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的婚姻观及其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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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的婚姻观及其现实意义
摘要:恩格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解读了人类爱情和婚姻的统一。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本结构,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本途径。所以,建立和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便成为了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工作。本文正是结合恩格斯婚姻家庭观的基本观点进行论述,从而解决当代年轻人的婚姻家庭观;实现建立和谐的爱情,婚姻和家庭观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恩格斯婚姻家庭
一.恩格斯婚姻观的研究与分析
随着当今社会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利益的格局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与此同时,人们的婚姻家庭生活更是随之变化。令人欣喜的是我们能看到许多年轻人自由恋爱自主选择人生伴侣,对于自我情感生活幸福的不懈追求。但伴随着传统观念与西方观念的的不断融合与冲击,许多年轻人思想尚未成熟就将各种思想照单全收。例如婚前性行为,婚姻家庭暴力,未婚生子,家庭离异等一系列的不良社会现象对当代年轻人的婚姻生活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之所以会有这种行为,其主要原因就是爱情,婚姻和家庭观道德的缺失。人们不禁会提出疑问:在当今社会迅速发展的今天,是否还会有有海枯石烂,至死不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婚姻家庭观存在。当然会有,我始终坚信恩格斯所持有的观点,即婚姻是以爱情为基础的。
但是,如何拥有这样的生活。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
的起源》一书中明确的表示了他对于婚姻家庭的看法,指出家庭是建立在爱情和婚姻的基础上的,而爱情是建立在互爱的基础上的。在我国古代,绝大多数婚姻都是父母包办的,根本不存在相爱,恋爱的过程。即便两情相悦也往往会出现孔雀东南飞的悲剧。但是,现在的恋爱基本上都是以互爱为前提的。恩格斯指出,现代的性爱,同单纯的性欲,同古代的爱,是根本不同的。它是以爱者的互爱为前提的,在这方面,妇女处于与男子平等的地位。而这一点也正是现代人正努力追寻的。爱情是不可以强求的,爱需要经过长期的考验。正像恩格斯所倡导的幸福美满的婚姻那样,只有把握婚姻家庭的原则,才能在互爱的基础上实现和谐统一。由于恩格斯婚姻观的提出,当代年轻人对于其看法也有所改变,爱情是账单,婚姻是跳板,是人生最好的投资。只有坚持以恩格斯的婚姻观为指导,并认真学习它才能获得婚姻的美满。
二.恩格斯婚姻观的内容
爱情—婚姻—家庭是恩格斯婚姻家庭观的主线。他认为爱情的基础是互相爱慕,婚姻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所谓家庭正是婚姻的产物,也就是两性之间因爱而结合成家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于结婚的双方来说要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不然好的婚姻好的家庭也不会产生。正如马克思和燕妮的婚姻,马克思的女儿爱琳娜·马克思回忆说:“如果我说,没有燕妮·冯·威斯特华伦,,那末马克思也就不成其为马克思,这觉不是夸大。” [1]恩格斯赞扬他们
时指出,无论在苦难,斗争,或是失意的时候,他们是快乐的一对。爱情委实也是一样的,互相爱慕而不是一厢情愿。爱情是双方灵相惜,并在情感上有所共鸣的产物。而婚姻的产生是由于社会的飞速发展而决定的,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当两个人因为有了人有了深厚的感情基础,才能拥有美满的婚姻,幸福的家庭。恩格斯说,“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2]就像现在也会有那种父母包办的婚姻,也许两个人并不是相爱,并不是互爱,纯粹是为了双方的家长可以在生意事业上互相帮助,这种不够道德的婚姻,没有任何感情基础的婚姻能否持久,能否组建和谐幸福的家庭,我们都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缺乏爱的婚姻是不完整的。
其次,他认为婚姻的双方应该拥有充分的自由。婚姻自由可分为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种。所谓的结婚自由,是指合法的婚姻是自由的。离婚自由,是已经结婚的双方,为了摆脱烦恼和痛苦而接受的自由。恩格斯说:“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他能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于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形象的一切附加的经济考虑消除之后,才能普遍实现,到那时,除了相互爱慕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动机了。” [3]两个人,真正结合在一起,是因为爱情,享受着正当的结婚自由。但是也不排除结婚后的不和谐,如果爱情已经被别的东西或者是新的爱情填满,那么可以有离婚自由,并用它来重新开始新的生活。而这一观点恰恰也同恩格斯的一夫一妻制是相符合。
最后,也就是妇女应该解放,两性应该平等。现今社会,正如恩格斯所说的那样,男女不论是在经济上还是生活上,都应该是平等的。男人,如果在经济上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那么在婚姻生活中就有了一定的统治地位。相反,如果男人失去了经济大权,那么婚姻的统治也即将消失。而生活中,只有男女在所有问题上保持一致,不存在所谓的性别歧视,社会才能和谐。但就当今的形式来看,仍然存在很多不平等。比如宣读国家女性领导人名字的时候,人们往往会在后面附加上一个“女”字。而这就是一种隐晦的,渗透在民族内心的性别歧视。
三.恩格斯的婚姻观的现实意义
恩格斯的婚姻观为现代年轻人提供了正确的导向。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不够高。实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共同发展。生产资料还没有完全归于社会所有。所以,在选择结婚对象时,一定的经济问题也随之而来。而爱情却在婚姻中没有发挥其主导作用。可以肯定的是,现今的婚姻大多数还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双方也都是因为互相爱慕而结婚,像过去的那种“娃娃亲”“父母包办”的婚姻已经不多见了。但婚姻中,更多的人开始注重学历,收入,工作,房子等一系列现实的条件。然而,这种过分的追求经济条件的婚姻,由于没有更好的感情根基而显得更加脆弱,也因此而使得婚姻的牢固程度不堪一击。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追求物质享受,也因为经
济水平的提高,无论男女,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也随之升高。人们开始在婚姻外的生活中寻找不一样的刺激而厌烦在家中与之同甘共苦过的伴侣。这对于爱情来说是不理智的,也是违背伦理道德的。也正因为如此,使一段曾经幸福美满的婚姻濒临瓦解。如果当时的婚姻不是以一定的经济条件为基础,而是很纯粹的站在互爱的角度去喜结连理,正视婚姻,坚持爱情至上,在平凡中体会爱的味道。那曾经患难与共的夫妻二人,婚姻才是幸福,美满和谐的。
对于离婚的问题,恩格斯的观点同样具有指导性的意见。随着社会的进步,尤其是年轻人对于婚姻的态度也越来越宽容。除了婚姻道德观的变化,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冲击外。最主要的是现代人对于婚姻质量的期望值远远高于上一辈。一旦婚后的现实与婚前的期望产生矛盾而不可调节,那么离婚就是必然的选择。恩格斯认为,如果两个人的感情确实已经消失或者已经被其他强烈的情感所排挤,那么,此时离婚对于双方或者对于社会来说都是一件幸事。对于年轻人来说,人们更多的去注重个人的幸福,一旦选择离婚,就不会为了物质条件而勉强自己去维系不幸福的婚姻。加入不能给予自己幸福,那维持也就没有必要了。而结婚就要对自己和他人的幸福负责,所以每个人在考虑婚姻的缔结和解除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在社会的转型期,作为年轻人的我们,更应该遵循恩格斯的婚姻家庭观,依照它处理好婚姻家庭的关系,从而在爱情的道理上越走越远。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稳定的爱情为基础,看似美满的婚姻生活的背后会有不为人知的苦衷。因为婚姻生活成功与否,直接影响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