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店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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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营店财务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自营店资金和资产的安全完整,严格费用开支程序和标准,促进业务稳健运行,特制定自营店财务管理制度。
一、人员及职责
1 、自营店人员招聘录用、工作调动、职务任免、辞退等,由公司人事部直接负责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必要时可委托托管商进行) 。由公司客服部负责自营店日常发(退)货、补货、调货、盘点及货款结算等营运事务,公司财务部全面负责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2、公司财务部职责
(1) 、建立健全自营店账务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2) 、严格按自营店财务制度审核费用,审核自营店人员(含营业员)工资表并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3) 、随时清查应收账款金额,防止呆账、坏账的发生。
(4) 、确保办事处资金、商品、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每月自营店的资产、货物情况进行盘点。
(5) 、每月与自营店进行全面账务核对,确保往来账实相符。
(6) 、严格遵照执行公司关于货款管理、货物和费用管理的规定,杜绝挪用货款和白条抵库现象。
(7) 、不定期地对自营店财务业务运作状况进行分析,并将问题及时建议传递到上级。
(8) 、确保各种单据、报表的清晰、准确,每月认真整理归档。
(9) 、不定期地安排自营店人员进行财务基础知识培训。
(10) 、辅助自营店做好其它管理工作。
二、资金管理
1、自营店由店长(或公司委派指定的专门人员)负责现金管理,建立现金日记账,按收付款顺序登记货币资金的收、付、存情况。货币资金做到日清月结,并保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公司财务部要对资金账户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盘点,并做好相关记录。
2、自营店实行收支两条线,店铺不可坐支货款。店铺经营所需资金可以申请业务备用金,在公司批准的范围内开支。
3、自营店的收取现金货款时,同城自营店由公司直接开具收款账户,开户后将银行卡交予店铺现金管理负责人,店铺平时收到现金货款后直接存入此卡;异地自营店可由现金管理负责人在当地银行开户办卡,每天按规定的时间交存营业款,同时开通网银,将密码报送至公司财务部,公司出纳每天将店铺营业款通过网银转至公司银行账户。
4、自营店收到的现金货款,必须在当天10:00 点及16:00 点分两次存入银行,如有特殊原因(如银行已下班),第二天上午须将所收货款存入收入账户内。严禁挪用货款,如发现有挪用货款者处挪用金额2-5 倍的罚款,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5、现金管理人员不得公私款混用,不得保管账外资金,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如发现对责任人处200 元/ 次罚款。
6、备用金管理:对于经常发生费用开支的人员可以借支日常备用金,零钞备用金限额不超过500元;自营店备用经公司批准后由现金管理员借支。借款应遵循“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的原则,费用发生后及时填写单据报销,超过借支期限的一律从工资中扣回,未及时收回的由审批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费用管理公司可根据市场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时期自营店费用开支种类及标准,自营店要实行总额控制,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从严控制费用发生。
1、自营店费用采用报账制方式,即自营店发生的费用,将粘贴好的票据寄回公司后交由公司客服部审核,然后转交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后支付到自营店。
2、店长或托管商是自营店的责任人,对其所发生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负责。
3、自营店费用支出包括人员工资、奖金、差旅费、办公费、运输费、电话费、租金、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购置、店面建设费等费用支出。
4、自营店报销单据应填写准确,不得涂改;附件单据粘贴规范,并注明张数;正规发票(指开具名称为公司全称的发票、定额发票、个人出差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发票)和非正规发票(如收据、工资单)之外的单据要分开填单报销。
5 、费用开支标准:
自营店费用开支标准依据公司自营店管理制度或托管协议之规定,日常经营费用支出以实际业务需要报经公司客服部审核后开支。
四、货物货款管理:自营店店长或责任人要切实负责,加强对货物货款的检查监督;要严格遵守公司销售政策,防止财物损失及应收账款呆账、坏账情况的发生。
1、应收账款:自营店要根据公司销售制度进行销售行为,原则上不允许有应收账款发生,如有客户确需有赊销行为,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一律由自营店店长或负责人承担;
2、销售管理:自营店要加强对货品及货款的管理,核实不同货品的折扣是否准确,销售小票与收款总额是否一致,货品库存与账面数是否相符。每月对专柜进行一次全面盘点。
3、库存货品管理:自营店要设立仓库台账,装有商店零售终端系统的以系统数据为台账,对库存货品的收、发、存进行日常核算,月底要与公司客服部进行核对,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五、资产及物品
1 、低值易耗品:自营店根据需要,由店长审批后可以购置小额低值易耗品,自营店应设台账对低值易耗品进行核算,对库存、领用、责任人等进行明细登记在册。低值易耗品应做为离任交接内容。
2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2 年以上的工具、器具、设备等,办事处购置固定资产要填写申请单,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购买;自营店应建立固定资产备查簿,对固定资产价值、数量、使用人(保管人)、责任人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责任人变动时要办理交接手续,每季至少一次会同公司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
3、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发生损坏、丢失、短缺等,由管理责任人按原值赔偿,没有原值的,按现行市价赔偿。赔偿责任人离职,未办理物品移交手续,导致无法追究责任的,或因省公司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损失的,由自营店责任人共同赔偿。
六、会计事项管理
1、自营店店长负责建立各明细账簿和各种收支报表,对自营店的经营状况进行核算。
2、自营店会计核算实行报账制,将审核后的费用单据寄公司客服部,经公司财务及总经理
审批后转入经办人账户
3、自营店店长应按照公司客服部和财务部的要求,按时上报各类报表资料,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4、自营店所有成员应对自营店的各项数据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自营店资料信息,违者每次罚款500 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发票开具管理:自营店开据销售发票:如其为个体经营商户,由自营店直接开具;如其是公司分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