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鳌江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年鳌江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8〕68号)及《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8〕181号)文件精神,做好2020年鳌江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深化治水工作成果。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分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完成省、市、县“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确保河道水质治理成果得到巩固,促进全镇地表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第二部分为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鳌江镇作为县级试点镇之一,按照《平阳县“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总体方案》要求,要在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污水零直排区”,并在12月底前完成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

第三部分为工作安排。分为前期筹备阶段、全面实施阶段、工作考核阶段等三个阶段进行工作安排。

第四部分为任务分工。按照《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8〕181号)内容,结合2020年全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具体要求对任务分工予以细化。

第五部分为工作要求。提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要素保障、强化督查考核等要求。

三、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