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通工程安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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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综合体通风空调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书
合同编号:(2011)第30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地点:
电话:
施工单位:
电话:
签订日期:2011 年8月日
1#地块综合体通风空调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代表人:
邮编:电话: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编:
电话: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做到相互协调配合以便顺利完成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安装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1、工程名称:**地块通风空调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3.1工程范围:**地块综合体中央空调、通风及暖通施工蓝图内所有的:空调风系
统、水系统、裙楼采暖系统(仅作商业部分的采暖系统),防排烟系统及塔楼(住宅)正压送风系统。
3.2、工程内容:
3.2.1空调、采暖冷热水工程(包括空调机房内所有管道的连接及泵(泵由供货商送达乙方指定地点)的安装;离心式冷水机组第一个法兰至水泵和水泵至冷却塔第一个法兰处管道的连接;采暖部分从锅炉房出墙1.5米起,仅做商业部分的采暖系统;)以下设备为甲供设备:离心式冷水机组(就位),循环水泵、定压水泵;分水器及集水器;自动排污过滤器。
3.2.2通风系统(所有通风管道工程;排烟系统及楼梯间正压送风系统;)
以下设备为甲供设备:卧式空气处理机组,低噪轴流风机、混流风机。
3.2.3多联机系统(多联机系统的管道及设备安装部分),设备由甲方供应,配电箱到
主机或设备的接线由乙方单位完成。
3.2.4设备配电部分:主机房的配电从控制箱以下由乙方单位完成(包括配管、穿
线、接线等)
3.2.5住宅部分正压送风系统仅安装百叶风阀、风机安装及连接。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主要材料由甲方指定三家以上品牌(风管材料、风阀、静压
箱、风口、防火阀、散流器、钢管、阀门、电线等,见本合同附件1)
5、合同总价:
5.1空调系统附件安装**万元,电气部分安装**万元,空调水系统**万元,采暖多联机
系统**万元,以上四项工程增加人工费调整**万元后一次性包死,不作任何调整,合计壹仟零壹拾陆点玖万元整(小写**万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第1至4项。5.2风管工程总价约为**万元(小写**万元)。其全费用单价分别为:玻璃钢风管**元/
平方,复合板风管**元/平方,镀锌铁皮(含橡塑保温)**元/平方;风管工程量按实际面积结算,但上述风管单价为包死价,不作任何调整,详见本合同附件2第5.1至5.3项。
第二条:工程合同文件。
1、文件包括本合同和确认或修改本合同任何的补充协议、设计资料、设计图纸(经甲
方修改后的施工图)、往来函件、开竣工报告(令)、预决算、验收记录、签证、工程商务技术资料等。
2、合同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或有矛盾的,以最新文件资料为准。
第三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任命** 为驻施工现场的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协调沟通;
2、乙方任命**为驻施工现场的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协调沟通;
3、乙方工地代表应以书面形式给对方确认,严格按图施工,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变更。
第四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和施工现场施工的总体管理及协调;
(2)在开工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会审图纸和进行设计交底,并将完整的施工图纸交给乙方。
(3)有权组织监理对进场材料质量确认,对不合格和非甲方指定品牌材料有权拒绝进场。
(4)如乙方未能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进度计划完成,甲方有权将工程收回交给其他施工队伍施工。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按图纸等资料及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和甲方意见编制施工进度图、施工组织设计;
(2)做好施工安全措施,做到文明施工;
(3)遵守有关环境保护规定,采取控制和防范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4)做好成品和相邻物品的保护(如房屋结构、各种管线等)及总包单位的配合工作;
(5)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确保工程质量;
(6)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对设备及所用材料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7)工程完工后,向甲方递交竣工资料及竣工图(三套),具备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时,按相关规程报请甲方及监理对其承包的工程进行验收;
(8)对本工程按规定(约定)进行保修;
(9)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0)承担工程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检测费,垂直运输费等,水电费由乙方跟总包单位(华升集团)自行协商,甲方负责协调。
(11)总包单位配合费由甲方承担。
(12)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监理、总包施工单位的管理。
(13)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各专业、各施工单位的施工,并不计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工期、工程进度。
1、本合同所述工程施工总工期为**个日历天。
2、开工日期:开工日期为2011年8月10日,开工时由甲方向乙方签发开工令(或
开工通知),如实际开工日期与本合同约定日期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竣工日期:竣工日期为2011年11月10日,如总工期、开工日期有变更,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