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转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现行国有资产分级管理体制下,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矛盾,依靠该体制模式本身的自我调整是无能为力的,必须改变地方政府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目前的不对称状况,使地方政府既享有国有资产所有者权利,又承担相应的责任,即让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所辖国有资产的出资人职责,拥有完整的国有资产产权。
二、地方政府作为国有资本产权主体的特殊地位
6、妨碍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我国对国有部门职工的社会保障长期以来存在“欠账”的问题,对于巨额的社保资金缺口,各级政府都不可能通过一般财政预算来解决,惟一可行的办法是出售国有股来弥补社保资金的不足。当然,这里的出售国有股并不仅仅同于证券市场的国有股减持。如果地方上不拥有包括转让权在内的国有资产的产权,他们的大多数就不能筹集足够的社保资金,必然就会拖延健全社保体系的进程,甚至或明或暗地向中央政府推诿社保责任。这就是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按现有形势分析,即使在以后,中国基本上都不可能建立中央统筹的社保体系,连省一级的统筹都难以实现。所以,现实的出路是让省、地(市)一级政府能够拥有包括转让权在内的国有资产的产权,使他们能够在国家规定的程序下自主地出售国有股,从而筹集足够的资金来建立比较健全的社保体系。
C+I+Gc+Gr=C+S+Tc+Tr(3)
等式(1)调整后则有:
(C-C)+(I-S)+(Gr-Tr)=(Tc-Gc)(4)
(C-C)+(I-S)+(Gc-Tc)=(Tr-Gr)(5)
(C-C)+(I-S)=(Tc-Gc)+(Tr-Gr)(6)
等式(4)表示消费供求逆差、投资供求逆差、地方政府收支逆差之和等于中央政府收支差额;等式(5)表示消费供求逆差、投资供求逆差、中央政府收支逆差之和等于地方政府收支差额;等式(6)表示消费供求逆差、投资供求逆差之和等于中央政府收支差额与地方政府收支差额之和。从等式(4)、(5)、(6)不难看出,不仅中央政府,就是地方政府的收支关系对于社会总供求平衡也具有很大的调节作用。
5、地方政府缺乏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积极性。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看,如果地方政府具有保值增值国有资产的积极性,应该比仅仅由中央政府行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能更有效率。目前的问题恰恰在于,地方政府虽不是真正的国有资产所有者,但却掌握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国有资产的权力。这种权力、责任和义务不统一的情况,一方面压抑了地方政府在国企改革方面的能动性、创造性和灵活性,放慢了国企改革的步伐;另一方面,必然诱使地方政府在力图争取国有资产带来的收益的同时,逃避承担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责任,从而造成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的“搭便车”行为。
等式(10)表示消费供求逆差、投资供求逆差、地方政府收支逆差、进出口逆差之和等于中央政府收支差额;等式(11)表示消费供求逆差、投资供求逆差、中央政府收支逆差、迸出口逆差之和等于地方政府收支差额;等式(12)表示消费供求逆差、投资供求逆差、迸出口逆差之和等于中央政府收支差额和地方政府收支差额之和。从等式(10)、(11)、(12)不难看出,不仅中央政府,就是地方政府的收支关系对于社会总供求平衡也具有很大的调节作用。
社会转型就是社会经济结构、文化形态、价值观念等发生深刻变化。我们现在往往把转型当作加强社会管理、加强民生工作、民生改善等。事实上概念是不一样的,转型是一个战略问题,一般的民生工程是一个战术问题。从社会学的研究上来看,人类社会就是一部社会变迁的进步史,社会变迁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而转型就是社会变迁当中的“惊险一跳”,就是从原有的发展轨道进入到新的发展轨道。我们这个社会是由13亿人口组成的,其中的城乡差距、贫富差距、文化和教育的差距,是不容否认的客观存在,平稳地实现转型,从这个轨道转到那个轨道,将会对人们的思想观念、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带来全新的变化。近100年来,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社会转型有三次。第一次是辛亥革命,结束了长达两千年的封建帝制;第二次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第三次是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国家对外开放,对内改革,实质上就是一个社会转型的过程。社会转型要考虑三大因素,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提出文化因素、经济因素、政治因素,特别是政治因素,即政治组织、政治人物的核心作用。尽管这是一个英国的社会学家提出的,但也可以成为转型中的中国的一种参考。
从理论意义的层面上分析,国有资产的“国家统一所有”,意味着只有中央政府而不是地方政府才能代表“全民”行使所有权。也就是说,各级地方政府对授权监管的国有资产不享有由所有权所派生的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和选派管理者等权力。但我们看到,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对于多达十几万家的国有企业,中央直接管理的仅仅是其中极少数特大型国有企业(如目前国资委已明确公布的196家国有企业集团公司),除此而外的绝大部分国有企业实际上是由省、地、县三级地方政府在行使具体管理权。而且这种“管理权”表现得相当大:不仅握有隶属国有企业中包括人事任命权、收益权在内的基本的所有者权能;而且通过公司制的改造、出让国有股权、收购、兼并等资本市场活动,实际上也握有所管辖的国有企业的财产处置权。因此,从这种“管理权”所涵盖的权益要素上看,地方政府似乎已掌握了实际上的所辖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但在“国家统一所有、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框架下,地方政府所享有的这些所有者权能,既没有得到国家法理意义上的认可,又没有承担起对所管理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这种权利、责任和义务不统一的产权现象,使“分级管理”模式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引发出一系列难以克服的矛盾。
三、实行国有资产中央与地方“分级所有”的主要依据
我们认为,要从根本上克服现行分级管理体制模式的上述弊端,应当明确提出建立国有资产“分级所有”体制,作为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构的目标模式。提出这一观点,不是我们的主观臆断,而是具有充分的政策、理论和实践依据。
我国地方政府一身多任,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有着相对特殊的身份、地位、职能和行为。一方面,作为政府,它是国家行政序列中的一个环节;另一方面,作为国有资本的授权经营者或地方政府资本的出资人,它又是特殊性质的国有资本经营者和“国有”地方经济的投资人和保护人。这样一种双重身份使得地方政府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居于特殊的地位,它是中央政府的执行者,又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王国”,可以在其中发号施令;同时,它还可以干预国有地方经济的经营活动。
2、混淆了国有资本和地方政府自有资本。现行的国有资本“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体制,实际上抹煞了国有资本与地方政府投资资本或地方政府自有资本的区别。现行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体制拘泥于国有企业管理权限的划分,并且在所有权关系混乱的基础上致力于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而不是国有资本的经营管理和地方政府自有资本经营管理,其结果是既干扰了相关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正常经营,又混淆了国有资本授权地方经营和地方政府自有资本经营,导致各方掣肘和相互侵权,严重影响了国有资本经营效率和地方政府自有资本经营效率。
3、中央和地方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权限不清。1998年以后,大部分国有企业都下放到了地方,地方政府对这些国有企业进行日常管理,但问题的关键是:一旦牵涉到一些重要事务时,中央与地方的管理权限并不清楚。如国有股转让的审批权、大型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的审批权等。国资管理权限不清楚,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国企改革,特别是大中型国企改革进程的迟缓。许多大中型国企尚未改制,即使已经改制的国企,国有股(包括国有性质的法人股,下同)“一股独大”的局面仍然没有根本改变。正是因为这种国有资产的产权不清,势必引起中央与地方间的财权不清,最终导致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不清。
为了论证地方政府参与国有资产所有权分解的合理性,我们引入简单的宏观经济总量均衡模型来加以分析。
在封闭经济系统中,一般西方国家市场经济流行的是“政府——企业——个人”三部门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通行的则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个人”四部门经济。借用西方经济学的分析方法,用C表示消费,I表示投资,S表示储蓄,G表示政府支出,T表示政府收入,Gc表示中央政府支出,Gr表示地方政府支出,Tc表示中央政府收入,Tr表示地方政府收入。西方国家“政府——企业——个人”三部门经济总量均衡模型如下:
在开放经济系统中,一般西方国家市场经济中流行的是“政府——企业——个人——国外部门”四部门经济,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通行的则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个人——国外部门”五部门经济。我们用M表示进口,X表示出口。西方国家开放经济系统中四部门经济总量均衡模型如下:
C+I+G+X=C+S+T+M(7)
4、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这主要体现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对于地方政府来说,由于它并不是国有资产的出资人代表,因此它在国有企业改制时关心的是如何通过改制卸掉包袱,而不是如何在改制时维护资产所有者利益。因此,在地方政府干预下,国有企业被租赁或拍卖时,资产价格经常被低估;国有企业在破产兼并时,企业经常在地方政府庇护下,通过各种方式(如企业分立,非法转移、处置破产财产等)逃废拖欠国有银行的债务。
我国现行的国有资产分级管理体制模式存在着一系列难以克服的弊端,从而导致了该制度安排的低效率。如何有效地克服这些弊端,我们认为,一种可以考虑的制度安排便是变“分级管理”为“分级所有”,即将现在由各级政府“分级管理”的国有资产以适当的方式划归各级政府所有,并从法律上明确其产权归
一、现行的国有资产“分级管理”模式引发的矛盾
我国开放经济系统中五部门经济总量均衡模型如下:
C+I+Gc+Gr+X=C+S+Tc+Tr+M(9)
等式(9)调整后则有:
(C-C)+(I-S)+(Gr-Tr)+(X-M)=(Tc-Gc)(10)
(C-C)+(I-S)+(Gc-Tc)+(X-M)=(Tr-Gr)(11)
(C-C)+(I-S)+(X-M)=(Tc-Gc)+(Tr-Gr)(12)
等式(7)调整后可得:
(C-C)+(I-S)+(X-M)=(T-G)(8)
等式(8)表示消费供求逆差、投资供求逆差、进出口逆差(即出口减进口之差)之和等于政府收支差额。由此可见,在开放经济系统中,政府收支关系对于社会总供求平衡同样具有很大的调节作用。当然,消费供求、储蓄投资、进出口都对社会总供求平衡具有很大的影响。
1、不符合市场经济资本管理的规律。现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不是建立在国有资本的界定及其管理权限划分的基础上的,而是建立在国有企业的界定及其管理权限划分的基础上的。显然,这样的管理体制实际上是纯粹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而不是规范的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体制,或者说是用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代替了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体制。从理论上讲,国有资本经营表现为相对特殊的出资人经营,而企业经营则表现为相对独立的法人经营或者企业经营者经营。从实践上讲,当前作为国有资本经营载体的相关企业,已不仅限于纯粹的国有企业或国有资本独立经营企业,而且包括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或国有资本混合经营企业。因此,继续用纯粹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取代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体制已经行不通了。即使现行的以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作为国有经济的代表的统计方法和管理方法,在财务会计制度上是相对合理的,国有资本经营与相关企业经营也分属于不同的概念、方面和层次。
C+I+G=C+S+T(1)
即总需求等于总供给。等式(1)调整后可得:
(C-C)+(I-S)=(T-G)(2)
等式(2)表示消费供求逆差与投资供求逆差之和等于政府收支差额。由此可见,政府收支关系对于社会总供求平衡具有很大的调节作用。
我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个人”四部门经济总量均衡模型如下:
由此,我们可以作出推论:在宏观经济结构均衡模型中,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是举足轻重的。它不仅通过自身的收支关系直接影响经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活动及其结构,而且可以通过国有地方经济部门或企业的活动影响社会的消费、投资、储蓄、出口和进口的总量和结构,还可以通过地方政策影响出口和进口及其结构。因此,通过对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合法分解,合理利用和规范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使地方政府不仅在实际上而且在法律上成为完整意义上国有资产所有权主体,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高效运行的一个重要条件和基本方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