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制改革的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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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部制改革的主要背景。

(1)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我国长期留存下来的官本位价值取向,是造成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主要原因。从官本位过度到权力本位,所谓“学而优则士”,人们追求行政级别,能上不能下,能官不能民,人员分流触及到了部门和人员的切身利益,再加上中国传统人情观念的影响,使得改革阻力巨大。各地方机构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还要繁杂,这给政府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2)地方政府机构职能上,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相互扯皮。机构之间互相扯皮,是影响行政效率的一大顽症。“三不管”事件层出不穷,“三不管”地带众多,往往是有利益一起插手,无利益谁也不管。行事要牵扯到各个相关部门,难以提高效率。

因此,此次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要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等突出问题,不断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积极探索明确和强化责任的途径及方法。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紧紧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2、大部制改革的具体措施。

新公共管理思想指导下的西方政府改革实践主要有三种类型;以英美为代表的新公共管理的改革、以德法为代表的渐进主义改革和以意大利希腊为代表的争取行政合法性或强制性制度化的改革,但不论是哪种类型的改革,都穿插着对政府部门内部的管理体制改革,对我们当前的地方政府机构的大部制改革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1)机构设置方面。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紧紧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新公共管理思想指导下的公共部门精简,主要目的是寻求更少的政府开支,它的方法就是目标直率,假设政府有极大地浪费因此必须削减。正如波利特所说,大多数评论者都偏好专门化的、经受的、扁平的、资质的组织形式,而不是规模庞大的、多功能的等级官僚制组织。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我们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实现机构精简:

①根据各层级政府的职责重点,合理调整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在中央确定的限额内,需要统一设置的机构应当上下对口,其他机构因地制宜设置。调整和完善垂直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权责关系。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②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不再保留的,任务交由职能部门承担。今后要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确需设立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一般不设实体性的办事机构。

③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现有事业单位分三类进行改革。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强化公益属性,整合资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政府监管。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相关财政政策。

(2)管理方法方面。

①对决策、执行、监督进行分离与协调。

新公共管理理论提倡以授权、分权的办法来对外界变化迅速做出反应,认为以一种分权化的管理环境来取代高度集权的等级组织结构,在这种分权化的管理环境中,关于资源分配与服务提供的决策更接近于服务提供点,二这种服务提供点既可以提供更多的有用的相关信息,又可以为顾客和其他利益团体提供反馈机会。与集权的机构相比,授权或分权的机构有更多优点,比集权的机构有多得多的灵活性;对于新情况和顾客需求的变化能迅速做出反应;

比集权的机构更有效率;比集权的机构更具创新精神;能够比集权的机构产生更强的责任感、更高的生产率。

目前我国决策职能与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不分现象突出,监督流于形式,使决策部门普遍受到执行利益的干扰,导致行政问责更加困难,国家利益部门化。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要探索建立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适度分离的行政运行机制,实现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我们认为,建立不同层面的适度分离机制是可供考虑的思路。即:既要在政府部门的整体层面上构建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的组织架构,也要在部门内部建立决策与执行相分离的机制,将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执行职能分离出来,设立专门的执行机构,避免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身的弊端。有些职权的分工与制约,还需要从与人大、司法部门的关系上来考虑。

②重视追求效率。

首先,实行严格的绩效目标控制。“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实行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与之签定绩效合同,并根据绩效目标对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这是组织由过去的“规则驱动型”向“任务驱动型”转变。因此,地方政府机构应当做到:让公务员更多的参与决策管理,放松行政控制而推行严格的绩效目标制度;运用信息技术;改善反馈机制,并强调服务质量;将供给与需求决策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公共组织的生产绩效,才能够提高人员调配、开发、合格人才的招募以及绩效奖励等方面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其次,重视结果。传统的官僚主义政府注重的是投入,而不是结果。他们往往只会花掉预算分解的每个项目的资金,对结果和收益毫不关心。新公共管理根据交易成本理论,重视管理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关注公共部门直接提供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主张对外界情况的变化以及不同的利益需求做出主动、灵活、低成本、富有成效的反应。大部制改革也应当把注重业绩的企业家精神融入到政府部门当中去,根据效果的测定确定一项政策的的成功还是失败,进而从成功中获取奖励,从失败中总结教训,最后通过业绩来赢得公众的支持。

再次,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手段。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手段和经验,如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强调成本——效率分析、全面质量管理、强调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

③明确和强化责任,强调权责一致。

官僚政府体制内部的授权可以通过不同层级之间权力关系的调整使各层级形成各自的“责任理念”,使各层级的官僚获得一种使命感和控制感,从而使政府对社会的动态需求做出快速、灵活的反应,有利于大量减少政府内部的推诿行为,无论是在提高政府部门效率方面还是在改善政府形象方面都具有十分积极地作用。另一方面,官僚体系内部的权利调整所产生的结果会使各层级的官员真正做到“权责统一”,从而使他们获得最大的工作满足感。

因此,要做到明确和强化责任,首先要做到政府实行机构内部的授权,其次是理清职责。基于理论与实践的要求,国务院机构改革“三定”规定中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合理界定和调整政府部门的职能,明确相应的责任,做到权力与责任对等。原则上坚持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建立健全各个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率。比如,明确人民银行承担综合协调并推进金融业改革和发展,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等责任;明确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的责任;明确公安部负责治安、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等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总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等责任。这样既集中解决和理顺了在宏观调控领域、环境资源领域、市场监管领域、文化卫生等社会管理领域的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问题,又做到了权力和责任对等的协调配置,明确和强化了部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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