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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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 - 1 - 二组织机构与岗位职责、职权 ....................................................... - 2 - 三责任制度 ....................................................................................... - 8 - 四工作制度 ..................................................................................... - 11 - 五施工准备 ..................................................................................... - 12 - 六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管理 ......................................... - 18 - 七项目实施过程技术管理 ............................................................. - 22 - 八施工技术文件、记录管理 ......................................................... - 34 - 九施工技术总结 ............................................................................. - 36 - 十竣工文件编制和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 - 39 -
一总则
1、为了适应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经济建设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规范,做好企业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颁布了《施工技术管理条例》、《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管理实施细则》、《测量管理条例》、《工程试验管理条例》、《计量工作管理条例》等技术管理文件。

施工技术管理是施工企业现代化管理的重要环节,亦是提高企业素质、保证工程质量、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保证企业不断自我发展的一项基本工作。

2、本办法在将各类规章制度综合化、系统化、条理化的基础上,紧密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力求为项目部技术人员提供一套简明、实用、有较强操作性的作业规范。

二组织机构与岗位职责、职权
1、技术管理组织机构
本项目部设工程技术部,实行项目总工技术负责制。

工程技术部设部长、副部长、测量工程师、质检工程师、结构工程师、资料员等岗位。

2、部门职责
2.1 部门技术职责
①参加中标工程的施工调查,提出施工技术方面的调查报告和施工部署方案;依据投标承诺及合同、业主、上级要求,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管理计划、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等措施、质量保证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

②审核设计文件,核对工程数量,填报审核记录,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意见,办理变更设计。

提供修改或补充预算资料,办理索赔事宜。

③负责向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施工员和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书面施工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

④进行项目范围内交接桩和施工复测,放线放样。

具体按相关行业测量规范的规定执行,并执行工程测量双检制复核制度。

⑤检查项目各工点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办理工点的开工报告;如实填写工程日志。

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填写检查证,然后办理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手续。

⑥贯彻规范、规则、标准、作业细则,培训、指导施工人员掌握并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和工艺标准。

⑦制定施工临时设施的方案,报请上级对重要临时设施设置情况进行鉴定。

需要上报审批的大型临时设施,应事先进行设计,逐级报批后再实施。

⑧制定工程项目(含大型临时工程、过渡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应急预案,编制特殊过程、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按管理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

⑨会同安质部门结合工程实际制定预防质量通病、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等措施,协助调查分析安全、质量事故,对已发生或潜在的工程质量不合格信息进行分析、记录和改进;对不合格或质量事故,组织实施纠正措施。

⑩以积极、慎重、稳妥的态度推广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推广“四新”技术时,先拟定推广步骤,组织试验、试点,其成果、工艺标准经过权威机构鉴定后,方可推广。

⑾组织项目技术攻关和开展QC活动,记录活动情况,整理上报活动成果。

⑿协助组建现场工地试验室,督促作好试验工作。

⒀执行集团公司、公司下达的防寒和防洪要求,编制本项目具体防寒、防洪措施,及时传达气象和洪水灾害信息,做好预防工作。

灾害发生时,作好灾害损失记录(包括录像、照片、文字等),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提报损失计算单,办理灾害损失理赔。

⒁收集、整理竣工文件所需资料,按合同及上级要求编制、分卷装盒移交与保存。

⒂对自验和验交中查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制定纠正措施,并组织实施。

⒃以高、新、难工程为对象,做好以创新工艺为核心的“工法”开发。

⒄严守保密制度,所有施工原始记录、资料、数据,不得供非相关人员翻阅抄录,上级检查和有关业务部门需要时可整理后提供,其他单位索要时,须经公司或项目部领导同意
⒅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2 部门安全职责
①根据“五同时”的原则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经报上级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实施。

②项目经理部对临时设施和小型机具的设计需要进行强度、刚度、稳定性的检算;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复杂工程进行施工、生产时,必须提出施工设计及工艺设计和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层层进行技术交底。

特殊复杂工程由总工程师主持交底。

③根据“施工技术安全规则”,制定施工安全细则,并根据生产发展、技术进步随时加以补充。

④负责编制吊装、交叉、高空、高层作业和重点、复杂工程的专门安全设计。

对一般工程和作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技术交底和组织实施。

⑤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生产操作,工地布置,生产设备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随时加以纠正,制止违章作业。

发现险情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立即
停止施工,将人员撤离现场,并会同领导有关人员对险情进行处理。

⑥负责制订防洪、防寒、防震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

⑦参加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分析,对安全隐患和预防事故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3、岗位职责
3.1 项目总工程师
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及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一体化认证体系文件与各项管理制度、办法;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经理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对项目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负全责,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②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安全技术设计、环境设计和创优规划;对项目的质量负责;组织办理设计变更及调价索赔事宜;组织整理竣工文件和工程的竣工验交;组织分管部门学习贯彻“一体化认证体系”文件,保证其在项目的有效运行。

③负责组织审查施工图纸、技术文件、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主持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工程质量缺陷。

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部年度创优规划并参与优质工程的评审验收和申报;组织征集施工技术合理化建议;组织开展技术攻关、QC小组活动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QC成果的发表。

⑤负责组织落实内部承包和委外工程的技术管理和分月收方结算工作。

⑥负责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负责统计选定、推广和应用;
⑦负责组织分包合同的起草、工程计价、分包合同结算、编制、整理工程竣工文件、竣工回访服务等工作。

3.2 技术部长
①总体负责技术部日常各项工作。

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技术规范、规程和质量标准。

③负责贯彻执行业主下发的技术管理办法和文件。

④负责对项目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⑤编制项目质量计划,为物资部门提供有关资料。

⑥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工作,负责编制关键过程、特殊过程作业指导书。

⑦参加不合格品的评审,制定不合格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⑧负责参加合格分供方、分包方的调查、评定。

⑨参加最终检验和试验,编制工程防护和交付措施。

⑩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3 技术副部长
①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与行业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和公司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一体化认证体系文件和有关管理制度、办法;协助部长工作,在部长离岗时,代理部长的工作。

②负责参与编制本项目年度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核本项目年、季、月度施工生产计划;参与编制工程防护措施;参与组织对施工技术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生产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安排项目施工调查、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分项分部技术交底等工作。

③负责向有关部门提供主要材料数量及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技术要求;负责整理工程竣工文件和工程最终验交工作;参与隐蔽工程的自检、互检和分部(单位)工程的检验,掌握项目施工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施工技术问题。

④负责编写关键工序的作业指导书;参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

⑤参与不合格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⑥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3.4 测量工程师
①贯彻执行施工技术测量规范、规程和质量标准。

认真学习执行国家与行业的有关基本建设法律、法规、规范和验收标准;熟悉公司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一体化认证体系文件和有关管理制度、办法。

②负责项目工程交接桩、开工前导线、标高的复测、竣工测量,负责施工中的放样定线、重要工程控制测量与精测工作和处理有关施工测量技术难题,建立
健全相应的管理纪录和数据库。

③负责测量仪器的建账保管、使用、维护、调试和简单维修。

④负责对施工测量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并采取纠正与规范措施。

⑤测量工作应做到双检制,确保测量工作成果的准确无误,认真规范的记录测量数据,测量的技术交底做到详细、易懂,必要时附图说明。

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5 质检工程师
①贯彻公司质量方针、目标、执行国家行业质量标准。

②负责掌握本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重点、难点、质量控制措施及落实情况,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及时处理有关质量管理问题。

③负责隐蔽工程的检查,办理工程监理签证手续,积极配合监理工作。

④参加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参加最终检验和试验,并认真做好质量记录。

⑤负责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的监督检查,杜绝不合格品进入施工现场。

⑥参加不合格品的评审,督促纠正措施的实施和验证。

⑦负责优质工程的申请、资料收集及填报工作,负责组织QC小组活动和QC成果的申报工作。

⑧负责监察、指导项目各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预防和消除质量事故隐患和质量通病。

⑨负责本项目统计技术的选择应用。

⑩负责质量资料的收集、整理。

⑾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6结构工程师
①负责日常施工技术交底,交底要求规范、整齐、清楚;并对作业队作好现场指导工作;参与制定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并编制相关安全措施;参与作好隐蔽工程记录、整理工作。

②对施工中重要结构物进行结构检算,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施工中搭建的临时结构进行强度验算,保证施工安全。

③协助测量工程师作好现场施工放样和导线复测工作。

④参与监察、指导项目各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预防和消除质量事故隐患和质量通病;参与质量事故与不合格品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⑤参与组织学习QC小组的基本知识;开展QC小组活动及QC成果的发表;制定项目创优规划。

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指导现场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职权
①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纠正错误操作。

②拒绝使用不合格材料及无出厂合格证的成品、半成品及与设计不相符的设备、器材。

③定期对项目工程进度、质量状况、安全及环境情况进行分析,制定和决定采取进一步改进措施。

④坚持测量收方和质量检验制度。

未经测量收方、未经检验或已检验不合格、未经技术人员签认,不得给分包方及外协方计价结算。

⑤对检验与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按规定进行鉴定、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处置。

⑥审查和决定采纳本项目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需上级审批时,签署审查意见并负责呈报。

⑦提出设计变更资料和工程索赔意见。

三责任制度
3.1技术岗位责任制
按照岗位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3.2工程技术逐级报告制和责任追究制
项目经理是项目部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者,项目经理对现场的技术管理必须给予高度重视,经常检查技术工作的实施情况。

为规范技术行为、落实技术责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项目部严格贯彻执行《中铁七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逐级报告和责任追究暂行制度》(中铁七程[2004]249号)。

各级工程技术人员、技术主管及总工程师必须严格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认真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责任落实到人,并坚持逐级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3.2.1逐级报告制度
①项目部技术员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并对技术主管负责,遇到技术难度大的问题及时向技术主管、项目总工程师书面报告,及时掌握反馈信息,解决实际问题。

技术主管、项目总工程师对技术人员的报告要及时答复。

②技术主管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对项目总工程师负责。

技术主管要坚持对技术员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对技术员的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小结,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考核。

③项目总工程师要对项目经理、上级总工程师(公司总工程师、指挥部总工)负责,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对技术主管进行日常工作检查,并坚持对技术主管每月进行一次评价、季度进行一次小结、年终进行一次总结及考核。

3.2.2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工作中因技术操作错误、不能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发现问题不能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因工作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责任大小进行追究。

①因技术工作失误,造成2万元以下经济损失,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经济赔偿400元,并限期改正。

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会议决定。

②因技术工作失误,造成2-5万元经济损失,要对其进行警告处分,经济赔偿400-800元,并在半年内不能独立负责项目的技术工作,半年后经项目总工程师组织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承担技术工作。

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会议形成意见,报公司总工程师程师批准。

③因技术工作失误,造成5-10万元经济损失,给企业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时,要对其进行行政记过处分,经济赔偿800-2000元,并在1年内不能独立负责项目的技术工作,1年后经技术部门、干部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承担技术工作,并延长其1年的技术职称晋升时间。

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会议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决定。

④因技术工作失误,造成10-20万元经济损失,给企业造成较坏社会影响时,要对其进行行政记大过处分,经济赔偿2000-4000元,并在2年内不能独立负责项目的技术工作,2年后经技术部门、干部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承担技术工作,并延长其2年的技术职称晋升时间。

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会议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决定,同时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⑤因严重的技术工作失误,造成20-50万元经济损失,给企业造成极坏社会影响时,要对其进行留用查看一年处分,经济赔偿4000-15000元,同时对其进行职称降级使用。

由项目经理组织召开会议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召开会议核实,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同时抄送七局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和人事部。

⑥因严重的技术工作失误,发生大的、重大质量事故,造成5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经济赔偿50000元,视其事故具体情况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罚,同时按照《中铁七局工程员工违章违纪处理暂行规定》(中铁七人[2005]89号)执行,属于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3 贯彻执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

四工作制度
4.1技术交底制。

提供必要的书面资料和图表,逐级向下交底,交底时应做好交接签认记录。

4.2测量双检制。

凡施工测量放线放样,均需进行双检,即复核测量,方法为:(1)两个测量组分别测量、核对结果;(2)一个测量组先后用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3)由两个以上经精测复核的基点引至新待测点。

4.3交接桩记录签认制。

交接桩必须办理书面记录,双方签字,重要桩橛须用图示意说明,复杂地形须用仪器观测交桩,一般地形允许点交,记录中应写明存在的误差及调整补救办法,记录应作为移交文件,妥为保存。

4.4经办人员签字负责制。

施工技术部门和各级技术人员经办的图纸、计算单、报表、资料、稿件等,制表者、编写者、计算者、审核者、批准者及部门负责人均应签字负责。

4.5文件图纸资料收发标准化。

建立登记和签收制度,借阅须办理借阅手续,避免丢失和错发、漏发。

4.6设计图纸审查制。

4.7开工报告制。

4.8变更设计管理制。

4.9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

主体及重要的临时设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分别按要求上报审批。

4.10竣工文件归档管理制。

4.11临时设施设计审核鉴定验收制。

4.12保密制。

五施工准备
施工准备工作是工程施工的前奏和基础,是施工过程的重要环节。

施工准备的内容包括合同交底、设计文件资料准备、施工调查、设计文件审核、设计交底、交接桩及复测、修建临时设施、征地拆迁、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开工报告等工作。

5.1 施工调查
5.1.1 施工调查的目的是为了充分了解工程项目详细情况,以便在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方法、工艺,优化大临和小临设施施工安排,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为履行合同、全面兑现投标承诺提供保证。

5.1.2施工调查时间: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或上级指示后,即可组织进行施工调查。

5.1.3施工调查的主要内容
(1)自然及地理条件
工程所处的地理位置、工程用地范围、地形地貌、气象、水文资料、地质等情况;
(2)市场情况
建筑材料、燃料动力、交通道路及生产工具的供应情况;地方材源及可利用情况、运输条件;主要材料供应、质量、价格;当地劳务市场包括劳力、技能工资水平;主要施工机械市场租赁价格等。

(3)施工条件
①场地布置及征地拆迁:施工现场周围布置临时设施和生活区的条件;需临时租用土地情况,包括工棚、料库位置,可供租用的房屋、堆料地点;路内外拆迁项目,大型临时设施等;
②施工水源、电源、通信、施工道路、运输;还需对水源采样化验,以确定其是否可饮用和符合施工需要;
③施工环境:包括如噪音、爆破、污染(水、气、声、渣)等的限制程度;
行车干扰、土石方取弃地点、农田水利、文化保护、风土人情、医疗、生活条件;当地治安等情况、当地政府和群众对工程支持程度;
④大型工程机械进场条件;
⑤现场自备材料(碎石、片石、砂、构件等)生产条件;核对工程项目、内容与现场实际是否相符,招标人提供的数量清单和投标报价有无遗漏项目;
⑥如工程专业有特殊要求,应按各工程专业施工规范中有关施工调查内容进行补充调查。

5.1.4 施工调查的组织
大型工程由公司主管领导主持,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及项目部管理人员参加施工调查;其他中、小型工程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及项目部管理人员参加调查。

施工调查过程中,除踏勘现场外,各项内容的调查宜分组分头进行,分组应按专业或职能划分,并需临时指定小组负责人,明确任务。

5.1.5 施工调查报告
施工调查结束后,项目总工程师应将调查收集的情况、资料整理汇总,并及时组织编制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须分送公司工程管理部主管工程师、预算工程师,以便根据调查结果编制科学、合理、切实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内部可控成本预算。

如果认为实际情况与招标时的情况出入较大,足以影响承诺的工期和本企业经济利益,需要报告建设单位时,由组织者决定报告建设单位的具体内容,经主持者批准后,以投标法人的名义专题报告建设单位,以便业主给解决或办理索赔。

施工调查报告必须在正式开工前完成编写和上报工作。

5.1.6施工调查报告的内容
(1)简要说明工程的重点、难点及采取的措施,说明施工队伍安排部署意见;
(2)大临工程设置及队伍的驻地安排,施工(生活)用水、用电、通信、
道路等调查结果;
(3)原材料供应、运输方案及材料价格,自备材料计划安排;重要施工机械的使用计划及来源;
(4)需要提请建设单位解决的问题;
(5)其他施工调查结果需要说明的情况。

5.2 设计文件审核
5.2.1目的
施工设计文件审核的目的是为了理解设计意图,及早发现设计图纸存在的错误及问题,以便在设计交底时提请设计澄清、修改和纠正,避免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

5.2.2审核方式
项目部技术部门必须对设计文件进行分级审核,填写《审核设计记录》;下级施工技术负责人要将审核发现的问题书面报告上级施工技术负责人;上级施工技术负责人也要及时将审核发现的问题传达至下级施工技术负责人。

项目部对审核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上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及上级部门研究处理,同时必须对反馈信息进行及时、有效地追踪。

5.2.3审核要点
(1)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现行施工法规、规程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设计标准是否合理、完善;
(2)设计内容是否有“漏缺差错”,是否与现场实际相符,并切实加强对工程地质的实地复核;
(3)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
(4)各专业图纸及专业间设计是否衔接对口、配套;
(5)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引用图、施工资料是否齐全;
(6)概预算编制是否合理,数量、定额、费率是否准确;
(7)过渡方案是否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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