2.1.1“重业务、轻服务”的思想仍存在

2.1.2理赔服务质量未纳入公司经营考核机制

2.1.3“低费率、高费用”的竞争手段削弱理赔服务能力

2.2、保险机构的快速发展造成理赔服务资源不足

长期制约保险理赔服务水平发展的另一个根本因素也来源于保险公司本身,即理赔服务资源的投入不足以满足日常服务的要求。由于偏重业务发展,公司资

源往往倾向销售方面,而对服务工作的资源需求保障不足或供给不均匀,或整体或局部存在服务不到位的现象。

2.2.1服务设施配置相对滞后

2.2.2理赔服务队伍建设滞后

2.3保险理赔管理意识存在误区

2.3.1误区一:向理赔“要”效益

2.3.2误区二:理赔内控制度“细”化

2.3.3误区三:“通融赔付”的泛滥

2.4、社会环境影响理赔服务效果

2.4.1保险及相关法律知识普及度不足

2.4.2政府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力

2.4.3法制环境不健全

2.5.4社会诚信环境不理想。

3.提升保险理赔服务能力的对策

综合当前保险市场发展情况以及当前理赔服务质量因素分析,当前影响理赔服务效果的,可总结为几种情形:一是在保险业发展历程中必经的阶段因素如市场主体不足、保险深度不高、公估业发展不成熟等;二是保险机构自身对理赔服务的关注程度因素如经营考核、资源投入、效益选择、服务标准等;三是受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如社会认知度、政府部门职能、社会诚信建设等。从当前社会对保险理赔的需求来看,建议着重从以下等方面改善环境,促进理赔服务能力的提升。

3.1逐步拓宽保险投资渠道,提升保险公司盈利能力

3.2加强理赔服务质量监管,促进保险公司对理赔服务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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