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治理工程(优质投标技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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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利暗标-电子标)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项目名称:攸县珠丽江上云桥河段治理工程。

1、编制的完整性分析

施工导流从导流范围、导流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导流标准、施工导流及度汛要求、施工导流及度汛方案、导流建筑物设计、围堰施工、施工排水、施工期度汛措施、施工期防洪度汛预案、附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描述。

土方工程从概述、土方开挖、土方填筑、料场复查、资源配置计划、附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描述。

砌石工程从概述、雷诺护坡施工、格宾施工、浆砌石施工、资源配置计划、附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描述。

混凝土工程从概述、混凝土运输、模板制安、钢筋制安、止水、伸缩缝嵌缝材料、涵洞混凝土工程、路面混凝土工程、排水沟及其他混凝土工程、夏季混凝土温度控制措施、混凝土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混凝土施工安全保证措施、资源配置计划、附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描述。

基础处理工程从概述、砍树除杂、砼凿除、泥结石路面施工、草皮护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描述。

设备安装工程主要是涵洞的安装和金属结构安装。

观测工程从基本的测量描述,保证数据有效和准确。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从目的、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及质量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及框图、质量控制及检验标准、施工质量管理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施工质量控制程序、严格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本标主要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工程质量标准化建设管理、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工程质量一包到底、附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描述。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从安全管理目标、施工安全保证体系、主要施工项目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要求、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安全经费保障、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和措施、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措施、附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描述。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从概述、环境保护体系框图、水土保持管理体系、水土保持措施、环境保护计划、环境保护体系、环境污染控制措施、人群健康、卫生防护措施、废水处理、道路及绿化维护、环境监测、施工环保、水土保持及节能管理组织措施、宣传、教育培训、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验收等方面进行详细描述。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从进度安排原则和依据、施工总进度、施工分项进度、关键线路分析、施工高峰强度分析及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确保工期的夜间施工保障措施、如出现工期滞后的赶工措施、

附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描述。

施工总布置从施工布置原则、施工布置方案、施工交通道路布置、料场选择、办公生活设施布置、施工供水与消防、施工供风、施工供电、通讯、施工辅助设施布置、弃渣场规划、环境保护设施布置、附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描述。

资源配备计划从现场组织机构设置、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配置、调配计划、劳动力配置、调配计划、主要材料供应、调配计划、流动资金计划、施工机械配置、调配计划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描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株洲的攸县境内。

建设规模:攸县珠丽江上云桥河段治理工程为河流综合治理项目,综合治理河长5.9KM,加固堤防2.641KM,恢复水毁堤防0.51KM,护岸6.977KM,重建人行桥兼渡槽1处,新建穿堤涵管20处新建下河踏步15处,清淤疏浚4处。工程造价:项目总投资约10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结算以财政审计单价和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招标范围:攸县珠丽江上云桥河段治理工程招标范围:堤防加固工程(L总=2402m,其中L左岸=335m、L右岸=1869m),河岸护岸工程(L=6321m),河道清淤、清障工程(L=440m),交叉建筑物及附属桥涵管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3、质量目标

合同履约率为100%,顾客投诉为零。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98%以上,确保工程合格率100%;工程优良率:土建工程优良率90%以上。施工期间杜绝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总体质量达到优良,创优质工程。

4、安全目标

施工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施工中的人身伤亡事故和机械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使负伤频率低于行业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件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件三:劳动力计划表;

附件四:计划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

附件五:施工总平面图;

附件六:临时用地表。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施工导流

1、导流范围

本施工导流和水流控制工程(以下简称导流工程),其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为保证本标内各项工程顺利施工所必须设置的阻挡、控制和导引排干水流的设施。包括对这些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及拆除。

(2)工区内的施工场地、料场和碴场、道路桥涵、辅助企业和其它设施的必要的阻挡、导引和排干水流的设施的设计、施工、维护、拆除等。

上述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导流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材料、设备的供应和试验检验;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维护;围堰拆除以及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2、导流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

具体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防洪标准》GB50201—2014;

(2)《水利水电建设项目验收规程》SL223—2008;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

(4)《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

3、导流标准

本工程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安排重要施工工序错开雨水季节施工。穿堤涵洞、格宾护脚、雷诺护坡、浆砌石挡墙、清淤疏浚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均在水流较小期间进行施工,需进行施工导流设计。

本堤防工程级别为3级,相应穿堤建筑物为3级,按《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导流建筑物级别为5级,汛期围堰设计洪水标准为5~10年一遇洪水,本工程围堰设计洪水标准选择5年一遇防洪标准。

4、施工导流及度汛要求

(1)承包人在进行导流方案的设计与实施过程中,不得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工程布置、导流计划及方式、导流和度汛标准。

(2)在本合同整个施工期内,承包人应对各项工程施工及其他所有工作安全承担责任,免遭来自各种途径的水流影响。

(3)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的要求,负责承担施工过程中一线大堤的维护及度汛的临时防护措施。

(4)承包人必须对自已设计和施工的全部导流工程设施负责。

(5)施工期内遭遇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或发生超标准洪水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采取紧急措施,进行防洪防灾的抢险工作。对已造成的破坏,承包人必须按照监理人的指定进行修复。由于自然灾害或超过设计标准的洪水造成永久建筑物的损失和损坏以及对之进行的修复,应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办理。若超过设计标准的洪水到来之前,监理人已指令承包人将其可移动财产(施工设备、材料等)转移至安全地带,而承包人未遵照监理人的指示执行,由此造成的这部分损失由承包人自负。

5、施工导流及度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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